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 以武动人
目录:篡位吧,皇夫| 作者:| 类别:玄幻奇幻
我听了这话,心中顿时打了个突——大雍文坛环境宽松,培育了大把的奇花异草,这撷芳主人便是头一号的奇葩。
说他是奇葩,原因有三。
第一,他但凡提笔,写的必定是艳情话本,画的铁定是春宫。据大雍人口统计局调查,自从撷芳主人的艳情话本问世以来,大雍新生儿增长率提高了百分之八。
真是可喜可贺。
第二,大雍图书出版总署刚刚以净化文坛为由签发了艳情话本的禁令,撷芳主人马上整了个‘本话限量发行’的幺蛾子,那一回话本果然只出了七本。
我的眼界向来不远,只看得到眼前。所以远的就先忽略了,光是雍京百姓,就有十多万。
巴巴地抢那限量的七本书!
据说那段时间雍京百姓的暴躁指数创十年来新高,首次突破了七点八!因一言不合打架斗殴的比去年同期增长了百分之五十六!雍京大大小小的牢房人满为患!
原本,我住在龙章宫,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状态,这事儿无论如何也传不到我的耳朵里。但是,那一次,我爹也没有买到话本。
照陆雪衣的习惯,每日午饭之后,会出宫一趟,顺道儿去买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物以稀为贵的时候,就该趁早,所以陆统领理所当然的空手而归了。
我爹为此茶不思饭不想,就连半夜醒来,也不再感叹什么‘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了,而是感慨‘人生啊,真是寂寞如雪’。
陆雪衣武功超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执勤的时候听到我爹的感叹,简直都快要羞愧而死了。
心火太重,三天之后我爹的肠胃就扛不住了,开始便秘。
我瞧着他这么一副气息奄奄要死不活的样子,也挺纠结。我爹虽然风流,但毕竟长在皇室,对事物的品味深入骨髓,哪怕是附庸的呢,也必定要玩出风雅玩出品质。这艳情话本吧,终究是个俗物,真心上不了台面。
本来这话本在世面上还流传着七本,随便找一本拓了也就没什么了。但禁令既出,卖与买都是不小的罪过,自然没人肯承认买过。
我爹听了陆雪衣的禀告之后,情绪更加低落。我估摸着我爹再这样下去,怕是撑不到下一话面世,就从我爹的龙床底下翻出之前出的那些,统统搬到茅厕,每天早上蹲着的时候顺便研究一下。
研究了几天之后,我关了昭仁殿的门,开始闭门造车。不就是艳情话本嘛,谁不会啊!
拿给我爹的时候,还伙同陆雪衣骗我爹说,这是软硬兼施从撷芳主人手中拿到的原稿拓的。我爹原本对艳情话本没怎么在意,追着看不过是为了有头有尾,再加上我的字巨丑,我爹竟然也就信了。
但这事儿之后,我爹把出版总署的署长大大训斥了一顿,那道禁令也就名存实亡了。
这第三嘛,就是撷芳主人那脾气,是出了名的古怪。他不回应任何读者的爱慕,也不听取任何读者的意见。书斋的门口常年放置着一个类似于意见箱一样的大桶,有人会写些什么投在里面,可能是一些建议,也可能是一些沉默的仰慕,他收是收了,用途却匪夷所思。
那些信,那些情意,全在冬天的时候让他烧了——雍京的冬天,却是是冷啊。
他这个书斋之所以能静到这个地步,并非是因为今天不见外客。而是在门楼最显眼的位置贴了提示语:静!
我摸着鼻子,略显苦恼地笑了笑:哎呀呀,怎么办才好呢?我刚刚不仅没有静,好像还对他的话本指手画脚来着。
撷芳主人负着手,慢慢踱到我面前:“你既然来到这里,应当知道我的规矩把?”
我这个人,有个十分不好的习惯,就是该聪明的时候掉链子,不该聪明的时候却连装傻都不会。所以在这么个应该装傻的时刻,我竟然十分淡定从容地点了点头。
点完了之后恨不得把自个儿的脑袋拎下来,一脚踢出八丈远。
“哎哎,真难办啊,这事儿。”我挠了挠头,谄媚得笑,“能不能,通融一次?”
“不能。”毫不留情地拒绝。
“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我还不死心。
“半点儿也无。”一脸轻描淡写的表情。
“那真是太可惜了。”我挑了挑眉,静静地看着他。
“确实可惜。”撷芳主人轻声道,冷淡地转过身,挥袖,“不送。”
我垂下眼帘,看了看自己的手,片刻之后,低笑一声,并指直直点向他的后心。
虽然出的是手指,用的却是轮回刀法第六式——六道轮回。
撷芳主人大约没想到我会在书斋内动手,一个错愕便错失了最后的时机。
我顺手点了他的哑穴,从怀中摸出陆雪衣交给我的胭脂,慢吞吞走到他跟前,真诚地问道:“那什么,我现在要给你涂上胭脂,取两枚唇印,你有意见么?”
撷芳主人动也不能动,话也不能说,只愤愤地瞪着我。
“你同意了呀?”我歪了歪脑袋,笑眯眯地看他,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这样的你,不是挺好相处的嘛。谁要是再说撷芳主人脾气古怪,我就揍他!”
我将胭脂在他唇上细细涂了一层,拓了两个唇印,一个给我爹,一个我自个儿留着。
忙活完了,又从袖子里摸出块帕子,将他唇上的胭脂擦干净,还忍不住感慨道:“儿郎颜色殊,何须借胭脂啊。”
撷芳主人听了,一直平稳的气息顿时紊乱起来,半眯着的眼中怒火熊熊燃烧。
我收拾好胭脂跟唇印,豪迈地拍了拍他的肩:“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江湖不见!”
初战告捷的我,这会儿心里头满满当当的,都是孟叔叔当年的金句——出来混,不仅要坚持不要脸,还要以武动人,不服?没关系,揍到他服就行了!以德服人?那是扯淡玩意儿。
以本宫的修养,还真达不到以德服人的境界,所以只好当机立断地以武动人了。
但是我被轻而易举的成功冲昏了头,完全忘了了孟叔叔的另一个金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等到要还的那一天,本宫才知道,这点成功的喜悦真是微不足道!
而且,本宫完全没有料到这还债的时候来得这么快!
说他是奇葩,原因有三。
第一,他但凡提笔,写的必定是艳情话本,画的铁定是春宫。据大雍人口统计局调查,自从撷芳主人的艳情话本问世以来,大雍新生儿增长率提高了百分之八。
真是可喜可贺。
第二,大雍图书出版总署刚刚以净化文坛为由签发了艳情话本的禁令,撷芳主人马上整了个‘本话限量发行’的幺蛾子,那一回话本果然只出了七本。
我的眼界向来不远,只看得到眼前。所以远的就先忽略了,光是雍京百姓,就有十多万。
巴巴地抢那限量的七本书!
据说那段时间雍京百姓的暴躁指数创十年来新高,首次突破了七点八!因一言不合打架斗殴的比去年同期增长了百分之五十六!雍京大大小小的牢房人满为患!
原本,我住在龙章宫,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状态,这事儿无论如何也传不到我的耳朵里。但是,那一次,我爹也没有买到话本。
照陆雪衣的习惯,每日午饭之后,会出宫一趟,顺道儿去买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物以稀为贵的时候,就该趁早,所以陆统领理所当然的空手而归了。
我爹为此茶不思饭不想,就连半夜醒来,也不再感叹什么‘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了,而是感慨‘人生啊,真是寂寞如雪’。
陆雪衣武功超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执勤的时候听到我爹的感叹,简直都快要羞愧而死了。
心火太重,三天之后我爹的肠胃就扛不住了,开始便秘。
我瞧着他这么一副气息奄奄要死不活的样子,也挺纠结。我爹虽然风流,但毕竟长在皇室,对事物的品味深入骨髓,哪怕是附庸的呢,也必定要玩出风雅玩出品质。这艳情话本吧,终究是个俗物,真心上不了台面。
本来这话本在世面上还流传着七本,随便找一本拓了也就没什么了。但禁令既出,卖与买都是不小的罪过,自然没人肯承认买过。
我爹听了陆雪衣的禀告之后,情绪更加低落。我估摸着我爹再这样下去,怕是撑不到下一话面世,就从我爹的龙床底下翻出之前出的那些,统统搬到茅厕,每天早上蹲着的时候顺便研究一下。
研究了几天之后,我关了昭仁殿的门,开始闭门造车。不就是艳情话本嘛,谁不会啊!
拿给我爹的时候,还伙同陆雪衣骗我爹说,这是软硬兼施从撷芳主人手中拿到的原稿拓的。我爹原本对艳情话本没怎么在意,追着看不过是为了有头有尾,再加上我的字巨丑,我爹竟然也就信了。
但这事儿之后,我爹把出版总署的署长大大训斥了一顿,那道禁令也就名存实亡了。
这第三嘛,就是撷芳主人那脾气,是出了名的古怪。他不回应任何读者的爱慕,也不听取任何读者的意见。书斋的门口常年放置着一个类似于意见箱一样的大桶,有人会写些什么投在里面,可能是一些建议,也可能是一些沉默的仰慕,他收是收了,用途却匪夷所思。
那些信,那些情意,全在冬天的时候让他烧了——雍京的冬天,却是是冷啊。
他这个书斋之所以能静到这个地步,并非是因为今天不见外客。而是在门楼最显眼的位置贴了提示语:静!
我摸着鼻子,略显苦恼地笑了笑:哎呀呀,怎么办才好呢?我刚刚不仅没有静,好像还对他的话本指手画脚来着。
撷芳主人负着手,慢慢踱到我面前:“你既然来到这里,应当知道我的规矩把?”
我这个人,有个十分不好的习惯,就是该聪明的时候掉链子,不该聪明的时候却连装傻都不会。所以在这么个应该装傻的时刻,我竟然十分淡定从容地点了点头。
点完了之后恨不得把自个儿的脑袋拎下来,一脚踢出八丈远。
“哎哎,真难办啊,这事儿。”我挠了挠头,谄媚得笑,“能不能,通融一次?”
“不能。”毫不留情地拒绝。
“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我还不死心。
“半点儿也无。”一脸轻描淡写的表情。
“那真是太可惜了。”我挑了挑眉,静静地看着他。
“确实可惜。”撷芳主人轻声道,冷淡地转过身,挥袖,“不送。”
我垂下眼帘,看了看自己的手,片刻之后,低笑一声,并指直直点向他的后心。
虽然出的是手指,用的却是轮回刀法第六式——六道轮回。
撷芳主人大约没想到我会在书斋内动手,一个错愕便错失了最后的时机。
我顺手点了他的哑穴,从怀中摸出陆雪衣交给我的胭脂,慢吞吞走到他跟前,真诚地问道:“那什么,我现在要给你涂上胭脂,取两枚唇印,你有意见么?”
撷芳主人动也不能动,话也不能说,只愤愤地瞪着我。
“你同意了呀?”我歪了歪脑袋,笑眯眯地看他,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这样的你,不是挺好相处的嘛。谁要是再说撷芳主人脾气古怪,我就揍他!”
我将胭脂在他唇上细细涂了一层,拓了两个唇印,一个给我爹,一个我自个儿留着。
忙活完了,又从袖子里摸出块帕子,将他唇上的胭脂擦干净,还忍不住感慨道:“儿郎颜色殊,何须借胭脂啊。”
撷芳主人听了,一直平稳的气息顿时紊乱起来,半眯着的眼中怒火熊熊燃烧。
我收拾好胭脂跟唇印,豪迈地拍了拍他的肩:“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江湖不见!”
初战告捷的我,这会儿心里头满满当当的,都是孟叔叔当年的金句——出来混,不仅要坚持不要脸,还要以武动人,不服?没关系,揍到他服就行了!以德服人?那是扯淡玩意儿。
以本宫的修养,还真达不到以德服人的境界,所以只好当机立断地以武动人了。
但是我被轻而易举的成功冲昏了头,完全忘了了孟叔叔的另一个金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等到要还的那一天,本宫才知道,这点成功的喜悦真是微不足道!
而且,本宫完全没有料到这还债的时候来得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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