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武林大会 第二节
目录:重生之绝色风流| 作者:大种马| 类别:玄幻奇幻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黑马。夕阳西下,摧魂人在天涯。
“离定州城还有多远?”
“回老爷,照现在这速度,四日后就可以赶到定州外了。”
“唔,武林大会还有五日才会召开,不必加速了。少爷呢?怎么没看到他?”
“回老爷,少爷已经先行一步了,少爷他骑马走的,比我们的马车却是快了许多。”
“嗯,他是个急性子,由得他去了。今晚就在这小镇歇息一宿!赶了这些天路,人困马乏的,倒也不急在这一时。”
“老爷,舅老爷的信鸽……这个……少爷临走的时候,不小心用刀气把信鸽劈了下来……”
“哦?又有信鸽无辜遭劫了吗?嗯,把舅老爷的信拿过来,鸽子就烤了作老爷我的宵夜!”
“可是……鸽子已给少爷的刀气劈得只剩下来一条腿,余下的部位全震成血水了。幸好信是绑在那条仅剩下的腿的,所以信没事,可是烤鸽子就没了。”
“唔……这样啊,把信拿过来,那一条鸽腿也烤了,聊胜于无嘛,可不要浪费粮食啊!会遭天打雷劈的……”
“呃……是,老爷。”
※※※※
“晓妍啊,这朝廷里边儿的贡酒,你家里怎会有的?”三少坐在杜晓妍的房间里,双手交叠摆在桌子,下巴耽在手背,盯着桌一坛大红标签写着“御用”二字的酒瞧个不停。
酒坛很漂亮,是用青瓷做成的,做工非常精细。青碧色的酒坛里盛着碧如翡翠的酒液,一股幽远而深沉的酒香萦绕在房间里。
杜晓妍此时正坐在一张长几前调试着她的瑶琴,听三少这一问,她笑吟吟地道:“我也不知道啊!你也知道,我不喝酒的。这酒呀,是黎叔在主屋的一间秘室里找到的,一共才三坛呢!我知道你喜欢喝酒,所以向黎叔讨了一坛过来。”
三少又望向酒坛旁那个黄金铸就,面雕着精致花纹,镶着许多颗红蓝宝石的酒樽,“晓妍啊,这酒樽可是很值钱呢!想不到你们天平山庄倒是很有点财力,这酒樽恐怕也是宫里的东西?”
听到“天平山庄”四个字,杜晓妍神情一黯,随即笑道:“秦郎,这酒樽是跟酒摆在一起的,共有一对,黎叔本来打算全要了的,被我缠着要了一只过来。”
三少叹了口气,道:“晓妍,你对我可真好。这酒和酒樽干嘛要放在密室里?那密室中,还有什么东西吗?”
杜晓妍道:“第一个问题,我也不知道。我连宅子主屋里有密室都不知道呢!呵呵,你不知道,黎叔可是很会找东西呢,一下子就找到了密室的开关。第二个问题嘛,我倒是知道的,里面有一些金银珠宝,还有银票金票什么的,但是数额不大,也就十几万两的样子,全给黎叔卷了回来。”
三少心里好笑,黎叔身为燕省第一千门盗门的头子,是一等一的千王贼王。这做贼的,要是连密室什么的机关都找不到,那就真不用混了。
“奇怪……杜公甫怎么会有宫廷御酒的?没听说过他跟朝中的大佬有来往啊!还有,这酒和酒樽为什么要藏在密室呢?为什么不放在天平山庄?嗯,难道放在这里,只是为了来定州城渡假的时候喝的?有可能,说不定天平山庄还有更多的贡酒……”三少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倒了杯碧色的贡酒,一点一点地喝了下去。
“果然好酒!”三少咂了咂嘴,摇头晃脑地道:“味醇而甘,不辣不涩,清香绵绵,沁人肺腑,回味无穷。娘的,难怪人人想当皇帝,敢情这皇帝喝的酒都跟普通的不一样,其它的享受么,自然更是高人一等了。咦……杜公甫这贡酒,该不会是从宫里偷出来的?没道理啊,杜公甫又不是作贼的,瞧他那样子,当铁匠倒是比较合适。难道这酒是别人从宫里偷出来送他的?嗯,有可能……”
“叮咚……”杜晓妍已调好了琴弦,拨了一个流水调,朝着三少笑道:“秦郎,给晓妍谱支曲子!”
三少摇头道:“我哪里会谱曲了?”
杜晓妍道:“不是要你把曲子写出来,你只需要唱支好听的歌,晓妍就可以把曲子弹出来了。嗯,就像你次唱的那首,叫什么来着?对了,一生所爱。”
“一生所爱……”三少沉吟半晌,突然想到了秋若梅,心中不由一痛。忙一口饮尽杯中残酒,压下那阵痛的感觉,起身走到窗前,遥望着不知道多远的地方,看着那根本就不知道身处何方的倩影,道:“好,晓妍,既然你想听少爷的歌,少爷便即兴‘创作’一首送给你。仔细听好了!”
剑煮酒无味,饮一杯为谁
你为我送别,你为我送别
琴声随着歌声响起,仿佛心有灵犀一般,杜晓妍的琴声竟然几乎与三少的歌声同一节奏。丝毫没有在听到歌声之后,再根据歌曲的调子来奏出琴曲,导致歌声比琴声快个一拍半拍的情形出现。
杜晓妍多才多艺,于琴之一道更是有多年苦功,但仅有技巧就想达到这种效果,却是万万不能的。这其中,还必须有着一种心神的联系,要有着一种知心的感觉。
杜晓妍自己也觉得奇怪,她从未体验过这种感觉,好像三少的歌声刚一响起,她便知道了三少接下来将要怎么唱似的,十指不由自主就将那曲子调了出来。
“难道……这便是秦郎曾说过的,心有灵犀一点通?难道,我已对秦郎知心到了这般境界?可是在秦郎心中,我究竟是何地位?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前去救我,证明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可是……可是他的心,究竟能分成几份?难道一个人的心,当真能分成多份?一个人的爱,当真能均分给多人?”
胭脂香味,能爱不能给
天有多长,地有多远
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的黎小叶听到那飘渺而来的歌声,不由停下了手中的活计,走出厨房外,倚在门边,朝着那歌声传来的方向望去。
从那开着的窗口,黎小叶依稀看到,三少那挺拔的身影,在暮色中竟显出几分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沧桑。
在这个时候,她才稍微觉得,那平常惫懒无赖的少年,总算有几分可入眼之处,总算有几分值得欣赏的地方。
“唉,你这家伙,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一时下流无耻,一时却偏偏这般沧桑神秘?这歌声中的痴心,却不是装出来的,不是你那日骗三个姑娘时作出来的虚情假意。可是,你这样一个好色无厌的浪子,心中也会有真爱?你爱的那个人,会是谁呢?如果你真有挚爱,那么对你不爱的人,你为何又要万般维护,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唉,你这无赖,还真是难以琢磨……”
不知不觉间,黎小叶竟看得痴了。
你是英雄就注定无泪无悔
这心没有你活着可笑
“嗬,阿仁又在唱情歌勾引女孩子了!”铁戬抓着个酒壶,一边喝着从黎叔那讨来的御酒,一边倚在窗口笑眯眯地看着三少的身影。
正在铁戬的房中翻找东西的铁轩轩快步奔到窗口,一把将铁戬搡开,道:“唱什么呢?他唱什么呢?”
歌声传来,一向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铁大小姐竟也怔在了窗口。
“阿仁怎地……怎地会唱这般娘娘腔的歌子?可是……这歌子却怎地这般好听?我不是一向最讨厌男人娘娘腔的吗?怎地现在却毫不反感?是词儿写得太好了,还是阿仁唱得太好了?可是……可是这词儿难道也是阿仁作的?若不是阿仁作的,怎地我以前都没听到过?以前他净是唱的什么‘大江东去浪淘尽’,又几时唱过这般缠绵的歌儿呢?唉,他怎地就从未对我唱过这种歌呢?”
铁戬看了看妹妹痴呆的样子,心里暗笑不已,灌了口酒,长吟道:“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仰天大笑三声,快步走出了门口。
这笑有多危险是穿肠毒药
这泪有多么美只有你知道
“唉,三少爷怎地又唱起这般没志气的歌了?”歌声传到后院,乔伟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葫芦口边残留的酒液,叹息道,“至霸无情,三少怎地还没悟啊!”
黎叔却道:“别说其它的,你倒是说说,这魔门的势力怎又渗进宫里去了?”
乔伟摇头道:“我也是猜的。杜公甫勾结魔门,这贡酒又是在杜家宅子的密室里找到的。酒藏得这般隐密,显然是不愿被别人发现。所以我估计,这酒可能是西门无敌送给杜公甫的。照你说的,酒坛和酒樽也都是宫里的贵重器皿,显然这酒是从宫里弄出来的。西门无敌能弄出宫里的酒和酒器,没人在宫中,那是没办法弄到手的。”
黎叔哂道:“胡猜一气。说不定杜公甫在朝中有熟人,而这酒和酒器是皇帝老儿赐给他那熟人的,他那熟人便又转手送给了他,这又关西门无敌什么事了?”
乔伟摆了摆手,道:“我也只是猜想而已,杜公甫在朝中有没有熟人我是不知道了,可是这贡酒多贵重的东西啊,就算是熟人,也不见得就舍得转手送人?西门无敌为了笼络杜公甫,自然是要给他些好处的。嗯,大胆设想,小心求证嘛!要是魔门真的跟朝中的势力勾搭在了一起,而我们却不知道,那我们岂不是会处于相当不利的局面?”
黎叔点了点头,道:“有道理,来,咱哥俩进屋好好合计合计,想想看西门无敌最有可能与哪个朝中大佬勾搭一起……”
这一世英名我不要
只求换来红颜一笑
夕阳把秦风的影子拖得老长,晚风将歌声传入秦风耳中,从清晨到傍晚,伫立了整天,全身下连衣服、头发在内都纹丝不动的秦大少突然有了动静。
他的头发随风飘了起来,飘得相当写意,每一根发丝都舞了起来,都顺着风吹去的方向飘动,好像发丝没有丝毫重量,没有被发根束缚在秦风头一般。
头发勾勒出的,是风的轨迹,满头的长发,便似化成了风一般,温柔而没有丝毫凝滞感地飘动。
一直关注着秦风的三大杀神眼神变了,变得很亮。
在他们眼中,秦风已经化身为风。
虽然秦风仍是凝立原地,一动不动,但是那随风飘动的长发,却让秦风整个人在三大杀神的眼中,化身为风!
这种感觉很玄妙,以三大杀神的武功和见识也无法用言语解释清楚,他们唯一知道的是,现在大少爷身正发生着某种很奇妙的变化。
“这一世英名我不要,只求换来红颜一笑……好执着的意念啊!秦风啊秦风,你的心太执着了……执着,便是落了下乘……我懂了,我明白了!”秦风忽然仰天长笑起来,声震云霄!
“天剑并不是单纯地以自身为剑,而是以天地万物为剑!天地万物皆可成剑,自己这副肉身,也不过是天地万物中的一个,以己身出剑,又怎能妄称天剑?”
秦风飞快地说出了那番话,忽然戟指一挥,一股气流卷得他身周三丈内所有的草叶轻飘飘地飘了起来,然后顺着风的轨迹,看似轻柔无力地朝着他面前插着的斜月七星剑飘去。
“风,无孔不入。当风要拂过一样东西时,有什么能将之挡住?再坚固的墙壁也会有缝隙,密不透风的墙壁只会把自己也憋死在里面。没有绝对不破的防御,没有毫无破绽的身法。只要有动作,就会有风,只要有风,就能捕捉到动的痕迹,只要能捕捉到动的痕迹,天剑便能发动天地万物,将之摧毁!”
草叶飘向斜月七星剑,在风的指引下,灌注了秦风真气的草叶仿佛钢针刺穿豆腐一般穿过了斜月七星剑的剑身。
号称天下七大神器之一的斜月七星剑被无数的草叶穿过,那无坚不摧,坚固无比的剑身突然变得黯淡无光,蓝色与紫色的光芒消散殆尽,剑身之给草叶穿出无数破洞。
当所有的草叶尽数穿过斜月七星剑之后,斜月七星剑无声无息地解体,溃为一堆细碎的金属片。而那些斩碎了斜月七星剑的草叶却分毫未损,随着风飘了一段距离之后,轻轻地,铺到了后院的地皮。
三大杀神震惊莫名,以弱击强见得多了,但是如果说有人胆敢放言,他能以草叶击碎斜月七星剑,三大杀神铁定会把那当成一个天大的笑话。
但是现在,这一幕却在他们眼前发生,被他们三个人六双眼睛瞧了个清清楚楚!
大少爷,如今究竟已达何种境界?
这一去如果还能轮回
我愿意来生作牛马
也要与你天涯相随
一曲歌罢,杜晓妍已泪流满面。
“晓妍,这首歌,我不会再唱。你以后,也不必弹了。”三少淡淡地说着,走回桌前,抱着酒坛,将坛中酒一饮而尽,双掌一发力,掌手中吐出一股狂飙,将那价值不菲的酒坛震成了粉末。
“至尊无爱,至霸无情……少爷我很清楚这其中的意思!”
无需言语,眼角眉梢,极尽缠绵。也许,最好的结局不是天长地久,而是带着残存的温度,相忘于江湖。
※※※※
天平山庄,位于定州城外十五里的天平山。
天平山山青如画,山中奇树异花遍地,又有无数幽深洞穴,珍禽异兽,是江北风景最好的一座山岭。
天平山亦是避暑游览的胜地,所以天平山庄自在天平山建了庄子之后,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天平山庄很是陪养了一批导游,负责做游客们的向导。
而天平山庄占地极广,大小房间近千,因此在住宿和餐饮方面,也是一直都在做着大生意,每年的旅游盛季,收入都是相当可观的。
天平山整体的地势并不险峻,但是唯一一处险崖却是刀削斧凿一般,几乎与地面呈垂直状态。险崖高不知几许,崖下幽谷深不见底,自古以来,还从未有人能下到崖下去探查地势。
而那险崖,就在天平山庄背后。
背着险崖的天平山庄,相当于绝了后顾之忧。在险崖那一面,自是不必安排人手守卫的。
而通往天平山庄的正道却只有一条,小路虽有两三条,但极为难走,有几处要隘,只需派几个高手守住,就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奇效。
所以,天平山庄被誉为武林第一易守难攻之地。
但是今天,即武林大会召开的这一天,那两三条被天平山庄的护庄高手守卫着的小道,却到处都布满了大量的人行走过的痕迹。那些高手守卫们,则躺在了路旁的杂草中,脖子裂开长长的口子,非常安祥地沉睡过去了。
“三万斤的火药,全都埋在天平山庄被掏空的地基之下。你说,能不能把整个天平山庄都崩飞到天去呢?哈哈哈哈哈……”
“离定州城还有多远?”
“回老爷,照现在这速度,四日后就可以赶到定州外了。”
“唔,武林大会还有五日才会召开,不必加速了。少爷呢?怎么没看到他?”
“回老爷,少爷已经先行一步了,少爷他骑马走的,比我们的马车却是快了许多。”
“嗯,他是个急性子,由得他去了。今晚就在这小镇歇息一宿!赶了这些天路,人困马乏的,倒也不急在这一时。”
“老爷,舅老爷的信鸽……这个……少爷临走的时候,不小心用刀气把信鸽劈了下来……”
“哦?又有信鸽无辜遭劫了吗?嗯,把舅老爷的信拿过来,鸽子就烤了作老爷我的宵夜!”
“可是……鸽子已给少爷的刀气劈得只剩下来一条腿,余下的部位全震成血水了。幸好信是绑在那条仅剩下的腿的,所以信没事,可是烤鸽子就没了。”
“唔……这样啊,把信拿过来,那一条鸽腿也烤了,聊胜于无嘛,可不要浪费粮食啊!会遭天打雷劈的……”
“呃……是,老爷。”
※※※※
“晓妍啊,这朝廷里边儿的贡酒,你家里怎会有的?”三少坐在杜晓妍的房间里,双手交叠摆在桌子,下巴耽在手背,盯着桌一坛大红标签写着“御用”二字的酒瞧个不停。
酒坛很漂亮,是用青瓷做成的,做工非常精细。青碧色的酒坛里盛着碧如翡翠的酒液,一股幽远而深沉的酒香萦绕在房间里。
杜晓妍此时正坐在一张长几前调试着她的瑶琴,听三少这一问,她笑吟吟地道:“我也不知道啊!你也知道,我不喝酒的。这酒呀,是黎叔在主屋的一间秘室里找到的,一共才三坛呢!我知道你喜欢喝酒,所以向黎叔讨了一坛过来。”
三少又望向酒坛旁那个黄金铸就,面雕着精致花纹,镶着许多颗红蓝宝石的酒樽,“晓妍啊,这酒樽可是很值钱呢!想不到你们天平山庄倒是很有点财力,这酒樽恐怕也是宫里的东西?”
听到“天平山庄”四个字,杜晓妍神情一黯,随即笑道:“秦郎,这酒樽是跟酒摆在一起的,共有一对,黎叔本来打算全要了的,被我缠着要了一只过来。”
三少叹了口气,道:“晓妍,你对我可真好。这酒和酒樽干嘛要放在密室里?那密室中,还有什么东西吗?”
杜晓妍道:“第一个问题,我也不知道。我连宅子主屋里有密室都不知道呢!呵呵,你不知道,黎叔可是很会找东西呢,一下子就找到了密室的开关。第二个问题嘛,我倒是知道的,里面有一些金银珠宝,还有银票金票什么的,但是数额不大,也就十几万两的样子,全给黎叔卷了回来。”
三少心里好笑,黎叔身为燕省第一千门盗门的头子,是一等一的千王贼王。这做贼的,要是连密室什么的机关都找不到,那就真不用混了。
“奇怪……杜公甫怎么会有宫廷御酒的?没听说过他跟朝中的大佬有来往啊!还有,这酒和酒樽为什么要藏在密室呢?为什么不放在天平山庄?嗯,难道放在这里,只是为了来定州城渡假的时候喝的?有可能,说不定天平山庄还有更多的贡酒……”三少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倒了杯碧色的贡酒,一点一点地喝了下去。
“果然好酒!”三少咂了咂嘴,摇头晃脑地道:“味醇而甘,不辣不涩,清香绵绵,沁人肺腑,回味无穷。娘的,难怪人人想当皇帝,敢情这皇帝喝的酒都跟普通的不一样,其它的享受么,自然更是高人一等了。咦……杜公甫这贡酒,该不会是从宫里偷出来的?没道理啊,杜公甫又不是作贼的,瞧他那样子,当铁匠倒是比较合适。难道这酒是别人从宫里偷出来送他的?嗯,有可能……”
“叮咚……”杜晓妍已调好了琴弦,拨了一个流水调,朝着三少笑道:“秦郎,给晓妍谱支曲子!”
三少摇头道:“我哪里会谱曲了?”
杜晓妍道:“不是要你把曲子写出来,你只需要唱支好听的歌,晓妍就可以把曲子弹出来了。嗯,就像你次唱的那首,叫什么来着?对了,一生所爱。”
“一生所爱……”三少沉吟半晌,突然想到了秋若梅,心中不由一痛。忙一口饮尽杯中残酒,压下那阵痛的感觉,起身走到窗前,遥望着不知道多远的地方,看着那根本就不知道身处何方的倩影,道:“好,晓妍,既然你想听少爷的歌,少爷便即兴‘创作’一首送给你。仔细听好了!”
剑煮酒无味,饮一杯为谁
你为我送别,你为我送别
琴声随着歌声响起,仿佛心有灵犀一般,杜晓妍的琴声竟然几乎与三少的歌声同一节奏。丝毫没有在听到歌声之后,再根据歌曲的调子来奏出琴曲,导致歌声比琴声快个一拍半拍的情形出现。
杜晓妍多才多艺,于琴之一道更是有多年苦功,但仅有技巧就想达到这种效果,却是万万不能的。这其中,还必须有着一种心神的联系,要有着一种知心的感觉。
杜晓妍自己也觉得奇怪,她从未体验过这种感觉,好像三少的歌声刚一响起,她便知道了三少接下来将要怎么唱似的,十指不由自主就将那曲子调了出来。
“难道……这便是秦郎曾说过的,心有灵犀一点通?难道,我已对秦郎知心到了这般境界?可是在秦郎心中,我究竟是何地位?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前去救我,证明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可是……可是他的心,究竟能分成几份?难道一个人的心,当真能分成多份?一个人的爱,当真能均分给多人?”
胭脂香味,能爱不能给
天有多长,地有多远
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的黎小叶听到那飘渺而来的歌声,不由停下了手中的活计,走出厨房外,倚在门边,朝着那歌声传来的方向望去。
从那开着的窗口,黎小叶依稀看到,三少那挺拔的身影,在暮色中竟显出几分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沧桑。
在这个时候,她才稍微觉得,那平常惫懒无赖的少年,总算有几分可入眼之处,总算有几分值得欣赏的地方。
“唉,你这家伙,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一时下流无耻,一时却偏偏这般沧桑神秘?这歌声中的痴心,却不是装出来的,不是你那日骗三个姑娘时作出来的虚情假意。可是,你这样一个好色无厌的浪子,心中也会有真爱?你爱的那个人,会是谁呢?如果你真有挚爱,那么对你不爱的人,你为何又要万般维护,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唉,你这无赖,还真是难以琢磨……”
不知不觉间,黎小叶竟看得痴了。
你是英雄就注定无泪无悔
这心没有你活着可笑
“嗬,阿仁又在唱情歌勾引女孩子了!”铁戬抓着个酒壶,一边喝着从黎叔那讨来的御酒,一边倚在窗口笑眯眯地看着三少的身影。
正在铁戬的房中翻找东西的铁轩轩快步奔到窗口,一把将铁戬搡开,道:“唱什么呢?他唱什么呢?”
歌声传来,一向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铁大小姐竟也怔在了窗口。
“阿仁怎地……怎地会唱这般娘娘腔的歌子?可是……这歌子却怎地这般好听?我不是一向最讨厌男人娘娘腔的吗?怎地现在却毫不反感?是词儿写得太好了,还是阿仁唱得太好了?可是……可是这词儿难道也是阿仁作的?若不是阿仁作的,怎地我以前都没听到过?以前他净是唱的什么‘大江东去浪淘尽’,又几时唱过这般缠绵的歌儿呢?唉,他怎地就从未对我唱过这种歌呢?”
铁戬看了看妹妹痴呆的样子,心里暗笑不已,灌了口酒,长吟道:“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仰天大笑三声,快步走出了门口。
这笑有多危险是穿肠毒药
这泪有多么美只有你知道
“唉,三少爷怎地又唱起这般没志气的歌了?”歌声传到后院,乔伟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葫芦口边残留的酒液,叹息道,“至霸无情,三少怎地还没悟啊!”
黎叔却道:“别说其它的,你倒是说说,这魔门的势力怎又渗进宫里去了?”
乔伟摇头道:“我也是猜的。杜公甫勾结魔门,这贡酒又是在杜家宅子的密室里找到的。酒藏得这般隐密,显然是不愿被别人发现。所以我估计,这酒可能是西门无敌送给杜公甫的。照你说的,酒坛和酒樽也都是宫里的贵重器皿,显然这酒是从宫里弄出来的。西门无敌能弄出宫里的酒和酒器,没人在宫中,那是没办法弄到手的。”
黎叔哂道:“胡猜一气。说不定杜公甫在朝中有熟人,而这酒和酒器是皇帝老儿赐给他那熟人的,他那熟人便又转手送给了他,这又关西门无敌什么事了?”
乔伟摆了摆手,道:“我也只是猜想而已,杜公甫在朝中有没有熟人我是不知道了,可是这贡酒多贵重的东西啊,就算是熟人,也不见得就舍得转手送人?西门无敌为了笼络杜公甫,自然是要给他些好处的。嗯,大胆设想,小心求证嘛!要是魔门真的跟朝中的势力勾搭在了一起,而我们却不知道,那我们岂不是会处于相当不利的局面?”
黎叔点了点头,道:“有道理,来,咱哥俩进屋好好合计合计,想想看西门无敌最有可能与哪个朝中大佬勾搭一起……”
这一世英名我不要
只求换来红颜一笑
夕阳把秦风的影子拖得老长,晚风将歌声传入秦风耳中,从清晨到傍晚,伫立了整天,全身下连衣服、头发在内都纹丝不动的秦大少突然有了动静。
他的头发随风飘了起来,飘得相当写意,每一根发丝都舞了起来,都顺着风吹去的方向飘动,好像发丝没有丝毫重量,没有被发根束缚在秦风头一般。
头发勾勒出的,是风的轨迹,满头的长发,便似化成了风一般,温柔而没有丝毫凝滞感地飘动。
一直关注着秦风的三大杀神眼神变了,变得很亮。
在他们眼中,秦风已经化身为风。
虽然秦风仍是凝立原地,一动不动,但是那随风飘动的长发,却让秦风整个人在三大杀神的眼中,化身为风!
这种感觉很玄妙,以三大杀神的武功和见识也无法用言语解释清楚,他们唯一知道的是,现在大少爷身正发生着某种很奇妙的变化。
“这一世英名我不要,只求换来红颜一笑……好执着的意念啊!秦风啊秦风,你的心太执着了……执着,便是落了下乘……我懂了,我明白了!”秦风忽然仰天长笑起来,声震云霄!
“天剑并不是单纯地以自身为剑,而是以天地万物为剑!天地万物皆可成剑,自己这副肉身,也不过是天地万物中的一个,以己身出剑,又怎能妄称天剑?”
秦风飞快地说出了那番话,忽然戟指一挥,一股气流卷得他身周三丈内所有的草叶轻飘飘地飘了起来,然后顺着风的轨迹,看似轻柔无力地朝着他面前插着的斜月七星剑飘去。
“风,无孔不入。当风要拂过一样东西时,有什么能将之挡住?再坚固的墙壁也会有缝隙,密不透风的墙壁只会把自己也憋死在里面。没有绝对不破的防御,没有毫无破绽的身法。只要有动作,就会有风,只要有风,就能捕捉到动的痕迹,只要能捕捉到动的痕迹,天剑便能发动天地万物,将之摧毁!”
草叶飘向斜月七星剑,在风的指引下,灌注了秦风真气的草叶仿佛钢针刺穿豆腐一般穿过了斜月七星剑的剑身。
号称天下七大神器之一的斜月七星剑被无数的草叶穿过,那无坚不摧,坚固无比的剑身突然变得黯淡无光,蓝色与紫色的光芒消散殆尽,剑身之给草叶穿出无数破洞。
当所有的草叶尽数穿过斜月七星剑之后,斜月七星剑无声无息地解体,溃为一堆细碎的金属片。而那些斩碎了斜月七星剑的草叶却分毫未损,随着风飘了一段距离之后,轻轻地,铺到了后院的地皮。
三大杀神震惊莫名,以弱击强见得多了,但是如果说有人胆敢放言,他能以草叶击碎斜月七星剑,三大杀神铁定会把那当成一个天大的笑话。
但是现在,这一幕却在他们眼前发生,被他们三个人六双眼睛瞧了个清清楚楚!
大少爷,如今究竟已达何种境界?
这一去如果还能轮回
我愿意来生作牛马
也要与你天涯相随
一曲歌罢,杜晓妍已泪流满面。
“晓妍,这首歌,我不会再唱。你以后,也不必弹了。”三少淡淡地说着,走回桌前,抱着酒坛,将坛中酒一饮而尽,双掌一发力,掌手中吐出一股狂飙,将那价值不菲的酒坛震成了粉末。
“至尊无爱,至霸无情……少爷我很清楚这其中的意思!”
无需言语,眼角眉梢,极尽缠绵。也许,最好的结局不是天长地久,而是带着残存的温度,相忘于江湖。
※※※※
天平山庄,位于定州城外十五里的天平山。
天平山山青如画,山中奇树异花遍地,又有无数幽深洞穴,珍禽异兽,是江北风景最好的一座山岭。
天平山亦是避暑游览的胜地,所以天平山庄自在天平山建了庄子之后,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天平山庄很是陪养了一批导游,负责做游客们的向导。
而天平山庄占地极广,大小房间近千,因此在住宿和餐饮方面,也是一直都在做着大生意,每年的旅游盛季,收入都是相当可观的。
天平山整体的地势并不险峻,但是唯一一处险崖却是刀削斧凿一般,几乎与地面呈垂直状态。险崖高不知几许,崖下幽谷深不见底,自古以来,还从未有人能下到崖下去探查地势。
而那险崖,就在天平山庄背后。
背着险崖的天平山庄,相当于绝了后顾之忧。在险崖那一面,自是不必安排人手守卫的。
而通往天平山庄的正道却只有一条,小路虽有两三条,但极为难走,有几处要隘,只需派几个高手守住,就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奇效。
所以,天平山庄被誉为武林第一易守难攻之地。
但是今天,即武林大会召开的这一天,那两三条被天平山庄的护庄高手守卫着的小道,却到处都布满了大量的人行走过的痕迹。那些高手守卫们,则躺在了路旁的杂草中,脖子裂开长长的口子,非常安祥地沉睡过去了。
“三万斤的火药,全都埋在天平山庄被掏空的地基之下。你说,能不能把整个天平山庄都崩飞到天去呢?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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