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同床异梦
目录:民国故事| 作者:文飘过峰| 类别:其他类型
风消雨散后,上官华芸还是不敢睁开眼睛。刚刚的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以至于她险些认为又是在做梦。所以,她怕一睁开眼,出现在眼中的又是那间黑暗空寂的大屋子。
林子明见状,心里莫名的空了一半,浓浓的倦意扑天盖地的袭来。
打了一个呵欠,他懒懒的正面躺好,双手叠放在小腹上,轻声问道:“张婶呢?怎么没有看到她?”心里暗道:在短短的四天里几乎玩遍了金华近郊。肯定是累到了。
真的不是在做梦!羞怯的拉紧被角,遮住了嘴唇以下的身体,上官华芸偷偷摸着滚烫的脸颊,羞怯的答道:“张婶水土不服,在这里住不惯,前天就回乡下去了。”
虽然睁开了眼睛,可是她只敢看着自己的鼻子尖。
“啊。”林子明轻呼一声,转过头来惊讶的问道,“前天就走了!那你这两天是怎么过的?”
印象中,象他的妻子这一类的千金小姐,如果没有仆人服侍的话,连生火烧水都是大问题,买菜做饭无异于天方夜谭。可出乎他的意外,貌似这两天她过得挺滋润滴。
上官华芸却误以为他是在关心自己,顿时一颗芳心好象泡进了蜜罐里,甜滋滋的抬起眼眸:“我们另外请了一个女佣,就是刘婶。她很能干的。有她帮衬着,家里一切都很好。你不用担心。”怕引起没必要的误会,她有意把事情说得很模糊,并且完全抹掉苏家表哥在这件事里起的作用。
对上她柔情似水的目光,林子明不由打了个冷战,慌忙转正脸,盯着灯影朦胧的天花板:“哦。那就好。”不过,头次给了妻子一个好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请个满意的女佣回来,至少证明她还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娇小姐。
困意再度袭来,他打着呵欠,伸手拉熄床头柜上的羊皮流苏台灯:“时候不早了,睡吧。”
紫红色的法兰绒落地大窗帘把窗户遮得严严实实滴,外面的月光不能照进来。于是,黑暗立刻吞没了整间屋子。
上官华芸却没有半点睡意。三年来,朝思暮想的丈夫就躺在自己的身边,她有一肚子的话想告诉他呢。
可是,黑暗中,林子明躺在离她一拳远的地方,象条蚕蛹一样裹着半条被子,呼吸细软而绵长。
貌似他已经睡着了。
借着黑暗的掩护,她贪婪的注视着他那棱角分明却又不失柔美的侧脸,心里忍不住的往外冒着粉红的泡泡。
“这些天风吹日晒的,他肯定是累坏了……他明天还要早起去学校呢。”羞涩的紧挨着他的一条胳膊,心满意足的蹭了蹭,她乖巧的闭上眼睛,心里却幸福的盘算开来:明天早上,给他做什么早餐呢?
想起这茬,她懊恼极了——这些天,她光顾着安排家里的事了,居然忘记他今天会回来,所以没有吩咐刘婶做些准备。唉呀,明天早上,让刘婶给他做点什么好呀?也不知道家里有没有齐备的食材……
她想去起身去厨房查看一翻,可是又怕吵着林子明,耽了他的觉。如此天人交战几个来回,她把自己弄得疲倦不堪,两个眼皮子越来越沉,心里却还在做明天的伙食计划:那只金华火腿还没有吃完……还有些冬菇……鸡蛋……早上将就着做个面条……伯桑喜欢吃鱼……明天和刘婶一起去买……要选条最新鲜的……
她终于睡着了。黑暗中,林子明松开紧握的拳头,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把左胳膊从她的怀里解救出来。
上官华芸不满的“嗯咛”一声,却没有醒,只是闭着眼睛钻进他的怀里,蜷着身子,惬意的又蹭了蹭,继而,发出阵阵细碎的鼾声。
此时,林子明已经习惯了黑暗,能够看到她勾着嘴角,在自己怀里睡得十分香甜。
“这人……怎么跟只猫一样……”林子明高高抬着左胳膊,看着怀里的女人,哭笑不得。他小时候曾养过一只虎纹猫。尽管每天晚上临睡前,奶娘都会把那猫赶出房去,可是,早上醒来,小家伙十有是蜷缩成一团在他的被窝里打呼噜滴。眼前这个女人的神情竟象足了那只懒猫。
女人如云的长发象条黑色的锦缎一样铺洒在枕间,勾起了他心里的那层柔软。最终,他轻轻的放下左胳膊,以手代梳,慵懒的抚摸着她的长发。
又轻又软,摸着比猫毛舒服。莫名的心里冒出这么一句,他怔了怔,摇头哑笑。
“林子明,这就是你决定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女人吗?一个象猫一样的女人?你当真不再相信这世上有爱情了吗?”凝视着怀中的女人,有一个声音在脑海里质问道。
林子明不由皱起了眉头,喃喃答道:“不是已经决定了吗?这世上真的有纯粹的爱情吗?”
长长的吐出一口闷气,他又想起此次的金华之行。
那天,他又是失魂落魄的顶着一双熊猫眼回到学校。
“可怜的伯桑。”好友们为之扼腕。
胡季平看不过去,正好运动会期间他要回金华老家一趟,便想拐了林子明去散散心。
这一提议得到了好友们的大力支持。
于是,最初的双人游一下子变成八人行:除了他们俩,陈浩天、子轩等六人全去了。
吃午饭的时候,风流倜傥的王子轩带着两名女学生装扮的美女过来。
据他介绍,这两位是隔壁的女子画院大二的学生。瘦瘦高高的,戴着时下最流行的黑框眼睛的摩登女郎姓张,单名一个敏字,王子轩亲切的叫她“密斯敏”;另外一个穿戴随意得多,姓郭,名丽云,被王子轩唤作“密斯云”。
据说,“密斯敏”和“密斯云”是他的同乡。她们俩恰巧计划去金华画桃花。而他完全是偶然得知滴。此去百来里,怎么忍心见两位同乡妹妹涉险呢?反正是顺路,于是,他义不容辞的热情邀请她们俩同行。“密斯敏”和“密斯云”都是热情开朗的新时代女性,大大方方的接受了他的邀请。
这时节去画桃花,早干嘛去了?顷刻间,大伙儿暧味的眼光几乎要把王子轩剥个精光。
两位新女性到底脸皮薄,借口要买些画纸,飞快滴约好下午再来详谈出行细节,便双双红着脸闪人。
王子轩拿眼瞄着林子明,夸张的举起双手诉冤:“呀,六月飞雪了。各位大人,在下冤啊,比窦娥还要冤。”
胡季平双手抱臂,皮笑肉不笑的轻斥道:“不要妄想蒙混过关,快快如实招来!”
王子轩垂头丧气的“招供”:“有心栽花花不开啊。我又写不来美妙的诗篇,怎么可能打动美人的芳心呢?”
这两年来,林子明迷上了写新体诗,以“陌上桑”的笔名陆陆续续在各大小报刊上发表了好几篇,算得上是晓有名气的校园诗人。
于是,众人皆明了,齐齐的“哦”了一声,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两枝红杏都自动爬过墙来了。你小子还愁苦个啥啊?
林子明大窘,吱唔道:“胡闹什么。我可是有家室的。你们等下,我要给家里打电话,交待几句。”
在朋友们的哄笑声中,他仓遑逃出了房间。
这才打了那通电话。
不过,他没有完全说实话。首先,他隐去有两位女学生同行的现实;其次,他们不是下午出发,而是第二天早饭后出发。这天晚上,他要和胡季平挤校舍。
晚饭的时候,。“密斯敏”和“密斯云”盛装如期而至。
好友们嘻笑着把他推到“密斯敏”身边坐下。
“密斯敏”虽然有些羞涩,却挽着“密斯云”的手,用无比崇拜的口吻向他请教诗歌方面的学问。
明眼人一看就知,“密斯云”也是个大号电灯泡。对他心生爱慕的是“密斯敏”。
也许只有老天才知道他当时到底有多难受——“密斯敏”虽然穿着入时,可是她那时尚长裙下的三寸金莲却令人反胃。
看着她桃红的粉面,林子明的脑子里浮现出上官华芸的身影,暗地里说道:“好象上官氏是天足?”
意识到自己在溜号,他吓了一大跳,在裤兜里狠狠往大腿上掐了一把:好好的,想她做什么?
“密斯敏”人如其名,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女生,当即感觉到了他的敷衍,脸上的笑容有些发僵。
多亏王子轩说了个笑话,“密斯云”乘机向胡季平请教金华的风俗习惯,把话题岔开了,这样才不至于冷场。
事后,胡季平背着人给林子明做心里辅导:“伯桑,你那会儿再想什么呢?知道么,当时你笑得好花痴哦。要不是看出了你是走神,我们都险些以为你已经爱上了密斯敏。”
“胡说,我怎么可能爱上她?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女性。”林子明急得满脸通红,双手作蒲扇摆,极力为自己辩白。
“呀,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还口口声声的骗大家,说心里头没有人。”胡季平凑过来,促狭的搂住他的肩膀:“老弟,骗人是不对滴。你那会儿的神情,分明就是在想心爱的女人。哥是过来人,清楚得很呢。跟哥说说,你小子心里喜欢的是哪位女神啊?改天介绍给我们认识认识。”
林子明顿时懵了,喃喃反驳道:“我哪有……”
“你不是说喜欢新女性吗?密斯敏为了爱情,抛下女子的尊严,都不辞辛苦的追到金华来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胡季平使劲剜了他一眼,摇摇头,走了。
这一天晚上,他失眠了:一时在心里反复为自己洗涮冤屈,他才不爱上官氏那个封建小残余呢;一时又翻来覆去的为次日的道歉打腹稿。小时候,他无意中碰到母亲洗脚,被母亲那双变形到恐怖的小脚吓得做了近半年的恶梦。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娶一个小脚女人。
可是,第二天早晨,看着没事人儿一样的密斯敏,他却张不开道歉的口。
于是,继胡季平之后,王子轩也把他拉到背人的地方,狠狠的大骂一通,责备他不应该这样无情的伤害一个追求真爱的新女性。
被他一骂,林子明也觉得自己罪孽深重,确实是好友口中的那种“衣冠禽兽”。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几乎从根子上颠覆了他对于新女性的美好憧憬。
林子明见状,心里莫名的空了一半,浓浓的倦意扑天盖地的袭来。
打了一个呵欠,他懒懒的正面躺好,双手叠放在小腹上,轻声问道:“张婶呢?怎么没有看到她?”心里暗道:在短短的四天里几乎玩遍了金华近郊。肯定是累到了。
真的不是在做梦!羞怯的拉紧被角,遮住了嘴唇以下的身体,上官华芸偷偷摸着滚烫的脸颊,羞怯的答道:“张婶水土不服,在这里住不惯,前天就回乡下去了。”
虽然睁开了眼睛,可是她只敢看着自己的鼻子尖。
“啊。”林子明轻呼一声,转过头来惊讶的问道,“前天就走了!那你这两天是怎么过的?”
印象中,象他的妻子这一类的千金小姐,如果没有仆人服侍的话,连生火烧水都是大问题,买菜做饭无异于天方夜谭。可出乎他的意外,貌似这两天她过得挺滋润滴。
上官华芸却误以为他是在关心自己,顿时一颗芳心好象泡进了蜜罐里,甜滋滋的抬起眼眸:“我们另外请了一个女佣,就是刘婶。她很能干的。有她帮衬着,家里一切都很好。你不用担心。”怕引起没必要的误会,她有意把事情说得很模糊,并且完全抹掉苏家表哥在这件事里起的作用。
对上她柔情似水的目光,林子明不由打了个冷战,慌忙转正脸,盯着灯影朦胧的天花板:“哦。那就好。”不过,头次给了妻子一个好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请个满意的女佣回来,至少证明她还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娇小姐。
困意再度袭来,他打着呵欠,伸手拉熄床头柜上的羊皮流苏台灯:“时候不早了,睡吧。”
紫红色的法兰绒落地大窗帘把窗户遮得严严实实滴,外面的月光不能照进来。于是,黑暗立刻吞没了整间屋子。
上官华芸却没有半点睡意。三年来,朝思暮想的丈夫就躺在自己的身边,她有一肚子的话想告诉他呢。
可是,黑暗中,林子明躺在离她一拳远的地方,象条蚕蛹一样裹着半条被子,呼吸细软而绵长。
貌似他已经睡着了。
借着黑暗的掩护,她贪婪的注视着他那棱角分明却又不失柔美的侧脸,心里忍不住的往外冒着粉红的泡泡。
“这些天风吹日晒的,他肯定是累坏了……他明天还要早起去学校呢。”羞涩的紧挨着他的一条胳膊,心满意足的蹭了蹭,她乖巧的闭上眼睛,心里却幸福的盘算开来:明天早上,给他做什么早餐呢?
想起这茬,她懊恼极了——这些天,她光顾着安排家里的事了,居然忘记他今天会回来,所以没有吩咐刘婶做些准备。唉呀,明天早上,让刘婶给他做点什么好呀?也不知道家里有没有齐备的食材……
她想去起身去厨房查看一翻,可是又怕吵着林子明,耽了他的觉。如此天人交战几个来回,她把自己弄得疲倦不堪,两个眼皮子越来越沉,心里却还在做明天的伙食计划:那只金华火腿还没有吃完……还有些冬菇……鸡蛋……早上将就着做个面条……伯桑喜欢吃鱼……明天和刘婶一起去买……要选条最新鲜的……
她终于睡着了。黑暗中,林子明松开紧握的拳头,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把左胳膊从她的怀里解救出来。
上官华芸不满的“嗯咛”一声,却没有醒,只是闭着眼睛钻进他的怀里,蜷着身子,惬意的又蹭了蹭,继而,发出阵阵细碎的鼾声。
此时,林子明已经习惯了黑暗,能够看到她勾着嘴角,在自己怀里睡得十分香甜。
“这人……怎么跟只猫一样……”林子明高高抬着左胳膊,看着怀里的女人,哭笑不得。他小时候曾养过一只虎纹猫。尽管每天晚上临睡前,奶娘都会把那猫赶出房去,可是,早上醒来,小家伙十有是蜷缩成一团在他的被窝里打呼噜滴。眼前这个女人的神情竟象足了那只懒猫。
女人如云的长发象条黑色的锦缎一样铺洒在枕间,勾起了他心里的那层柔软。最终,他轻轻的放下左胳膊,以手代梳,慵懒的抚摸着她的长发。
又轻又软,摸着比猫毛舒服。莫名的心里冒出这么一句,他怔了怔,摇头哑笑。
“林子明,这就是你决定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女人吗?一个象猫一样的女人?你当真不再相信这世上有爱情了吗?”凝视着怀中的女人,有一个声音在脑海里质问道。
林子明不由皱起了眉头,喃喃答道:“不是已经决定了吗?这世上真的有纯粹的爱情吗?”
长长的吐出一口闷气,他又想起此次的金华之行。
那天,他又是失魂落魄的顶着一双熊猫眼回到学校。
“可怜的伯桑。”好友们为之扼腕。
胡季平看不过去,正好运动会期间他要回金华老家一趟,便想拐了林子明去散散心。
这一提议得到了好友们的大力支持。
于是,最初的双人游一下子变成八人行:除了他们俩,陈浩天、子轩等六人全去了。
吃午饭的时候,风流倜傥的王子轩带着两名女学生装扮的美女过来。
据他介绍,这两位是隔壁的女子画院大二的学生。瘦瘦高高的,戴着时下最流行的黑框眼睛的摩登女郎姓张,单名一个敏字,王子轩亲切的叫她“密斯敏”;另外一个穿戴随意得多,姓郭,名丽云,被王子轩唤作“密斯云”。
据说,“密斯敏”和“密斯云”是他的同乡。她们俩恰巧计划去金华画桃花。而他完全是偶然得知滴。此去百来里,怎么忍心见两位同乡妹妹涉险呢?反正是顺路,于是,他义不容辞的热情邀请她们俩同行。“密斯敏”和“密斯云”都是热情开朗的新时代女性,大大方方的接受了他的邀请。
这时节去画桃花,早干嘛去了?顷刻间,大伙儿暧味的眼光几乎要把王子轩剥个精光。
两位新女性到底脸皮薄,借口要买些画纸,飞快滴约好下午再来详谈出行细节,便双双红着脸闪人。
王子轩拿眼瞄着林子明,夸张的举起双手诉冤:“呀,六月飞雪了。各位大人,在下冤啊,比窦娥还要冤。”
胡季平双手抱臂,皮笑肉不笑的轻斥道:“不要妄想蒙混过关,快快如实招来!”
王子轩垂头丧气的“招供”:“有心栽花花不开啊。我又写不来美妙的诗篇,怎么可能打动美人的芳心呢?”
这两年来,林子明迷上了写新体诗,以“陌上桑”的笔名陆陆续续在各大小报刊上发表了好几篇,算得上是晓有名气的校园诗人。
于是,众人皆明了,齐齐的“哦”了一声,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两枝红杏都自动爬过墙来了。你小子还愁苦个啥啊?
林子明大窘,吱唔道:“胡闹什么。我可是有家室的。你们等下,我要给家里打电话,交待几句。”
在朋友们的哄笑声中,他仓遑逃出了房间。
这才打了那通电话。
不过,他没有完全说实话。首先,他隐去有两位女学生同行的现实;其次,他们不是下午出发,而是第二天早饭后出发。这天晚上,他要和胡季平挤校舍。
晚饭的时候,。“密斯敏”和“密斯云”盛装如期而至。
好友们嘻笑着把他推到“密斯敏”身边坐下。
“密斯敏”虽然有些羞涩,却挽着“密斯云”的手,用无比崇拜的口吻向他请教诗歌方面的学问。
明眼人一看就知,“密斯云”也是个大号电灯泡。对他心生爱慕的是“密斯敏”。
也许只有老天才知道他当时到底有多难受——“密斯敏”虽然穿着入时,可是她那时尚长裙下的三寸金莲却令人反胃。
看着她桃红的粉面,林子明的脑子里浮现出上官华芸的身影,暗地里说道:“好象上官氏是天足?”
意识到自己在溜号,他吓了一大跳,在裤兜里狠狠往大腿上掐了一把:好好的,想她做什么?
“密斯敏”人如其名,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女生,当即感觉到了他的敷衍,脸上的笑容有些发僵。
多亏王子轩说了个笑话,“密斯云”乘机向胡季平请教金华的风俗习惯,把话题岔开了,这样才不至于冷场。
事后,胡季平背着人给林子明做心里辅导:“伯桑,你那会儿再想什么呢?知道么,当时你笑得好花痴哦。要不是看出了你是走神,我们都险些以为你已经爱上了密斯敏。”
“胡说,我怎么可能爱上她?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女性。”林子明急得满脸通红,双手作蒲扇摆,极力为自己辩白。
“呀,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还口口声声的骗大家,说心里头没有人。”胡季平凑过来,促狭的搂住他的肩膀:“老弟,骗人是不对滴。你那会儿的神情,分明就是在想心爱的女人。哥是过来人,清楚得很呢。跟哥说说,你小子心里喜欢的是哪位女神啊?改天介绍给我们认识认识。”
林子明顿时懵了,喃喃反驳道:“我哪有……”
“你不是说喜欢新女性吗?密斯敏为了爱情,抛下女子的尊严,都不辞辛苦的追到金华来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胡季平使劲剜了他一眼,摇摇头,走了。
这一天晚上,他失眠了:一时在心里反复为自己洗涮冤屈,他才不爱上官氏那个封建小残余呢;一时又翻来覆去的为次日的道歉打腹稿。小时候,他无意中碰到母亲洗脚,被母亲那双变形到恐怖的小脚吓得做了近半年的恶梦。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娶一个小脚女人。
可是,第二天早晨,看着没事人儿一样的密斯敏,他却张不开道歉的口。
于是,继胡季平之后,王子轩也把他拉到背人的地方,狠狠的大骂一通,责备他不应该这样无情的伤害一个追求真爱的新女性。
被他一骂,林子明也觉得自己罪孽深重,确实是好友口中的那种“衣冠禽兽”。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几乎从根子上颠覆了他对于新女性的美好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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