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放生
目录:异界之狂徒| 作者:愚乔| 类别:恐怖小说
看着秦霄坚持的眼神,再看了看那野蛮人变得莫名的表情,那汉子收起了皮鞭,叹了口气道:“既然这样……那就将他卖给你吧!”
见那汉子答应下来,秦霄高兴的点了点头。周围的人都觉得这个小子是疯了,为了一时的冲动,花些不值得的钱完全不值得。野蛮人和兽人奴隶很少有人去购买,这两个种族的人都很蛮野,想要驯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野蛮人奴隶并非是特别受欢迎,也卖不出什么好的价钱。”那汉子再度叹了口气,缓缓道:“既然你执意要买,那就三百个金币吧,这个价格我回去也好和兄弟们交差。”
这个价格,明眼人都知道,这个汉子没有乱说。但是,在启元西大陆,十个金币就足够让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衣食无忧了。三百个金币对于平常人来说,已经算是很大一笔钱了,还好,秦霄是个炼药师,而且是个高产的炼药师,这些钱,并算不了什么。
“三百金币么?”秦霄摸了摸鼻子,淡淡的笑了笑:“既然大哥也是耿直汉子,那么,我给你五百个金币。”
既然不差这点钱,秦霄也不是小气之人,爽快的从储物戒指里面取出了五百个金币。海老先生留给秦霄一千多的金币,瞬间就缩水了一半。不管怎么样,秦霄觉得值得,做件善事,并没有多少的概念。
围观的众人一阵议论,没看出来这个穿着这么寒酸的年轻人竟然如此有魄力,三百个金币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要是他们知道了这个年轻人手上还有无数价值千金的疗伤丹,不知道会惊讶成什么样子。
看着秦霄丝毫不做作的神色,那汉子也接过那几个装满了鼓鼓囊囊金币的袋子,看都没看,就放进了怀中。他也是见过市面的人,和秦霄的距离这么近,他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个穿着麻布长袍的年轻人,刚才是从手上那枚储物戒指中拿出来的金币。
储物戒指是什么东西?那是身份的象征,能有这种东西的人,能是简单人物么?从怀里摸出了一块玉片和一把钥匙,汉子丢给了秦霄。
“这是承载这野蛮人契约的玉符,还有他身上的锁链钥匙,你自己妥善保管。虽然你心地不错,但是你刚才也看到了,这个家伙并不见得会领你的情,不要一时大意被他伤了。”那汉子好心的提醒了一句,便是转身大步走了,头都没回。
看了看手中的那契约玉片,莹白如玉的玉片中有一个殷红的印记,和野蛮人额头中心那古怪的契约符文一模一样,还在如同血液一般缓缓的浮动,看得秦霄啧啧称奇。轻轻扶起了那野蛮人,秦霄看着那遍体鳞伤的身体,也是忍不住一阵唏嘘,还好这野蛮人的体格异常壮健,个头比自己都要高出半个头,要是换作其他人,估计早就被硬生生打死了。
“怎么了?你以为你装作好人,买了我,我就会心甘情愿为你效劳么?野蛮人,是不会屈服于你们人类之下的!就算杀了我,也别想我会成为你的奴隶!”野灵扭了扭身体,甩开了秦霄的手掌,丝毫的感激都没有。
“我也不需要你这种跟班,不过,要是你还念着自己的家人,现在最好是跟我走。”秦霄淡淡的说了一句,便是带头走出了这喧闹的人群。
略一迟疑,那野灵也蹒跚着跟了过去,和一路走来的那些人类相比,这个人类算是有点点特别。至少说,他的眼神中没有明显的仇恨,看待自己的眼光,并不让野灵反感。
从路边的道路买了一身宽大的斗篷,秦霄给野灵套在了身上,至于他身上那些锁链和镣铐,秦霄暂时没敢给他解开。WWw.点com毕竟这里还是城里,要是这野蛮人真的大闹起来,也是个麻烦。
走了半天,方才走到了城门外,秦霄站定了脚步,看着城外广阔的平原,轻轻的吐了口气,因为有铁炉关的存在,这康郯城平时的防卫也不是那么森严。
“你带我来这里,是有什么用意?”野灵看着这城外广阔无垠的世界,心中也是泛起了丝丝涟漪,从被那佣兵团捕捉回来之后,自己就没有在奢望能看到这般风景了。
秦霄也不说话,只是动手解开了野灵身上厚重的铁链。以秦霄对气息的感知能力,也完全不知道这个野蛮人的具体实力,刚才不在城里放开他,是害怕他狂性大发自己压制不住。
“你……”感受到身上的束缚松开了,野灵活动了一下僵直的身躯,身体四处的麻木疼痛都好了不少。
“不要伤人,你自己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从这城外,应该有办法到无尽丛林的,你自己小心一点。”秦霄淡淡的说道,用手指了指无尽丛林的方向。
“你要放我?”野灵骤然一睁眼,一双眸子死死的盯着秦霄没有丝毫起伏的脸颊。花了几百金币把自己一条命买来,这个人应该目的也不会那么单纯,这是野蛮人心中的推断。他不是傻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说不定这只是这个年轻人的一种手段。
“这契约的玉片,捏碎了应该就解除掉契约了吧?”秦霄从怀里摸出来那汉子交给自己的契约玉片,手上微微一用力,那玉片便瞬间破碎。一股无影的波动也从秦霄手中散开,如同波纹一般荡漾出几个涟漪便是散入空气之中。
随着这一举动,玉片上的符文和野灵额头正中的契约图案都缓缓消散。这奴隶契约是野灵被捕后强制签定的,这种契约对于被契约的人,有很强的束缚力,要是拿着契约的人用一点小手段,就可以彻底抹杀掉奴隶的生命,甚至灵魂。
对于这种玄奇的东西,秦霄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却很为不屑。靠这种东西去束缚其他物种的生命,太过于残酷了。这契约一旦解除,也就意味着野灵正式回到了自由的身份。
“走吧,不要再被抓住了。”秦霄叹了口气,拍了拍野灵的肩头。
“你是什么意思?想要玩我么?”野灵骤然从这种奴隶的身份变回来,受契约压制的能力也恢复了过来,一把便是抓住秦霄胸前的衣襟,毫不费力便是将秦霄提到了身前。
“说清楚,你到底有什么用意?我野灵才不会被一个人类玩弄!”
野蛮人声嘶力竭的吼叫让秦霄微微皱了皱眉,肩膀上的西西也一阵龇牙咧嘴,仿似在斥责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不过是看你和我的遭遇有点相似,我出手帮你一下,至于有那么多不清不楚么?”秦霄在野灵身上一按,雄浑的力量顿时爆发,没费什么功夫便挣脱开了那双大手。
这段时间受的伤很重,野灵嘴里顿时溢出一股白色的血液,一双眼睛犹自不敢置信的望着这个毁掉自己奴隶契约的人。
“真不明白,你们野蛮人都这么倔么?”秦霄又一脸古怪的摸出一颗疗伤丹,丢给野灵,如果不是想到这家伙那蛮野的性格,秦霄还真想骂他两句。
“这是什么?”野灵接住那粒丹药,人类丹药的传闻,也曾有过听闻,但是野灵没有真正的见过。
“不知道你的体格和我们有什么差别,但是应该也会对你的伤势有点帮助。”秦霄摇了摇头,转身便走回了城里,也不再和这直脑袋的野蛮人多说。
呆愣了半响,一阵清风吹过,野灵回过神来的时候,秦霄都已经不见踪影了。将手中带着香味的丹药服下,一阵阵温和的药力轻轻的拂过体内的经络和肌肉,就连体表的伤势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这下,野灵肯定了,自己是吃了那传说中的丹药。
本来都快要死了,遇见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类,不但把自己救了,还就这样简单的把自己放了,就算野灵再怎么执拗,此刻也明白了自己是真正的获救自由了。
“好古怪的家伙,我野灵竟然也有受人类恩惠的时候。这件事,我记下了……”看着秦霄走远的方向,好半响,这个高大的野蛮人也微微低了低头。野灵这个举动,恐怕是野蛮人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于人类低头。野蛮人并非是不懂礼仪而被称为野蛮人,只是因为他们就如同远古的部落一般,没有融入人类的文明世界而已。
野灵将头上的斗篷拉得紧紧的,也明白了秦霄为什么要买件宽大的斗篷,自己独特的外在这里确实容易被认出来。脚下微微一动,野灵便迅速的消失在了远处。只要到了野外,那就是野蛮人的天下了。野蛮人有一个非凡的能力,他们能和植物沟通,这是其他种族都不具备的优势,也是他们丛林之子名头的由来之一。
经过了这一个插曲,秦霄方才慢悠悠的朝着金玉楼走去。想到即将又要见到那个女人,心里面没来由的掠过几许莫名的意味。那天从头到尾被逗得手脚慌乱,至今还让秦霄有点耿耿于怀。
夏念云这个女人,秦霄心里都不知道怎么去定义,尤物?风尘?放荡?抑或是……妖女。好看的小说尽在,告诉您的朋友
见那汉子答应下来,秦霄高兴的点了点头。周围的人都觉得这个小子是疯了,为了一时的冲动,花些不值得的钱完全不值得。野蛮人和兽人奴隶很少有人去购买,这两个种族的人都很蛮野,想要驯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野蛮人奴隶并非是特别受欢迎,也卖不出什么好的价钱。”那汉子再度叹了口气,缓缓道:“既然你执意要买,那就三百个金币吧,这个价格我回去也好和兄弟们交差。”
这个价格,明眼人都知道,这个汉子没有乱说。但是,在启元西大陆,十个金币就足够让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衣食无忧了。三百个金币对于平常人来说,已经算是很大一笔钱了,还好,秦霄是个炼药师,而且是个高产的炼药师,这些钱,并算不了什么。
“三百金币么?”秦霄摸了摸鼻子,淡淡的笑了笑:“既然大哥也是耿直汉子,那么,我给你五百个金币。”
既然不差这点钱,秦霄也不是小气之人,爽快的从储物戒指里面取出了五百个金币。海老先生留给秦霄一千多的金币,瞬间就缩水了一半。不管怎么样,秦霄觉得值得,做件善事,并没有多少的概念。
围观的众人一阵议论,没看出来这个穿着这么寒酸的年轻人竟然如此有魄力,三百个金币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要是他们知道了这个年轻人手上还有无数价值千金的疗伤丹,不知道会惊讶成什么样子。
看着秦霄丝毫不做作的神色,那汉子也接过那几个装满了鼓鼓囊囊金币的袋子,看都没看,就放进了怀中。他也是见过市面的人,和秦霄的距离这么近,他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个穿着麻布长袍的年轻人,刚才是从手上那枚储物戒指中拿出来的金币。
储物戒指是什么东西?那是身份的象征,能有这种东西的人,能是简单人物么?从怀里摸出了一块玉片和一把钥匙,汉子丢给了秦霄。
“这是承载这野蛮人契约的玉符,还有他身上的锁链钥匙,你自己妥善保管。虽然你心地不错,但是你刚才也看到了,这个家伙并不见得会领你的情,不要一时大意被他伤了。”那汉子好心的提醒了一句,便是转身大步走了,头都没回。
看了看手中的那契约玉片,莹白如玉的玉片中有一个殷红的印记,和野蛮人额头中心那古怪的契约符文一模一样,还在如同血液一般缓缓的浮动,看得秦霄啧啧称奇。轻轻扶起了那野蛮人,秦霄看着那遍体鳞伤的身体,也是忍不住一阵唏嘘,还好这野蛮人的体格异常壮健,个头比自己都要高出半个头,要是换作其他人,估计早就被硬生生打死了。
“怎么了?你以为你装作好人,买了我,我就会心甘情愿为你效劳么?野蛮人,是不会屈服于你们人类之下的!就算杀了我,也别想我会成为你的奴隶!”野灵扭了扭身体,甩开了秦霄的手掌,丝毫的感激都没有。
“我也不需要你这种跟班,不过,要是你还念着自己的家人,现在最好是跟我走。”秦霄淡淡的说了一句,便是带头走出了这喧闹的人群。
略一迟疑,那野灵也蹒跚着跟了过去,和一路走来的那些人类相比,这个人类算是有点点特别。至少说,他的眼神中没有明显的仇恨,看待自己的眼光,并不让野灵反感。
从路边的道路买了一身宽大的斗篷,秦霄给野灵套在了身上,至于他身上那些锁链和镣铐,秦霄暂时没敢给他解开。WWw.点com毕竟这里还是城里,要是这野蛮人真的大闹起来,也是个麻烦。
走了半天,方才走到了城门外,秦霄站定了脚步,看着城外广阔的平原,轻轻的吐了口气,因为有铁炉关的存在,这康郯城平时的防卫也不是那么森严。
“你带我来这里,是有什么用意?”野灵看着这城外广阔无垠的世界,心中也是泛起了丝丝涟漪,从被那佣兵团捕捉回来之后,自己就没有在奢望能看到这般风景了。
秦霄也不说话,只是动手解开了野灵身上厚重的铁链。以秦霄对气息的感知能力,也完全不知道这个野蛮人的具体实力,刚才不在城里放开他,是害怕他狂性大发自己压制不住。
“你……”感受到身上的束缚松开了,野灵活动了一下僵直的身躯,身体四处的麻木疼痛都好了不少。
“不要伤人,你自己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从这城外,应该有办法到无尽丛林的,你自己小心一点。”秦霄淡淡的说道,用手指了指无尽丛林的方向。
“你要放我?”野灵骤然一睁眼,一双眸子死死的盯着秦霄没有丝毫起伏的脸颊。花了几百金币把自己一条命买来,这个人应该目的也不会那么单纯,这是野蛮人心中的推断。他不是傻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说不定这只是这个年轻人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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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野灵接住那粒丹药,人类丹药的传闻,也曾有过听闻,但是野灵没有真正的见过。
“不知道你的体格和我们有什么差别,但是应该也会对你的伤势有点帮助。”秦霄摇了摇头,转身便走回了城里,也不再和这直脑袋的野蛮人多说。
呆愣了半响,一阵清风吹过,野灵回过神来的时候,秦霄都已经不见踪影了。将手中带着香味的丹药服下,一阵阵温和的药力轻轻的拂过体内的经络和肌肉,就连体表的伤势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这下,野灵肯定了,自己是吃了那传说中的丹药。
本来都快要死了,遇见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类,不但把自己救了,还就这样简单的把自己放了,就算野灵再怎么执拗,此刻也明白了自己是真正的获救自由了。
“好古怪的家伙,我野灵竟然也有受人类恩惠的时候。这件事,我记下了……”看着秦霄走远的方向,好半响,这个高大的野蛮人也微微低了低头。野灵这个举动,恐怕是野蛮人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于人类低头。野蛮人并非是不懂礼仪而被称为野蛮人,只是因为他们就如同远古的部落一般,没有融入人类的文明世界而已。
野灵将头上的斗篷拉得紧紧的,也明白了秦霄为什么要买件宽大的斗篷,自己独特的外在这里确实容易被认出来。脚下微微一动,野灵便迅速的消失在了远处。只要到了野外,那就是野蛮人的天下了。野蛮人有一个非凡的能力,他们能和植物沟通,这是其他种族都不具备的优势,也是他们丛林之子名头的由来之一。
经过了这一个插曲,秦霄方才慢悠悠的朝着金玉楼走去。想到即将又要见到那个女人,心里面没来由的掠过几许莫名的意味。那天从头到尾被逗得手脚慌乱,至今还让秦霄有点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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