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目录:坑爹啊穿到自己文里了| 作者:蛋白| 类别:其他类型

    苏忘炎伸手按住了林熠的肩膀,皱眉咽下喉咙里弥漫的血腥味,居高临下道:“聊的挺开心?”

    林熠乍见苏忘炎这样还有点莫名的心虚和丢脸。

    自己偷摸帮助兰斯对付眼前这家伙的计划会不会被发现了?——他正打算画一幅藏宝图,在丛林冒险里的那几天偷着丢在兰斯面前,然后拉着他去再来一发奇遇,也算是为曾经害那倒霉孩子把妹子拱手让人而做的弥补。

    除了这点心虚,不小心强了这家伙的初吻(?)现在想来还让他有点阵阵反胃的感觉。

    他当初完全就是一蚂蚁上锅着急忙慌地为了找回男性的尊严——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被说处/技术差就等于在嘲笑他的生命——脑子一充血就这么“证明”上去了。

    就像如果中国队能赢得大力神杯,那现场果奔的女球迷必定很多——都是太久没得给闹的。等她们从激动感动以及冲动里回过神来,各种悔不当初就这么噌噌噌地往外冒啊。

    当然,以上情况假如发生了,这会是个足球史上的奇迹,大概有生之年只能在另一本有关足球外挂的穿越小说里见到了。

    ——走神走到这儿,林熠猛然想起自己平常一起拼文的几个好兄弟,好像某大神最近是开了这样的坑……哎,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得到自己已经死一死的消息了,还有网游里好不容易肯给拉拉小手的软妹子大概也一脚蹬了他。

    “不说话是默认了?”从苏忘炎的角度看去,林熠闻言便低头,长长的睫毛在眼部下方投射出一块淡淡的阴影,这幅小模样瞧来像知道自己做的不对来认错。他的心一下子就给融了半边。

    每个人都会对最初的东西念念不忘——只要不是有过特悲惨的经历。对于在记忆里长远的,或者能唤起曾经美好记忆的人事物,大家一般都会宽容温柔许多。这就是为什么初恋最让人怀念。

    换句符合本文风格点的话说,就是:搅基勾搭要趁早,免得英雄长成满地跑。

    林熠荣幸又苦逼地赶上了这一趟早班车。

    “你是零号?”苏忘炎拿过他捏在手里的一小块羊皮纸,与自己的一对比,缓缓皱起英挺的眉,“知道搭档是谁了么?”

    林熠先点头,后摇头。

    苏忘炎淡定地看着他,用眼神询问。

    说实话?还是忽悠他?

    林熠左看右看苏忘炎都不是个好骗的家伙,于是老实交代:“恩,就是兰斯。”

    “你好像挺喜欢他的?”苏忘炎指尖一点,那张羊皮纸就自己抖了两抖,乖乖往记录老师的桌子上飞去。老师正要发怒,看见做这档子事的人是这位已然名动帝都——就连末路所在的偏远地区都对他如雷贯耳。天赋奇高且没有任何导师,自我修行到距离魔导师只差一线之隔。不仅是在魔力上,就连实战也毫不示弱。帝都几乎只手遮天的皇亲国戚都被他在擂台上打趴下了,据说惹来了包括帝国教廷等各方势力的觊觎,就等着他从学院毕业后加入一方——这等传奇似地人物,老师连讨好都来不及更别提苛责了。

    眼见记录的导师那张被岁月留下淡淡痕迹的脸愣是从愤怒转为谄媚地微笑,林熠情不自禁地在内心翻了个白眼,被苏忘炎揪着拖到了角落。

    “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最多就是有好感。”林熠理了理衣服,为了不在大庭广众下丢面子,只能跟着他走。

    “你知道他是谁?”苏忘炎突然停下脚步,林熠来不及刹车一下子撞到了他背上,还没来得及反应苏忘炎已经抓住了他的一只手,“我想可能是你并不知道……”

    老子当然知道了,就连他今天用的是什么香水老子都知道的一清二白!

    林熠看着近在咫尺的完美面孔,不自在地退后两步。

    对方的颜总是动摇他早对同性向来静如止水的内心。

    “他……不怎么好……”看得出来,熊孩子不太会做这种在背后诋毁别人的事,想了半天才憋出几句话,用绿眸看着他,“反正你不要再跟他混到一起了。”

    林熠安抚地为他顺毛:“恩。”

    “………说到要做到。”苏忘炎用怀疑的眼神看了他,蓦地伸手在他眉心戳了戳,“我还有事先走了,晚上我回来看你。”

    ……你最好还是不要来了。

    林熠感到眉心一凉,连忙挥开那根手指,生怕又被下了什么可怕而凶残的诅咒。魔兽丛林里的精灵说过苏忘炎对他下过一个什么契约,之后他就跟兰斯约定当拍卖师解决这个隐患——不过随着知晓自己的天赋其实还是蛮高的之后,那个异想天开的拍卖师就被抛之脑后了。

    但约定还是得遵守的。或许今天就该去帮老板做做事?

    对苏忘炎的背影竖起了最长的那根手指,林熠拍着脑门计划下午的行程。

    至于苏忘炎的交代,早就跟高中时期班主任的唠叨一样,左耳进右耳出了。

    兰斯这次没穿招摇的学院装,而是换了一袭普通的袍子,但凑近了看,上面那华丽的花纹就知是名家出品。他在末路门前那条小道上站着,那优雅的仪态赚得了相当高的回头率。

    林熠来的相当准时。

    兰斯在阳光的照耀下对他温柔一笑,不知怎的,他觉得这个画面好生热血——

    在创世神幕后大SS林熠的帮助下,兰斯与他进行第一次友好会晤。本次大会商定了如何打败让金手指飞的主角少年。其中林熠强调指出,得给苏忘炎留下小命和西门滚娘二女。

    “我们去哪儿?”林熠开口问道。

    “秘密。”兰斯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嘴唇上,“因为表妹的关系,我来过这儿很多次。想来别的地方你也有去过,这次我带你去个不一样的。”

    不一样的?

    林熠挠了挠脸。

    难不成是其实他已经有了相当规模的后援团,那些高手哭着喊着要做他的小弟,兰斯是他们的统领来引荐?或者是公主移情别恋爱上自己?

    再多的猜想也抵不过一个现实。

    ……他们停在了一家拍卖行门口。

    林熠感慨万千地看着那熟悉的锤子,感到八心八箭的灵魂再度附体,饱含热泪地看着兰斯:“就是这儿?”

    他终于懂了,老板嫌弃他不干活特地提醒来了。

    兰斯“恩”了一声,带着他走进去。趴在柜台上的伙计显然是认识他的,点头哈腰地把他们引进地下室。通过一个魔力结界,这显然是另一个世界。

    昏暗的灯光,四周挂着薄纱,衣着暴露的或人类或异族在中间摇摆着。

    妖魔鬼怪闹今宵?

    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林熠深觉……太不符合他清高的气场了。

    他们进入三楼的贵宾室,重重帷幕阻挡了外面的一切。这帘子做过特殊处理,能看到外面,但却看不见里面。

    侍者送来几杯鲜红的液体后告退。

    “喜欢这儿么?”兰斯倒了一杯,笑吟吟地递给林熠。

    林熠接过,轻尝了一口:“这是哪里?”

    “销金窟。”或许是室内太昏暗的缘故,兰斯的侧脸隐没在黑暗里,有别于平日的温柔,染上了几分嚣张,“你会喜欢上这儿的。”

    噢——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弟领着大哥开荤逛窑子?!

    林熠恍然大悟。

    两人交谈间,楼下大厅中央跳舞的那群人已经散开了。一个梳着鸡冠头的光头傲然站了出来:“欢迎来这儿的各位,废话我也不多说,老规矩,一次两千。”

    鸡冠兄弟,老规矩是什么?不把新人当人看吗亲?不在乎新血液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大概是看出了林熠的疑惑,兰斯解释:“加一次价两千金币,赢了之后拍得的东西就归你。可以上台,也可以带回去。”

    “上台?”林熠重复道。

    乍听这个规则怎么跟拍卖行一样?

    兰斯示意他看下去。

    鸡冠兄弟很豪迈地拍了拍手,顿时周围的晶石发出耀眼的白光,大厅中央出现了一个小型魔法阵!——这可以说是超贵重的东西,需要本就稀少的空间魔法师配合大量晶石。即使是超小型的也不是常人所能见过的,更别提拥有了。万恶的资本主义统治阶级啊,林熠咂舌。

    鸡冠兄弟当然不是为了秀一下魔法阵,重点是魔法阵传来的东西。

    白光散尽,一个人影若隐若现。

    那是个人。

    可能不是人族,因为他头上长着两根小犄角。□着上身,下面只松松垮垮地挂了条布。

    拍卖的是个人?做战力?但是他看起来不是很耐打的样子……

    林熠想。

    那男人走上前,鸡冠头进行解说:“一号,兽人族人族混血,22岁。”

    “于不久前边疆城的一次战役被兽人族丢在我们的领地,自愿,兽人族的好处是怎么弄都不会坏,只可惜长相太过野蛮。哦——当然,有了一部分人类血统后,是不是顺眼很多?好了,第一次开始,底价两千。”

    鸡冠头敲下了锤子。

    一个声音在大厅里响起,那个大汉道:“四千。”

    另一个声音紧接着道:“六千。”

    “……”

    一番激烈地抢夺之后,一个身体健壮的汉子以一万个金币拍得了台上的混血。

    汉子跳上台,扯开淫/秽的笑容:“在台上……”说着就抱着那个可怜的兽人混血亲了下去。

    林熠瞠目结舌地看着地下那一幕。

    我擦咧!

    斯曼帝国皇帝喜好男风几乎是公开的事,不仅在后宫设有男宠,也常常出入某些俱乐部寻求新鲜刺激。在君王的带领下,某些贵族也开始追赶潮流——但毕竟是上不了台面的事,只能偷摸着去做。这些自持身份的贵族在这种场合即使真看上了谁,也只会不出面地带回家。会在台上开干的一般都是些暴发户——不阻止的原因是他们也需要刺激和发泄。

    他回头看向兰斯:“这个……”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有种瞧见堕落的无力感……而且,就算是小弟领着大哥去窑子也一般都是女人的吧阿喂!就算皇帝好这口也不代表他家第一男配好这口!尼玛早先干嘛要赶潮流把皇帝设成搅基啊,哪个混蛋给的建议让他知道非崩了他不可……

    兰斯放下酒杯,嘴唇被染成鲜红,瞧来惊心动魄,他凑近林熠:“这次够不一样吧?外面一般看不到的。”

    “……”=__,=太他妈不一样了!

    林熠的眉毛纠结地拧起来,吞吞吐吐想打击兰斯又觉得人孩子可能真以为这很新鲜,所以才带他来的呢?不是说最残酷的就是孩子了,不好坏了人家的一片真心啊——

    他两这番一耽误,楼下那位已经开始了。

    汉子雄壮地身躯压在男人的身上,开始强而有力的撞击。男人仰起脖子,把腿缠上面前人的腰部,呻/吟。那些细碎的声音像放大了无数倍,AVGV都没有现场看到的来的震撼。

    “你喜欢么?”见林熠不说话,兰斯凑过来。

    林熠鼻间嗅到了一股浓郁的酒味。

    ——喜欢?喜欢个屁!这种景象他连吐槽都没有力气了好不好?人权呢?人权在哪儿?

    “我们走吧?”

    兰斯躺倒在长椅上,觉得热似地扯开了领口。抓住林熠的一只手:“为什么要走?这是帝都最近才流行起来的,在这座城市可是仅此一家。”

    “我费了好久的力呢——”

    林熠看着他那副明显有点醉了的样子,刚想拍拍他的头,但那下面那场景扰的他坐立难安,浑身不自在。

    虽然可以肯定的是自己是个直的,兰斯应该也是,会弯的只有龙套!他家儿子从来都是直挺挺的腰杆——但下面就有一对在猛烈地做那档子事,是个人都会尴尬的。

    “额……表扬你表扬你!但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有事,兄弟,或者我先走?我们丛林冒险那天见啊好搭档——”林熠站起来,对仍旧瘫在长椅上的兰斯说道。

    兰斯仰起头,声音仍旧是温柔的:“是找苏忘炎有事吗?”

    “我看到下午表妹跟他有约了。如果是他的话,估计是没有空理你的。”

    卧槽!就知道这个小兔崽子不会干好事!背着他跟妹子幽会!

    林熠脸色黑了下来。

    兰斯见他这样,还以为是吃了苏忘炎的醋,拉下他。两人眼睛对眼睛,距离很近,近的林熠几乎能感到对方的呼吸:“……我们也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更新码好了但是绿抽了贴死了贴不上去,各种404502error我都会背了,在微博上看到说是在年度总结?于是这章其实有三千+是昨天的更新,今天又补了一点,全都算昨天的。今天的更新现在就去码,少女们不用等~其实最大的可能是明天更个八千字口牙==……明天还要物理考试,牛二定律匀速圆周运动我早忘到天边了(跪

    所以算起来我有日更哦,TAT不要霸王人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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