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蜗婚(305)【12月21号第二更】
目录:蜗婚:距离爱情一平米| 作者:白槿湖| 类别:都市言情
在医院住了十天,我其实都坚持要出院了,可是程朗非要我多住一段时间,还说如果警察知道他没有履行对受害者最大的关心和疗养,他会被再次关进去,我知道他是开玩笑,但是我还是很开心。
程朗,是知冷知热的。懒
--------------分割线-------------
摘自季素日记。
四月二十日,天气晴,阳光很明媚。
我已经试着和程朗交往一段日子了,看到他的笑脸,我就会很踏实。
伤口基本上愈合了,原来灼伤的肌肤都愈合长出了新的皮肤,我坚持着用药,浅边缘的疤痕也越来越淡了。
伤口总是要从受伤浅的地方慢慢愈合,最终还是会好起来,和从前一样,只要我们细心料理。
感情也是这样的,受过伤,总是要让自己学会愈合起来,学会疗伤。
再也没有之放的一点点消息了,妈妈和季飒都不想我再提及这个人,孩子的名字也不得不是个问题了,宝宝还能叫杨小放吗?
小放,是多么可爱的名字,我竟不舍得给宝宝换一个名字。
为什么换一个爸爸,就要换一个名字,这对孩子,似乎有些不公平,可是只怪我这个妈妈,太不能争取。
我试着忘记,也渐渐能做到了,再提起杨之放这三个字,我也不那么心痛了,但我想,如果他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仍然会惊慌会忍不住哭泣,太爱了,所以如果重遇,我也会没办法面对。虫
程朗每天都幸福的样子,他手背上的伤也愈合了,他也可以牵着我的手握着我的手了,我也可以穿上薄薄的裤子走在地上了,可以自由行走的感觉可真好。
在医院的楼下,散步,听老人聊天,孩子来的时候,我就一遍一遍地教他喊妈妈,想起之放曾在电话里,叫我要教会儿子喊爸爸,等他回来了,他回来了,他要听儿子叫他一声爸爸。
于是我又一遍一遍想教宝宝喊爸爸。
想念一个人,也许是自己都不知道了,每遇到那些似曾相识的画面,就会波及自己的心绪,触景伤情。
明明知道那是一块不可以触碰的记忆,却在一幅幅画面里冒了出来,不能自抑。
天空很蓝,这么多天,都没有下过雨,我总是看着天,想着他过得好不好,他身边会有什么样的人在陪着他。
只是一刹那的念头,忙叫自己放下来,别再多想,我已经,不是原来的季素了,那场火,把我和之放烧得一干二净。
了无牵挂了呢。
在医院的花园里,草坪上,我日落之前都会坐在那里,也不说话,见到有人来,就会微笑问好,都说我长胖了,都夸程朗对我呵护有加。
又收到了一个最好的消息,马卫明天就到南京了,贤芝兴奋地一直在念叨,我看着贤芝,真为她开心,她没有复吸,虽然一直没给我解释那晚她去了哪里,但我相信她。
在爱情的面前,毒瘾又算得了什么呢,死亡又怎么样呢,都敌不过我爱你的方式。
医生观察了我腿上的伤,也给出了好消息,说这些伤疤,会淡掉,最后变得很不容易看出来。
其实,我并不希望这些伤疤完全都淡化掉,只是不要太明显吓人就好,我希望它们留在我的肌肤里,浅浅地留着,如果记得在那场火里,我最后一次见到的那个人。
之放,这么多天来,你没有再见我,我也没再找你,我有了我新的生活,我是为了你,被烧伤了,如果不是为了推开你,我也不会有这些伤疤,但是你因为这些伤疤,离开了我,所以,我也就真的不那么痛苦了。
这些伤痕,考验了你我。
再过几天就要出院了,贤芝说马卫这次回来,就不会再走了,也许他们会很快就结婚,贤芝闹着非要和我一起举办婚礼,还要热热闹闹的举办,我说两个二婚的女人一起举行婚礼会不会被人笑话,她说她要把她过去的那些恩客都请来参加婚礼,让他们瞧瞧她现任的丈夫多么好。
我笑话她不知羞,还没见面,都想着婚礼了,她说连婚后的生活都设想好了。
我羡慕贤芝,她可以没心没肺很快就忘掉郑兆和以及过去的那些恋情。
我也要做这样的女子,懂得淡忘和平静。
----------------分割线----------------
马卫回来的那天早上,贤芝早早的就从酒店过来了,我看着她素颜的样子,着实是很惊讶,她穿着素净的白衣,像大一刚入校门的样子,最最纯净的时候她就是穿白衣白裙的,我想起来了,她穿的衣服还是十年前的旧衣,她竟然保存的这么好。
“怎么不精心打扮一下,穿的这么素,还是旧衣,不怕你的王子不喜欢吗?”我放下手中的日记本问她。因为这是这么多些年来,我第一次见到她再一次回到十年前那样的素净和纯真,有着叶蓓的那首歌《白衣飘飘的年代》里的味道了。真的很难把这样的贤芝和那欢场里的样子联系在一起。
PS:贤芝终于要幸福了呢,经历了那么多,我知道很多人还是喜欢贤芝多于季素的,虽然贤芝坏,但是她真,她为友情两肋插刀,而更多的是因为,我们很难做到贤芝那样肆意妄为生活,所以,这样的女子,注定最后会幸福的,只因她本真和善良。
<!--www.zhuishu.netationthe_fill_rate_make_the_show_null-->
程朗,是知冷知热的。懒
--------------分割线-------------
摘自季素日记。
四月二十日,天气晴,阳光很明媚。
我已经试着和程朗交往一段日子了,看到他的笑脸,我就会很踏实。
伤口基本上愈合了,原来灼伤的肌肤都愈合长出了新的皮肤,我坚持着用药,浅边缘的疤痕也越来越淡了。
伤口总是要从受伤浅的地方慢慢愈合,最终还是会好起来,和从前一样,只要我们细心料理。
感情也是这样的,受过伤,总是要让自己学会愈合起来,学会疗伤。
再也没有之放的一点点消息了,妈妈和季飒都不想我再提及这个人,孩子的名字也不得不是个问题了,宝宝还能叫杨小放吗?
小放,是多么可爱的名字,我竟不舍得给宝宝换一个名字。
为什么换一个爸爸,就要换一个名字,这对孩子,似乎有些不公平,可是只怪我这个妈妈,太不能争取。
我试着忘记,也渐渐能做到了,再提起杨之放这三个字,我也不那么心痛了,但我想,如果他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仍然会惊慌会忍不住哭泣,太爱了,所以如果重遇,我也会没办法面对。虫
程朗每天都幸福的样子,他手背上的伤也愈合了,他也可以牵着我的手握着我的手了,我也可以穿上薄薄的裤子走在地上了,可以自由行走的感觉可真好。
在医院的楼下,散步,听老人聊天,孩子来的时候,我就一遍一遍地教他喊妈妈,想起之放曾在电话里,叫我要教会儿子喊爸爸,等他回来了,他回来了,他要听儿子叫他一声爸爸。
于是我又一遍一遍想教宝宝喊爸爸。
想念一个人,也许是自己都不知道了,每遇到那些似曾相识的画面,就会波及自己的心绪,触景伤情。
明明知道那是一块不可以触碰的记忆,却在一幅幅画面里冒了出来,不能自抑。
天空很蓝,这么多天,都没有下过雨,我总是看着天,想着他过得好不好,他身边会有什么样的人在陪着他。
只是一刹那的念头,忙叫自己放下来,别再多想,我已经,不是原来的季素了,那场火,把我和之放烧得一干二净。
了无牵挂了呢。
在医院的花园里,草坪上,我日落之前都会坐在那里,也不说话,见到有人来,就会微笑问好,都说我长胖了,都夸程朗对我呵护有加。
又收到了一个最好的消息,马卫明天就到南京了,贤芝兴奋地一直在念叨,我看着贤芝,真为她开心,她没有复吸,虽然一直没给我解释那晚她去了哪里,但我相信她。
在爱情的面前,毒瘾又算得了什么呢,死亡又怎么样呢,都敌不过我爱你的方式。
医生观察了我腿上的伤,也给出了好消息,说这些伤疤,会淡掉,最后变得很不容易看出来。
其实,我并不希望这些伤疤完全都淡化掉,只是不要太明显吓人就好,我希望它们留在我的肌肤里,浅浅地留着,如果记得在那场火里,我最后一次见到的那个人。
之放,这么多天来,你没有再见我,我也没再找你,我有了我新的生活,我是为了你,被烧伤了,如果不是为了推开你,我也不会有这些伤疤,但是你因为这些伤疤,离开了我,所以,我也就真的不那么痛苦了。
这些伤痕,考验了你我。
再过几天就要出院了,贤芝说马卫这次回来,就不会再走了,也许他们会很快就结婚,贤芝闹着非要和我一起举办婚礼,还要热热闹闹的举办,我说两个二婚的女人一起举行婚礼会不会被人笑话,她说她要把她过去的那些恩客都请来参加婚礼,让他们瞧瞧她现任的丈夫多么好。
我笑话她不知羞,还没见面,都想着婚礼了,她说连婚后的生活都设想好了。
我羡慕贤芝,她可以没心没肺很快就忘掉郑兆和以及过去的那些恋情。
我也要做这样的女子,懂得淡忘和平静。
----------------分割线----------------
马卫回来的那天早上,贤芝早早的就从酒店过来了,我看着她素颜的样子,着实是很惊讶,她穿着素净的白衣,像大一刚入校门的样子,最最纯净的时候她就是穿白衣白裙的,我想起来了,她穿的衣服还是十年前的旧衣,她竟然保存的这么好。
“怎么不精心打扮一下,穿的这么素,还是旧衣,不怕你的王子不喜欢吗?”我放下手中的日记本问她。因为这是这么多些年来,我第一次见到她再一次回到十年前那样的素净和纯真,有着叶蓓的那首歌《白衣飘飘的年代》里的味道了。真的很难把这样的贤芝和那欢场里的样子联系在一起。
PS:贤芝终于要幸福了呢,经历了那么多,我知道很多人还是喜欢贤芝多于季素的,虽然贤芝坏,但是她真,她为友情两肋插刀,而更多的是因为,我们很难做到贤芝那样肆意妄为生活,所以,这样的女子,注定最后会幸福的,只因她本真和善良。
<!--www.zhuishu.netationthe_fill_rate_make_the_show_null-->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蜗婚:距离爱情一平米》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蜗婚:距离爱情一平米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