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米兰 下
目录:菜鸟神父和吸血鬼美少女| 作者:我爱洗头| 类别:历史军事
哈尔特坐在烛台下,用布克送给他的天鹅羽羽毛笔在墨汁中蘸了蘸,浓稠的黑色汁液在陶瓶里摇晃,小瓶子也跟着震动。
小心翼翼的把笔尖落在粗制滥造做工差劲的麻纸上,哈尔特开始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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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好兄弟:
塔尔·林克斯
许久不见。
自上次写信给你算起,已经差不多有三个月了。最近实在忙碌,很抱歉。不过说起来你也没有回上次的那封信,是因为很忙吗?
在罗马当神父很忙吗?现在我有些庆幸没有听你的话留在那了。
米兰的秋天很凉爽,比罗马好一些,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那里有些潮湿,明明靠的那么近。
再有两天就是丰收节庆典了,罗马那边的集市应该还是那么大吧。记得我们以前排队去买麦芽糖,结果在人群里挤了一个多小时才买到,你还把钱包弄丢了,借了我的钱到现在都没换。好在本人大人有大谅,就原谅你了。
这里毕竟没有在梵蒂冈遗址边上重建的罗马城大,米兰大概有它的四分之一,哦不,六分之一就不错了,而且也不算是农业城市,所以这里的庆典不可能太隆重。好在这里人少,不会在人群里像酒吧里的桌球一样被人撞来撞去。听说今年还有花车游行,以前在罗马也没见过这种活动,应该是从北方传过来的新奇风俗吧。
布克老师最近很少来我这边,所以一直是丽莎修女陪我。上次和你说的那个温,我们又分手了,之前还在信里说要坚持到结婚呢,真是个笑话。你也没好到哪去吧,你以前在学校里暗恋的那个女孩也不知道去哪了。还说什么不在乎那个叫芙萝的女孩,开玩笑,你小子在想啥我还不清楚。
说句实在话,老兄,别去想那个女孩子了。她是第二王国的人,我们一辈子都没机会去见她,除非哪天魔法使把骑士王国和教会都端了,或者教会把骑士王国和第二王国搞定了。
查理家的人和那群魔法疯子的手下,咱又不是不明白,以现在教会的武装力量,连给他们当点心的资格都没有。要真有机会再次遇见她,可能就是我们在铁笼子里,她在铁笼子外。
这两天我也没遇到什么好事,除了和温分手外,还不得不接收一个奇怪的金发女人。你知道我在神圣罗马神学院的时候,对金发女孩的好感一直很低。当然不是因为那个艾米莉亚狠狠的当众拒绝我的表白……好吧,的确和那个有点关系……
继续说那个金发的女孩吧,荣光贵族的小姐真是太麻烦了,先占了一整个房间不说,还把我们礼拜堂的家具都扔了出去。擅自叫了好多工匠在房间里装修,也没经过我们的同意,虽然顺便也帮大厅装修了下……但是她这种擅自行动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了!她妈妈难道没教过她作为客人,要尊重主人吗!
前两天她还莫名其妙的打了我一顿,说什么我欺负她,我要偷吻她!圣主在上!我可没有这样的行为!那天温才被气跑,我哪有那个心情啊!而且温就是被她气跑了,至于她是用的什么理由,我就不告诉你了。
别说拿着信,一边笑一边说什么我居然被女人打了,如果是你,照样被她扁成芙萝都不认识你的猪头。以前我每晚都和你锻炼身体的,你没失忆这种事还是记得的。每晚六千米,五百个俯卧撑什么的,在那个女孩面前简直就是渣渣。老子被她一个面拳就轰飞了,就算当年你这个校内最大兄弟会——斯巴达的会长也抗不住。
还有罗马派过来的那个文森特修士,这货没两天就成了那个叫艾丽丝的荣光小姐的仆人。穿着个黑礼服,搞得好像管家一样。每天不是帮她泡茶,就是帮她泡茶。你们那边确定是排他来执行什么任务的吗?我怎么觉得他是专程赶来给那个女人泡茶的,他现在就窝在厨房那边,抱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研究茶艺……
面包要买才出炉的,鸡蛋要吃带着母鸡体温的,牛奶要喝新鲜的带热气的……好吧,这就是那个艾丽丝的生活。还好你们派来了那个红茶男,不然指不准跑东跑西的狗腿子就是我了。不就是一个金币嘛,你们罗马的神职人员就这么点觉悟吗!神职者的尊严都在哪啊混蛋!
我和丽莎每天都看着他们俩整出来的新鲜花样,确实很能锻炼神经强度。我想着也可能是我主给予我的考验。如果撑过去了会给我什么奖励呢,先在这里祈祷下,礼物千万不要是这个女人的长久居住。
之前给你说过我的见习小修女丽莎,她和芙萝长得很像,这个在一年前就给你说了。她做饭的手艺相当不错,连那个挑剔的小姐都不断称赞,所以我也着实长了些肉,不是以前那只银毛瘦猴子了。她是个好姑娘,干什么事都很认真,每天都会很努力的把礼拜堂打扫的亮闪闪。如果她不是修女可以结婚的话,娶她的那个男人一定会幸福一辈子的。
丽莎要比那个艾丽丝好了一百万倍都不止。
已经有两年没见了吧塔尔,也不说来看看兄弟我。怎么说当年我也帮你追过女孩子,你看你那副冷冰冰的样子,是个女人都不敢靠近你。虽然最后失败了,不也在生日上给你那样的打过气嘛,怎么说也得带着一马车的特产来看看苦命的小哈尔特,你说是不?我的要求向来不高,罗马的麦酒巧克力,我热爱甜食!
说来说去也就这么几件破事,反正也没什么正经内容,总的来说,最近还是存活下来了,比上前线的圣裁类班级幸福多了。
好了就这样吧,期待你的回信.
此致
坠落日一千零一十年九月十五日
你最忠诚的好兄弟:哈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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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了下,哈尔特提笔在后面填上里德两个字。那是老布克的姓氏,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老师要求他在学校里采用自己的姓,而不是塞拉斯。
用盖子熄灭米黄色的蜡烛,哈尔特伸了个懒腰。自从上次被艾丽丝狂扁,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他过得还算不错,最起码没有像谈恋爱的时候那么烦恼重重,最近身边乱七八糟的事让他一刻都停不下来。
他小看了艾丽丝和文森特的惹事能力,已经不止一次有邻居登门拜访状告他们偷他们家各种果树上的各种水果。有那钱你们不会去买啊!文森特还真不会去买,因为他要贪污每一枚经过自己手心的硬币。而艾丽丝只要吃到东西,喝到红茶就够了,就算知道修士在干什么猥琐事她也不管,没有触及到她就行。
当然没触及到她!黑锅都堆到到礼拜堂的神父哈尔特身上了……他还不能把那个女人赶走,搞不好自己就要小命不保,提前去见伟大的主,他还想以后讨个老婆呢。
连往日都是摇尾巴缠着丽莎的贱狗伊丽莎白都跟换了主人似的,每天都窝在艾丽丝的腿上。它显然更加不把哈尔特放在眼里了,看到丽莎每天依旧跑去给那只无节操的贱狗喂食,他就一阵心酸。
那种东西扔了就好!听说东方有人吃狗肉,味道还不错,煮肉汤吧!也只能想想罢了,他还没狠心到眼睁睁的看着它死翘翘,或许他会捂上眼睛。
一个猛扑把自己抛在床上,丝质的床单很舒服,当然啦,那是艾丽丝买的。
“哈尔特!你能不能动作小点!声音太大啦!”艾丽丝猛击墙面抗议,伊丽莎白也跟着咆哮。
搬到别的地方住好了,还非要缠着我……哈尔特把枕头蒙在头上,然后闭眼沉入睡眠。
一点小事就发脾气,还说自己是贵族呢……………………ps:求推荐票=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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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翼翼的把笔尖落在粗制滥造做工差劲的麻纸上,哈尔特开始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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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次写信给你算起,已经差不多有三个月了。最近实在忙碌,很抱歉。不过说起来你也没有回上次的那封信,是因为很忙吗?
在罗马当神父很忙吗?现在我有些庆幸没有听你的话留在那了。
米兰的秋天很凉爽,比罗马好一些,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那里有些潮湿,明明靠的那么近。
再有两天就是丰收节庆典了,罗马那边的集市应该还是那么大吧。记得我们以前排队去买麦芽糖,结果在人群里挤了一个多小时才买到,你还把钱包弄丢了,借了我的钱到现在都没换。好在本人大人有大谅,就原谅你了。
这里毕竟没有在梵蒂冈遗址边上重建的罗马城大,米兰大概有它的四分之一,哦不,六分之一就不错了,而且也不算是农业城市,所以这里的庆典不可能太隆重。好在这里人少,不会在人群里像酒吧里的桌球一样被人撞来撞去。听说今年还有花车游行,以前在罗马也没见过这种活动,应该是从北方传过来的新奇风俗吧。
布克老师最近很少来我这边,所以一直是丽莎修女陪我。上次和你说的那个温,我们又分手了,之前还在信里说要坚持到结婚呢,真是个笑话。你也没好到哪去吧,你以前在学校里暗恋的那个女孩也不知道去哪了。还说什么不在乎那个叫芙萝的女孩,开玩笑,你小子在想啥我还不清楚。
说句实在话,老兄,别去想那个女孩子了。她是第二王国的人,我们一辈子都没机会去见她,除非哪天魔法使把骑士王国和教会都端了,或者教会把骑士王国和第二王国搞定了。
查理家的人和那群魔法疯子的手下,咱又不是不明白,以现在教会的武装力量,连给他们当点心的资格都没有。要真有机会再次遇见她,可能就是我们在铁笼子里,她在铁笼子外。
这两天我也没遇到什么好事,除了和温分手外,还不得不接收一个奇怪的金发女人。你知道我在神圣罗马神学院的时候,对金发女孩的好感一直很低。当然不是因为那个艾米莉亚狠狠的当众拒绝我的表白……好吧,的确和那个有点关系……
继续说那个金发的女孩吧,荣光贵族的小姐真是太麻烦了,先占了一整个房间不说,还把我们礼拜堂的家具都扔了出去。擅自叫了好多工匠在房间里装修,也没经过我们的同意,虽然顺便也帮大厅装修了下……但是她这种擅自行动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了!她妈妈难道没教过她作为客人,要尊重主人吗!
前两天她还莫名其妙的打了我一顿,说什么我欺负她,我要偷吻她!圣主在上!我可没有这样的行为!那天温才被气跑,我哪有那个心情啊!而且温就是被她气跑了,至于她是用的什么理由,我就不告诉你了。
别说拿着信,一边笑一边说什么我居然被女人打了,如果是你,照样被她扁成芙萝都不认识你的猪头。以前我每晚都和你锻炼身体的,你没失忆这种事还是记得的。每晚六千米,五百个俯卧撑什么的,在那个女孩面前简直就是渣渣。老子被她一个面拳就轰飞了,就算当年你这个校内最大兄弟会——斯巴达的会长也抗不住。
还有罗马派过来的那个文森特修士,这货没两天就成了那个叫艾丽丝的荣光小姐的仆人。穿着个黑礼服,搞得好像管家一样。每天不是帮她泡茶,就是帮她泡茶。你们那边确定是排他来执行什么任务的吗?我怎么觉得他是专程赶来给那个女人泡茶的,他现在就窝在厨房那边,抱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研究茶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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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丽莎每天都看着他们俩整出来的新鲜花样,确实很能锻炼神经强度。我想着也可能是我主给予我的考验。如果撑过去了会给我什么奖励呢,先在这里祈祷下,礼物千万不要是这个女人的长久居住。
之前给你说过我的见习小修女丽莎,她和芙萝长得很像,这个在一年前就给你说了。她做饭的手艺相当不错,连那个挑剔的小姐都不断称赞,所以我也着实长了些肉,不是以前那只银毛瘦猴子了。她是个好姑娘,干什么事都很认真,每天都会很努力的把礼拜堂打扫的亮闪闪。如果她不是修女可以结婚的话,娶她的那个男人一定会幸福一辈子的。
丽莎要比那个艾丽丝好了一百万倍都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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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看了艾丽丝和文森特的惹事能力,已经不止一次有邻居登门拜访状告他们偷他们家各种果树上的各种水果。有那钱你们不会去买啊!文森特还真不会去买,因为他要贪污每一枚经过自己手心的硬币。而艾丽丝只要吃到东西,喝到红茶就够了,就算知道修士在干什么猥琐事她也不管,没有触及到她就行。
当然没触及到她!黑锅都堆到到礼拜堂的神父哈尔特身上了……他还不能把那个女人赶走,搞不好自己就要小命不保,提前去见伟大的主,他还想以后讨个老婆呢。
连往日都是摇尾巴缠着丽莎的贱狗伊丽莎白都跟换了主人似的,每天都窝在艾丽丝的腿上。它显然更加不把哈尔特放在眼里了,看到丽莎每天依旧跑去给那只无节操的贱狗喂食,他就一阵心酸。
那种东西扔了就好!听说东方有人吃狗肉,味道还不错,煮肉汤吧!也只能想想罢了,他还没狠心到眼睁睁的看着它死翘翘,或许他会捂上眼睛。
一个猛扑把自己抛在床上,丝质的床单很舒服,当然啦,那是艾丽丝买的。
“哈尔特!你能不能动作小点!声音太大啦!”艾丽丝猛击墙面抗议,伊丽莎白也跟着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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