chater02
目录:浮生未歇| 作者:萧毛毛_| 类别:都市言情
夜幕又渐渐降临。
华灯初起,城市美丽的有一些朦胧,璀璨尽头,有薄如轻纱似的光芒,那轻纱笼罩在我背上。在弥漫着黑的街道角落无声无息走着,那轻纱,却一直笼罩我。我觉得自己像鬼,被这柔和的光追随者,却越发觉得冷,加快了步伐向前走。
却躲不开那轻纱。
世上总有一些东西,人永远躲不开。
手机响了,我几乎不与外界联络,一定是安晨。我们很少电话联系,有什么事情就是短信。因为听到彼此的声音,都会觉得厌恶。
“兔子饿了。你快回来。”我皱皱眉。看着残阳如血,我想我该回去了。回到宿命里去。我想到了兔子那双眼,无邪的眼,心平静了些。
兔子是一条狗。我捡回来的一条狗。
前年我们住在一个海滨城市,那儿的风景很美。我们去那里是因为先前有一桩生意做的不是很成功,人没有死。是我的错,要杀的是个中年女人,某市黑道的大姐大,然而她长的却像我妈妈——一个纤弱的钢琴老师。面对那样一张相似的脸,我下不去那样狠的手,给她留了一条命。她身体好了以后却在道上砸了上千万要杀我。其实我可以把自己命买回来,更何况我还是道上的人。但安晨说道上的年轻人现在认钱不认人,我们还是出去避避风头。于是他带我去了那里。
从小我就喜欢大海,我的家乡没有海。可爸妈常带我去海边旅行,赤着脚丫子走在被阳光晒的暖暖的沙滩上,提着小竹筐拣些奇形怪状的小贝壳,海风拂面带着微腥的海水味道,把头发吹散起来——多好的日子。
那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一辈子可以做那样的小公主。
我的心情因着见了大海而好了起来,有那么一瞬,像是回到了过去。可晚上站在淋浴下洗澡,看到胸口的伤,看到指甲里污垢中若有若无的红色,我再一次认命。我回不去了。这是命。
在滨海城市的最后一些日子里我过的闷闷不乐,不过是因为看着这样好的风景,想起自己人不人不鬼的身份,顿觉一切都是枉然。安晨倒是悠闲,每天骑着单车去菜市场买回海鲜煮给我吃。他做饭是一把好手,可因为没心情,即便是山珍海味放在面前,依然没有胃口,我还故意干呕了几声,“腥死了。难吃。”
他皱皱眉,“算了。”然后把我面前的海鲜拿到自己跟前,不一会就吃干抹尽。
我撂了饭碗,去海边散步,穿一条鲜艳的大裙子。海边小摊儿上买的,很便宜,穿起来却很好看。好些年了,我的衣服不是灰便是黑。似乎那才是我应该有的颜色。有男孩子过来和我搭讪,老套的笑掉牙,“小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逗他,“哪里。”
答案果然如同我所想,“梦里。”
我挥挥手走了。我和这样的男孩子已经不在一个世界里。我今年二十三岁,却仿似活了二百三十年。再活下去,也不过是杀人与逃亡。
南国的海岸上是被太阳晒的暖暖的沙子,踩在脚下软软绵绵的。我逆着光走,老长的影子投在我面前。我伸手去抓我影子里飘扬的头发。却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绊了一下,我低头看,一只毛茸茸的兔子窝在沙子里,再一看,是只像兔子的小狗。才一个月大的样子。
我抱起他,他在我怀里小声的呻吟。兔子一样的小狗受了伤,我将他放在心脏的位置,像拍婴儿一样拍他入睡。他果然渐渐闭上了眼睛。我喜欢上了这只受伤的小狗。我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了可悲的自己。
我知道,做我们这一行不该有爱。
很长时间以来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爱,心里有的不过是一丝怀念。我怀念父母,怀念老槐树下和我牵着手的那个叫欧阳非的男孩子。父母该是去了天堂,欧阳非呢?他一直那么优秀,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一个让他深爱的女朋友吧。非,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我抱着“兔子”回到住处,安晨正在厨房里忙晚饭。他见到我,扯着嘴角,“怎么,晚上吃狗肉?”
我没理他。
他的笑容没有从脸上消失,只是放下铲子和我抢兔子。我一巴掌掀到他脸上,啪的一声。我也后悔下手的力度没控制好,有些重。安晨果然被我惹怒了,挽起袖子就和我打。那时我与他打架也不会次次输,但是要保护兔子,只能单手和他打。我伸脚踢他,每一脚稳准狠,但安晨走到我身后,将我的一只手反扣,勒住我脖子。
我还在尽所能的反抗,直到快喘不过来气。
“放开我!”
他的手指仍然不松开,兔子在我怀里呜咽。气管快被他掐断了,我开始剧烈的咳嗽。安晨推开我,蔑视的撇我,“我说了,别跟我动手。”
我护着兔子,斗不过他。连只长的像兔子的狗都保护不了。我知道他不会允许我养宠物,做我们这行,自己哪一天死了都不可预测,哪里有本事保护别人?
安晨趁我走神时抢走了兔子,他扼着它喉咙,兔子的眼向天花板看着,两只小腿无力的蹬着。我扑向安晨,却被他结实的身体挡住,我冲的太猛,反弹回来跌坐在地上,腿上一片淤青。
我哭了。
好久以来第一次哭。我以为眼泪早流干了。
为了兔子,亦或是为了自己,我又一次哭了。
你知道心空了的感觉么?那里空了,五脏六腑便都往空白处去填,疼,搅在一起,生不如死。
我抱着膝盖,将头深深的埋在腿之间,我不要让他看到我与生俱来的脆弱,在他面前,我是一头困兽。总有一天要为父母报仇的狼。
我哭了不知道多久,哭不动了。眼前一片黑。我不知道安晨是不是已经杀了兔子,冰冷的把它的尸体扔在黑色的垃圾袋里,黑色上浮着红色的血,一滴,一片……
我挣扎着起来,却站不稳,他扶了我一把,我甩开他的手,“滚!”
我揉揉眼,视线模糊了片刻,继而看见了兔子那双无辜的眼。
安晨鄙夷的看着我,“不过是一条狗,留着他的狗命好了。我告诉你安然,总有一天你的狗命会和这条狗一起没了。”
他嘴角仍带着让人愤恨的笑。
我夺过兔子,兔子伸舌头舔我的脖子。我笑了,多年来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笑声。如今我有了兔子,再也不寂寞了。我所求的,不过是大千世界里一双能懂我的眼睛。
从此我有了兔子,兔子有了我。而我们,虽然和安晨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我们不在一个世界里。
我在转角的面包房给兔子买了块栗子蛋糕。这些年来,物是人非,这家面包房竟还在。朝南的玻璃屋子,养着兰草。我打小就爱在这里吃甜品。我是吃不胖的体质,吃下的热量进不去我的身体。
我常拉欧阳非来这里看兰草,吃cheesecake,还有一杯老板自制的优酪乳。那段日子真甜蜜。我校服的裙子刚刚遮住腿,喜欢坐在这里的高脚椅上,晃着我的腿,不经意的去踢欧阳非的脚。他会喂我蛋糕,他会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吻我,他的脸总是比我先红。他左手腕上带着个傻到让人哭的swatch腕表,我送他的。好多人笑他的表,太卡通,他不摘,直到我离开这个城市瞄见他的最后一眼,他都没有摘。
付钱的时候,面包房的老板盯着我的脸看了许久,“小姐,你好面熟。”
我拿找零的手抖了一下,硬币纷纷掉落,叮叮当当的在木地板上滚,一直滚到门口。
我笑笑,对她说,“您认错人了。我是外地人。”
我特意用别的城市的腔调和她说话。这些年来的“工作需要”,我会五湖四海的语言。外语也能说个两三门,几乎不留破绽。而这下子却说成了四不像。她看看我,有些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老板还是老样子,岁月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三十多岁的清秀妇人,嘴角始终洋溢着烂漫的笑。我好羡慕她。曾经和欧阳非说过,“我的理想就是去周游世界,尝便世界上最好吃的甜品和咖啡,然后也找一个转角,开一家小小的咖啡店,让咖啡香飘满街道。要有玻璃的花房,要用木质的屋顶。”
我仰脸问他,“你这辈子最想做什么?”
他抬起腕表,“用一辈子的时间陪你。”
……
好傻的一句话。人这一辈子,匆匆而过,不过是一次次的错过与忍耐罢了。说了一辈子的人,多数走不到最后。若是我和他注定没有那所谓的一辈子,我倒是庆幸给他留下了最美好的岁月。
老板走出收银台要给我捡硬币,我弯腰自己捡,轻轻说了句,“我自己来”。却没注意用了最地道的本地话。吴侬软语,外地人怎能说的出来。
老板愣了一下,“小姐我真的觉得你以前似乎经常来。”
我将零钱扔进包里,抬腿要走。我是这个世界的匆匆过客,除了安晨和兔子,我不能被任何人记住。
她叫住我,“坐下喝杯奶昔吧。新产品,帮我尝尝,不收钱。”
我杀了很多人,我的心很冷漠。很多人在死之前求我放他们一马,我都可以狠狠拒绝,但我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她和这家转角的小店,也是我的回忆。
我无法拒绝回忆。
我挑了高脚椅坐下,望着街边行色匆匆的人群,一口口的喝奶昔。
昔日的甜蜜如今让我觉得发腻。喝了两口便喝不下去了。我把杯子放在一边,手撑着下巴发呆。
“老板,两杯优酪乳,两块cheesecake。”
我的手一晃,打翻了面前的杯子。与我背对背坐着的那个人似乎回头看我。我必须用最快的速度逃离。
我匆匆的推门离开,但忍不住回眸,那人并没有回头。他的背影好熟悉,还有左手腕上那枚卡通的swatch腕表。
我将帽子压的快要遮住脸。我的脸在发烧。如同许多年前的午后,他不经意的吻让我面红耳赤。
只能逃。
回到住处,我拿钥匙开门。我急于要见到兔子。只有兔子那无辜的双眼中自己小小的一簇影子,才能让我平静。
门开了,安晨拎着兔子的耳朵站在门口,大裤衩,拖鞋,露着上身,身上好多的疤。
兔子的耳朵该是被揪的很疼,发出呜呜的声音。
“你把兔子放下!”
“我还以为你死了。”他挑挑眉毛。
“你放心,我不会死的那么容易。”
他哼了一声,将兔子扔给我,我赶紧伸手接住。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不知道完事之后最危险,还敢在大街上晃荡!”
我白了他一眼。轻轻的抚摸兔子的脑袋,它向我怀里孟钻,小眼神透着说不出得可怜。我不在家的时候,天知道他是如何折磨兔子的。我揉着兔子的耳朵,小声说,“别理他,咱不理他。”
兔子却扭过头,深情的看安晨的背影,冲他晃着尾巴。我将兔子的头扭过来,指着它的小鼻子,“他这样对你,不许你看他。”
兔子冲我不客气的叫了两声。我无奈的放下它,拿出栗子蛋糕。兔子在地上嗅了嗅,不满意的摇着尾巴走了,站在安晨的门口呆呆的望着。我气的想揍它一顿,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没出息的狗?
兔子用牙咬安晨的门。过了几秒安晨岔腰站在兔子面前,“死狗,再烦我就真把你炖成狗肉。”
兔子望了我一眼,我瞪它,无奈的摇头。谁让你不知好歹。
华灯初起,城市美丽的有一些朦胧,璀璨尽头,有薄如轻纱似的光芒,那轻纱笼罩在我背上。在弥漫着黑的街道角落无声无息走着,那轻纱,却一直笼罩我。我觉得自己像鬼,被这柔和的光追随者,却越发觉得冷,加快了步伐向前走。
却躲不开那轻纱。
世上总有一些东西,人永远躲不开。
手机响了,我几乎不与外界联络,一定是安晨。我们很少电话联系,有什么事情就是短信。因为听到彼此的声音,都会觉得厌恶。
“兔子饿了。你快回来。”我皱皱眉。看着残阳如血,我想我该回去了。回到宿命里去。我想到了兔子那双眼,无邪的眼,心平静了些。
兔子是一条狗。我捡回来的一条狗。
前年我们住在一个海滨城市,那儿的风景很美。我们去那里是因为先前有一桩生意做的不是很成功,人没有死。是我的错,要杀的是个中年女人,某市黑道的大姐大,然而她长的却像我妈妈——一个纤弱的钢琴老师。面对那样一张相似的脸,我下不去那样狠的手,给她留了一条命。她身体好了以后却在道上砸了上千万要杀我。其实我可以把自己命买回来,更何况我还是道上的人。但安晨说道上的年轻人现在认钱不认人,我们还是出去避避风头。于是他带我去了那里。
从小我就喜欢大海,我的家乡没有海。可爸妈常带我去海边旅行,赤着脚丫子走在被阳光晒的暖暖的沙滩上,提着小竹筐拣些奇形怪状的小贝壳,海风拂面带着微腥的海水味道,把头发吹散起来——多好的日子。
那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一辈子可以做那样的小公主。
我的心情因着见了大海而好了起来,有那么一瞬,像是回到了过去。可晚上站在淋浴下洗澡,看到胸口的伤,看到指甲里污垢中若有若无的红色,我再一次认命。我回不去了。这是命。
在滨海城市的最后一些日子里我过的闷闷不乐,不过是因为看着这样好的风景,想起自己人不人不鬼的身份,顿觉一切都是枉然。安晨倒是悠闲,每天骑着单车去菜市场买回海鲜煮给我吃。他做饭是一把好手,可因为没心情,即便是山珍海味放在面前,依然没有胃口,我还故意干呕了几声,“腥死了。难吃。”
他皱皱眉,“算了。”然后把我面前的海鲜拿到自己跟前,不一会就吃干抹尽。
我撂了饭碗,去海边散步,穿一条鲜艳的大裙子。海边小摊儿上买的,很便宜,穿起来却很好看。好些年了,我的衣服不是灰便是黑。似乎那才是我应该有的颜色。有男孩子过来和我搭讪,老套的笑掉牙,“小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逗他,“哪里。”
答案果然如同我所想,“梦里。”
我挥挥手走了。我和这样的男孩子已经不在一个世界里。我今年二十三岁,却仿似活了二百三十年。再活下去,也不过是杀人与逃亡。
南国的海岸上是被太阳晒的暖暖的沙子,踩在脚下软软绵绵的。我逆着光走,老长的影子投在我面前。我伸手去抓我影子里飘扬的头发。却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绊了一下,我低头看,一只毛茸茸的兔子窝在沙子里,再一看,是只像兔子的小狗。才一个月大的样子。
我抱起他,他在我怀里小声的呻吟。兔子一样的小狗受了伤,我将他放在心脏的位置,像拍婴儿一样拍他入睡。他果然渐渐闭上了眼睛。我喜欢上了这只受伤的小狗。我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了可悲的自己。
我知道,做我们这一行不该有爱。
很长时间以来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爱,心里有的不过是一丝怀念。我怀念父母,怀念老槐树下和我牵着手的那个叫欧阳非的男孩子。父母该是去了天堂,欧阳非呢?他一直那么优秀,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一个让他深爱的女朋友吧。非,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我抱着“兔子”回到住处,安晨正在厨房里忙晚饭。他见到我,扯着嘴角,“怎么,晚上吃狗肉?”
我没理他。
他的笑容没有从脸上消失,只是放下铲子和我抢兔子。我一巴掌掀到他脸上,啪的一声。我也后悔下手的力度没控制好,有些重。安晨果然被我惹怒了,挽起袖子就和我打。那时我与他打架也不会次次输,但是要保护兔子,只能单手和他打。我伸脚踢他,每一脚稳准狠,但安晨走到我身后,将我的一只手反扣,勒住我脖子。
我还在尽所能的反抗,直到快喘不过来气。
“放开我!”
他的手指仍然不松开,兔子在我怀里呜咽。气管快被他掐断了,我开始剧烈的咳嗽。安晨推开我,蔑视的撇我,“我说了,别跟我动手。”
我护着兔子,斗不过他。连只长的像兔子的狗都保护不了。我知道他不会允许我养宠物,做我们这行,自己哪一天死了都不可预测,哪里有本事保护别人?
安晨趁我走神时抢走了兔子,他扼着它喉咙,兔子的眼向天花板看着,两只小腿无力的蹬着。我扑向安晨,却被他结实的身体挡住,我冲的太猛,反弹回来跌坐在地上,腿上一片淤青。
我哭了。
好久以来第一次哭。我以为眼泪早流干了。
为了兔子,亦或是为了自己,我又一次哭了。
你知道心空了的感觉么?那里空了,五脏六腑便都往空白处去填,疼,搅在一起,生不如死。
我抱着膝盖,将头深深的埋在腿之间,我不要让他看到我与生俱来的脆弱,在他面前,我是一头困兽。总有一天要为父母报仇的狼。
我哭了不知道多久,哭不动了。眼前一片黑。我不知道安晨是不是已经杀了兔子,冰冷的把它的尸体扔在黑色的垃圾袋里,黑色上浮着红色的血,一滴,一片……
我挣扎着起来,却站不稳,他扶了我一把,我甩开他的手,“滚!”
我揉揉眼,视线模糊了片刻,继而看见了兔子那双无辜的眼。
安晨鄙夷的看着我,“不过是一条狗,留着他的狗命好了。我告诉你安然,总有一天你的狗命会和这条狗一起没了。”
他嘴角仍带着让人愤恨的笑。
我夺过兔子,兔子伸舌头舔我的脖子。我笑了,多年来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笑声。如今我有了兔子,再也不寂寞了。我所求的,不过是大千世界里一双能懂我的眼睛。
从此我有了兔子,兔子有了我。而我们,虽然和安晨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我们不在一个世界里。
我在转角的面包房给兔子买了块栗子蛋糕。这些年来,物是人非,这家面包房竟还在。朝南的玻璃屋子,养着兰草。我打小就爱在这里吃甜品。我是吃不胖的体质,吃下的热量进不去我的身体。
我常拉欧阳非来这里看兰草,吃cheesecake,还有一杯老板自制的优酪乳。那段日子真甜蜜。我校服的裙子刚刚遮住腿,喜欢坐在这里的高脚椅上,晃着我的腿,不经意的去踢欧阳非的脚。他会喂我蛋糕,他会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吻我,他的脸总是比我先红。他左手腕上带着个傻到让人哭的swatch腕表,我送他的。好多人笑他的表,太卡通,他不摘,直到我离开这个城市瞄见他的最后一眼,他都没有摘。
付钱的时候,面包房的老板盯着我的脸看了许久,“小姐,你好面熟。”
我拿找零的手抖了一下,硬币纷纷掉落,叮叮当当的在木地板上滚,一直滚到门口。
我笑笑,对她说,“您认错人了。我是外地人。”
我特意用别的城市的腔调和她说话。这些年来的“工作需要”,我会五湖四海的语言。外语也能说个两三门,几乎不留破绽。而这下子却说成了四不像。她看看我,有些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老板还是老样子,岁月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三十多岁的清秀妇人,嘴角始终洋溢着烂漫的笑。我好羡慕她。曾经和欧阳非说过,“我的理想就是去周游世界,尝便世界上最好吃的甜品和咖啡,然后也找一个转角,开一家小小的咖啡店,让咖啡香飘满街道。要有玻璃的花房,要用木质的屋顶。”
我仰脸问他,“你这辈子最想做什么?”
他抬起腕表,“用一辈子的时间陪你。”
……
好傻的一句话。人这一辈子,匆匆而过,不过是一次次的错过与忍耐罢了。说了一辈子的人,多数走不到最后。若是我和他注定没有那所谓的一辈子,我倒是庆幸给他留下了最美好的岁月。
老板走出收银台要给我捡硬币,我弯腰自己捡,轻轻说了句,“我自己来”。却没注意用了最地道的本地话。吴侬软语,外地人怎能说的出来。
老板愣了一下,“小姐我真的觉得你以前似乎经常来。”
我将零钱扔进包里,抬腿要走。我是这个世界的匆匆过客,除了安晨和兔子,我不能被任何人记住。
她叫住我,“坐下喝杯奶昔吧。新产品,帮我尝尝,不收钱。”
我杀了很多人,我的心很冷漠。很多人在死之前求我放他们一马,我都可以狠狠拒绝,但我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她和这家转角的小店,也是我的回忆。
我无法拒绝回忆。
我挑了高脚椅坐下,望着街边行色匆匆的人群,一口口的喝奶昔。
昔日的甜蜜如今让我觉得发腻。喝了两口便喝不下去了。我把杯子放在一边,手撑着下巴发呆。
“老板,两杯优酪乳,两块cheesecake。”
我的手一晃,打翻了面前的杯子。与我背对背坐着的那个人似乎回头看我。我必须用最快的速度逃离。
我匆匆的推门离开,但忍不住回眸,那人并没有回头。他的背影好熟悉,还有左手腕上那枚卡通的swatch腕表。
我将帽子压的快要遮住脸。我的脸在发烧。如同许多年前的午后,他不经意的吻让我面红耳赤。
只能逃。
回到住处,我拿钥匙开门。我急于要见到兔子。只有兔子那无辜的双眼中自己小小的一簇影子,才能让我平静。
门开了,安晨拎着兔子的耳朵站在门口,大裤衩,拖鞋,露着上身,身上好多的疤。
兔子的耳朵该是被揪的很疼,发出呜呜的声音。
“你把兔子放下!”
“我还以为你死了。”他挑挑眉毛。
“你放心,我不会死的那么容易。”
他哼了一声,将兔子扔给我,我赶紧伸手接住。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不知道完事之后最危险,还敢在大街上晃荡!”
我白了他一眼。轻轻的抚摸兔子的脑袋,它向我怀里孟钻,小眼神透着说不出得可怜。我不在家的时候,天知道他是如何折磨兔子的。我揉着兔子的耳朵,小声说,“别理他,咱不理他。”
兔子却扭过头,深情的看安晨的背影,冲他晃着尾巴。我将兔子的头扭过来,指着它的小鼻子,“他这样对你,不许你看他。”
兔子冲我不客气的叫了两声。我无奈的放下它,拿出栗子蛋糕。兔子在地上嗅了嗅,不满意的摇着尾巴走了,站在安晨的门口呆呆的望着。我气的想揍它一顿,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没出息的狗?
兔子用牙咬安晨的门。过了几秒安晨岔腰站在兔子面前,“死狗,再烦我就真把你炖成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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