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460章 重定理学〔上〕
目录:凰涅天下(GL)| 作者:君朝西| 类别:都市言情
名可秀儒宗地位的确立,影响了很多人、很多事。
首先,对理学的影响很大。
“理学”是卫希颜提名,名可秀定义。最初是因凤凰书院内各学派思想的百家争鸣碰撞而萌生,建炎六年正式创名立为学派,当时名可秀对“理学”的定义是:
“理者,究天地万事万物之理。”
又概定理学“三分”:上曰天人之理,即天道;中曰道德『性』命之理,即人道;下曰格物之理,即物理。
其中,格物之物理,包括算学、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工械,即“形而下者谓之器”,儒家又称为“百工之学”。
大宋很重视“工”,因有辽、夏的边患威胁,但对内又重文抑武,所以比起前朝历代都更依赖于军器的犀利和守城工械的防御力量。但是,“工”毕竟是旁门左道,不比正统儒学,士子入仕还是要读儒经经科考道路的,所以即使有这方面天赋的士子很多也会弃之不学。
最初凤凰书院设格物学科时招生人数很少,就是这个原因。那时建炎新政的工科制举才刚开一年,对士子的影响还不大。直到工科制举陆续考了三届之后,进入格物科的学子才渐渐增加了。
后来,随着理学的名声扩大,包括:格物学科出的成果应用到军事、农事和工事上,受到朝廷不少表彰;理学的学者们在有影响力的论刊和报纸上陆续发表文章宣扬学说,又与其他学派进行辩论,宣扬理学;以格物和自然认识为主的《自然》杂志的读者群越来越大;后来新创的《探索》杂志引起的探索者团队的火热,等等,这使理学名声宣扬的同时影响也日益扩大,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学子加入到格物学科。[]凰涅天下GL460
至大宪十二年时,理学创建已达二十年,从最初幼嫩的花骨朵长成了历经风霜的花树。
但是,与新学、程学、温学这三大学派相比,理学还是弱势学派。
虽然理学的名声已经很广,影响范围也很大,但是真正尊崇理学的儒生却不及新、程、温三学。
一个主要原因,就在格物之理上。大多数儒家不认同理学的格物之理是儒学,对此一直有攻讦,包括书院内的很多儒经夫子都不认同,而外部大环境更是重经义轻物理。另外,《自然》杂志扩大格物学科的影响的同时也给理学带来一个负面影响——使天下读书人产生了一种误解,认为理学就是“格物之理”的学派,而理学的究天人之理和道德『性』命之理反而被忽视了,或者说被格物之理遮蔽了。
这对理学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作为理学三位学派领袖之一,名可秀不由反思,对理学的定位是否出现了偏差?
在理学高层的讨论会上,苏澹、蔡发这两位学派领袖认为理学太全了,形而上、中、下三者皆具,这使理学的包容『性』很强,但是,万有不齐,物理自然不同,如何从物理各异之中求得一个统一的天理?这是理学还没能解决的问题。
苏澹道,天理是一,而物理是多,在现实的存在之中,如何从这物理之多中识得天理之一,如果用格物致知的方法,就事事物物去穷理,以期用力久之,而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这显然是主观的唯心论,易陷入自大、狂妄。
蔡发道,从物理中见天理,从主观唯心上来讲是可行的,但是在存在的实践中根本就是无效的,人生有限,如何可穷尽物理,又将不同物理贯通为一?这完全是思想的事情,而不是存在的事情——“格万物而致知天理人『性』”,只是在思想逻辑上合理,在实践中却无效。
沈元、陈旉、陆宸、周执羔这几位理学执事则从另一个方面讲显现的弊病——因格物致知物理较之格物致知天理、道德『性』命之理更易出成果,目前在格物学子中已经出现了重物理而轻道德心『性』的迹象了。
为此,苏澹认为,为了理学的发展,并使学子思想不入歧途,应将“格物之理”剔除于理学之外。沈元、陈旉、陆宸、周执羔等人则反对,认为这会使正在兴起的格物学科遭受很大打击,本来就是“少数人的学科了”,很可能经此重新陷落下去。
两方各执意见,在理学内部引发了争论。
事实上,这个争论不仅仅是涉及“格物之理”在理学的去留,其实质是争论格物致知的内涵意义,以及形而上下的道器、体用之争,这两者都是儒家一直争论的议题。
其中,道器、体用,说的都是一件事。
孔子《易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的道是抽象的本质和一般规律,称为道、体;形而下的器是具体事物和现象,称为器、用。[]凰涅天下GL460
理学内普遍认同,形而上之道寓于形而下之器中,所以道在器中,体在用中。但是,在二者的先后关系以及是否可分离上,学派内产生了分歧。
苏澹、蔡发、金安节、苏行冲、陈子卿等人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道主宰器,形而上在形而下之先,因此:虽然道在器中,体在用中,但二者不相杂,可以分离。
沈元、陈旉、陆宸、周执羔等反对派则认为,“有形,而后有形而上”,形而下之器是形而上之道的基础,因此:道不离器,体不离用,不能分割,唯有主次。
因为学者们的分歧,理学内部分成了三派,其中没有明确表态的一派是中立派。
名可秀属于没有明确表态的中立派,但在两派的争论中,她的思想也经历了一个碰撞、反思和转折。
理学内部的争论持续了三年,直到蔡发去世还没有定论。因为学者们的分歧,已经对理学的发展造成了影响,虽然这个影响还没有显形于外,但内部学者团体已出现了对立的迹象,如果不解决这个争端,很可能会造成理学的分裂。
名可秀这些年一直在著写《中庸正义》,但并不是闭门造车,理学的两个议题之争她一直在关注,随着她中庸思想的深入,也在反复思考她释义的格物致知和理学的道器之争。
与其他学者相比,名可秀有一个长处,就是宏观与系统能够很好结合,也即是说,她的抽象思维和理『性』思维的结合比任何一位儒家学者都要强。
儒家学者们,包括创始人孔子在内,都是以抽象思维见长,理『性』思维相对较弱。只有像沈元、陈旉、高宣、陆宸这些长年致力于物理和应用的儒家学者才具有比较强的理『性』思维,但这类儒家学者比较少,而他们的抽象思维却因理『性』思维过强往往受到局限,所以在思想上很难有大的建树,譬如张衡、祖冲之、沈括、苏颂都是这种,物理百科成就很厉害,但思想成就则不显。先秦诸子百家的圣哲中,也唯有墨子,这两种思维结合得最好,故能同时创立出墨家的思想体系和名辩物实逻辑体系。
名可秀具有两种思维结合的特『性』,这决定了她既能理『性』辩证地分析问题,又能创新思想解决问题。
她经过长期的反思,分析、归纳理学内部的争论观点,就道器之争上,她认为应该以中庸的思想来对待道、物的区别,它们的先后关系不是绝对的,道生万物,是道在物先,但道不是平空就有的,混沌生太极,太极这个道是又因混沌这个物而生,故而,道与物的先后是相对的。
中庸就是一种相对的思想,名可秀认为,治学上要多用相对论,不要用绝对论。所以,不能过于强调道与物的区别,否则将导致一般与个别、本质与现象割裂的倾向,这会使儒学走上形而上、空谈天理而不重实践的道路——这是认同沈元、陈旉等人的“道不离器”论。
但是,她又赞成苏澹和已辞世的蔡发的提议,将“格物之理”从理学中分出去——这就是摒弃了她原来对理学的三个层级定义。
大宪十六年的二月初二,在理学开年第一次理事会议上,名可秀正式提出了她的新学说,阐明了她的意见,这标志着理学内部长达四年的格物致知之争和道器之争终于落定。
名可秀首先提出的,是新的“格物致知”说。
“格物、致知”,这是《大学》提出的。从东汉郑玄作注解起,到宋代诸儒,“格物致知”的意义一直是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名可秀在她所著的《大学正义》中,对格物致知有创新的释义: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即: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知识是物理,道理是人『性』、天道之理。
名可秀的释义与其他儒家的区别在于:不是司马光的“抵御外物诱『惑』,而后知晓德行至道”和程颢的“穷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牵役”,视物理为修德『性』的物欲而斥于外,也不是程颐的“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的踏脚石的存在;而是认为物理与天理、人『性』是并行、同行的存在。
名可秀的这个释义提高了“物理”自然科学)的地位,是理学成立的基础,但是也存在着问题,即理学内部争论的——怎么从格物理致知天理?
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混淆人心和道心,这也是名可秀的格物致知释义中存在的不足——虽然她的释义没有将二者混同,但也没有明确分开,在这上面是模糊的,所以造成了理学派在实践应用中的分歧。
理学派内部因为格物学科而起的争论卫希颜是知道的,但她并不是理学的成员,虽然是她给理学提了个名,但当时是作为凤凰书院的创始山长给初立的理学派“赠”了个名,她自己是道家的身份,不会参入到儒学派系中——何况,她不通儒学。所以,名可秀对格物致知和理学定义的反思,卫希颜是帮不了妻子的。但她来自后世的经验让她知道,儒学不能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否则儒学必被后世所弃。名可秀对于格物科学的重要『性』自然是深知的,如何让形而下的物理与形而上的道达成和谐,正是她在修正学说时必须要考虑的。
经过四年的思考,名可秀在重新诠释“格物致知”时,借鉴吸纳了蔡发的观点——人心与道心之别上,存在着一个矛盾:人心即求物欲之心,当向对象『性』的物理世界去求;而道心即求道之心,当向形而上的天道之中去求。
但人无法直接去求取天道,怎么办?——蔡发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名可秀从孟子和庄子的学说中得到启发,认为:天道创造了人,人的生命体现了天道,故可以通过人的生命本质去求天道。这即是孟子说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名可秀进一步诠释道,“人心”与“道心”本来是二个不同的求知方向,人心是向形而下的物理中求,而道心则是向由人道反观之中的“自明而诚”,从而上达天道。
她在这里明确地提出,不能将人心和道心混同,到形而下的物理世界中去求道心,这必然会造成人心与道心的斗争,从而要求舍人心而求道心,存天理而灭人欲。——这个新的诠解,就清晰了以前的模糊之处,分开了有可能导致的人心与道心的混同,使得理学在这一点上与程学迥然不同了。
名可秀最初定义“理学”,将格物之理放入其中,就是要重视物理之学,促进形而下的知识体系科学技术)的发展,但她在“格物致知”的反思中发现:如果将人心与道心混同之后,向物理之中求天道自然不会成功,反而会堵住人心求物理的道路,这同样会阻碍儒家面向物理世界的求知进路,从而排斥对知识体系的追求与思考,于是,物理之学仍然会沦落。
经过名可秀重新释义的“格物致知”说,使理学消除了这个隐患。
但是,将人心、道心明确分开后,又迎来了一个问题:道心、人心为二,如何使人心不『迷』于物欲呢?
名可秀在写《中庸正义》时,论“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旨,便以中庸的平衡之道来解决这个问题,她在新“格物致知”说中论道:
人心与道心二者之间存在着自然的平衡,道心知天道自在,自然与天地万物一体,而无争夺占有之心,自然除人欲之不正;人心考察物理只为满足生命所需,使物为我用,而不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是故,修心秉持“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旨,就是要人守正“中道”,上求天道而下得物理,上下一贯,中行为人,才是“惟精惟一”。
这即是孔子《易传》说的:“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天道阴阳为“形而上者谓之道”,地道柔刚为“形而下者谓之器”的“物理”,而人道仁义则是处于道器之“中”的“人道”。
故而人道为“中”,向下为人心,向上为道心;因为处于“中”,故可上下一贯,中行为人,人心与道心取得平衡,即是:达到道心和人心的平衡,也即道心与物欲的平衡了。
名可秀讲,人心不可能“求无欲”,只不过所求之欲有高下之别,有多少之分——有的人求功,有的人求名,有的人求利,有德者想求利国利民,而人生能至圆满者,无外乎道心与人心所求之欲达到平衡。
故此,不为物欲所『惑』。
作者有话要说:道心与人心物欲)达到平衡——觉得对做人、做事、教育孩子都很有帮助。
中庸的思想就是平衡,不要求做到“最”——事业最成功,钱财最多,学习成绩最好,等等,未必就觉得幸福了、圆满了。你钱最多,但你是最幸福的吗?因为追求物欲的成功,而丢失了生命本质的一些东西,于是,道心和人心不平衡了。所以现在很多人有钱了,转而去学佛,求得内心的宁静……我就讲,其实不用学佛,多读几遍《中庸》就对了笑)。
现在的父母都希望子女学习成绩好,拿到第一那多好。这未必是好。于是高分低能出现了。看看毕业后投身社会后的,最适应竞争的往往不是学习最好的。综合能力平衡发展,比起高分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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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理学的影响很大。
“理学”是卫希颜提名,名可秀定义。最初是因凤凰书院内各学派思想的百家争鸣碰撞而萌生,建炎六年正式创名立为学派,当时名可秀对“理学”的定义是:
“理者,究天地万事万物之理。”
又概定理学“三分”:上曰天人之理,即天道;中曰道德『性』命之理,即人道;下曰格物之理,即物理。
其中,格物之物理,包括算学、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工械,即“形而下者谓之器”,儒家又称为“百工之学”。
大宋很重视“工”,因有辽、夏的边患威胁,但对内又重文抑武,所以比起前朝历代都更依赖于军器的犀利和守城工械的防御力量。但是,“工”毕竟是旁门左道,不比正统儒学,士子入仕还是要读儒经经科考道路的,所以即使有这方面天赋的士子很多也会弃之不学。
最初凤凰书院设格物学科时招生人数很少,就是这个原因。那时建炎新政的工科制举才刚开一年,对士子的影响还不大。直到工科制举陆续考了三届之后,进入格物科的学子才渐渐增加了。
后来,随着理学的名声扩大,包括:格物学科出的成果应用到军事、农事和工事上,受到朝廷不少表彰;理学的学者们在有影响力的论刊和报纸上陆续发表文章宣扬学说,又与其他学派进行辩论,宣扬理学;以格物和自然认识为主的《自然》杂志的读者群越来越大;后来新创的《探索》杂志引起的探索者团队的火热,等等,这使理学名声宣扬的同时影响也日益扩大,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学子加入到格物学科。[]凰涅天下GL460
至大宪十二年时,理学创建已达二十年,从最初幼嫩的花骨朵长成了历经风霜的花树。
但是,与新学、程学、温学这三大学派相比,理学还是弱势学派。
虽然理学的名声已经很广,影响范围也很大,但是真正尊崇理学的儒生却不及新、程、温三学。
一个主要原因,就在格物之理上。大多数儒家不认同理学的格物之理是儒学,对此一直有攻讦,包括书院内的很多儒经夫子都不认同,而外部大环境更是重经义轻物理。另外,《自然》杂志扩大格物学科的影响的同时也给理学带来一个负面影响——使天下读书人产生了一种误解,认为理学就是“格物之理”的学派,而理学的究天人之理和道德『性』命之理反而被忽视了,或者说被格物之理遮蔽了。
这对理学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作为理学三位学派领袖之一,名可秀不由反思,对理学的定位是否出现了偏差?
在理学高层的讨论会上,苏澹、蔡发这两位学派领袖认为理学太全了,形而上、中、下三者皆具,这使理学的包容『性』很强,但是,万有不齐,物理自然不同,如何从物理各异之中求得一个统一的天理?这是理学还没能解决的问题。
苏澹道,天理是一,而物理是多,在现实的存在之中,如何从这物理之多中识得天理之一,如果用格物致知的方法,就事事物物去穷理,以期用力久之,而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这显然是主观的唯心论,易陷入自大、狂妄。
蔡发道,从物理中见天理,从主观唯心上来讲是可行的,但是在存在的实践中根本就是无效的,人生有限,如何可穷尽物理,又将不同物理贯通为一?这完全是思想的事情,而不是存在的事情——“格万物而致知天理人『性』”,只是在思想逻辑上合理,在实践中却无效。
沈元、陈旉、陆宸、周执羔这几位理学执事则从另一个方面讲显现的弊病——因格物致知物理较之格物致知天理、道德『性』命之理更易出成果,目前在格物学子中已经出现了重物理而轻道德心『性』的迹象了。
为此,苏澹认为,为了理学的发展,并使学子思想不入歧途,应将“格物之理”剔除于理学之外。沈元、陈旉、陆宸、周执羔等人则反对,认为这会使正在兴起的格物学科遭受很大打击,本来就是“少数人的学科了”,很可能经此重新陷落下去。
两方各执意见,在理学内部引发了争论。
事实上,这个争论不仅仅是涉及“格物之理”在理学的去留,其实质是争论格物致知的内涵意义,以及形而上下的道器、体用之争,这两者都是儒家一直争论的议题。
其中,道器、体用,说的都是一件事。
孔子《易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的道是抽象的本质和一般规律,称为道、体;形而下的器是具体事物和现象,称为器、用。[]凰涅天下GL460
理学内普遍认同,形而上之道寓于形而下之器中,所以道在器中,体在用中。但是,在二者的先后关系以及是否可分离上,学派内产生了分歧。
苏澹、蔡发、金安节、苏行冲、陈子卿等人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道主宰器,形而上在形而下之先,因此:虽然道在器中,体在用中,但二者不相杂,可以分离。
沈元、陈旉、陆宸、周执羔等反对派则认为,“有形,而后有形而上”,形而下之器是形而上之道的基础,因此:道不离器,体不离用,不能分割,唯有主次。
因为学者们的分歧,理学内部分成了三派,其中没有明确表态的一派是中立派。
名可秀属于没有明确表态的中立派,但在两派的争论中,她的思想也经历了一个碰撞、反思和转折。
理学内部的争论持续了三年,直到蔡发去世还没有定论。因为学者们的分歧,已经对理学的发展造成了影响,虽然这个影响还没有显形于外,但内部学者团体已出现了对立的迹象,如果不解决这个争端,很可能会造成理学的分裂。
名可秀这些年一直在著写《中庸正义》,但并不是闭门造车,理学的两个议题之争她一直在关注,随着她中庸思想的深入,也在反复思考她释义的格物致知和理学的道器之争。
与其他学者相比,名可秀有一个长处,就是宏观与系统能够很好结合,也即是说,她的抽象思维和理『性』思维的结合比任何一位儒家学者都要强。
儒家学者们,包括创始人孔子在内,都是以抽象思维见长,理『性』思维相对较弱。只有像沈元、陈旉、高宣、陆宸这些长年致力于物理和应用的儒家学者才具有比较强的理『性』思维,但这类儒家学者比较少,而他们的抽象思维却因理『性』思维过强往往受到局限,所以在思想上很难有大的建树,譬如张衡、祖冲之、沈括、苏颂都是这种,物理百科成就很厉害,但思想成就则不显。先秦诸子百家的圣哲中,也唯有墨子,这两种思维结合得最好,故能同时创立出墨家的思想体系和名辩物实逻辑体系。
名可秀具有两种思维结合的特『性』,这决定了她既能理『性』辩证地分析问题,又能创新思想解决问题。
她经过长期的反思,分析、归纳理学内部的争论观点,就道器之争上,她认为应该以中庸的思想来对待道、物的区别,它们的先后关系不是绝对的,道生万物,是道在物先,但道不是平空就有的,混沌生太极,太极这个道是又因混沌这个物而生,故而,道与物的先后是相对的。
中庸就是一种相对的思想,名可秀认为,治学上要多用相对论,不要用绝对论。所以,不能过于强调道与物的区别,否则将导致一般与个别、本质与现象割裂的倾向,这会使儒学走上形而上、空谈天理而不重实践的道路——这是认同沈元、陈旉等人的“道不离器”论。
但是,她又赞成苏澹和已辞世的蔡发的提议,将“格物之理”从理学中分出去——这就是摒弃了她原来对理学的三个层级定义。
大宪十六年的二月初二,在理学开年第一次理事会议上,名可秀正式提出了她的新学说,阐明了她的意见,这标志着理学内部长达四年的格物致知之争和道器之争终于落定。
名可秀首先提出的,是新的“格物致知”说。
“格物、致知”,这是《大学》提出的。从东汉郑玄作注解起,到宋代诸儒,“格物致知”的意义一直是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名可秀在她所著的《大学正义》中,对格物致知有创新的释义: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即: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知识是物理,道理是人『性』、天道之理。
名可秀的释义与其他儒家的区别在于:不是司马光的“抵御外物诱『惑』,而后知晓德行至道”和程颢的“穷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牵役”,视物理为修德『性』的物欲而斥于外,也不是程颐的“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的踏脚石的存在;而是认为物理与天理、人『性』是并行、同行的存在。
名可秀的这个释义提高了“物理”自然科学)的地位,是理学成立的基础,但是也存在着问题,即理学内部争论的——怎么从格物理致知天理?
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混淆人心和道心,这也是名可秀的格物致知释义中存在的不足——虽然她的释义没有将二者混同,但也没有明确分开,在这上面是模糊的,所以造成了理学派在实践应用中的分歧。
理学派内部因为格物学科而起的争论卫希颜是知道的,但她并不是理学的成员,虽然是她给理学提了个名,但当时是作为凤凰书院的创始山长给初立的理学派“赠”了个名,她自己是道家的身份,不会参入到儒学派系中——何况,她不通儒学。所以,名可秀对格物致知和理学定义的反思,卫希颜是帮不了妻子的。但她来自后世的经验让她知道,儒学不能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否则儒学必被后世所弃。名可秀对于格物科学的重要『性』自然是深知的,如何让形而下的物理与形而上的道达成和谐,正是她在修正学说时必须要考虑的。
经过四年的思考,名可秀在重新诠释“格物致知”时,借鉴吸纳了蔡发的观点——人心与道心之别上,存在着一个矛盾:人心即求物欲之心,当向对象『性』的物理世界去求;而道心即求道之心,当向形而上的天道之中去求。
但人无法直接去求取天道,怎么办?——蔡发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名可秀从孟子和庄子的学说中得到启发,认为:天道创造了人,人的生命体现了天道,故可以通过人的生命本质去求天道。这即是孟子说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名可秀进一步诠释道,“人心”与“道心”本来是二个不同的求知方向,人心是向形而下的物理中求,而道心则是向由人道反观之中的“自明而诚”,从而上达天道。
她在这里明确地提出,不能将人心和道心混同,到形而下的物理世界中去求道心,这必然会造成人心与道心的斗争,从而要求舍人心而求道心,存天理而灭人欲。——这个新的诠解,就清晰了以前的模糊之处,分开了有可能导致的人心与道心的混同,使得理学在这一点上与程学迥然不同了。
名可秀最初定义“理学”,将格物之理放入其中,就是要重视物理之学,促进形而下的知识体系科学技术)的发展,但她在“格物致知”的反思中发现:如果将人心与道心混同之后,向物理之中求天道自然不会成功,反而会堵住人心求物理的道路,这同样会阻碍儒家面向物理世界的求知进路,从而排斥对知识体系的追求与思考,于是,物理之学仍然会沦落。
经过名可秀重新释义的“格物致知”说,使理学消除了这个隐患。
但是,将人心、道心明确分开后,又迎来了一个问题:道心、人心为二,如何使人心不『迷』于物欲呢?
名可秀在写《中庸正义》时,论“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旨,便以中庸的平衡之道来解决这个问题,她在新“格物致知”说中论道:
人心与道心二者之间存在着自然的平衡,道心知天道自在,自然与天地万物一体,而无争夺占有之心,自然除人欲之不正;人心考察物理只为满足生命所需,使物为我用,而不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是故,修心秉持“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旨,就是要人守正“中道”,上求天道而下得物理,上下一贯,中行为人,才是“惟精惟一”。
这即是孔子《易传》说的:“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天道阴阳为“形而上者谓之道”,地道柔刚为“形而下者谓之器”的“物理”,而人道仁义则是处于道器之“中”的“人道”。
故而人道为“中”,向下为人心,向上为道心;因为处于“中”,故可上下一贯,中行为人,人心与道心取得平衡,即是:达到道心和人心的平衡,也即道心与物欲的平衡了。
名可秀讲,人心不可能“求无欲”,只不过所求之欲有高下之别,有多少之分——有的人求功,有的人求名,有的人求利,有德者想求利国利民,而人生能至圆满者,无外乎道心与人心所求之欲达到平衡。
故此,不为物欲所『惑』。
作者有话要说:道心与人心物欲)达到平衡——觉得对做人、做事、教育孩子都很有帮助。
中庸的思想就是平衡,不要求做到“最”——事业最成功,钱财最多,学习成绩最好,等等,未必就觉得幸福了、圆满了。你钱最多,但你是最幸福的吗?因为追求物欲的成功,而丢失了生命本质的一些东西,于是,道心和人心不平衡了。所以现在很多人有钱了,转而去学佛,求得内心的宁静……我就讲,其实不用学佛,多读几遍《中庸》就对了笑)。
现在的父母都希望子女学习成绩好,拿到第一那多好。这未必是好。于是高分低能出现了。看看毕业后投身社会后的,最适应竞争的往往不是学习最好的。综合能力平衡发展,比起高分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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