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天剑除魔 第三十七章 天魔收二恶 元始得二徒

第三十七章 天魔收二恶 元始得二徒

目录:天剑除魔| 作者:蒙山隐士| 类别:玄幻奇幻

    赤精说:“如今我们有了宝贝,二恶必定束手就擒,尽快除掉,方解我恨。”文殊道:“说不定他们还住在这山洞里。”

    天恶、地恶还真的就在这山洞里。他们时常下山作恶,也不时来到这山洞里,文殊的功力激增,使他们着迷,他们要探查山洞的奥秘,难道是喝那些滴水?还是啃那些石笋?不得而知。他们在山下已经多日,今天刚来到这里。

    文殊在山上啸叫,吓得二恶一跳。天恶对地恶说:“他不是被你踢下山涧,怎么还活着,咱没有下涧察看,难道半空里他抓住了荆条,不死那真是奇迹了。”地恶说:“那次不死,这次必然死掉,咱这次仔细,将他碎尸,难道他还能再活了?”

    天恶、地恶循声疾跑,霎时来到峰顶。天恶对文殊赤精喝说:“上次被你们假死的死了,逃的逃了,这又来找死,看来你们是真的不想活了!”说着二恶使出绝技,将体内的毒液凝聚成丸,用舌尖连弹,珍珠射出,弹丸发出嘶啸,毒气随弹笼罩。

    赤精掏出太极图,太极图放出皓光,毒弹不能射到。赤精还不会使用太极图,发挥不出威力,不能将其包,也不能将其吸了,他要用阴阳镜照。

    赤精才将手探手入怀,只见一道黑光射来。黑光从何而来?来自天山。原来天魔在天山魔眼遥观,他看到在五台山巅峰上有人相斗,突然被太极图发出的皓光照的耀眼,心想:“凡人相斗,怎会用这等宝贝?”便将手伸出,化为黑光,黑光将到峰巅,化为魔手,就要抓向太极图。

    太上老君在八景宫里,正在炼丹,忽然灵光一闪,这灵光来自五台山,知魔爪要抓太极图,舍了丹炉,化为一道金光来到五台山峰巅。眼见魔爪抓来,急挥量天尺斩向魔爪,魔爪缩回。太上老君叫赤精将太极图收起。

    眼见魔爪回缩,忽然黑光又闪,峰巅上已是站立一人,乃是天魔。天魔看到太上老君要斩魔爪,急速来到。太上老君看是天魔,立即先下手为强,面对强敌,头上现出玲珑宝塔,光芒四射,只听一声响亮,老子一气化三清,三个太上老君一模一样,只是一个拿量天尺,一个拿金刚圈,一个拿风火扇。从三个方位攻向天魔。

    天魔一点也不惊慌,太上老君的三样宝贝也是先天之宝,威力无穷,却难伤天魔分毫。太上老君有无穷变化,立即使出,摇身一晃,千百个老君各拿宝贝,一齐攻向天魔。天魔扔出天魔盾,魔盾在空中幻化无穷,分打向太上老君,太上老君将身一抖,收了化身。天魔盾在玲珑宝塔金光照射下,也难以近身。

    天魔又祭起天魔剑,想把太上老君头上的玲珑宝塔削断,天魔剑威力无限,太上老君挥舞金刚圈抵挡,金钢圈化出一圈圈的金光,金刚圈威力虽强,但天魔剑实在难以抵挡,眼见抵挡不住,忽然飞来两道金光,一个祭起紫金钵盂,紫金钵盂在太上老君面前旋转,盂内放出强烈的金光,与金钢圈一起把天魔剑抵挡,一个扔出先天布袋,布袋口朝下,金光万道,丝丝尖叫,产生无限吸力。这两个原来一个是释迦牟尼,一个是弥勒,弥勒拍着大腹笑哈哈说:“你这天魔,要想活命,赶快钻进我的布袋。”

    天魔见又来了两个,一声冷笑说:“即使连同君、鸿君都来,又能奈我何!像你们小辈,根本不及,难与我比。”只见他头上冒出一股黑气,黑气升空凝聚成黑云,黑云上生出黑花,黑花上放出黑光,将布袋的吸力抵挡。布袋与黑云根本无法比,黑云遮天蔽日,四周黑花不断,无论什么宝贝,根本不能靠前。天魔就在黑云下边。突然随着一道金光,有五道皓光,斩向黑云,乃是通天教主赶来随手撒出斩魔剑、戮魔剑、屠魔剑、绝魔剑、灭魔剑。黑云上的金花聚起五道黑光,与皓光搅在一起。皓光遇黑光,黑光掩皓光。只听空中响起旋转的啸声,但听天魔在黑云下,狂笑说:“你这小子,怎么才来?上次在滇池,多亏你跑得快。你又赶来,是想挨宰。”元始天尊人到声到,笑说:“你这天魔,恃强无畏,也太猖狂,在诸多先天宝贝威慑下,你必然技穷命丧!”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弥勒、牟尼一齐各施,催动宝贝,将宝贝的威力发挥到极限。天魔只在黑云下,运使天魔剑、天魔盾抵挡,各不相让。天魔心想:“小不忍则乱大谋,如今他们小辈都强,有也有宝贝,我现在不能与他们用强,等过多少年,我找全七七四十九人,将他们用魔幻培养,哪一个功力都不在他们之下,到那时,再打出旗号,天魔教下属七教,七七四十九人都是首领,而且功力都比这几个小子强。七教分坛布满天下,到那时,力量强大,同君、鸿君又算得什么?眼下不能与他们纠缠,还是放他们一马。”想到这里,天魔撤掉,伸魔手将天恶、地恶抓住,一道黑光回到天山。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弥勒、牟尼眼见天魔不败离去,自是迷茫,便各自回宫。临分手,太上老君对元始天尊说:“师弟,我交给你两个好徒弟,他们日后必定出类拔萃,使我教生辉。”元始天尊问了来历、姓名,领着赤精、文殊回到玉虚宫。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天剑除魔》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天剑除魔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