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吻(上)
目录:重生职业军人| 作者:| 类别:历史军事
第五十章
比起远离,他更希望能够站在这个人身边,他可以丢掉爱情,却不能丢掉林峰。
因为林峰之于他而言不光是一个暗恋的对象,更是兄弟。
如果将兄弟比喻成一种需求,那么对林峰的感情就是一种负担。
他希望丢掉这个负担,坦然干净的站在这个人的身边,成为真正的兄弟。
对于雷刚的出现,他的感情是复杂的。
说实在的,他不介意雷刚成为林峰的朋友,但是前提是不能占了他的位置,说是吃醋也好,霸道也好,甚至是任性都好,他只是想要抓住必须抓住的一点,林峰的心里必须要有自己的存在,哪怕就是兄弟也好。
他从来不想去奢求林峰会喜欢自己,甚至连告白的想法都没有,可是兄弟的位置绝对不能动摇,他现在唯一能够守住的只有这一点。
对于林峰而言,这里的三个人都是不可取代的……
三海是他的发小,脾气相投,知根知底,齿轮的咬合精密无缺。
雷刚是他的憧憬,一种寄托,渴望着希望着崇拜着能够成为未来的这个人。
珠子是他的过失,曾经失去的,那些悔恨让他得以自醒,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需要的,必须的。
说是贪心也好,他从来没想过割舍掉哪一部分哪个人,更何况人的感情不是可以说丢就丢,他是喜欢他们的,很喜欢,所以当珠子说出归队的时候,林峰笑开了眉眼,笑得露出了牙齿,“好。”
看着眼前的男人,汗流浃背却笑得诚挚,眼中明亮得像是闪烁着光华璀璨。
吉珠嘎玛莫名的觉得想哭,觉得心颤,觉得人生最美不过如此。
当然,与林峰和好后,难题接踵而至,友情必须抓住,爱情也想拥有,面对种种诱惑他必须学会取舍。
初期,对于他来说很困难,过度得异常的吃力,但是当忍耐已经习惯的时候,似乎又不是那么难过,至少偶尔借着打闹可以从林峰的身上吃上一点豆腐,聊以安慰。
但是,就是这种求而不得的感情,却让他愈加的深陷其中,感情在点点滴滴的相处间浓郁了起来,文化课的夜晚变得漫长,辗转反侧,于是他更渴望每一天都是军体课,这样,至少能够累得一觉到天亮。
如果说,暗恋会让人觉得无望和自卑,那么处于这个身份的吉珠嘎玛却是个另类,他不会纠结在一件事情太久,当他决定抛弃爱情而守护住友情的时候,他会做得干脆而决绝,他本色演出出一个最好的兄弟,陪着林峰打闹、吃苦,一起成长。
他们会在晚饭后集合,先是绕着操场走上几圈消食,有时候会闹得上天入地,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沉浸在一种静谧的气氛中漫步前行,感受在最无聊的时光里,身边有人陪着的感觉。
通常,走上半个来小时后,雷刚就会下来,绕着操场慢跑,当跑到他们身边的时候,他们也会提了速度跟上去。
如果那时候学校的篮球队没有训练,跑完后他和三海会跟着林峰往训练场走,练练身上的肌肉,打打沙袋,用林峰的话说就是做好基础为以后打算。
想到这里,吉珠嘎玛想起了一件事,林峰说要去特种部队,也希望他们能够一起进去,无论是哪里,哪怕是战场,只要自己还能跟着,吉珠嘎玛确定不会有任何迟疑,哪怕是疼痛和未知的恐惧,对于他来说,都比不过呆在林峰身边的惬意,那种充沛得几乎要漫出来的感情,浓郁得揉捏了友情、爱情甚至亲情的感情,吸引着他流连忘返。
林峰身上带着一种吸引人的特质,并不是平易近人的那种,虽然林峰觉得自己做得很好,事实上大家都知道他的性格中绝对缺少这一属性,他的过于强大让他站得太高,很难接近,所以他吸引人的特质是真正身边的人才能感受到的,包容和体贴。
林峰脾气很好,似乎任何事情在他的眼里都不是个事,当别人气得要命得事情落在他的身上也不过就是个笑笑的事情,反而让对方觉得自己在无理取闹。
说起体贴,吉珠嘎玛确认自己就是因为这件事情陷下去的,那是真的把人放在了心上,一种有驳于穿上那套军装的林峰外在形象的性格,很少会存在于男人,尤其是他们这个年纪的军校生得身上的一种细腻和柔软,但是当他真正开始观察,一点点剖析出事情真相的时候,吉珠嘎玛才发现,林峰的体贴其实给出去的很少,严格说起来只有三海和自己,这个发现让吉珠嘎玛又喜悦又忧愁。
吉珠嘎玛对自己的剖析,林峰不可能看不到,那小子的眼神太直,明晃晃的就像是拿了两把手术刀上下飞舞,将自己拨皮去骨。
不过他并不在意,去分析去了解才是真正接受一个人的开始,他甚至乐于展示自己的能力,珠子想要看什么,他都会给他看,想要学什么,只要他会,绝不私藏。
他永远忘记不了那双血红的眼和碎裂的膝盖,亦如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傻乎乎的说着,我理解,但是我不支持,如果你难以接受,我会帮你劈荆斩刺的男人,因为,那个时候,这个小子对他交了心。
而他亦必须把自己的心交出来。
不过林峰猜不出来,吉珠嘎玛到底交出了多重多真的心,而自己需要回报的分量到底有多重。
时间过得很快,两年的时间,幽灵部队亦如他们的名字一样当大家发现的时候早已经人去楼空,家属院的猫阿狗阿被人抱走了半年肥了一圈回去了,鸡和鸭没有归队,想必已经成了腹中餐,不过钱倒是都给赔回去了。
雷刚也走了,刚走不久,据说一回到原部队就被调走了,去向成谜,无论是林峰还是吉珠嘎玛、三海,都有一种预感,他们必定会再见得。
吉珠嘎玛终于靠着奖金攒够了买电脑的钱,却都寄回了家,依旧去蹭林峰的电脑,名正言顺的借着机会蹭在林峰身边。
林峰连续两年得了学校的全能学员表彰,从军事知识到组织能力再到体能测验样样拔尖,对于昆陆来说也是个奇迹,二年级三年级的学员就可以得到这个荣誉,让他在接下来数年的时间都成为了校级风云人物,声名甚至传到了部队,实习期还没开始,各个部队就来抢人,好兵没人不想要。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林峰会被分到什么部队的时候,吉珠嘎玛第一次压抑不住心里的感情吻上了林峰的嘴唇。
那一年,暑假前夕,军校最后一次大练兵,从云南昆明至四川遵义,为期9天650公里徒步拉练即将展开,林峰和吉珠嘎玛作为三年级的干部参与了前期的组织工作,三海责负责三中队的内部组织工作。
周大队除了负责统筹全面安排二大队的工作外,还需要负责一个路段与当地政府的勾兑,这次出去一共就带了五个人出来,一名书记官,三名各中队表现出色正在培养的干部学员,以及倚重的林峰。
他们的任务并不繁重,只负责100公里的路段,预先走过所有的路线,确认路线畅通无阻,在必要的地方设立岗哨,穿越城市的时候更要陪着周大队去各个市县的政府开会合作,当日大军开过时候的交通和警备工作都要落实。
周大队在校工作10多年,两年一次,组织过数次的长途拉练,路线上的政府官员们都要卖他的面子,三两下敲定完了所有项目,几辆小车拉出去就在酒桌上开喝,一上了场地方官员的矛头就全往周大队身上招呼,一口一个拥军,一口一个爱党,周大队虽然常年练着,可是也架不住群殴,狡诈的开始找挡酒的人。
在那双眼瞄到自己身上之前,林峰眼明手快的把吉珠嘎玛给推了出去,不是他损,是这小子的酒量绝对比他高。
吉珠嘎玛这小子老实,尤其是酒桌上特豪爽,绝不会扯酒经,你喝什么我喝什么,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红的白的啤的洋的统统往肚子里灌,林峰还老撺掇着他去敬酒,教他说些好听的话挣表现,结果这拿着烈酒取暖的藏族小伙硬生生被灌翻在桌子上了,值得庆幸得是他躺下的时候敌人能站起来的也没几个了。
周大队大喜,直夸吉珠嘎玛是个可以带出去溜溜的人,到了宾馆,还对林峰千叮万嘱要把人给照顾好。
林峰把人给背进屋,放倒在床上,吉珠嘎玛醉得人事不知,但是眉头一直皱着,显然难受得要命,睡也睡不舒坦。
林峰先倒了杯热水晾着,然后把他的衣服扣子给解了,解完才开始拍着脸蛋叫人,吉珠嘎玛眉头越来越紧,嗯嗯的哼唧了两声,转身继续睡,林峰无奈,只能去找热毛巾擦脸。
去了脸上的粘稠,吉珠嘎玛总算清醒了几分,睁着茫然的眼,看着林峰。
林峰好声说道,“能起来不?我扶你去洗手间把胃里的东西给吐了,回来再好好睡。”
吉珠嘎玛呵呵的傻笑,就是不动弹。
不过人醒了就好,醒了就能用点力,不然死沉死沉的他也折腾不动,将人给扶起来,脱了外衣,又要去脱背心,手指刚刚碰到腹部,手臂就被吉珠嘎玛给狠狠的抓住了,瞪着眼,沉声开口,“干什么?”
林峰解释,“我怕等下你吐到身上。”
吉珠嘎玛眼一眯,凝聚的视线散乱开来,迟钝的哦了一声,抬起了双臂。
脱完上衣,林峰扶着吉珠嘎玛一路进了洗手间,在马桶边放跪在了地上,林峰跪在旁边问,“会吐不?”
“……”
“珠子,自己抠出来了就好了。”
“……”吉珠嘎玛嘴唇嘟着,摇头,“不要,要睡觉。”
“不行,你得吐出来,不然半夜难受。”
“不要!”吉珠嘎玛嘴唇嘟得更高,头摇成了拨浪鼓,一低头,直接抱着马桶就闭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咳!抓心挠肺的想写特种部队,所以不墨迹了,来个大跨度。
比起远离,他更希望能够站在这个人身边,他可以丢掉爱情,却不能丢掉林峰。
因为林峰之于他而言不光是一个暗恋的对象,更是兄弟。
如果将兄弟比喻成一种需求,那么对林峰的感情就是一种负担。
他希望丢掉这个负担,坦然干净的站在这个人的身边,成为真正的兄弟。
对于雷刚的出现,他的感情是复杂的。
说实在的,他不介意雷刚成为林峰的朋友,但是前提是不能占了他的位置,说是吃醋也好,霸道也好,甚至是任性都好,他只是想要抓住必须抓住的一点,林峰的心里必须要有自己的存在,哪怕就是兄弟也好。
他从来不想去奢求林峰会喜欢自己,甚至连告白的想法都没有,可是兄弟的位置绝对不能动摇,他现在唯一能够守住的只有这一点。
对于林峰而言,这里的三个人都是不可取代的……
三海是他的发小,脾气相投,知根知底,齿轮的咬合精密无缺。
雷刚是他的憧憬,一种寄托,渴望着希望着崇拜着能够成为未来的这个人。
珠子是他的过失,曾经失去的,那些悔恨让他得以自醒,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需要的,必须的。
说是贪心也好,他从来没想过割舍掉哪一部分哪个人,更何况人的感情不是可以说丢就丢,他是喜欢他们的,很喜欢,所以当珠子说出归队的时候,林峰笑开了眉眼,笑得露出了牙齿,“好。”
看着眼前的男人,汗流浃背却笑得诚挚,眼中明亮得像是闪烁着光华璀璨。
吉珠嘎玛莫名的觉得想哭,觉得心颤,觉得人生最美不过如此。
当然,与林峰和好后,难题接踵而至,友情必须抓住,爱情也想拥有,面对种种诱惑他必须学会取舍。
初期,对于他来说很困难,过度得异常的吃力,但是当忍耐已经习惯的时候,似乎又不是那么难过,至少偶尔借着打闹可以从林峰的身上吃上一点豆腐,聊以安慰。
但是,就是这种求而不得的感情,却让他愈加的深陷其中,感情在点点滴滴的相处间浓郁了起来,文化课的夜晚变得漫长,辗转反侧,于是他更渴望每一天都是军体课,这样,至少能够累得一觉到天亮。
如果说,暗恋会让人觉得无望和自卑,那么处于这个身份的吉珠嘎玛却是个另类,他不会纠结在一件事情太久,当他决定抛弃爱情而守护住友情的时候,他会做得干脆而决绝,他本色演出出一个最好的兄弟,陪着林峰打闹、吃苦,一起成长。
他们会在晚饭后集合,先是绕着操场走上几圈消食,有时候会闹得上天入地,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沉浸在一种静谧的气氛中漫步前行,感受在最无聊的时光里,身边有人陪着的感觉。
通常,走上半个来小时后,雷刚就会下来,绕着操场慢跑,当跑到他们身边的时候,他们也会提了速度跟上去。
如果那时候学校的篮球队没有训练,跑完后他和三海会跟着林峰往训练场走,练练身上的肌肉,打打沙袋,用林峰的话说就是做好基础为以后打算。
想到这里,吉珠嘎玛想起了一件事,林峰说要去特种部队,也希望他们能够一起进去,无论是哪里,哪怕是战场,只要自己还能跟着,吉珠嘎玛确定不会有任何迟疑,哪怕是疼痛和未知的恐惧,对于他来说,都比不过呆在林峰身边的惬意,那种充沛得几乎要漫出来的感情,浓郁得揉捏了友情、爱情甚至亲情的感情,吸引着他流连忘返。
林峰身上带着一种吸引人的特质,并不是平易近人的那种,虽然林峰觉得自己做得很好,事实上大家都知道他的性格中绝对缺少这一属性,他的过于强大让他站得太高,很难接近,所以他吸引人的特质是真正身边的人才能感受到的,包容和体贴。
林峰脾气很好,似乎任何事情在他的眼里都不是个事,当别人气得要命得事情落在他的身上也不过就是个笑笑的事情,反而让对方觉得自己在无理取闹。
说起体贴,吉珠嘎玛确认自己就是因为这件事情陷下去的,那是真的把人放在了心上,一种有驳于穿上那套军装的林峰外在形象的性格,很少会存在于男人,尤其是他们这个年纪的军校生得身上的一种细腻和柔软,但是当他真正开始观察,一点点剖析出事情真相的时候,吉珠嘎玛才发现,林峰的体贴其实给出去的很少,严格说起来只有三海和自己,这个发现让吉珠嘎玛又喜悦又忧愁。
吉珠嘎玛对自己的剖析,林峰不可能看不到,那小子的眼神太直,明晃晃的就像是拿了两把手术刀上下飞舞,将自己拨皮去骨。
不过他并不在意,去分析去了解才是真正接受一个人的开始,他甚至乐于展示自己的能力,珠子想要看什么,他都会给他看,想要学什么,只要他会,绝不私藏。
他永远忘记不了那双血红的眼和碎裂的膝盖,亦如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傻乎乎的说着,我理解,但是我不支持,如果你难以接受,我会帮你劈荆斩刺的男人,因为,那个时候,这个小子对他交了心。
而他亦必须把自己的心交出来。
不过林峰猜不出来,吉珠嘎玛到底交出了多重多真的心,而自己需要回报的分量到底有多重。
时间过得很快,两年的时间,幽灵部队亦如他们的名字一样当大家发现的时候早已经人去楼空,家属院的猫阿狗阿被人抱走了半年肥了一圈回去了,鸡和鸭没有归队,想必已经成了腹中餐,不过钱倒是都给赔回去了。
雷刚也走了,刚走不久,据说一回到原部队就被调走了,去向成谜,无论是林峰还是吉珠嘎玛、三海,都有一种预感,他们必定会再见得。
吉珠嘎玛终于靠着奖金攒够了买电脑的钱,却都寄回了家,依旧去蹭林峰的电脑,名正言顺的借着机会蹭在林峰身边。
林峰连续两年得了学校的全能学员表彰,从军事知识到组织能力再到体能测验样样拔尖,对于昆陆来说也是个奇迹,二年级三年级的学员就可以得到这个荣誉,让他在接下来数年的时间都成为了校级风云人物,声名甚至传到了部队,实习期还没开始,各个部队就来抢人,好兵没人不想要。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林峰会被分到什么部队的时候,吉珠嘎玛第一次压抑不住心里的感情吻上了林峰的嘴唇。
那一年,暑假前夕,军校最后一次大练兵,从云南昆明至四川遵义,为期9天650公里徒步拉练即将展开,林峰和吉珠嘎玛作为三年级的干部参与了前期的组织工作,三海责负责三中队的内部组织工作。
周大队除了负责统筹全面安排二大队的工作外,还需要负责一个路段与当地政府的勾兑,这次出去一共就带了五个人出来,一名书记官,三名各中队表现出色正在培养的干部学员,以及倚重的林峰。
他们的任务并不繁重,只负责100公里的路段,预先走过所有的路线,确认路线畅通无阻,在必要的地方设立岗哨,穿越城市的时候更要陪着周大队去各个市县的政府开会合作,当日大军开过时候的交通和警备工作都要落实。
周大队在校工作10多年,两年一次,组织过数次的长途拉练,路线上的政府官员们都要卖他的面子,三两下敲定完了所有项目,几辆小车拉出去就在酒桌上开喝,一上了场地方官员的矛头就全往周大队身上招呼,一口一个拥军,一口一个爱党,周大队虽然常年练着,可是也架不住群殴,狡诈的开始找挡酒的人。
在那双眼瞄到自己身上之前,林峰眼明手快的把吉珠嘎玛给推了出去,不是他损,是这小子的酒量绝对比他高。
吉珠嘎玛这小子老实,尤其是酒桌上特豪爽,绝不会扯酒经,你喝什么我喝什么,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红的白的啤的洋的统统往肚子里灌,林峰还老撺掇着他去敬酒,教他说些好听的话挣表现,结果这拿着烈酒取暖的藏族小伙硬生生被灌翻在桌子上了,值得庆幸得是他躺下的时候敌人能站起来的也没几个了。
周大队大喜,直夸吉珠嘎玛是个可以带出去溜溜的人,到了宾馆,还对林峰千叮万嘱要把人给照顾好。
林峰把人给背进屋,放倒在床上,吉珠嘎玛醉得人事不知,但是眉头一直皱着,显然难受得要命,睡也睡不舒坦。
林峰先倒了杯热水晾着,然后把他的衣服扣子给解了,解完才开始拍着脸蛋叫人,吉珠嘎玛眉头越来越紧,嗯嗯的哼唧了两声,转身继续睡,林峰无奈,只能去找热毛巾擦脸。
去了脸上的粘稠,吉珠嘎玛总算清醒了几分,睁着茫然的眼,看着林峰。
林峰好声说道,“能起来不?我扶你去洗手间把胃里的东西给吐了,回来再好好睡。”
吉珠嘎玛呵呵的傻笑,就是不动弹。
不过人醒了就好,醒了就能用点力,不然死沉死沉的他也折腾不动,将人给扶起来,脱了外衣,又要去脱背心,手指刚刚碰到腹部,手臂就被吉珠嘎玛给狠狠的抓住了,瞪着眼,沉声开口,“干什么?”
林峰解释,“我怕等下你吐到身上。”
吉珠嘎玛眼一眯,凝聚的视线散乱开来,迟钝的哦了一声,抬起了双臂。
脱完上衣,林峰扶着吉珠嘎玛一路进了洗手间,在马桶边放跪在了地上,林峰跪在旁边问,“会吐不?”
“……”
“珠子,自己抠出来了就好了。”
“……”吉珠嘎玛嘴唇嘟着,摇头,“不要,要睡觉。”
“不行,你得吐出来,不然半夜难受。”
“不要!”吉珠嘎玛嘴唇嘟得更高,头摇成了拨浪鼓,一低头,直接抱着马桶就闭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咳!抓心挠肺的想写特种部队,所以不墨迹了,来个大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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