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回抓紧时间大练兵
目录:臭小子闯异世| 作者:少师易| 类别:玄幻奇幻
两个人来到了皇宫,顾欢说:“你的亲戚是皇帝?”
赵灵龙说:“不,不是,我的亲戚是给皇帝养马的一个太监,我母亲和他是同乡,我流浪在京城,多蒙他照顾。”
顾欢说:“原来如此。”顾欢心想,难怪呢,除了皇帝,谁为为了一匹马杀人,赵灵龙叫顾欢从狗洞进去,顾欢当然不会干,直接带她从城墙上跳过去。赵灵龙看着顾欢,没想到对方能够跳这么高。
顾欢说:“不要发愣了,只要是练武功的人,都可以跳这么高。”
赵灵龙没有说话,要是她是不会武功的人,当然会相信顾欢的话,可是她是一个法王,怎么会相信呢,不过顾欢会武功,至少可以证明他不是一个废物,这让她很高兴,以后再也不怕姐姐耻笑了。
很快两个人来到马厩,皇宫的马匹还真是好,各种各样的马匹都有,赵灵龙说的那匹马就更是不得了,竟然是一匹上等的千里马,不过就是年龄太大。那个马官一看到赵灵龙就一阵激动,他刚要说话,赵灵龙就先他一步说:“张公公,这是我给你找的牧师,他说他可以医治陛下的马匹。”马官看了顾欢一样,虽然很年轻,但是很有气势,“原来是牧师大人,快请,要是牧师大人能够帮小人治好陛下的马,大恩大德,小人永世难忘。”
顾欢说:“你是小兄弟的亲戚,小兄弟是我的朋友,我帮一点小忙是应该的!”他走到那匹马的身边,用手搭在马身上,将它的血吸收过来,然后给它弄一些新鲜的血液,还加一些龙涎果在里面,这匹马就神奇的复活,而且还恢复年轻,另外顾欢还给它一枚魔兽血珠吃,当然只给它那种低级的血珠吃,高级的血珠根本就不能够给它,因为会将它吃死,至于这匹宝马的血,顾欢要拿回家研究一下,自己那些马匹虽然不错,但是毕竟只是一般的马,跟千里宝马差远,但是顾欢学过《兽形百变》对于转基因,改变生物的形态都有研究,有这匹千里马的血,说不定自己那些马都可以变成千里马呢。
马官来到顾欢面前,一脸焦急,“牧师大人,能治好吗?”
顾欢说:“治好了。”
马官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他都没有看到顾欢施展魔法结果就治好了,这也太惊讶了,可是当他来到宝马身边,发现宝马一下子变了,比以前更加有力,更加年轻,“多谢牧师大人,多谢牧师大人。”马官跪在地上。
顾欢将他扶起来,“举手之劳,不必多礼。”
赵灵龙说:“顾公子,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
顾欢说:“不是早说过了吗,不用谢,现在天色很晚了,我要回去了。”
赵灵龙说:“那我送公子!”
顾欢说:“你也回家吧,我认识路,不用你送。”
赵灵龙说:“那好吧。”顾欢一个闪身就出了皇宫,回到军营。
赵灵龙看到顾欢离开的身影,“难道他真是一点武功都不会的废物吗,难道他的武功就是因为刚刚吃的那颗元魔珠获得的吗?”
“公主,哪位公子是什么人?”
赵灵龙说:“你好好照顾父皇的马匹,其他的事情就不用管。”说完就离开了。
顾欢回到军营中,拿了几匹马,吸出普通的马匹的血液和那匹千里马的血液,千里马的虽然是一个老马,但是血液中的能量元素要比普通的马匹要强大很多,顾欢发现可以用提高这么马匹的血液中的能量,来提升它们的实力,怎么提升呢,很简单,想想汗血马为什么跑的时候会流血,那就是要将那些杂质的血流出来,将高质量的血保留下来,顾欢就用蒸腾的办法,将它们体内的杂质的血弄出来,让它们保留更加纯正的血,怎么蒸腾那些普通的血呢,就是增加它们身体周围的温度,让他们加速跑步。
改变其后的温度在别人很难,但对顾欢却是很容易,因为顾欢可以改变神国的温度,神国是受他控制的,里面的温度也受顾欢的控制,顾欢将那一万匹马弄出来,在一个小地方,迅速提升里面的温度。
那些马匹顿时人血沸腾,顾欢又叫了一些食人蜂在后面追,那些马就在里面不停的跑步,顿时间可是万马奔腾。就在顾欢高兴的时候,顾欢发现突然斗气枯竭,头昏眼花,整个人仿佛要死了一般,顾欢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拥有神格,强行改变神国里面的气候,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这时候,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后背上,将衣服斗气传输到顾欢体内,慢慢的顾欢感到身体转好,连忙停止改变神国里面的气候,拿出一些血珠,吃下去,过了一会儿,身体才得到好转。
顾欢回头一看,“奥斯卡,是你?”
奥斯卡说:“是呀,主人?”
顾欢一听,脸不由一红,怎么说别人也是一个六翼天使,中级神,自己仗着有封神策就将他当奴隶看待,确实有些太过分了,“对不起天使大人,当时我是怕你害我,所以才那么对你的,多谢你刚才救了我。”
奥斯卡说:“不用了,只要你以后不要侮辱一个伟大的神就好了。”
顾欢干笑了一声,这个奥斯卡除了有一些色,一些自大以外,倒是没有什么坏的,刚才他完全可以见死不救的,但是他还是救了。
顾欢说:“我怎么会侮辱伟大的奥斯卡大人呢,为了表示我对大人的歉意,我愿意放大人离开。”
奥斯卡说:“真的?”
顾欢说:“我说话一向算数。”
奥斯卡说:“不行,我不想离开,我想要当你的手下。”
顾欢心想难道自己人品大爆发,堂堂的天使帅也要想干情愿当自己的奴隶。
顾欢问:“你为什么要给我当手下?”
奥斯卡说:“我想要你帮我报仇!”
顾欢一听呆住了,“你的仇人可是死神,你觉得我能够打得赢死神吗?”
奥斯卡说:“我发现你身上有无穷的潜力,我相信你总有一天能够打得赢死神的,所以我要跟随你,希望你达到能够打败死神的时候帮我报仇。”顾欢一听,难道自己真是传说中的救世主吗,不过既然这个六翼天使愿意给自己当手下,自己没有理由不要,到时候要是自己打不过死神,自己当然不用去给他报仇,要是自己能够打得赢死神,那么帮他报个仇算的了什么呢,“好,我答应你,不过我要是打不过死神你可不能够逼迫我去帮你报仇。”
奥斯卡说:“可以,而且我相信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也许要十万年,一百万年,但是一定会到来的。”
顾欢没有说话,拿了一大把血珠给他,“这些东西是我从魔兽身体里面提炼出来的,也不知道对你的身体有没有用处,你自己拿去吃,看能不能帮你恢复功力。”奥斯卡接过血珠,闻了闻,“主人,你是不是血族?”
顾欢一听,这样就被对方发现了。顾欢说:“你看我像血族吗?”
奥斯卡说:“像,我只是觉得要是主人杀了死神以后,世上就少了一个死神,要是主人是血族的话,就可以在黑暗界站住脚跟,到时候死神的位置就是你的了。”顾欢心中那个高兴,死神可是神皇,要是能够当上死神,那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不过还是算了,“到时候再说吧!”顾欢给了奥斯卡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奥斯卡也没有再追问,“主人,你刚才是要提升那些马匹的力量吗?”
顾欢说:“嗯,我打算将这些马匹中的杂质蒸馏出来,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奥斯卡说:“主人,这样不行,即使你蒸馏出了杂质,那些马也活不了多久,你为什么不用你普通的吗和狮鹫兽杂交呢,这样就可以提高马匹的战斗力,而且还可以用马和魔狼等一些低级魔**配,这样可以提高马的战斗力。”
顾欢说:“我也想,可是狼毕竟是肉食性动物,他们可以跟马杂交吗?”
奥斯卡笑了笑,“这个问题好解决,只要给它们吃一点带有迷幻的药就可以了。”
顾欢说:“那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好了,我允许你随意进出神国,你可以去抓一些魔狼回来实验。”
奥斯卡说:“主人,我看你还可以将那些飞马和狮鹫杂交,到时候他们的战斗力更强。”
顾欢说:“你的意思是叫我将那些狮鹫都变成马匹的样子,让它们更飞马杂交,产出更加厉害的飞马。”
奥斯卡说:“正是这个意思,天界就有一个飞马天使军团,实力强大,主人的这些飞马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界的飞马天使军团,但是在这个大陆,绝对是一个强大的存在。”
顾欢说:“这些都交给你去办吧。”顾欢高高兴兴的出了神国,然后在大营里睡一觉,第二天一早,就看那些士兵在这里面训练,为了提升士气,顾欢亲自带领他们去森林中围猎。
因为这里是皇家的木兰围场,所以这里面的魔兽比较多,顾欢那一万士兵就像旋风一样朝着林子里面跑去,不过不跑也不行,因为每个人后面都跟着一个食人蜂,蜂针打在身上不仅痛,而且有毒,有毒的事情还好办,顾欢会等事情结束了帮助他们解毒,可是就算要解毒,也要等到回去以后,所以一旦被打中,就要疼痛很久,所以他们就没命的冲锋,不过不管他们跑的怎么快,都没有用,因为他们不可能比蜜蜂飞的更快,不过有一些聪明的人将斗气充满身上,就不用怕被蜂针打中了,不过斗气至少要大剑士以上的级别才能够拥有的,很多都是中下级剑士就需要拼命提升功力,而且就算是大剑士能够释放斗气的时间也不是很长,顾欢就是用这个方法提升那些士兵的斗气。
很快就到了中午,那些士兵一个个哎呦,哎呦的叫不停,当然是因为被那些食人蜂的蜂针打中,这些食人蜂,虽然只是低级魔兽,但是它们发生蜂针还是很厉害的,平均每分钟能够发射一到两枚,快的时候能够发十秒钟一枚蜂针,而且连续不断,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受伤,当然飞扬和辛巴达没有被打伤,因为两个武功不仅比不通的人都高而且飞扬可是有两个翅膀,谁有他飞的快。
这些人的收获还是不小的,抓到了几千只大小魔兽,最厉害的当然是辛巴达了,他三枪打死三个三千斤象猪,而且是枪枪刺穿肛门,被众将士成为军中第一枪,不过象猪的级别不是很高,只是三级魔兽而已。于是乎顾欢就大发神威,来了一次烧烤魔兽肉,顾欢一个人当然是干不过来了,但是有哪些士兵帮忙,结果整个马场十里飘香,那些士兵都顾不上身上的伤痛,直接就吃了起来,顾欢准备了一些食人蜂的蜂蜜,稀释之后给那些士兵喝,这样不仅可是帮他们治伤,而且还可以帮他们提升实力。
药物是很霸道的,如果顾欢直接给他们提升实力,他们身体受不了,所以顾欢用烤肉的形式给他们增加功力,而且他们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以后,身体空无一物,由于身体是空空的,那么就更加容易去装东西,这样他们提升功力也快,就这么一顿肉吃下来,很多低级的剑士就提升到中高级剑士,顾欢也和这些人打成了一片,另外顾欢也重新帮那些人炼制的兵器,由于顾欢肯出钱,所以那些士兵的兵器都是一流的。
赵灵龙说:“不,不是,我的亲戚是给皇帝养马的一个太监,我母亲和他是同乡,我流浪在京城,多蒙他照顾。”
顾欢说:“原来如此。”顾欢心想,难怪呢,除了皇帝,谁为为了一匹马杀人,赵灵龙叫顾欢从狗洞进去,顾欢当然不会干,直接带她从城墙上跳过去。赵灵龙看着顾欢,没想到对方能够跳这么高。
顾欢说:“不要发愣了,只要是练武功的人,都可以跳这么高。”
赵灵龙没有说话,要是她是不会武功的人,当然会相信顾欢的话,可是她是一个法王,怎么会相信呢,不过顾欢会武功,至少可以证明他不是一个废物,这让她很高兴,以后再也不怕姐姐耻笑了。
很快两个人来到马厩,皇宫的马匹还真是好,各种各样的马匹都有,赵灵龙说的那匹马就更是不得了,竟然是一匹上等的千里马,不过就是年龄太大。那个马官一看到赵灵龙就一阵激动,他刚要说话,赵灵龙就先他一步说:“张公公,这是我给你找的牧师,他说他可以医治陛下的马匹。”马官看了顾欢一样,虽然很年轻,但是很有气势,“原来是牧师大人,快请,要是牧师大人能够帮小人治好陛下的马,大恩大德,小人永世难忘。”
顾欢说:“你是小兄弟的亲戚,小兄弟是我的朋友,我帮一点小忙是应该的!”他走到那匹马的身边,用手搭在马身上,将它的血吸收过来,然后给它弄一些新鲜的血液,还加一些龙涎果在里面,这匹马就神奇的复活,而且还恢复年轻,另外顾欢还给它一枚魔兽血珠吃,当然只给它那种低级的血珠吃,高级的血珠根本就不能够给它,因为会将它吃死,至于这匹宝马的血,顾欢要拿回家研究一下,自己那些马匹虽然不错,但是毕竟只是一般的马,跟千里宝马差远,但是顾欢学过《兽形百变》对于转基因,改变生物的形态都有研究,有这匹千里马的血,说不定自己那些马都可以变成千里马呢。
马官来到顾欢面前,一脸焦急,“牧师大人,能治好吗?”
顾欢说:“治好了。”
马官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他都没有看到顾欢施展魔法结果就治好了,这也太惊讶了,可是当他来到宝马身边,发现宝马一下子变了,比以前更加有力,更加年轻,“多谢牧师大人,多谢牧师大人。”马官跪在地上。
顾欢将他扶起来,“举手之劳,不必多礼。”
赵灵龙说:“顾公子,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
顾欢说:“不是早说过了吗,不用谢,现在天色很晚了,我要回去了。”
赵灵龙说:“那我送公子!”
顾欢说:“你也回家吧,我认识路,不用你送。”
赵灵龙说:“那好吧。”顾欢一个闪身就出了皇宫,回到军营。
赵灵龙看到顾欢离开的身影,“难道他真是一点武功都不会的废物吗,难道他的武功就是因为刚刚吃的那颗元魔珠获得的吗?”
“公主,哪位公子是什么人?”
赵灵龙说:“你好好照顾父皇的马匹,其他的事情就不用管。”说完就离开了。
顾欢回到军营中,拿了几匹马,吸出普通的马匹的血液和那匹千里马的血液,千里马的虽然是一个老马,但是血液中的能量元素要比普通的马匹要强大很多,顾欢发现可以用提高这么马匹的血液中的能量,来提升它们的实力,怎么提升呢,很简单,想想汗血马为什么跑的时候会流血,那就是要将那些杂质的血流出来,将高质量的血保留下来,顾欢就用蒸腾的办法,将它们体内的杂质的血弄出来,让它们保留更加纯正的血,怎么蒸腾那些普通的血呢,就是增加它们身体周围的温度,让他们加速跑步。
改变其后的温度在别人很难,但对顾欢却是很容易,因为顾欢可以改变神国的温度,神国是受他控制的,里面的温度也受顾欢的控制,顾欢将那一万匹马弄出来,在一个小地方,迅速提升里面的温度。
那些马匹顿时人血沸腾,顾欢又叫了一些食人蜂在后面追,那些马就在里面不停的跑步,顿时间可是万马奔腾。就在顾欢高兴的时候,顾欢发现突然斗气枯竭,头昏眼花,整个人仿佛要死了一般,顾欢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拥有神格,强行改变神国里面的气候,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这时候,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后背上,将衣服斗气传输到顾欢体内,慢慢的顾欢感到身体转好,连忙停止改变神国里面的气候,拿出一些血珠,吃下去,过了一会儿,身体才得到好转。
顾欢回头一看,“奥斯卡,是你?”
奥斯卡说:“是呀,主人?”
顾欢一听,脸不由一红,怎么说别人也是一个六翼天使,中级神,自己仗着有封神策就将他当奴隶看待,确实有些太过分了,“对不起天使大人,当时我是怕你害我,所以才那么对你的,多谢你刚才救了我。”
奥斯卡说:“不用了,只要你以后不要侮辱一个伟大的神就好了。”
顾欢干笑了一声,这个奥斯卡除了有一些色,一些自大以外,倒是没有什么坏的,刚才他完全可以见死不救的,但是他还是救了。
顾欢说:“我怎么会侮辱伟大的奥斯卡大人呢,为了表示我对大人的歉意,我愿意放大人离开。”
奥斯卡说:“真的?”
顾欢说:“我说话一向算数。”
奥斯卡说:“不行,我不想离开,我想要当你的手下。”
顾欢心想难道自己人品大爆发,堂堂的天使帅也要想干情愿当自己的奴隶。
顾欢问:“你为什么要给我当手下?”
奥斯卡说:“我想要你帮我报仇!”
顾欢一听呆住了,“你的仇人可是死神,你觉得我能够打得赢死神吗?”
奥斯卡说:“我发现你身上有无穷的潜力,我相信你总有一天能够打得赢死神的,所以我要跟随你,希望你达到能够打败死神的时候帮我报仇。”顾欢一听,难道自己真是传说中的救世主吗,不过既然这个六翼天使愿意给自己当手下,自己没有理由不要,到时候要是自己打不过死神,自己当然不用去给他报仇,要是自己能够打得赢死神,那么帮他报个仇算的了什么呢,“好,我答应你,不过我要是打不过死神你可不能够逼迫我去帮你报仇。”
奥斯卡说:“可以,而且我相信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也许要十万年,一百万年,但是一定会到来的。”
顾欢没有说话,拿了一大把血珠给他,“这些东西是我从魔兽身体里面提炼出来的,也不知道对你的身体有没有用处,你自己拿去吃,看能不能帮你恢复功力。”奥斯卡接过血珠,闻了闻,“主人,你是不是血族?”
顾欢一听,这样就被对方发现了。顾欢说:“你看我像血族吗?”
奥斯卡说:“像,我只是觉得要是主人杀了死神以后,世上就少了一个死神,要是主人是血族的话,就可以在黑暗界站住脚跟,到时候死神的位置就是你的了。”顾欢心中那个高兴,死神可是神皇,要是能够当上死神,那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不过还是算了,“到时候再说吧!”顾欢给了奥斯卡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奥斯卡也没有再追问,“主人,你刚才是要提升那些马匹的力量吗?”
顾欢说:“嗯,我打算将这些马匹中的杂质蒸馏出来,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奥斯卡说:“主人,这样不行,即使你蒸馏出了杂质,那些马也活不了多久,你为什么不用你普通的吗和狮鹫兽杂交呢,这样就可以提高马匹的战斗力,而且还可以用马和魔狼等一些低级魔**配,这样可以提高马的战斗力。”
顾欢说:“我也想,可是狼毕竟是肉食性动物,他们可以跟马杂交吗?”
奥斯卡笑了笑,“这个问题好解决,只要给它们吃一点带有迷幻的药就可以了。”
顾欢说:“那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好了,我允许你随意进出神国,你可以去抓一些魔狼回来实验。”
奥斯卡说:“主人,我看你还可以将那些飞马和狮鹫杂交,到时候他们的战斗力更强。”
顾欢说:“你的意思是叫我将那些狮鹫都变成马匹的样子,让它们更飞马杂交,产出更加厉害的飞马。”
奥斯卡说:“正是这个意思,天界就有一个飞马天使军团,实力强大,主人的这些飞马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界的飞马天使军团,但是在这个大陆,绝对是一个强大的存在。”
顾欢说:“这些都交给你去办吧。”顾欢高高兴兴的出了神国,然后在大营里睡一觉,第二天一早,就看那些士兵在这里面训练,为了提升士气,顾欢亲自带领他们去森林中围猎。
因为这里是皇家的木兰围场,所以这里面的魔兽比较多,顾欢那一万士兵就像旋风一样朝着林子里面跑去,不过不跑也不行,因为每个人后面都跟着一个食人蜂,蜂针打在身上不仅痛,而且有毒,有毒的事情还好办,顾欢会等事情结束了帮助他们解毒,可是就算要解毒,也要等到回去以后,所以一旦被打中,就要疼痛很久,所以他们就没命的冲锋,不过不管他们跑的怎么快,都没有用,因为他们不可能比蜜蜂飞的更快,不过有一些聪明的人将斗气充满身上,就不用怕被蜂针打中了,不过斗气至少要大剑士以上的级别才能够拥有的,很多都是中下级剑士就需要拼命提升功力,而且就算是大剑士能够释放斗气的时间也不是很长,顾欢就是用这个方法提升那些士兵的斗气。
很快就到了中午,那些士兵一个个哎呦,哎呦的叫不停,当然是因为被那些食人蜂的蜂针打中,这些食人蜂,虽然只是低级魔兽,但是它们发生蜂针还是很厉害的,平均每分钟能够发射一到两枚,快的时候能够发十秒钟一枚蜂针,而且连续不断,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受伤,当然飞扬和辛巴达没有被打伤,因为两个武功不仅比不通的人都高而且飞扬可是有两个翅膀,谁有他飞的快。
这些人的收获还是不小的,抓到了几千只大小魔兽,最厉害的当然是辛巴达了,他三枪打死三个三千斤象猪,而且是枪枪刺穿肛门,被众将士成为军中第一枪,不过象猪的级别不是很高,只是三级魔兽而已。于是乎顾欢就大发神威,来了一次烧烤魔兽肉,顾欢一个人当然是干不过来了,但是有哪些士兵帮忙,结果整个马场十里飘香,那些士兵都顾不上身上的伤痛,直接就吃了起来,顾欢准备了一些食人蜂的蜂蜜,稀释之后给那些士兵喝,这样不仅可是帮他们治伤,而且还可以帮他们提升实力。
药物是很霸道的,如果顾欢直接给他们提升实力,他们身体受不了,所以顾欢用烤肉的形式给他们增加功力,而且他们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以后,身体空无一物,由于身体是空空的,那么就更加容易去装东西,这样他们提升功力也快,就这么一顿肉吃下来,很多低级的剑士就提升到中高级剑士,顾欢也和这些人打成了一片,另外顾欢也重新帮那些人炼制的兵器,由于顾欢肯出钱,所以那些士兵的兵器都是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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