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之绝色风流 第三章 碧血洗情天 第一节

第三章 碧血洗情天 第一节

目录:重生之绝色风流| 作者:大种马| 类别:玄幻奇幻

    乔伟端着个大海碗,蹲在猪圈前,就着猪圈里的臭味扒拉着红烧肉和水晶肘子。

    喷香的米粒挂在乔伟嘴边,乔伟的舌头灵巧地一卷,便将米粒卷进了嘴里。晶亮的猪油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淌,猪圈里几头特立独行的猪用充满苦大仇深的眼神,看着这个在它们面前,大肆咀嚼它们同类的老魔头。

    而老魔头则正炯炯有神地看着被手指头粗的牛筋捆得跟个粽子似的黎叔,黎叔身旁还偎着几头白嫩的小猪。

    “你是说……三少爷只用了一招就制住了你?”乔伟鼓着腮帮子,不断地咀嚼着,含糊不清地问道。

    黎叔满脸悲愤地仰望天空,用无比沧桑的声音道:“他是偷袭!你明白吗?是偷袭!如果正大光明,明刀明枪地跟我干的话,我老黎绝不会败得如此凄凉!再说,三少爷突然会点穴了,我哪里知道三少爷什么时候学会点穴的?”

    “连点穴都会了?”乔伟沉吟着,点了点头:“我相信你,我自然是相信你的实力的。如果……正大光明地跟三少爷动手的话,你能撑住几招?”

    黎叔默然不语,过了半晌,才长叹道:“十三招半。但是,你也知道,若我达到‘幻魔随心’的境界的话,三少爷现在的本事,应该没法子胜过我。”

    乔伟嗯了一声,道:“那我可以跟他打十四招。还好,我没有个义女会惹到三少爷夜袭。”

    说着,乔伟站起身来,端着碗转身就走:“我去挟几筷子菜,你等一会儿。”

    黎叔怒吼起来:“妈的,老乔,你就没打算先把我放出来?你就忍心让我留在这里任这些小猪如此蹂躏?”

    乔伟回过头,深情地望了黎叔一眼,道:“我头,还有三个大包。”

    ※※※※

    “我随风而来,随风而去……”三少喃喃地念了一句,双腿猛地一夹马腹,靴根的马刺顿时让胯下坐骑长嘶一声,绝尘而去。

    逍遥山庄里,秦逍遥正指挥着家人进行着一项浩大的工程。

    “你们,把这架屏风搬走。对,还有后院的那几棵荔枝树……”

    “老爷,荔枝树移到京城也没法子种活的,就算能侥幸种活,但水土不服,也结不出果子啊!”

    “嗯,这倒是个问题。罢了,荔枝树就不用移了。把柿子树移走就行了。咦,黎前辈,你怎地抱着两头小猪?这些粗活给下人们做行了,您怎地亲自动起手来了?”

    抱着一箱子金银珠宝的乔伟笑道:“老黎最近跟这几头小猪生出感情来了,所以才亲自动手的。庄主老爷,你呀,就别管他了。”

    肋下夹着两头小白猪的黎叔阴沉着脸色,冷声道:“别在这乱嚼舌头。这两头小猪曾各自咬过我两口,哼,它们以为混进猪群我老黎就认不出它们来了,娘的,胆敢伤我老黎的猪,化成灰我都认得出来!这两个家伙,今晚我老黎就亲自动手,做烤乳猪!”

    “噜噜,噜噜……”两头浑不知大祸临头的小猪天真无邪地叫着,很惬意地享受着黎叔强壮的臂弯。

    逍遥山庄大举搬迁,准备全部迁往京城。

    而三少,已经孤身一人先行一步,策马狂奔在前往京城的路……

    ※※※※

    云省省城乌云城。

    城守李昊伫立于城头之,浑身浴血,手持一把布满缺口的长剑,仰天狂呼一声:“圣……”

    嗖……一枝铁箭穿过他的心口,透体而过,带出一串血珠。

    “李大人!”李昊身后仅余的,不到五十的秦军守军齐声悲呼。

    李昊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一头栽下城头。

    城下,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总数在两万以。其中有近三千人穿着抢来的秦军盔甲,手持夺来的标准军队武器。而剩下的,则是穿得五花八门,武器也是各式各样,砍刀、木桩、皮鞭、梭标、石头等等,不一而足。

    当李昊的尸体一跌下城头,马有一群人一涌而,将他身的盔甲剥下,便连那满是缺口的剑都夺了下来。

    然后,李昊的尸体便被剁成了肉片。

    射出了那一箭的黑衣独眼壮汉笑着背了长弓,抓起丈八长的点钢枪,一指城头最后的几十个秦军守兵,吼道:“投降者,不杀!”

    那些秦军士兵默默地握紧了手中已损坏得近乎报废的刀枪,一言不发。

    那独眼壮汉钢枪一挥,马有大队人马呐喊着沿着城门两旁的阶梯往城头冲去。

    无力的抵抗只持续了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城头的秦字大旗便已落下,升一面血红为底,绣一个斗大的“战”字的大旗。

    “一千五百人的守军,在我军里外夹击破城之后,死守最后一堵城墙,却让我付出四千多人的代价。大秦的军队,果然战力犹存!”

    黑衣大汉看着那飘扬的血色“战”字旗,喃喃自语。

    大秦历七八二年六月二十七,云省省城乌云城被一股云省境内的土匪攻破。云省境内赫赫有名的土匪头子战天王摇身一变,成为义军领袖,煽动贫苦百姓起义,以三万两千人的兵力进攻只有一千五百城防军驻守的乌云城。

    乌云城因地处大秦帝国腹地,所以尽管是省城,却仍只常驻一千五百正规军。

    乌云城守李昊率守军在城已被攻破的情况下,踞守北面城墙,以一千五百人的兵力力拒三万余叛军的左右夹击,击杀叛军四千三百余人,最终寡不敌众,战死殉国。一千五百秦军无一投降,全部战死。

    秋若梅就是在战天王的叛军完全控制了乌云城,正派人冲洗城头的鲜血的时候,从北面城门进城的。

    她里面穿一件一尘不染的白色劲装,外罩一袭朴素的白裙,那浆洗了无数遍的白裙,依稀打着许多织工非常精细的补丁。

    她的左手提着一柄看去非常普通的长剑,肩挂着一个小小的包裹,右手则抱着一个至多两岁大的小娃娃。

    那小娃娃长得粉嫩可爱,虽然身的小衣服都是由一块一块的碎布缝合起来的,但由于做工非常精美,所以穿在身显得异常漂亮。

    此时小娃娃正坐在秋若梅的臂弯里,一双精灵古怪的大眼睛滴溜溜地四下张望着,胖胖的小指头塞在嘴里,流着口水含糊不清地说着:“妈妈,饿……要吃奶奶……”

    “乖哦宝宝,你已经两岁了,不能再吃奶奶了。你不是已经会吃小米粥了吗?妈妈等下就给你买小米粥吃好吗?”秋若梅笑着,哄着小宝宝。

    小宝宝点了点头,无比乖巧地说:“好的妈妈,宝宝最乖,宝宝长大了,不用吃奶奶,会吃小米粥啦!”

    奶声奶气的声音听起来无比稚嫩可爱,任谁听了都会从心底喜欢这个娃娃,然而,有些人虽然也喜欢小娃娃,但是他们的喜欢却是非常另类的。

    正在冲洗城头的几个叛军士兵中,有一个额头绑着红巾,长着一双凶光四射的三角眼的中年汉子直起了身子,眯起眼睛望向正走在城门下的街道的秋若梅。

    “老狗,去通知二当家的,说有个女的带着一笼好点心进了城。”那中年汉子脸露出丝丝淫邪的笑容:“妈的,那女的也是个美女,虽然生过了孩子,可是身段竟一点都没走样。嘿嘿,大当家的最喜欢虐杀美女,要是把她献给大当家的,一定重重有赏!老狗,你他妈倒是快去呀!老子先带人去堵那女的!”

    那个被叫做老狗,长得还真很像一条狗的叛军士兵应了一声,一溜烟跑下了城头。

    这时,一个看起来才十五六岁,长得非常稚嫩的小叛军傻愣愣地问:“蛇哥,那女的手里没提什么点心呀!再说了,要吃点心的话,这城里还少了吗?为什么要抢一个女人的点心献给二当家?”

    那被唤作蛇哥的中年汉子三角眼里闪动着莫名的光泽,凑近那小兵,露出一口黄牙,邪笑道:“那女的不是抱着个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小娃娃吗?咱们二当家,从前在山寨里的外号不是叫‘食人魔’吗?水嫩的小娃娃,可是他最爱吃的,嘿嘿嘿嘿……”

    那小兵的脸突然一阵发白,然后捂着嘴飞奔到城头,扶着箭垛哇地一声呕吐起来。

    蛇哥和几个看去一身匪气的叛军哈哈大笑了一阵,然后呼哨一声,带着二十几个叛军涌下城头,拿着武器向秋若梅追了过去。

    而那个正吐个不停的小兵,见蛇哥等人已经跑下了城头,忽然一咬牙一跺脚,站在城头,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前面抱孩子的那位姑娘,你快跑呀!有一群兵痞要来抓你和你的孩子啦!千万别让他们抓住,他们要把你和你的孩子献给我们大当家和二当家!我们大当家的是个魔鬼,我们二当家的是个吃人的畜牲,千万别落到他们手里呀!前面抱孩子的那位姑娘,你……”

    声音戛然而止,已经走出了老远,却仍听到了那小兵的呼喊的秋若梅愕然回头,只见那近百丈开外的城头,那小兵一手捂着胸口,胸口深深地插着一枝羽箭,另一手胡乱地挥舞了两下,然后自城头一头栽落下来。

    小兵的尸体在城下摔得粉碎,蛇哥收起了弓箭,抓着一把厚背大砍刀狠狠地咒骂了几句,然后带着众叛军飞快地向着秋若梅冲来。

    而秋若梅,则是在看到那不知名的小兵摔下城头之后,一股无名火便自心头涌了来。

    “宝宝,看来还要多等一阵子才能吃到小米粥了,妈妈要做点事情呢!”秋若梅一边哄着宝宝,一边掏出一条黑色丝巾,蒙住了宝宝的眼睛:“老规矩,不能让宝宝看见。”说着,她飞快地解开外裙,将宝宝放进了怀中,用一条白巾牢牢地缚住。

    “呛!”秋若梅长剑出鞘,那剑鞘与剑柄看似毫不起眼的长剑,出鞘后却如一汪秋水,寒气逼人,剑身便如镜子一般,可以映出人脸最细微的皱纹。

    “你们这种人也配当秦军?”秋若梅冷哼一声,眼神如寒冰,一剑平平削出,凛冽的剑气化成无垠一片,剑锋所过之处,气温急剧下降,空气中竟凝出片片冰花!

    ※※※※

    乌云城是通往京城的必经之地,当三少策马奔进乌云城的时候,心中不由生出许多感慨。

    这是他初出江湖后,第一次见识到真正江湖的一座城池,也是他第一次杀人,第一次享受男女鱼水之欢的一座城池。

    三年前的一幕幕仿如历历在目,三少在城中放慢马速,沿街缓行,寻找着记忆中的一点一滴。

    但是三少现在并未在乌云城中发现记忆中的美好,昔年无比繁荣热闹的乌云城,今日竟静悄悄的,很少能见到街有行人。

    即使有一两个行人,也都是匆匆忙忙地奔走,仿佛后面有人正在追赶一般。

    三少心中颇感奇怪,一路之,行人不多,兵却很多。

    而那些有的穿着染着鲜血的,正规的秦军盔甲的士兵,与许多穿得跟土匪一样,手持利器的奇怪人等聚在一起,在大街三五成群地游荡,不时用不怀好意地眼神向着三少瞄几眼。

    不时有几条土狗夹着尾巴沿着大街匆匆跑过,嘴里,竟叼着血淋的人手或是人腿!

    三少心中忽然涌出一股极其浓烈的不安,但他并不是害怕城中诡异的气氛,因此这不安来得毫无道理。

    巷子里传来几声惨叫,三声循声望去,只见主道旁的小巷里,十几个乱兵正大笑着追赶几个穿着华丽的肥胖男子。那几个肥胖男子不多时就被砍倒在地,手里抱着的包裹掉到地,元宝珍珠洒了一地,引来多名乱兵哄抢。

    “乌云城的秦军什么时候跟土匪混到一起了?莫非全都改行做土匪了?”三少心里正想着,突然看到前方不远处的街道中央,被风卷起一抹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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