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李澄的消息
目录:意修士| 作者:| 类别:玄幻奇幻
第29章李澄的消息
酒楼里的商人与食客们,也只是想听个故事、寻个乐子,还没真把闲汉说的当真,真要是不说,也就罢了,还诈起酒来了。(网)众人立即开始怀疑这个闲汉的人品及故事的可信度……
不过李严经过分析,倒是信了这闲汉的话几分。
如果不是大哥有什么变故,怎么突然江州郡军马盘查关口增兵如些之多,而且如此之严。
这可是一个打听消息的好机会,他怎么能够放过,现在就当是一个想听故事的行脚商人,就算打听些什么也不会有人怀疑的。
李严向小二招了招手说道:“给他来一壶酒,酒钱算我的。”
闲汉马上脸上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向李严拱一拱手,道了一声谢后看了李严一眼,又说道:“这位客官恐怕才刚到江州。”
李严没想到这闲汉能看出他是刚到的江州,不解的问道:“哦,兄台是怎么看出在下刚进江州的。”
“呵呵,这还用说,您那脸大胡子还完好无损呢。我劝客官在离开江州之前,还是把胡须给剃了,以免招惹麻烦。”闲汉说道。
李严这才明白闲汉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拱了拱手道了声谢之后,便不再说话。
直等着小二端上酒壶之后,闲汉才很享受的抿了一小口酒接着说道:“其实那李司马本初根本就没有离开江州郡,而且寻了一个地方隐藏了下来,估计他想等到风声不紧的时候再离开江州,那样应该会安全一些。后来李司马也是真是这样做了。”
“他换了民夫的衣服,背着包裹,准备混在路人中离开。还真让他混出了两道屯田司的关卡。要说那些屯田司的兵马,也真是废物,呵呵,这可是我那个在郡兵马司的校尉大舅哥说的。”
“结果在接近庆州的西北关卡,那里当时有五百兵马司的军马盘查,结果李司马被兵马司中的一个都头发现了,这个都头曾经跟随过李司马,李司马怎么也没料到发现他并第一个向他动手的人,会是自己曾经的下属。结果……”
“结果怎么了?”众人好奇的问,李严的心更是拎了起来。
“结果,那都头刚喊出话来,就被李司马一刀给杀了。(网)据说,那都头被李司马一把夺过他的腰刀,一刀劈的他头颅飞出半丈高,血如喷泉一样。这一下李司马可撞了马蜂窝。这里可是有五百军马的,其中弩兵一个都,可是一百具军弩啊。李司马不愧是五级武者,在江州郡兵马司中武技等级也算能排进前三十名,而且他那家传的半月刀法可是以狠准快著称的,是专门用来战场杀人用的,可不是那些花架子武技。”
“李司马大战五百郡兵马司军马,连杀三十余人步军,让兵马司关卡的步军一度出现恐慌,他甚至杀了这一关卡的都指挥大人,已经抢夺了都指挥的战马。”
“可惜,出江州郡的路已经被兵马司的军马堵实了,道路两侧的山势不适奔马,必尽李司马不是武技颠峰的强者,他也不敢轻易单刀匹马的闯数百人的关卡,他知道这兵马司军马的深浅,可不是那些纪律松散的屯田司军马,他打散了包围他的几十人后,立即引马往着来时的路逃走。”
“结果还是晚了一步,他退出数十步外的时候,那一个都的弩兵还是反应过来了,弩箭如雨般浇下,李司马双手难敌众人,又因为装扮成民夫,没有铠甲护身,身上连中四箭,不过他却躲避了要害位置。”
“兵马司一百骑军冲了上来,想要围杀李司马,还好李司马抢的那匹战马没有伤,李司马骑在马上,夺了一柄长枪,他马上功夫也是了得,这百人的骑军愣是被他挑了二十余人,让他给逃了。”
“这就逃了?”有一个商人问道,好像很是意犹未尽的样子。
“还没完呢,李司马夺路而逃,逃回的方向可正是江州郡城的方向,他有伤在身,路上又遇到了先前时候路过的两道关卡,不过这两道关卡都只有一个都的屯田司步军。李司马骑着战马,挑起长枪,一路横冲直撞,长枪连挑,两道屯田司那些步军关卡,设置的拒马让李司马一枪挑飞起来,砸死好几个屯田兵,他们根本不能阻挡。”
“最后怎么了?”有人问道。
闲汉又满饮了一盏酒后说道:“最后?最后追击李司马的兵马司骑军追上来的时候,李司马早就走了。屯田司的军马死伤倒不严重,也只三四十个人,而且受伤的大多是后背受伤,哈哈,一个人胆小鬼。恐怕见李司马骑在马上杀神一般的模样,已经吓的两腿发软了。”
“最后呢?”又有人打破沙锅问到底。
“哪有还什么最后,李司马不是逃了吗。也不知道逃到哪里躲藏起来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离开江州郡,所以江州郡现在才会对离境盘查的那样严。”
“据说,两日前又有圣旨下来了,好像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格杀通缉告示上的两个人。就算是活捉了,也要立即斩杀,不能留下一点隐患。还真是奇了,这样的事要不是大舅哥说了,我还真的不信,官军抓人哪有捉到活的还立即杀死的,抓到活的请赏也要多些。”
李严听到这里的时候,只感觉到后背发凉,已经淌满了冷汗。他心里盘算着,这闲汉所说的也算能讲通,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大哥有伤在身,真的很危险,要怎样才能帮助大哥?
这时一个商人站起来骂了一句:“这灾星怎么就不让兵马司给杀掉,害得我们都不好赶路了。”
那人话刚说完,便感觉到了整个大厅里涌起了一股冷气,让人不禁打了一个寒战。李严听到这人说的话,怒火中烧,不受意念控制的从灵海之中涌出一股灵力。这股灵力中充满了暴戾之气,虽然这股暴戾之气很微弱,而且李严已经及时的压抑了心中的怒火。但仅仅这一丁点儿的暴戾之气,也让身为普通人的食客与商人们感觉到了一阵冷意。如果是一高级的武者在此,肯定会发现这里有“杀气”。
受那股无形的杀气所影响,商人、食客们纷纷匆匆离开了酒楼,酒楼中突然安静了下来,只有小二与店掌柜的不好离开,躲在一边看着依然在偶尔自斟自钦。
“高人?”小二小声的问掌柜。
“不知道,别乱说话,小心伺侯好了,要酒要菜尽管上。”掌柜的低声说道,他说话的时候有些哆嗦,双腿有些不听使唤的向后面去了。
李严没管那些离开的食客,只觉得酒楼里清静了也是好事。他一个要闷闷的想着大哥的事。他明白自己与大哥的处境,现在想到找到大哥是不可能的了,这江州郡他可是人生地不熟,那还有什么办法就算找不到大哥,也能够帮到大哥呢?
李严陷入了苦思,直到傍晚时分,李严已经在那里坐了近两个时辰,仍然没有离开,不过他已经想到一个方法,就算不能找到大哥,但也许能够帮助大哥逃离江州郡地界。
李严有自信他的武技已经超过了大哥,而且自己没有受伤,体力也因为紫晶戒指中那些不知名的紫色浓雾而变的更加充沛,哪怕消耗之后也能够快速的补充。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杀手锏,这些天里他已经充分的对这个杀手锏有了了解……
李严离开酒楼前,也没有呼喊小二结账,小二也不知道躲在那个犄角旮旯里,只是随手在桌上留了一枚银币。便大摇大摆的离开了,离开之后迎着夕阳,向着西城门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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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郡城西四十余里的泊林县,一个靠近泊林湖畔的小村庄,有一片面积极大的浅滩,浅滩中长满了足两人高的芦苇。
在这芦苇浅滩里,生活着许许多多野鸭,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小鱼小虾,为野鸭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环境和食物。
浅滩中某处地势稍高的地方,有一匹枣红色的马将芦苇压倒了一大片,那匹马早已经不再动弹了,倒在了这块沙地上。
马的大腿肉已经被割下,留下血淋淋的马尸。血腥的马尸被成千上万只苍蝇包围着,乱哄哄的一团,一股恶臭味迎风半里都可以嗅到。
这里已经深入了芦苇浅滩的腹地了,人迹罕至,正常情况下就连小村庄的渔民也不会来这里。偶尔只有捕猎野鸭的人会来到这里,不过这里按照常理是不可能出现一匹死马的,而且死马身上的鞍佩齐全,都是军制的,一看便是军中的战马。
在这战马死尸向北约两里的一小块沙地上,一小片的芦苇被人用利器砍倒了,平铺在地上,垫的厚厚的形成一处可以供人休息的地方。那芦苇垫上此时正躺着一个身上多处缠了布条的男人,那布条上满是浸出的血迹。随手可触摸到的地上插着一只军用马枪,马枪的边上放着一把没有刀鞘的军用马刀。
男人的身上穿着的是民夫们常穿的深灰色短打,是简洁方便干活的那种窄袖短衫。他满脸的大胡子,头发已经是乱蓬蓬的,脸色苍白,几乎没有一丝血色,双眼中充满了血丝。
他的嘴角还残留着血渍,他的手中正捧着半只野鸭,如果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半只野鸭其实只是简单的粗暴的拔了毛,然后便被生生的啃咬。那男子的嘴角还残留着野鸭身上的绒毛。
酒楼里的商人与食客们,也只是想听个故事、寻个乐子,还没真把闲汉说的当真,真要是不说,也就罢了,还诈起酒来了。(网)众人立即开始怀疑这个闲汉的人品及故事的可信度……
不过李严经过分析,倒是信了这闲汉的话几分。
如果不是大哥有什么变故,怎么突然江州郡军马盘查关口增兵如些之多,而且如此之严。
这可是一个打听消息的好机会,他怎么能够放过,现在就当是一个想听故事的行脚商人,就算打听些什么也不会有人怀疑的。
李严向小二招了招手说道:“给他来一壶酒,酒钱算我的。”
闲汉马上脸上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向李严拱一拱手,道了一声谢后看了李严一眼,又说道:“这位客官恐怕才刚到江州。”
李严没想到这闲汉能看出他是刚到的江州,不解的问道:“哦,兄台是怎么看出在下刚进江州的。”
“呵呵,这还用说,您那脸大胡子还完好无损呢。我劝客官在离开江州之前,还是把胡须给剃了,以免招惹麻烦。”闲汉说道。
李严这才明白闲汉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拱了拱手道了声谢之后,便不再说话。
直等着小二端上酒壶之后,闲汉才很享受的抿了一小口酒接着说道:“其实那李司马本初根本就没有离开江州郡,而且寻了一个地方隐藏了下来,估计他想等到风声不紧的时候再离开江州,那样应该会安全一些。后来李司马也是真是这样做了。”
“他换了民夫的衣服,背着包裹,准备混在路人中离开。还真让他混出了两道屯田司的关卡。要说那些屯田司的兵马,也真是废物,呵呵,这可是我那个在郡兵马司的校尉大舅哥说的。”
“结果在接近庆州的西北关卡,那里当时有五百兵马司的军马盘查,结果李司马被兵马司中的一个都头发现了,这个都头曾经跟随过李司马,李司马怎么也没料到发现他并第一个向他动手的人,会是自己曾经的下属。结果……”
“结果怎么了?”众人好奇的问,李严的心更是拎了起来。
“结果,那都头刚喊出话来,就被李司马一刀给杀了。(网)据说,那都头被李司马一把夺过他的腰刀,一刀劈的他头颅飞出半丈高,血如喷泉一样。这一下李司马可撞了马蜂窝。这里可是有五百军马的,其中弩兵一个都,可是一百具军弩啊。李司马不愧是五级武者,在江州郡兵马司中武技等级也算能排进前三十名,而且他那家传的半月刀法可是以狠准快著称的,是专门用来战场杀人用的,可不是那些花架子武技。”
“李司马大战五百郡兵马司军马,连杀三十余人步军,让兵马司关卡的步军一度出现恐慌,他甚至杀了这一关卡的都指挥大人,已经抢夺了都指挥的战马。”
“可惜,出江州郡的路已经被兵马司的军马堵实了,道路两侧的山势不适奔马,必尽李司马不是武技颠峰的强者,他也不敢轻易单刀匹马的闯数百人的关卡,他知道这兵马司军马的深浅,可不是那些纪律松散的屯田司军马,他打散了包围他的几十人后,立即引马往着来时的路逃走。”
“结果还是晚了一步,他退出数十步外的时候,那一个都的弩兵还是反应过来了,弩箭如雨般浇下,李司马双手难敌众人,又因为装扮成民夫,没有铠甲护身,身上连中四箭,不过他却躲避了要害位置。”
“兵马司一百骑军冲了上来,想要围杀李司马,还好李司马抢的那匹战马没有伤,李司马骑在马上,夺了一柄长枪,他马上功夫也是了得,这百人的骑军愣是被他挑了二十余人,让他给逃了。”
“这就逃了?”有一个商人问道,好像很是意犹未尽的样子。
“还没完呢,李司马夺路而逃,逃回的方向可正是江州郡城的方向,他有伤在身,路上又遇到了先前时候路过的两道关卡,不过这两道关卡都只有一个都的屯田司步军。李司马骑着战马,挑起长枪,一路横冲直撞,长枪连挑,两道屯田司那些步军关卡,设置的拒马让李司马一枪挑飞起来,砸死好几个屯田兵,他们根本不能阻挡。”
“最后怎么了?”有人问道。
闲汉又满饮了一盏酒后说道:“最后?最后追击李司马的兵马司骑军追上来的时候,李司马早就走了。屯田司的军马死伤倒不严重,也只三四十个人,而且受伤的大多是后背受伤,哈哈,一个人胆小鬼。恐怕见李司马骑在马上杀神一般的模样,已经吓的两腿发软了。”
“最后呢?”又有人打破沙锅问到底。
“哪有还什么最后,李司马不是逃了吗。也不知道逃到哪里躲藏起来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离开江州郡,所以江州郡现在才会对离境盘查的那样严。”
“据说,两日前又有圣旨下来了,好像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格杀通缉告示上的两个人。就算是活捉了,也要立即斩杀,不能留下一点隐患。还真是奇了,这样的事要不是大舅哥说了,我还真的不信,官军抓人哪有捉到活的还立即杀死的,抓到活的请赏也要多些。”
李严听到这里的时候,只感觉到后背发凉,已经淌满了冷汗。他心里盘算着,这闲汉所说的也算能讲通,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大哥有伤在身,真的很危险,要怎样才能帮助大哥?
这时一个商人站起来骂了一句:“这灾星怎么就不让兵马司给杀掉,害得我们都不好赶路了。”
那人话刚说完,便感觉到了整个大厅里涌起了一股冷气,让人不禁打了一个寒战。李严听到这人说的话,怒火中烧,不受意念控制的从灵海之中涌出一股灵力。这股灵力中充满了暴戾之气,虽然这股暴戾之气很微弱,而且李严已经及时的压抑了心中的怒火。但仅仅这一丁点儿的暴戾之气,也让身为普通人的食客与商人们感觉到了一阵冷意。如果是一高级的武者在此,肯定会发现这里有“杀气”。
受那股无形的杀气所影响,商人、食客们纷纷匆匆离开了酒楼,酒楼中突然安静了下来,只有小二与店掌柜的不好离开,躲在一边看着依然在偶尔自斟自钦。
“高人?”小二小声的问掌柜。
“不知道,别乱说话,小心伺侯好了,要酒要菜尽管上。”掌柜的低声说道,他说话的时候有些哆嗦,双腿有些不听使唤的向后面去了。
李严没管那些离开的食客,只觉得酒楼里清静了也是好事。他一个要闷闷的想着大哥的事。他明白自己与大哥的处境,现在想到找到大哥是不可能的了,这江州郡他可是人生地不熟,那还有什么办法就算找不到大哥,也能够帮到大哥呢?
李严陷入了苦思,直到傍晚时分,李严已经在那里坐了近两个时辰,仍然没有离开,不过他已经想到一个方法,就算不能找到大哥,但也许能够帮助大哥逃离江州郡地界。
李严有自信他的武技已经超过了大哥,而且自己没有受伤,体力也因为紫晶戒指中那些不知名的紫色浓雾而变的更加充沛,哪怕消耗之后也能够快速的补充。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杀手锏,这些天里他已经充分的对这个杀手锏有了了解……
李严离开酒楼前,也没有呼喊小二结账,小二也不知道躲在那个犄角旮旯里,只是随手在桌上留了一枚银币。便大摇大摆的离开了,离开之后迎着夕阳,向着西城门的方向走去。
**************************
江州郡城西四十余里的泊林县,一个靠近泊林湖畔的小村庄,有一片面积极大的浅滩,浅滩中长满了足两人高的芦苇。
在这芦苇浅滩里,生活着许许多多野鸭,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小鱼小虾,为野鸭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环境和食物。
浅滩中某处地势稍高的地方,有一匹枣红色的马将芦苇压倒了一大片,那匹马早已经不再动弹了,倒在了这块沙地上。
马的大腿肉已经被割下,留下血淋淋的马尸。血腥的马尸被成千上万只苍蝇包围着,乱哄哄的一团,一股恶臭味迎风半里都可以嗅到。
这里已经深入了芦苇浅滩的腹地了,人迹罕至,正常情况下就连小村庄的渔民也不会来这里。偶尔只有捕猎野鸭的人会来到这里,不过这里按照常理是不可能出现一匹死马的,而且死马身上的鞍佩齐全,都是军制的,一看便是军中的战马。
在这战马死尸向北约两里的一小块沙地上,一小片的芦苇被人用利器砍倒了,平铺在地上,垫的厚厚的形成一处可以供人休息的地方。那芦苇垫上此时正躺着一个身上多处缠了布条的男人,那布条上满是浸出的血迹。随手可触摸到的地上插着一只军用马枪,马枪的边上放着一把没有刀鞘的军用马刀。
男人的身上穿着的是民夫们常穿的深灰色短打,是简洁方便干活的那种窄袖短衫。他满脸的大胡子,头发已经是乱蓬蓬的,脸色苍白,几乎没有一丝血色,双眼中充满了血丝。
他的嘴角还残留着血渍,他的手中正捧着半只野鸭,如果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半只野鸭其实只是简单的粗暴的拔了毛,然后便被生生的啃咬。那男子的嘴角还残留着野鸭身上的绒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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