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节 请留下来
目录:HP同人——小老公和小老婆| 作者:我是未语| 类别:其他类型
所谓“生魂”是什么?以漫画的说法,一个人没死,但灵魂却冒出来自个儿飘荡了。(请记住我们的www.DukAnkan.com)
杨华小姐拉着呆滞的小蛇,回屋就直奔自个儿的小书库。
熟练地抽出一本接一本漫画。
“别怕,没事的,只是魂儿不小心跑出来了,放心,都能回去的。”汗,小姐,你那是漫画,眼前可是现实。
斯内普抱着一堆看不懂的书,不知在想什么。
半晌。
“你很高兴?”
还在找书的杨华动作一僵。
“为什么?”少年的声音越发清冷。
他有理由生气,不,是愤怒。
这个女人很高兴?高兴自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陌生的地方,莫名其妙地回不去?
高兴自己这样事事摸不到边,就像被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戏弄的样子?
好失望。
没人喜欢他。
从小,爸不疼,妈不爱,在学校,他贫穷肮脏,还是个混血,就算是同一学院,除了一个卢修斯.马尔福,也没人愿意搭理他。其实说到底,就算是卢修斯.马尔福,也是因为自己的魔药天份才接近过来的。
他西弗勒斯.斯内普不是傻瓜。
还有那帮狗眼看人低的格兰芬多!
还有莉莉......其实莉莉跟自己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刚过去的半年里,他已经想着看着,明明白白。
那个女孩纯洁,善良,热情如火,而他则阴沉,冷默,喜欢独处,瞧,性格多么得对照相反,更别说分了院后的几年间,两条永不交集的平行线。小时候的青梅竹马,那只是自己单方面的一厢情意罢了。
莉莉不是他的,也不能是他的,他是蛇,注定不能和狮子一起和和美美。
那道火热阳光,尽管真实,但谁听过阳光只照耀给一人的?不然,那甜美的微笑为什么总是天天盛开着,波特,布莱克,卢平......任谁都被她关照着。
他,也仅仅是其中之一罢了。
而他需要的,是唯一。
他想一个能在他身边,无时无刻专注地看着自己,关心自己,心疼自己,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要做什么的人,而他——反之也是,这样才是正确的选择。
斯内普知道这是缺少母爱的表现,麻瓜的书中这么写着,半年前回去后,他就鬼使神差地开始接触麻瓜的东西了,包括小说文本。
所以他现在已经清楚了,莉莉,只能是自己的童年好友,不能...是,其他的......
这就是结论!
只是,虽然早已做好了孤独的准备,可也不包括——“你很高兴?”
我死了(可不是都成灵魂了,英国来的某人对“生魂”一词自然而然地如此理解中)连你也觉得高兴?——“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我来世一遭唯一的用处?用死来证明娱乐大众才是我仅有的存在价值?
看着少女露出的惊讶,心底猛然升起熊熊怒火!
真好笑!不过......是个麻瓜而已!袖中握紧了魔杖。
但是——罢了,松开魔杖,就当我报答你两次收留了我,最后的最后,能让你这么开心,也好!
啊,手有些透明了呢,最后能在温暖的屋里消失,总比在不知什么地方无知无觉化为腐尸的强,反正,也没人需要自己......
脸上有什么,水滴,泪?别傻了,斯莱特林怎么可能会流泪。
“你会没事的!”什么?
“你没死,所以只要你不想消失,就不会消失,看着我。”谁在说话,说得好像谁喜欢消失一样,不过我没死吗?
“我想要你留下来啊,留下来,不要走。”留下来?留到哪里,我不是已经是个幽灵了吗?
“......我很寂寞。”对不起啊,小姐,寂寞也是很迷人的,它陪伴了我很多年,我知道那是种很好的色彩,只不过太无比的空旷。
“对不起,伤了你(的心),但我没有恶意的,我只是...很高兴你走不掉,能留下来陪陪我,对不起啊。”
手被暖暖的东西包住了,奇怪,那里不是最先消失的吗?又是水滴......
这次好像不是我。
“我电脑让你看啦,漫画也都给你,陪陪我好不好,我不想大过年的一个人,求求你了...要知道,我从不求人的。”黑线,你是小孩吗?好...任性的说话。
“真的,真的,我只想留你几天而已,到时候,我陪你找回家的路啦。”那真谢谢了,但愿你能把那个该死的钥匙给找到!
不知不觉,少女的胡言乱语给了少年莫名的动力,空洞的眼渐渐恢复明亮,透明的双手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了新的泪水的滋润,也开始奇迹般的恢复正常。
拉着少年手的女孩看得明白,突然破涕而笑,在恢复视力的少年第一眼里显得无比亮丽。
“一起过节,春节。”
春节,中国的节日?
算起来,好像,今天也是圣诞节,在自己的那个时空。
......一起...吗?
我姓杨,不是杨家将的杨,而是杨门女将的杨。
有人说了,这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大了!
话说,我的祖上有一个很有名的人物,杨排风,世人传说她只是当年杨家的一个烧火丫头,这只能说,浅见!
想也知道,一个烧火丫头,怎么可能那么厉害,最后还成了领兵的将军,这种神话也只能在评书里找到。
杨排风,是我们杨家女人里的其中一个,偶尔帮了一个不同宗的同姓家族而已,谁叫当时番邦如此猖狂哩。
好了,前话就说到这里,提起这位女将,只是个引子,来证明我们杨家女人都很厉害罢了。
我们杨家是个神秘的武学世家,但性格使然,历代都少有人在世上出头露面,是懒,这是我小时候听我妈说到这里的时候唯一的想法。
因为她就很懒,而我是她闺女,想当然的,也很懒。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都不足以说明事实,打小时起,逛街,不去,跟同学溜冰聚堆,不去。那有什么意思啊,那点时间,不如租几本书安安静静的呆着,多逍遥自在啊。
所以说,在我家,最幸福的是我老爸,看他别的朋友,什么星期天老婆拉着逛街逛到脚断啦,女儿吵着要加零用钱买衣服化妆品啦,这些烦恼通通没有,乐死他了。
多好的老婆啊,多好养的女儿啊。
一堆书就打发了。
所以,时间长了,他还是觉得对不起自家老婆,于是,逢年过节,只要单位放假,他都会拉着老妈去外面旅游玩玩,老妈是个作家,他就更有了好借口,作家坐在家里是写不出好作品滴。
我呲!借口,还不是老妈漂亮,他想多找些人眼红明说呗。
然后,再后来,他们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
据说,那次,山沟沟里,车翻了,武功那么高的老妈,为了救掉进水里的人,不顾流血过多的伤口。据说,救援人员翻开老爸的尸体,下面护着一个吃奶的一岁小娃娃。
于是,十五岁,杨华成了孤儿。
唉,老妈,我咋不知道你的恐水症已经好了呢?
早知道,提议你们去没水的地方玩多好,那样,老爸也会没事的,凭您练到第七层的“红息功”。
有钱难买早知道,杨华失去了依靠,呆呆地行尸走肉一个月后,无聊的,自家传女不传男的内功自动上升到了第四层。
恭喜。
...个屁!
如果大喜大悲有这样的好处,那她总算知道,当年的杨排风为何会练到有史以来最高的第九层了,战场上,哪有不死人的。
日子还是要过的,忽忽悠悠,新生小孤儿不紧不慢的活着,冷清,那是她骨子里带来的,同学面前的欢笑,是本能的武装。
一个人的时候,鄙视自己的虚伪,却已成了一种惯性。最终,脱线代替了差点变成的双重人格。
只有回到小院,看书,看电脑,宅得安心。
练功,懒人嘛,早上那会儿就好了,不管怎样,保持朝气还是必须的,于是乎,在外表上,只要不说,任谁也看不出嘻嘻哈哈模样的少女骨子里的淡然如水。
然后,到了十八岁,一个改变她生活的人来了。
黑衣黑裤,瘦瘦冷冷的男孩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
就如平静的深潭,突然开始扰乱了水面。
生平第一次,她有了新奇的感觉,直觉上,这个少年有些不一般。
于她而言。
可惜,白买了好喝的胡辣汤,少年不翼而飞。
罢了,陌生人而已。
高考完毕,本来应该是要上普通大学的,但偶尔一次路见不平的结果,好死不死,被好心人安排进了警校,口胡,她的安宁日子一去不返。
小心打着小算盘,嗯,毕业后选择留校当教练助理好了,轻松又不危险。
于是,打好主意的少女继续表面一套,背面一套的过着小日子。
直到,那个少年又出现了!
过年的日子的说,老天爷,这你送的礼物?
看着少年睁开的眼睛,心里忽然一跳,好熟悉的眼光,原来,照镜子的时候时常感觉到的,是寂寞?
哈利路亚,原来,她不是自以为的没心没肺,她还是正常人。
巫师?又是一个惊喜,这礼物真是越看越入眼了。
可是,还是要走吗?亏她费了这么大力气招待,还把饭全给他吃了,还是要走吗?(汗,私以为这正是人要走的最大原因)
可惜,嘻嘻,好像他走不了了呢,幽灵,不对,他能吃能喝,那就是生魂了!松口气,太好了,他是活着的。
那可以留下吗?
......陪陪我,只一下下。
杨华小姐拉着呆滞的小蛇,回屋就直奔自个儿的小书库。
熟练地抽出一本接一本漫画。
“别怕,没事的,只是魂儿不小心跑出来了,放心,都能回去的。”汗,小姐,你那是漫画,眼前可是现实。
斯内普抱着一堆看不懂的书,不知在想什么。
半晌。
“你很高兴?”
还在找书的杨华动作一僵。
“为什么?”少年的声音越发清冷。
他有理由生气,不,是愤怒。
这个女人很高兴?高兴自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陌生的地方,莫名其妙地回不去?
高兴自己这样事事摸不到边,就像被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戏弄的样子?
好失望。
没人喜欢他。
从小,爸不疼,妈不爱,在学校,他贫穷肮脏,还是个混血,就算是同一学院,除了一个卢修斯.马尔福,也没人愿意搭理他。其实说到底,就算是卢修斯.马尔福,也是因为自己的魔药天份才接近过来的。
他西弗勒斯.斯内普不是傻瓜。
还有那帮狗眼看人低的格兰芬多!
还有莉莉......其实莉莉跟自己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刚过去的半年里,他已经想着看着,明明白白。
那个女孩纯洁,善良,热情如火,而他则阴沉,冷默,喜欢独处,瞧,性格多么得对照相反,更别说分了院后的几年间,两条永不交集的平行线。小时候的青梅竹马,那只是自己单方面的一厢情意罢了。
莉莉不是他的,也不能是他的,他是蛇,注定不能和狮子一起和和美美。
那道火热阳光,尽管真实,但谁听过阳光只照耀给一人的?不然,那甜美的微笑为什么总是天天盛开着,波特,布莱克,卢平......任谁都被她关照着。
他,也仅仅是其中之一罢了。
而他需要的,是唯一。
他想一个能在他身边,无时无刻专注地看着自己,关心自己,心疼自己,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要做什么的人,而他——反之也是,这样才是正确的选择。
斯内普知道这是缺少母爱的表现,麻瓜的书中这么写着,半年前回去后,他就鬼使神差地开始接触麻瓜的东西了,包括小说文本。
所以他现在已经清楚了,莉莉,只能是自己的童年好友,不能...是,其他的......
这就是结论!
只是,虽然早已做好了孤独的准备,可也不包括——“你很高兴?”
我死了(可不是都成灵魂了,英国来的某人对“生魂”一词自然而然地如此理解中)连你也觉得高兴?——“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我来世一遭唯一的用处?用死来证明娱乐大众才是我仅有的存在价值?
看着少女露出的惊讶,心底猛然升起熊熊怒火!
真好笑!不过......是个麻瓜而已!袖中握紧了魔杖。
但是——罢了,松开魔杖,就当我报答你两次收留了我,最后的最后,能让你这么开心,也好!
啊,手有些透明了呢,最后能在温暖的屋里消失,总比在不知什么地方无知无觉化为腐尸的强,反正,也没人需要自己......
脸上有什么,水滴,泪?别傻了,斯莱特林怎么可能会流泪。
“你会没事的!”什么?
“你没死,所以只要你不想消失,就不会消失,看着我。”谁在说话,说得好像谁喜欢消失一样,不过我没死吗?
“我想要你留下来啊,留下来,不要走。”留下来?留到哪里,我不是已经是个幽灵了吗?
“......我很寂寞。”对不起啊,小姐,寂寞也是很迷人的,它陪伴了我很多年,我知道那是种很好的色彩,只不过太无比的空旷。
“对不起,伤了你(的心),但我没有恶意的,我只是...很高兴你走不掉,能留下来陪陪我,对不起啊。”
手被暖暖的东西包住了,奇怪,那里不是最先消失的吗?又是水滴......
这次好像不是我。
“我电脑让你看啦,漫画也都给你,陪陪我好不好,我不想大过年的一个人,求求你了...要知道,我从不求人的。”黑线,你是小孩吗?好...任性的说话。
“真的,真的,我只想留你几天而已,到时候,我陪你找回家的路啦。”那真谢谢了,但愿你能把那个该死的钥匙给找到!
不知不觉,少女的胡言乱语给了少年莫名的动力,空洞的眼渐渐恢复明亮,透明的双手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了新的泪水的滋润,也开始奇迹般的恢复正常。
拉着少年手的女孩看得明白,突然破涕而笑,在恢复视力的少年第一眼里显得无比亮丽。
“一起过节,春节。”
春节,中国的节日?
算起来,好像,今天也是圣诞节,在自己的那个时空。
......一起...吗?
我姓杨,不是杨家将的杨,而是杨门女将的杨。
有人说了,这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大了!
话说,我的祖上有一个很有名的人物,杨排风,世人传说她只是当年杨家的一个烧火丫头,这只能说,浅见!
想也知道,一个烧火丫头,怎么可能那么厉害,最后还成了领兵的将军,这种神话也只能在评书里找到。
杨排风,是我们杨家女人里的其中一个,偶尔帮了一个不同宗的同姓家族而已,谁叫当时番邦如此猖狂哩。
好了,前话就说到这里,提起这位女将,只是个引子,来证明我们杨家女人都很厉害罢了。
我们杨家是个神秘的武学世家,但性格使然,历代都少有人在世上出头露面,是懒,这是我小时候听我妈说到这里的时候唯一的想法。
因为她就很懒,而我是她闺女,想当然的,也很懒。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都不足以说明事实,打小时起,逛街,不去,跟同学溜冰聚堆,不去。那有什么意思啊,那点时间,不如租几本书安安静静的呆着,多逍遥自在啊。
所以说,在我家,最幸福的是我老爸,看他别的朋友,什么星期天老婆拉着逛街逛到脚断啦,女儿吵着要加零用钱买衣服化妆品啦,这些烦恼通通没有,乐死他了。
多好的老婆啊,多好养的女儿啊。
一堆书就打发了。
所以,时间长了,他还是觉得对不起自家老婆,于是,逢年过节,只要单位放假,他都会拉着老妈去外面旅游玩玩,老妈是个作家,他就更有了好借口,作家坐在家里是写不出好作品滴。
我呲!借口,还不是老妈漂亮,他想多找些人眼红明说呗。
然后,再后来,他们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
据说,那次,山沟沟里,车翻了,武功那么高的老妈,为了救掉进水里的人,不顾流血过多的伤口。据说,救援人员翻开老爸的尸体,下面护着一个吃奶的一岁小娃娃。
于是,十五岁,杨华成了孤儿。
唉,老妈,我咋不知道你的恐水症已经好了呢?
早知道,提议你们去没水的地方玩多好,那样,老爸也会没事的,凭您练到第七层的“红息功”。
有钱难买早知道,杨华失去了依靠,呆呆地行尸走肉一个月后,无聊的,自家传女不传男的内功自动上升到了第四层。
恭喜。
...个屁!
如果大喜大悲有这样的好处,那她总算知道,当年的杨排风为何会练到有史以来最高的第九层了,战场上,哪有不死人的。
日子还是要过的,忽忽悠悠,新生小孤儿不紧不慢的活着,冷清,那是她骨子里带来的,同学面前的欢笑,是本能的武装。
一个人的时候,鄙视自己的虚伪,却已成了一种惯性。最终,脱线代替了差点变成的双重人格。
只有回到小院,看书,看电脑,宅得安心。
练功,懒人嘛,早上那会儿就好了,不管怎样,保持朝气还是必须的,于是乎,在外表上,只要不说,任谁也看不出嘻嘻哈哈模样的少女骨子里的淡然如水。
然后,到了十八岁,一个改变她生活的人来了。
黑衣黑裤,瘦瘦冷冷的男孩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
就如平静的深潭,突然开始扰乱了水面。
生平第一次,她有了新奇的感觉,直觉上,这个少年有些不一般。
于她而言。
可惜,白买了好喝的胡辣汤,少年不翼而飞。
罢了,陌生人而已。
高考完毕,本来应该是要上普通大学的,但偶尔一次路见不平的结果,好死不死,被好心人安排进了警校,口胡,她的安宁日子一去不返。
小心打着小算盘,嗯,毕业后选择留校当教练助理好了,轻松又不危险。
于是,打好主意的少女继续表面一套,背面一套的过着小日子。
直到,那个少年又出现了!
过年的日子的说,老天爷,这你送的礼物?
看着少年睁开的眼睛,心里忽然一跳,好熟悉的眼光,原来,照镜子的时候时常感觉到的,是寂寞?
哈利路亚,原来,她不是自以为的没心没肺,她还是正常人。
巫师?又是一个惊喜,这礼物真是越看越入眼了。
可是,还是要走吗?亏她费了这么大力气招待,还把饭全给他吃了,还是要走吗?(汗,私以为这正是人要走的最大原因)
可惜,嘻嘻,好像他走不了了呢,幽灵,不对,他能吃能喝,那就是生魂了!松口气,太好了,他是活着的。
那可以留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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