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汉末温侯 第一三二章:援救离石兄弟合,一杆银枪挑百将(一)

第一三二章:援救离石兄弟合,一杆银枪挑百将(一)

目录:汉末温侯| 作者:码字猪| 类别:历史军事

    离石吕翔府,想来也是大势所趋,整个并州只怕不久就要全部划入吕布的帐下,因而吕翔等人推举赵云为主帅,其余将领在其下首领坐。(读看看小说网p;虽然赵云多次推辞,但还是架不住两兄弟的一番热情,加上子龙也不是什么矫情之人,也就坐了上去。

    坐定之后,赵云率先问道:“吕将军好手段,不过八千人,就能阻挡五万匈奴人马,力保离石城到今日不失,云实为叹服。”

    吕翔谦笑道:“赵将军才是让某意想不到。不过三千人马就敢转战大半个并州,三日内攻破高干全军,令末将实在敬佩。”

    赵云虽年少却谦虚有礼,胆略过人,吕翔有智将之风,二人皆是心有好感,互相敬佩。

    在一旁的吕旷见了,不由的插口道:“你二人推过来推过去的,只怕到了明日也推不完了,如何知道守城之法。”

    众人被吕旷打断,却是皆笑。

    吕旷笑道:“说真的,兄长,你到底是用了什么法子足足力保五日不失离石?”

    赵云接上道:“是啊,云也很想知道。”

    吕翔这才回道:“其实说出来也很简单,我想离石在我手中,那我们攻击高干的事也就不会传到匈奴人的耳中。那么我就通知他们的首领说因为没有得到高干的命令所以暂时无法打开城门,以防城内百姓恐慌。同时我也运出一部分美酒给他们的将领说是劳军之用,以来麻痹他们,毕竟这些酒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点用也没有。呵呵,那些匈奴人侵略我们大汉,无非就是为了掠夺粮食与人口,这些酒虽然不是上品,但是比起他们那些羊骚味十足的奶酒可就如同琼汁了,故而他们的首领愿意给我三日的时间,之后虽然被识破,但还是守了两日,直到你们的到来。”

    在座的虽然都不是什么名将,即便是赵云也不过是初露峥嵘,但是心智皆是不低,虽然吕翔说的轻巧,但是在这般情况下还能想到如此好的办法争取时间,换位试想一下,赵云自问只怕还没有他做得好,不由暗赞。

    至于吕旷更是高兴,毕竟是自己的兄长,而且还能这般的出人意料,因而赞道:“果然是我大哥啊,居然能想出这样的好办法,哈哈。。。”

    这明目张胆的恭维却是让吕翔不好意思的,只得笑骂吕旷。

    笑过之后,赵云等人方得正视现在的局势。(五万大军,并州其他地方的军队暂时还是不能够迅速到达的,就算是西河郡等城的人马也多在离石,中阳二城布置了,也就是说赵云与吕氏兄弟必须凭借手下的一万两千人至少要阻挡五万匈奴人在外七日,才会有援军到达。

    整整七日啊,局势危急。

    而对赵云等人来说,现在时间就等同于生命。

    “吕旷将军,你速去鼓动城中百姓将城(内城)外的树林砍伐,再用绳索捆绑,或做木垒或做长戟用于守城之用。”

    “末将接令。”吕旷速去。

    “吕翔将军,我令你领五百人在城中建造高城,再选善射者三百于高城建好之后听候使用。”

    “末将定不辱使命。”吕翔接令而去。

    “夏侯兰,王易,你二人各领一千军分别往南北方向探索五十里,以防不测。”

    原来这离石虽然有山林在两侧,地势之险真是得天独厚,可是它也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在其南北方向各有不少小道可绕到城后,虽然这些小道每次只能并行一两人,但是对于赵云他们来说在小的失误都不能出现。虽然这只有那些久住离石的当地人知道,但是为防万一,赵云还是谨慎的派出两军前往巡逻,顺便堵塞。

    夏侯兰,王易皆是赵云手下心腹,自然可以委此大任。

    平稳的,忙碌的度过一个晚上后,次日,赵云为了防止敌军的大规模的攻击,决定先行出关挑战,以振士气。

    带出一千骑兵压阵,赵云持枪出战。

    虽然文化不同,但是看这个架势,匈奴此次主将忽赤不禁冷笑道:“汉朝积弱已久,他们只会用女人来维护他们的生存。孩儿们,城里有美酒有女人,只要攻破就都是你们的了。”

    五万匈奴将士顿时用刀身拍打着自己的胸膛,如狼般高喊起来,声势浩大。

    忽赤指着阵前的赵云,继续道:“现在有一个汉朝人想向我们的勇士挑战,我就给他这个机会。谁愿意去砍下那汉朝人的脑袋挂在我们的金旗上。”

    有一将越出道:“铁刃勇士哈纱愿为大将出力。”

    在匈奴中,依照武将的地位不同,从高到低分别称为金刃勇士,银刃勇士,铁刃勇士,在得到部落的认可后,配以金刀等物,作为身份的象征,不但有更好的牛羊,还能得到更多的女人。匈奴人一直保持着这个传统,为的就是一直激发着族人的血性,用那粮食与女人刺激着他们。

    忽赤听着族人们的叫喊声,脑海中却是闪过以往的生活。即使是那些匈奴贵族或者是一些家中还算有些钱财的匈奴人,也大多居住在低矮的营帐中,根本无法抵挡冬季的寒冷。他们放牧牛羊,生儿育女,但却只能以羊奶以及坚硬的青稞维持着生计。厚重的牛羊毛衣在冬天或许还能给他们带到点一些温暖,但在夏天不但骚闷不已,更加容易生病。他们跟牛羊生活在一起,终年身上带着浓重的腥膻气味,就因为这个而被汉人视为蛮人。

    而南方的汉族人呢?他们居住在砖木的房子里,根本无需担心四季的变换,他们有足够的丝,绵,麻,毛,只要再有点钱,还能穿上传说中的绸锦,温暖或者清爽。他们还有稻,谷,稷,粟等粮食,金,银,石,木等各种工艺也十分发达,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十分的富足。

    汉人的女人都是那么的美丽,而匈奴的女人的面上却是被风吹裂了皮肤;汉人的孩子都是那么白嫩,而匈奴的孩子却只能在杂草中喜耍。

    每一个匈奴人都比汉人勇敢,辛劳,但他们所能获得的却不及汉人的十分之一。

    忽赤不会忘记,当他的父亲领着他第一次冲破汉人的关防,冲突南方的土地进行劫掠的时候,族人们脸上的兴奋之情。他们掠夺到的粮食,衣物,女人,器具,每一样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新鲜,那么有用,这让他们足足欢喜了一个月。

    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越往南去,便越为富足,那里有匈奴人渴望的一切。

    只要有足够的人马,就可以一直往南走,抢夺更多的地方,更多的东西,让整个匈奴部落都可以富足起来。

    这是他父亲的信念,如今也是忽赤的,也是每一个匈奴人的。

    忽赤坚信要想得到这一切,实现这一切,就必须依靠战争,只有战争才能给他们带来这一切。

    可如今有个羸弱的汉朝人居然想要阻挡自己去实现梦想,太不自量力了。

    铁刃勇士如一般的校尉。哈纱能够得到铁刃勇士的称号也自然有他的本事,只可惜他明显的选错了对象,不过一个照面,就被赵云跳落马下。

    只来得及一声惨叫,打断了匈奴人的嚎叫,也打断了忽赤的出神。

    不过紧接着匈奴人一片喧哗,眼中更是喷出嗜血的光芒。尽管铁刃勇士在匈奴人当中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但是被一个自己认知只会用女人来换取平安的汉朝人如此简单的就给杀了,这实在是有点大出意料之外。

    于是又有一个铁刃勇士出战,但如同上一个结局,还是一个照面就被赵云挑落。

    银刃勇士阿达可,阿达速二兄弟立即请战。

    忽赤允。

    战不过五回,阿达可,阿达速二兄弟皆被赵云所杀。

    匈奴人愤怒了。

    忽赤也感到愤怒,就好像被人抽了耳光一样,看着那汉将,愤怒的喊道:“皿尔台,杀了那将。”

    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巨人越众而出,不但身形巨大,手中的那柄狼牙棒似乎比他还要长上几分,而匈奴人全都疯狂的喊叫起来。

    这个皿尔台天生神力,手持一柄百斤的狼牙棒,有万夫莫敌之勇,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是银刃勇士中的第一好手。

    皿尔台来到阵中,猛的吐了口痰,用蹩脚的汉语叫道:“你倒是不错,不过遇到爷爷可就是你的死期了。”

    赵云也不答话,反而落枪抵地,极现藐视之色。

    皿尔台何曾受过如此的轻视,更何况还是一个汉朝人。拍马上前,皿尔台手中的狼牙棒挥向赵云,似有呼啸之声。

    赵云看他力大知道不能硬挡,便依靠灵活的骑术闪过一旁。

    只听得“哄”的一声,那皿尔台没有打中赵云,却是击中了地面,顿时砸出个大坑来,尘土飞扬。

    不过对于赵云来说,却是毫无压力,如此笨重的对手又怎么可能是自己的敌手。

    可叹皿尔台一身蛮力却打不到一下,不过十余下,皿尔台已经气力不继,动作也迟缓下来。

    赵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寻了个破绽,枪头如毒蛇吐芯般正中皿尔台咽喉,当场诛杀,只能看见那冲天的血柱。

    忽赤细眼一睁,心中第一次因为汉朝人而生出几分异样:不想汉朝竟有此猛将,难道是那彪骑战神转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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