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尤带侠骨香
目录:寂月宫歌| 作者:琉璃夏陌| 类别:都市言情
雷州府是黎国内陆最靠西南的小城,因为它独特的地理位置,朝廷对它分外重视,前后三次在此加派重兵。
兵多了,官自然也跟着多了,雷州府也就百业兴旺,尤其是酒色场所,其繁荣程度堪比东都。
墨璃走了半日,有些乏累,街道两侧时有饭香扑鼻而来,让她的五脏庙也跟着叫起乏。
寻了个干净的饭庄,在靠窗的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两个小菜,墨黎准备先垫垫肚子,再买匹马赶路。
很快,小二端上一盘小炒肉和一盘青菜,还特意给墨璃打了壶酒。
“公子,您尝尝咱们瑞福庄的小炒肉,这可是用腌了一整天的小牛肉炒的,那腌料是咱们老板的秘方,传了几百年了。”
墨璃笑笑,不置可否。
小二刚想接着吹,只听门边桌儿一位壮汉嚷道:“小二,给爷爷来盘小炒肉!”
小二赶忙跑到壮汉身边,陪着小心道:“伍爷,您不巧了,今天的肉刚卖完,这不,最后一盘给那位公子了。”说着,小二伸手向墨璃指了指。
墨璃抬头,正遇上伍爷审视的目光。许是觉得墨璃身材娇小好欺负,伍爷摇晃着向她走来,一屁股在她对面坐下,伸手就去端墨璃面前的小炒肉。
墨璃用筷子搭住小炒肉的盘边,抬眼瞪视壮汉。她的举动让伍爷十分意外,粗着嗓子喊:“哟呵!你个小白脸儿,知道老子是谁不!”
墨璃收回筷子,淡淡道:“你姓伍,你老子自然也姓伍,难不成你和你老子不是一个姓?!”
墨璃的话引得众人一阵大笑,伍爷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一把抓住墨璃拿筷子的手。“你,你……”
“阁下有心情讲你身世的故事,在下却没兴趣听!”墨璃用力想挣脱伍爷的大手,可挣了两下,竟然纹丝未动。
众人笑得更大声,甚至有人不知死活地吆喝道:“讲讲吧,咱们有兴趣!”
墨璃把筷子交到左手,利落地夹起一块小炒肉送进嘴里,边嚼边说:“嗯,果然特别香。”
伍爷被墨璃气得动了真怒:“你奶奶地,让你吃!”一把掀翻墨璃的桌子,酒菜瞬间洒了一地,众人见情势不好,纷纷离席,其中自然也有趁乱吃白食的。
小二不敢去拉伍爷,赶忙跑到后屋找老板。
伍爷掀了桌子仍不过瘾,一手牢牢抓住墨璃手腕,另一只手从怀里掏出把匕首,用嘴去了外鞘,明晃晃地横在墨璃脸颊边。
“小白脸儿,今儿个爷就让你认识认识老子是谁!”
此时墨璃已万分后悔,一时的意气让她忘了自己的身份,竟被这浑人缠上,若是惊动了官府,说不得又是一身麻烦,万一官府查核她的身份,岂不前功尽弃了?!好女不吃眼前亏,墨璃刚要服软,突然眼前一花,伍爷的匕首已经到了一位锦衣少年手中。
“浑人,你知道老子是谁吗?”锦衣少年一声断喝,吼得伍爷一愣,下意识接口道:“你,你是谁?”
锦衣少年手一抖,匕首已经搭在伍爷颈上。“松开你那脏手!”
伍爷低眼瞄着颈间匕首,缓缓放开墨璃。
锦衣少年一脚踢在伍爷屁股上。“捡起你的破铜烂铁,滚!”说着将匕首丢到地上。
伍爷狠狠瞪了他一眼,匕首也没捡,转身灰溜溜地走了。
墨璃对锦衣少年抱拳道:“多谢兄台解围。”
锦衣少年朗笑道:“小兄弟不会武功,竟然也敢惹雷州府的地头蛇,在下佩服,佩服!”
墨璃不觉脸红,暗暗为刚才的事后怕。
锦衣少年指着二楼的雅间道:“小兄弟的小炒肉想必不能吃了,若不嫌弃,可否与在下痛饮几杯?”
墨璃笑道:“那小弟就不客气了。”
上得雅间,锦衣少年将佩剑放在桌上,当先坐下。
墨璃晃眼看见佩剑上一颗硕大的椭圆形翡翠,心里一凛。
难道抢匪要劫的就是这个人!!
锦衣少年让小二给墨璃添了碗筷,端起酒杯道:“小兄弟言语风趣,在下诚意结交,不知兄弟可愿交在下这个粗人做朋友?”
墨璃赶忙拿起酒杯,朗声道:“兄台搭救之恩,小弟感激不尽,先干为敬!”说完,一口饮下杯中酒。
“爽快!”锦衣少年哈哈笑着,也跟着干了。
边喝边聊,原来这少年姓岳,东都人,今年二十有三,到雷州府是来办差的。
见岳公子舌头越来越大,墨璃忍不住担心,毕竟刚刚人家帮了她,明知他前路凶险,自己若是不告知,岂不是恩将仇报!
“墨兄弟,想什么呢?”墨璃只顾出神,岳公子连唤两声她才回过神来。
“我在问你要去哪,做什么!”岳公子大着舌头问。
墨璃道:“我是我爹在山沟里捡来的孩子,当时我浑身是伤又昏迷不醒,好不容易醒来又失去了记忆。他说我当时穿戴华丽,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临死前说什么都让我答应他去寻亲。这是我爹的遗命,我自然要到处走走,寻不寻得到都无所谓,就当告慰养父的在天之灵了。”
这是墨璃之前就想好的说词,岳霜儿是私自出门后失踪的,墨璃给她编的故事就是,离家后被人贩子拐走,自己逃了出来,结果跌下山崖摔到头而失去了记忆,之后被养父所救。养父去世,只好到处去寻找亲人。这个经历即解释了为何她被救后不回家,也避免了今后被问及前事。
岳公子已经喝得晕晕乎乎,对墨黎的回答并不关心,只是继续给墨璃倒酒,边倒边说:“墨兄弟,来,咱们继续喝,今天真痛快,痛快!”
墨璃一把夺过岳公子手中的酒壶,正色道:“岳兄,小弟有一事,必须问问兄长知道!”
岳公子打了个饱嗝,道:“何事?比喝酒还重要!?”
“性命攸关!”顿了顿,墨璃压低声音问:“岳兄是否带着三口大箱?”
岳公子愣了愣:“墨兄弟怎么知道?”
墨璃凝神道:“昨夜小弟在客栈听到隔壁有人在议论你那三口箱子,好像预备在城西茶棚打劫。”
岳公子哈哈大笑:“几个毛贼就想打岳某人的主意,忒也不知天高地厚!”
墨璃正色道:“还应多加小心才是!”
岳公子满不在乎道:“多谢墨兄弟提醒,来,咱们继续喝。”
酒足饭饱,已近黄昏。
墨璃让小二收拾间客房,打算在此歇息,明早再上路。而岳公子好像赶着办事的样子,见天色不早,直说不应该、不应该,也不知是不应该喝酒,还是不应该赶路。
墨璃在客房窗边看到岳公子支使随从套上三辆拖着箱子的大车,细细数来,算上岳公子果然是十三个人,看来此人此去凶多吉少,不禁暗自惋惜。
因为晌午多喝了几杯,墨璃觉得头一跳一跳地痛,和衣躺下,本想眯一会再起来吃晚饭,不想一觉醒来,天空已经发白,听到窗外打过四更,墨璃翻身坐起。
昨天的事真是不应该,一不应该意气用事,引起众人注意,二不应该和一面之缘的岳公子喝酒,三不应该睡得毫无警觉。墨璃用拳头敲敲头,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没有下次了。
对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来说,让她突然变得沉稳老练,确实有些强人所难,而且也不合人情,况且和普通人比起来,墨璃已经沉稳太多了。
渐渐地,门外脚步声多了起来,想是客人们都起来了。墨璃穿好衣服,从包袱里拿出一锭银子,准备吃过早饭便去买马。
前厅的桌椅已经收拾整齐,丝毫看不出昨日打斗的迹象,墨璃选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点了两个馒头和一盘青菜,低着头慢慢吃着。
突然,饭庄门口传来一阵喧哗声,墨璃抬眼望去,只见几个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年轻人神情低落地走进来,正是岳公子和他的随从。
兵多了,官自然也跟着多了,雷州府也就百业兴旺,尤其是酒色场所,其繁荣程度堪比东都。
墨璃走了半日,有些乏累,街道两侧时有饭香扑鼻而来,让她的五脏庙也跟着叫起乏。
寻了个干净的饭庄,在靠窗的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两个小菜,墨黎准备先垫垫肚子,再买匹马赶路。
很快,小二端上一盘小炒肉和一盘青菜,还特意给墨璃打了壶酒。
“公子,您尝尝咱们瑞福庄的小炒肉,这可是用腌了一整天的小牛肉炒的,那腌料是咱们老板的秘方,传了几百年了。”
墨璃笑笑,不置可否。
小二刚想接着吹,只听门边桌儿一位壮汉嚷道:“小二,给爷爷来盘小炒肉!”
小二赶忙跑到壮汉身边,陪着小心道:“伍爷,您不巧了,今天的肉刚卖完,这不,最后一盘给那位公子了。”说着,小二伸手向墨璃指了指。
墨璃抬头,正遇上伍爷审视的目光。许是觉得墨璃身材娇小好欺负,伍爷摇晃着向她走来,一屁股在她对面坐下,伸手就去端墨璃面前的小炒肉。
墨璃用筷子搭住小炒肉的盘边,抬眼瞪视壮汉。她的举动让伍爷十分意外,粗着嗓子喊:“哟呵!你个小白脸儿,知道老子是谁不!”
墨璃收回筷子,淡淡道:“你姓伍,你老子自然也姓伍,难不成你和你老子不是一个姓?!”
墨璃的话引得众人一阵大笑,伍爷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一把抓住墨璃拿筷子的手。“你,你……”
“阁下有心情讲你身世的故事,在下却没兴趣听!”墨璃用力想挣脱伍爷的大手,可挣了两下,竟然纹丝未动。
众人笑得更大声,甚至有人不知死活地吆喝道:“讲讲吧,咱们有兴趣!”
墨璃把筷子交到左手,利落地夹起一块小炒肉送进嘴里,边嚼边说:“嗯,果然特别香。”
伍爷被墨璃气得动了真怒:“你奶奶地,让你吃!”一把掀翻墨璃的桌子,酒菜瞬间洒了一地,众人见情势不好,纷纷离席,其中自然也有趁乱吃白食的。
小二不敢去拉伍爷,赶忙跑到后屋找老板。
伍爷掀了桌子仍不过瘾,一手牢牢抓住墨璃手腕,另一只手从怀里掏出把匕首,用嘴去了外鞘,明晃晃地横在墨璃脸颊边。
“小白脸儿,今儿个爷就让你认识认识老子是谁!”
此时墨璃已万分后悔,一时的意气让她忘了自己的身份,竟被这浑人缠上,若是惊动了官府,说不得又是一身麻烦,万一官府查核她的身份,岂不前功尽弃了?!好女不吃眼前亏,墨璃刚要服软,突然眼前一花,伍爷的匕首已经到了一位锦衣少年手中。
“浑人,你知道老子是谁吗?”锦衣少年一声断喝,吼得伍爷一愣,下意识接口道:“你,你是谁?”
锦衣少年手一抖,匕首已经搭在伍爷颈上。“松开你那脏手!”
伍爷低眼瞄着颈间匕首,缓缓放开墨璃。
锦衣少年一脚踢在伍爷屁股上。“捡起你的破铜烂铁,滚!”说着将匕首丢到地上。
伍爷狠狠瞪了他一眼,匕首也没捡,转身灰溜溜地走了。
墨璃对锦衣少年抱拳道:“多谢兄台解围。”
锦衣少年朗笑道:“小兄弟不会武功,竟然也敢惹雷州府的地头蛇,在下佩服,佩服!”
墨璃不觉脸红,暗暗为刚才的事后怕。
锦衣少年指着二楼的雅间道:“小兄弟的小炒肉想必不能吃了,若不嫌弃,可否与在下痛饮几杯?”
墨璃笑道:“那小弟就不客气了。”
上得雅间,锦衣少年将佩剑放在桌上,当先坐下。
墨璃晃眼看见佩剑上一颗硕大的椭圆形翡翠,心里一凛。
难道抢匪要劫的就是这个人!!
锦衣少年让小二给墨璃添了碗筷,端起酒杯道:“小兄弟言语风趣,在下诚意结交,不知兄弟可愿交在下这个粗人做朋友?”
墨璃赶忙拿起酒杯,朗声道:“兄台搭救之恩,小弟感激不尽,先干为敬!”说完,一口饮下杯中酒。
“爽快!”锦衣少年哈哈笑着,也跟着干了。
边喝边聊,原来这少年姓岳,东都人,今年二十有三,到雷州府是来办差的。
见岳公子舌头越来越大,墨璃忍不住担心,毕竟刚刚人家帮了她,明知他前路凶险,自己若是不告知,岂不是恩将仇报!
“墨兄弟,想什么呢?”墨璃只顾出神,岳公子连唤两声她才回过神来。
“我在问你要去哪,做什么!”岳公子大着舌头问。
墨璃道:“我是我爹在山沟里捡来的孩子,当时我浑身是伤又昏迷不醒,好不容易醒来又失去了记忆。他说我当时穿戴华丽,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临死前说什么都让我答应他去寻亲。这是我爹的遗命,我自然要到处走走,寻不寻得到都无所谓,就当告慰养父的在天之灵了。”
这是墨璃之前就想好的说词,岳霜儿是私自出门后失踪的,墨璃给她编的故事就是,离家后被人贩子拐走,自己逃了出来,结果跌下山崖摔到头而失去了记忆,之后被养父所救。养父去世,只好到处去寻找亲人。这个经历即解释了为何她被救后不回家,也避免了今后被问及前事。
岳公子已经喝得晕晕乎乎,对墨黎的回答并不关心,只是继续给墨璃倒酒,边倒边说:“墨兄弟,来,咱们继续喝,今天真痛快,痛快!”
墨璃一把夺过岳公子手中的酒壶,正色道:“岳兄,小弟有一事,必须问问兄长知道!”
岳公子打了个饱嗝,道:“何事?比喝酒还重要!?”
“性命攸关!”顿了顿,墨璃压低声音问:“岳兄是否带着三口大箱?”
岳公子愣了愣:“墨兄弟怎么知道?”
墨璃凝神道:“昨夜小弟在客栈听到隔壁有人在议论你那三口箱子,好像预备在城西茶棚打劫。”
岳公子哈哈大笑:“几个毛贼就想打岳某人的主意,忒也不知天高地厚!”
墨璃正色道:“还应多加小心才是!”
岳公子满不在乎道:“多谢墨兄弟提醒,来,咱们继续喝。”
酒足饭饱,已近黄昏。
墨璃让小二收拾间客房,打算在此歇息,明早再上路。而岳公子好像赶着办事的样子,见天色不早,直说不应该、不应该,也不知是不应该喝酒,还是不应该赶路。
墨璃在客房窗边看到岳公子支使随从套上三辆拖着箱子的大车,细细数来,算上岳公子果然是十三个人,看来此人此去凶多吉少,不禁暗自惋惜。
因为晌午多喝了几杯,墨璃觉得头一跳一跳地痛,和衣躺下,本想眯一会再起来吃晚饭,不想一觉醒来,天空已经发白,听到窗外打过四更,墨璃翻身坐起。
昨天的事真是不应该,一不应该意气用事,引起众人注意,二不应该和一面之缘的岳公子喝酒,三不应该睡得毫无警觉。墨璃用拳头敲敲头,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没有下次了。
对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来说,让她突然变得沉稳老练,确实有些强人所难,而且也不合人情,况且和普通人比起来,墨璃已经沉稳太多了。
渐渐地,门外脚步声多了起来,想是客人们都起来了。墨璃穿好衣服,从包袱里拿出一锭银子,准备吃过早饭便去买马。
前厅的桌椅已经收拾整齐,丝毫看不出昨日打斗的迹象,墨璃选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点了两个馒头和一盘青菜,低着头慢慢吃着。
突然,饭庄门口传来一阵喧哗声,墨璃抬眼望去,只见几个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年轻人神情低落地走进来,正是岳公子和他的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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