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低成海,人低成王(6)
目录:心灵鸡汤| 作者:东方笑主编| 类别:玄幻奇幻
美丽的婚纱
有时候,心灵能看到眼睛看不见的东西。
——杰克逊.布朗
那是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四日,在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的圣约翰医院护理学院里,这天是爱琳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她匆忙地结束了在三北医院的最后一个夜班——她的婚礼在两个小时之后就要举行了。
朝鲜战争爆发,山姆大叔号召爱琳的未婚夫去服兵役,因而爱琳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都不可避免地撞车。他们的计划——事实上是他们的整个生活——突然间被搞得乱七八糟。除了担心自己心爱的人能否从战争中平安归来,爱琳还面临着许多突然的、混乱的外部形势的改变。
他们的结婚计划被迫提前了六个月,婚礼的创意被削减到只剩骨架了。由于他们俩都是刚刚从学校毕业,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大型的结婚典礼缩减到只剩下教区长、爱琳未婚夫的妈妈、爱琳的女舍监,还有他们俩。
在拉姆齐夫人的婚纱商店里,即使是一百二十美元一件的白色缎子结婚礼服也都售罄,于是爱琳只能买一件三十美元的白色休闲连衣裙来代替了。她于是又给拉姆齐夫人打电话。
“真不走运,”她说,“不过我倒是有个建议。如果那种白色的休闲连衣裙你心里不满意,我保证你穿那种可爱的伴娘礼服会很合适,那是你先前登记下的。你的朋友为你保留着它准备在婚礼上穿。”
那件伴娘礼服只需三十美.元,而且,爱琳还可以在朋友的婚礼上继续穿它。如此看来,这个建议很明智。况且那件伴娘礼服也很漂亮。
然而,现在,当她展开这件绿色的.伴娘礼服,却突然为不能在自己的婚礼上穿一件白色的结婚礼服而感到一阵悲哀的刺痛——白色是纯洁的传统标志,那正是她配穿也想穿的颜色啊。从逻辑上,爱琳对自己说,结婚礼服的颜色并不重要。
同时,爱琳沮丧地想,来参加婚.礼的人本来就没几个,没有多少人会看到自己穿这件礼服,何苦不开心呢?
沐浴之后穿上这件礼服,爱琳的大脑坚持认为绿.色一样好看,而她的心却怎么也不能被说服。她审视着镜子里的自己,满眼着到的都是伴娘,而不是新娘!她叹了口气,最后看了一眼她的舞鞋,那是一双擦拭过的白色的复活节轻便舞鞋,便开始下楼,到冰箱去取那束玫瑰花蕾,那是要放在她的护士专用的《圣经》上的。正在这时候,电话铃响了。
“孩子,我知道这是在请求你一个极大的恩惠,”塔比.莎修女用她浓重的方言说道,“但是,你今天结婚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所有的病房。病人们要我问问你,你能否在去教堂之前穿着你的结婚礼服来看看他们?”
爱琳扫了一眼钟表,时间真的是太紧张了。就穿.这件绿色的伴娘装去吗?唉!可是,三北医院的很多病人都已处在生命的晚期,而爱琳真的也很爱他们。
“当然,嬷嬷,”她听见自己说,“我马上就到。”
她抓起手袋和.白皮《圣经》,然后跑下楼梯取了黄色的玫瑰花蕾。到了护士居住区和医院之间的停车场,她躲避着午后两点左右的阵雨形成的一汪汪积水,把长及脚踝的绿色塔夫绸伴娘礼服收拢至膝部,在过往汽车的喇叭声和开车人的欢呼声中跑着穿过了停车场。
电梯门打开时,爱琳看到个头不高、体态丰满的塔比莎修女正在迎接她:“噢,你看上去太可爱了!病人们都想见见你,”她说,“他们离死亡是这么近,需要感受到生命中生机勃勃的东西,就像婚礼。喏,不要担心,孩子,我会为你叫一辆车。你只需告诉我应该什么时候来接你就行了,我保证到时候让你在楼下并及时上车。”
而后,她穿着上了浆的白色教服一路小跑地跟在爱琳身边,随着爱琳从一个病房跑到另一个病房。
爱琳竭力不去担心时间,走到每一个病人跟前,跟他们聊上几秒钟。当她身穿塔夫绸礼服,头戴面网,衣裙窸窸窣窣地走进病房时,她惊讶地发现他们那一双双被癌症晚期的病痛折磨得毫无生气的眼睛,突然间闪现出愉快、明朗的光芒!
没有人在意礼服是绿色的。
没有人注意到那本来是为伴娘准备的服装。
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赞美爱琳:“多美丽的新娘啊!”还向爱琳打听一些关于她未婚夫的事情。当爱琳告诉他们自己即将嫁的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优秀时,她感觉得到自己的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在离开之前,她拥抱了每一个脆弱的病人,亲吻了每一个发烫的面颊。
然后,爱琳穿着那件可爱的、绿色的结婚礼服,带着人们的祝福愉快地离开了三北医院。
那些存在于事物之中的美好与和谐,才能让人感受到一种真正的愉悦与满足,如果那些事物本身是丑恶的,畸形的,那么,无论如何也不能给人以真正的快乐。
别样红玫瑰
你知道,做父亲的真的有办法把一切都组合得完美。
——埃丽卡.科斯比
“花怎么还不来呀?”在起居室里,姐姐身穿婚纱,心慌意乱地踱来踱去。
“不知道怎么回事,宝贝。一小时之前花就应该送来了。不过,别着急,我相信不会耽误的。”妈妈安慰着凯茜,想使她安静下来。
“噢,不,摄影师已经到了,他早到了!”新娘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我需要花来拍照!”
辛迪当时十七岁,是姐姐凯茜的伴娘。作为一个总是梦想着有一天要结婚的女孩,她把姐姐的婚礼看成一个学习经验的机会。
那天早晨,凯茜几乎崩溃了。她早就把婚礼的每一个细节都仔仔细细地安排好了。请柬、印有姓名的专用餐巾和火柴,还预订了由白色玫瑰花、马蹄莲和满天星组成的花束……所有这些都提前一年就安排好了。凯茜唯一没有准备的是预料到婚礼这天会出乱子。
他们等啊等,等着鲜花到来。姐姐穿着那件典雅的结婚礼服,长裙的腰身收束得很紧,她的样子迷人极了。然而,对她来说,没有鲜花就意味着没有醉人的芬芳,而没有雅致的装饰、没有漂亮的照片、没有了可回忆的东西,也就没有了婚礼。
新郎经常被大家叫做“浪漫的痴情汉”,这并无贬义。他是那种不需要任何特殊理由就会留下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的男人。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他还给了辛迪的姐姐一只手镯,证明曾是个不可救药的浪漫情痴。
然而,婚礼当天家里却丝毫没有浪漫的气息。他们被困在一个充满绝望和紧张气氛的公寓里,辛迪注意到爸爸打开一扇窗户开始抽烟。看到这种充满压力的环境迫使一个两年以前就戒了烟的男人突然又恢复了抽烟的旧习,真是令人惊异。
门铃响了。一定是送花人!辛迪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开门,却失望地发现是一个送快递的小伙子。辛迪用烦恼的语气问他:“有什么事吗?”
“凯茜.拉萨尔有一个快件,是她的未婚夫埃尔南发来的。”他说,试图引起辛迪的注意。
他捧出一束巨大的红玫瑰。爸爸那根点着的烟掉到了地上;他当即一把接过那束花,直奔楼上卧室,留下辛迪在门口签收。
“非常感谢。”辛迪对小伙子说,又赶紧冲着爸爸消失的方向喊道,“爸,那不是给你的,把礼物给凯茜!”真不知他上楼去干什么。
几分钟之后,爸爸笑逐颜开地回到了他们大家待的屋子,这是他表明一切都会顺利的惯常方式。接着,他分发给他们三把绚丽的花束,是他从新郎送的那束漂亮的红玫瑰里配出来的。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爸爸还有埃尔南救了那天的场。
几乎没有多少时间了,摄影师开始按计划为新娘、伴娘和花童照相。只不过,用的不是婚礼花束,而是由爱、创造力和机智合成的花束!
就在他们去教堂之前,预订的鲜花终于送来了。姐姐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设计的花束,花童挎着自己的小花篮,而辛迪则决定留着爸爸自创的可爱的红玫瑰花束,把该由辛迪拿着的白色花束给了妈妈。
十年之后,当他们再看姐姐的婚礼照片时,他们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事实上,他们觉得非常有趣,有些照片上的花束是红色的,而另外一些则是白色的。但是每一次,他们都会回想起那好事多磨的一天。那一天令人激动、令人紧张,可是最重要的是,在这一天,一位新郎的浪漫姿态与一位父亲藏而不lou的天才拼成了一束令人难忘的鲜花。
快乐的时候,我们可以欢笑歌唱;悲伤的时候,我们可以仰望星空;疲惫的时候,我们可以尽情酣睡……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心中有爱,一切都会变得美好!
计程车上的乘客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能够创造幸福的一小时,如果他能捉住它。
——福莱柴尔
欧文.斯特恩在纽约市开计程车,有28年3个月零12天之久了。你现在如果问欧文.斯特恩昨天早餐吃的是什么,他可能说不出。但是有一个乘客他却记得非常清楚,终生也不会忘记。
那是1966年春天一个星期一的早晨,阳光普照。欧文.斯特恩的车子在约克大街上走来走去寻找顾客。但是天气太好,要乘计程车的人不多。在68街纽约医院对面,欧文.斯特恩碰上红灯,停车等候,这时他看到一个穿得很体面的人从医院的台阶上疾步下来,举手叫车。
正在那时,绿灯亮了,后面那部车子的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欧文.斯特恩也听到警察吹哨子要他开走,但是欧文.斯特恩不打算放弃这个客人。终于那人来到了,跳进汽车。他说:“请去拉瓜迪亚机场。谢谢你等我。”
欧文.斯特恩心里想:真是好消息。星期一早上,拉瓜迪亚机场很热闹,如果运气好,我可能有回程乘客。
欧文.斯特恩照例开始猜想乘客是个怎么样的人。这个人喜欢说话吗?会一声不发吗?抑或只是埋头看报?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跟欧文.斯特恩攀谈,问的再平常不过:“你喜欢开计程车吗?”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欧文.斯特恩也给他一个很普通的回答。“不错,”欧文.斯特恩说,“糊口不成问题,有时还会遇到有趣的人。可是如果我能够找到一份工作,每星期多赚100美元,我就会改行。你也会吧?”
他的回答引起了欧文.斯特恩的兴趣:“如果要我每星期减薪100美元,我也不会改行。”
欧文.斯特恩从来没有听过人说这样的话:“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在纽约医院的神经科做事。”
欧文.斯特恩对他的乘客总感到很好奇,并且尽量向人讨教。许多时候在行车的时候,他都跟乘客谈得很投机,也时常得到做会计师、律师、水管匠的乘客的指点。也许这个人真的喜欢他的工作,或许只是因为在这春日早晨他的心情很好。不过欧文.斯特恩决定了请他帮忙。他们很快就要到达飞机场了,欧文.斯特恩于是不顾一切地对他说了出来。
“我可以请你帮我一个大忙吗?”他没有开口,“我有一个儿子,15岁,是个很乖的孩子。他在学校里成绩很好。今年夏天我们想让他参加夏令营,他却想做暑期工。可是15岁的孩子,如果他父亲不认识一些老板,就不会有人雇佣他。而我就一个老板也不认识。”他停了一下。“你有可能帮他找一份暑期工作吗?没有酬劳也行。”
他仍然没有开口。欧文.斯特恩开始觉得自己很傻,实在不应该提出这个问题。最后,车子开到机场大厦的斜路时,他说:“医科学生暑期有一项研究计划要做,也许他可以去帮忙。叫他把学校成绩单寄给我吧。”
他伸手到口袋里找名片,但是找不到。他问欧文.斯特恩:“你有纸没有?”
欧文.斯特恩把装午餐的牛皮纸袋撕下一块来。他写了几个字,然后付车资走了。欧文.斯特恩以后就没有再见到他。
那天晚上,欧文.斯特恩和家人围坐在晚餐桌旁,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那小块纸来,洋洋得意地说:“罗比,这可能会帮你找到暑期工作。”他高声读出来:“弗雷德.普鲁梅,纽约医院。”
他太太说:“他是医生吗?”
他儿子说:“这是开玩笑吗?”
经欧文.斯特恩不断唠叨,哄骗,大声叫嚷,最后还威胁不给他零用钱,罗比才在第二天早上把成绩单寄出。
两个星期后,欧文.斯特恩下班回家,看到儿子满面笑容。他递给欧文.斯特恩一封用很讲究的凹凸信纸写给他的信,信纸上端印着“纽约医院神经科主任弗雷德.普鲁梅医学博士”一行字。信叫他打电话给普鲁梅医生的秘书,约个时间面谈。
罗比得到了那份工作。做了两个星期义工之后,他每星期得到40美元工资,一直到暑期结束为止。他跟着普鲁梅医生在医院里走来走去,做些小差事,这虽然微不足道,但他穿着白色实验工作服,自觉也很重要。
第二年夏天,他又到医院去做暑期工,这一次责任稍微重些了。中学快毕业时,普鲁梅医生想得很周到,替他写了一些推荐信给几所大学。罗比最后被布朗大学录取,他们高兴极了。
第三年夏天,他又到医院去做暑期工作,渐渐对行医产生了热爱。大学快毕业时,他申请进医学院。普鲁梅医生又替他写推荐信,推荐他的才能和人品。
罗比被纽约医学院录取。取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罗比又做了四年妇产科实习医生。
计程车司机的儿子罗伯特.斯特恩医生后来成了纽约市哥伦比亚长老会医疗中心的妇科主任。现在,他自己开业行医。
有人会说这是命运,欧文.斯特恩想这的确是机遇。可是这证明了平常的偶遇也会带来无穷的机会,即使是像驾驶计程车载客人走一程路那样。
机会无所不在,上天始终是公正的,有些人善于把握机遇成为了个成功者,而有些人因为错过了每一次机会而与成功失之交臂。机遇不是总会出现,善于把握机遇的人会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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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心灵能看到眼睛看不见的东西。
——杰克逊.布朗
那是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四日,在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的圣约翰医院护理学院里,这天是爱琳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她匆忙地结束了在三北医院的最后一个夜班——她的婚礼在两个小时之后就要举行了。
朝鲜战争爆发,山姆大叔号召爱琳的未婚夫去服兵役,因而爱琳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都不可避免地撞车。他们的计划——事实上是他们的整个生活——突然间被搞得乱七八糟。除了担心自己心爱的人能否从战争中平安归来,爱琳还面临着许多突然的、混乱的外部形势的改变。
他们的结婚计划被迫提前了六个月,婚礼的创意被削减到只剩骨架了。由于他们俩都是刚刚从学校毕业,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大型的结婚典礼缩减到只剩下教区长、爱琳未婚夫的妈妈、爱琳的女舍监,还有他们俩。
在拉姆齐夫人的婚纱商店里,即使是一百二十美元一件的白色缎子结婚礼服也都售罄,于是爱琳只能买一件三十美元的白色休闲连衣裙来代替了。她于是又给拉姆齐夫人打电话。
“真不走运,”她说,“不过我倒是有个建议。如果那种白色的休闲连衣裙你心里不满意,我保证你穿那种可爱的伴娘礼服会很合适,那是你先前登记下的。你的朋友为你保留着它准备在婚礼上穿。”
那件伴娘礼服只需三十美.元,而且,爱琳还可以在朋友的婚礼上继续穿它。如此看来,这个建议很明智。况且那件伴娘礼服也很漂亮。
然而,现在,当她展开这件绿色的.伴娘礼服,却突然为不能在自己的婚礼上穿一件白色的结婚礼服而感到一阵悲哀的刺痛——白色是纯洁的传统标志,那正是她配穿也想穿的颜色啊。从逻辑上,爱琳对自己说,结婚礼服的颜色并不重要。
同时,爱琳沮丧地想,来参加婚.礼的人本来就没几个,没有多少人会看到自己穿这件礼服,何苦不开心呢?
沐浴之后穿上这件礼服,爱琳的大脑坚持认为绿.色一样好看,而她的心却怎么也不能被说服。她审视着镜子里的自己,满眼着到的都是伴娘,而不是新娘!她叹了口气,最后看了一眼她的舞鞋,那是一双擦拭过的白色的复活节轻便舞鞋,便开始下楼,到冰箱去取那束玫瑰花蕾,那是要放在她的护士专用的《圣经》上的。正在这时候,电话铃响了。
“孩子,我知道这是在请求你一个极大的恩惠,”塔比.莎修女用她浓重的方言说道,“但是,你今天结婚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所有的病房。病人们要我问问你,你能否在去教堂之前穿着你的结婚礼服来看看他们?”
爱琳扫了一眼钟表,时间真的是太紧张了。就穿.这件绿色的伴娘装去吗?唉!可是,三北医院的很多病人都已处在生命的晚期,而爱琳真的也很爱他们。
“当然,嬷嬷,”她听见自己说,“我马上就到。”
她抓起手袋和.白皮《圣经》,然后跑下楼梯取了黄色的玫瑰花蕾。到了护士居住区和医院之间的停车场,她躲避着午后两点左右的阵雨形成的一汪汪积水,把长及脚踝的绿色塔夫绸伴娘礼服收拢至膝部,在过往汽车的喇叭声和开车人的欢呼声中跑着穿过了停车场。
电梯门打开时,爱琳看到个头不高、体态丰满的塔比莎修女正在迎接她:“噢,你看上去太可爱了!病人们都想见见你,”她说,“他们离死亡是这么近,需要感受到生命中生机勃勃的东西,就像婚礼。喏,不要担心,孩子,我会为你叫一辆车。你只需告诉我应该什么时候来接你就行了,我保证到时候让你在楼下并及时上车。”
而后,她穿着上了浆的白色教服一路小跑地跟在爱琳身边,随着爱琳从一个病房跑到另一个病房。
爱琳竭力不去担心时间,走到每一个病人跟前,跟他们聊上几秒钟。当她身穿塔夫绸礼服,头戴面网,衣裙窸窸窣窣地走进病房时,她惊讶地发现他们那一双双被癌症晚期的病痛折磨得毫无生气的眼睛,突然间闪现出愉快、明朗的光芒!
没有人在意礼服是绿色的。
没有人注意到那本来是为伴娘准备的服装。
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赞美爱琳:“多美丽的新娘啊!”还向爱琳打听一些关于她未婚夫的事情。当爱琳告诉他们自己即将嫁的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优秀时,她感觉得到自己的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在离开之前,她拥抱了每一个脆弱的病人,亲吻了每一个发烫的面颊。
然后,爱琳穿着那件可爱的、绿色的结婚礼服,带着人们的祝福愉快地离开了三北医院。
那些存在于事物之中的美好与和谐,才能让人感受到一种真正的愉悦与满足,如果那些事物本身是丑恶的,畸形的,那么,无论如何也不能给人以真正的快乐。
别样红玫瑰
你知道,做父亲的真的有办法把一切都组合得完美。
——埃丽卡.科斯比
“花怎么还不来呀?”在起居室里,姐姐身穿婚纱,心慌意乱地踱来踱去。
“不知道怎么回事,宝贝。一小时之前花就应该送来了。不过,别着急,我相信不会耽误的。”妈妈安慰着凯茜,想使她安静下来。
“噢,不,摄影师已经到了,他早到了!”新娘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我需要花来拍照!”
辛迪当时十七岁,是姐姐凯茜的伴娘。作为一个总是梦想着有一天要结婚的女孩,她把姐姐的婚礼看成一个学习经验的机会。
那天早晨,凯茜几乎崩溃了。她早就把婚礼的每一个细节都仔仔细细地安排好了。请柬、印有姓名的专用餐巾和火柴,还预订了由白色玫瑰花、马蹄莲和满天星组成的花束……所有这些都提前一年就安排好了。凯茜唯一没有准备的是预料到婚礼这天会出乱子。
他们等啊等,等着鲜花到来。姐姐穿着那件典雅的结婚礼服,长裙的腰身收束得很紧,她的样子迷人极了。然而,对她来说,没有鲜花就意味着没有醉人的芬芳,而没有雅致的装饰、没有漂亮的照片、没有了可回忆的东西,也就没有了婚礼。
新郎经常被大家叫做“浪漫的痴情汉”,这并无贬义。他是那种不需要任何特殊理由就会留下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爱你”的男人。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他还给了辛迪的姐姐一只手镯,证明曾是个不可救药的浪漫情痴。
然而,婚礼当天家里却丝毫没有浪漫的气息。他们被困在一个充满绝望和紧张气氛的公寓里,辛迪注意到爸爸打开一扇窗户开始抽烟。看到这种充满压力的环境迫使一个两年以前就戒了烟的男人突然又恢复了抽烟的旧习,真是令人惊异。
门铃响了。一定是送花人!辛迪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开门,却失望地发现是一个送快递的小伙子。辛迪用烦恼的语气问他:“有什么事吗?”
“凯茜.拉萨尔有一个快件,是她的未婚夫埃尔南发来的。”他说,试图引起辛迪的注意。
他捧出一束巨大的红玫瑰。爸爸那根点着的烟掉到了地上;他当即一把接过那束花,直奔楼上卧室,留下辛迪在门口签收。
“非常感谢。”辛迪对小伙子说,又赶紧冲着爸爸消失的方向喊道,“爸,那不是给你的,把礼物给凯茜!”真不知他上楼去干什么。
几分钟之后,爸爸笑逐颜开地回到了他们大家待的屋子,这是他表明一切都会顺利的惯常方式。接着,他分发给他们三把绚丽的花束,是他从新郎送的那束漂亮的红玫瑰里配出来的。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爸爸还有埃尔南救了那天的场。
几乎没有多少时间了,摄影师开始按计划为新娘、伴娘和花童照相。只不过,用的不是婚礼花束,而是由爱、创造力和机智合成的花束!
就在他们去教堂之前,预订的鲜花终于送来了。姐姐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设计的花束,花童挎着自己的小花篮,而辛迪则决定留着爸爸自创的可爱的红玫瑰花束,把该由辛迪拿着的白色花束给了妈妈。
十年之后,当他们再看姐姐的婚礼照片时,他们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事实上,他们觉得非常有趣,有些照片上的花束是红色的,而另外一些则是白色的。但是每一次,他们都会回想起那好事多磨的一天。那一天令人激动、令人紧张,可是最重要的是,在这一天,一位新郎的浪漫姿态与一位父亲藏而不lou的天才拼成了一束令人难忘的鲜花。
快乐的时候,我们可以欢笑歌唱;悲伤的时候,我们可以仰望星空;疲惫的时候,我们可以尽情酣睡……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心中有爱,一切都会变得美好!
计程车上的乘客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能够创造幸福的一小时,如果他能捉住它。
——福莱柴尔
欧文.斯特恩在纽约市开计程车,有28年3个月零12天之久了。你现在如果问欧文.斯特恩昨天早餐吃的是什么,他可能说不出。但是有一个乘客他却记得非常清楚,终生也不会忘记。
那是1966年春天一个星期一的早晨,阳光普照。欧文.斯特恩的车子在约克大街上走来走去寻找顾客。但是天气太好,要乘计程车的人不多。在68街纽约医院对面,欧文.斯特恩碰上红灯,停车等候,这时他看到一个穿得很体面的人从医院的台阶上疾步下来,举手叫车。
正在那时,绿灯亮了,后面那部车子的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欧文.斯特恩也听到警察吹哨子要他开走,但是欧文.斯特恩不打算放弃这个客人。终于那人来到了,跳进汽车。他说:“请去拉瓜迪亚机场。谢谢你等我。”
欧文.斯特恩心里想:真是好消息。星期一早上,拉瓜迪亚机场很热闹,如果运气好,我可能有回程乘客。
欧文.斯特恩照例开始猜想乘客是个怎么样的人。这个人喜欢说话吗?会一声不发吗?抑或只是埋头看报?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跟欧文.斯特恩攀谈,问的再平常不过:“你喜欢开计程车吗?”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欧文.斯特恩也给他一个很普通的回答。“不错,”欧文.斯特恩说,“糊口不成问题,有时还会遇到有趣的人。可是如果我能够找到一份工作,每星期多赚100美元,我就会改行。你也会吧?”
他的回答引起了欧文.斯特恩的兴趣:“如果要我每星期减薪100美元,我也不会改行。”
欧文.斯特恩从来没有听过人说这样的话:“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在纽约医院的神经科做事。”
欧文.斯特恩对他的乘客总感到很好奇,并且尽量向人讨教。许多时候在行车的时候,他都跟乘客谈得很投机,也时常得到做会计师、律师、水管匠的乘客的指点。也许这个人真的喜欢他的工作,或许只是因为在这春日早晨他的心情很好。不过欧文.斯特恩决定了请他帮忙。他们很快就要到达飞机场了,欧文.斯特恩于是不顾一切地对他说了出来。
“我可以请你帮我一个大忙吗?”他没有开口,“我有一个儿子,15岁,是个很乖的孩子。他在学校里成绩很好。今年夏天我们想让他参加夏令营,他却想做暑期工。可是15岁的孩子,如果他父亲不认识一些老板,就不会有人雇佣他。而我就一个老板也不认识。”他停了一下。“你有可能帮他找一份暑期工作吗?没有酬劳也行。”
他仍然没有开口。欧文.斯特恩开始觉得自己很傻,实在不应该提出这个问题。最后,车子开到机场大厦的斜路时,他说:“医科学生暑期有一项研究计划要做,也许他可以去帮忙。叫他把学校成绩单寄给我吧。”
他伸手到口袋里找名片,但是找不到。他问欧文.斯特恩:“你有纸没有?”
欧文.斯特恩把装午餐的牛皮纸袋撕下一块来。他写了几个字,然后付车资走了。欧文.斯特恩以后就没有再见到他。
那天晚上,欧文.斯特恩和家人围坐在晚餐桌旁,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那小块纸来,洋洋得意地说:“罗比,这可能会帮你找到暑期工作。”他高声读出来:“弗雷德.普鲁梅,纽约医院。”
他太太说:“他是医生吗?”
他儿子说:“这是开玩笑吗?”
经欧文.斯特恩不断唠叨,哄骗,大声叫嚷,最后还威胁不给他零用钱,罗比才在第二天早上把成绩单寄出。
两个星期后,欧文.斯特恩下班回家,看到儿子满面笑容。他递给欧文.斯特恩一封用很讲究的凹凸信纸写给他的信,信纸上端印着“纽约医院神经科主任弗雷德.普鲁梅医学博士”一行字。信叫他打电话给普鲁梅医生的秘书,约个时间面谈。
罗比得到了那份工作。做了两个星期义工之后,他每星期得到40美元工资,一直到暑期结束为止。他跟着普鲁梅医生在医院里走来走去,做些小差事,这虽然微不足道,但他穿着白色实验工作服,自觉也很重要。
第二年夏天,他又到医院去做暑期工,这一次责任稍微重些了。中学快毕业时,普鲁梅医生想得很周到,替他写了一些推荐信给几所大学。罗比最后被布朗大学录取,他们高兴极了。
第三年夏天,他又到医院去做暑期工作,渐渐对行医产生了热爱。大学快毕业时,他申请进医学院。普鲁梅医生又替他写推荐信,推荐他的才能和人品。
罗比被纽约医学院录取。取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罗比又做了四年妇产科实习医生。
计程车司机的儿子罗伯特.斯特恩医生后来成了纽约市哥伦比亚长老会医疗中心的妇科主任。现在,他自己开业行医。
有人会说这是命运,欧文.斯特恩想这的确是机遇。可是这证明了平常的偶遇也会带来无穷的机会,即使是像驾驶计程车载客人走一程路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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