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之缘到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目录:重生之缘到| 作者:难尔| 类别:玄幻奇幻

    星期一下午忽然变了天,天气预报说第二天气温骤降二十摄氏度,并且会有大雪。

    明肆不放心也不好意思让于莲华顶着寒冷来回跑,就提议于莲华守在医院,他两头跑。

    于莲华十分受用,仍旧笑着拒绝了。

    “你们于今是过好了,没吃过苦头,我们小时候什么苦没吃过?冬天连条线子(自己在家纺的线,早先没有毛线或者是买不起毛线,就自己纺线织毛裤)裤都没有,像男孩子一样跟着他们一起爬火车。到了双江,没有钱住旅社,也是人家心好,让我在过道里站着,还不是一站一个晚上,还不是一样过过来了。小汪在楼底下等着,送过来也是到门前,连个风都吹不着。”

    好像稍有点年纪的人,就喜欢讲古。于莲华说着说着,就歪了楼。

    “那个时候,哪里想得到有今天?你们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有毛裤穿,还不愿意穿了,非得去挨冻,真是说不清。”

    其实于莲华是想说,你回去也没用。那是于莲华不知道明肆的手艺,楚天歌和明肆都明白,但是都没说。主要是说过了,于莲华根本不信。在家里时,她也不允许明肆进厨房。当然,除了炖汤时看火例外。

    君子远庖厨,像于莲华这个年纪的女人,都会很自然地包揽家务,也不让儿子进厨房。

    于莲华忆苦思甜了一番,这事就定了。

    雪比楚天歌想象的下得还要早,半夜里就开始下起来。早起就见外面白茫茫一片。鹅毛般的大雪密密麻麻的打着旋儿往下落。窗户上也积了半尺厚的一层雪。

    明肆买了早点回来,不过这一路就凉了些。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一到冬天,楚天歌就一定要吃滚烫滚烫的东西,稍凉一点她就不肯吃。

    明肆把银丝卷夹出来,又倒了点水到碟子里,和牛奶一起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楚天歌看着他忙活,肚子饿得“咕咕”叫。明肆听见声响,一抬头,就看见楚天歌双眼泛绿地盯着微波炉。笑着拿了一块巧克力出来,顺手撕了外面的包装纸。

    早上不是她矫情不让明肆下楼。也不会到九点钟了还没吃早点。结果明肆还是一样下去了,雪比早上起来那会儿还要大。

    楚天歌别扭着不接。自己去盒子里拿。

    “我帮你撕开。”明肆好笑,也不和她争,放下手里的那块,拿过楚天歌手里的那块,撕开包装纸再递给她。

    “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天上的星星流泪。地上的玫瑰枯萎。冷风吹……”

    楚天歌都记不清楚,明肆的手机铃声什么时候换成了和她一模一样的,似乎是在昨日。又似乎是在很久以前。

    她的手机已经有好久没响过了,其实不到二十天而已。听到熟悉的乐声,楚天歌本能地认为是明肆的电话。

    明肆也以为是自己的,拿出手机,两人才都发现是楚天歌的手机在响。

    “我的手机你放哪了?”这是一件很郁闷的事,一段时间没用,她竟然不知道自己的东西放在哪里了。

    明肆拉开下面的柜门,从楚天歌的包里拿出手机。

    楚天歌接过来看一眼,是本地的座机号码,不是熟人,有可能是打错了电话。

    想着,已经按下了接听键。

    “您好。”

    “您好,请问您是楚天歌楚小姐么?”

    十分标准的前台声音,十分标准的用语。

    说不定是卖保险的,楚天歌这么想着,口里已经回道:“我是,请问你是?”

    楚天歌立马转换了用语,不再用您,有种立马挂掉电话的冲动,保险推销员实在是太恐怖了。

    “我是某某某,您某年某月某日在我这里买的房子某某栋已经完工,您随时可以拿着合同过来拿钥匙。”

    年前她还一直算着时间,有多少天可以交钥匙,没想到回去就出了事,她把这个事也给忘了。

    “地址?”

    亏得对方理解能力强,楚天歌只说了两个字,对方立马就领会了。说了一个地址,却不是原先的售楼中心。

    “什么事?”楚天歌挂了电话,明肆就问。

    买房子的事明肆也是知道的,就是合同,现在也放在他的书房里。按说,现在她不方便,这事交给于莲华去办最合适。

    “我之前买的房子下来了,通知我去拿钥匙。”

    雅城馨居没有给他打电话,合同上说的时间也在下个月,那么就是楚天歌之前买的房子。

    “你写个委托书,等星期六云云过来,我过去一趟。”

    “叮”地一声响,明肆带着手套拿出盘子和牛奶,端过来放在桌上,仔细叮呤。

    “小心烫手,”又问:“合同放在哪里?我先研究研究。”

    对于明肆这种不见外的行为,楚天歌非常高兴,但是,这个时候她最喜欢做她最讨厌别人做的事,就是装。

    “你倒是一点也不见外。”

    就如他自己一样,看到楚天歌为他的不见外而喜笑颜开,明肆的嘴角就不自觉地往上翘。

    这是一个大的进步。

    于莲华中午过来送饭时,楚天歌就说了这个事,让于莲华下午送饭来时把合同拿过来。

    也不知是楚天歌说得不够清楚还是怎么的,于莲华下午过来时,却是一无所获。

    明肆便把这件事揽了过去,他的地盘到底清楚些,一找就找到了,顺便也让于莲华见识了一把他的厨艺。

    “做的菜比我做的还要好吃。”

    等明肆去洗碗时,于莲华就和楚天歌感叹。

    “现在这个社会都倒过来了,女人不做饭,都是男人在家里做饭。”

    楚天歌好笑,也偷偷和她说:“其实以前他在这边读书的时候,我们有时周末也在家里做饭吃,都是他做饭,我都不进厨房的。”

    哪里是有时,分明是每个周末,根本也由不得她不去,明肆早早地就去学校接她。

    于莲华也是个心思细的,凡事都爱瞎琢磨,楚天歌这点就随了她。就怕于莲华多想,楚天歌不敢说实话。

    于莲华压根就不相信楚天歌所谓的有时,所以自动漏掉了,直接听成“周末相聚”,立马就想:“他们是不是同居了?”

    现在的事实是两人已经订婚了,于莲华也就没较这个真,反而笑呵呵地嗔骂道:“懒死你了。”

    楚天歌见于莲华没什么表示,反而有些惊奇。不过,她妈妈能不往那边想,也是个好事,省得她还要忍着尴尬解释。

    “其实做饭男的比女的有天赋,您又不是不知道,熊熊做菜就比我好吃,他做过几顿,我做过多少年?不还是没他做得好。”

    提起老话,于莲华也好笑。

    “说是天涯也在家里做饭,你二妈气得了。”

    这话楚天歌还真没听说过,那年他过来时,做饭可真不怎么样,至少,是比不过自家兄弟。

    “二妈有没有说好不好吃?那年他过来接秦棂姐的时候,还做过一顿饭,不过,没大哥二哥做的好吃。”

    “好吃不好吃,都是心意,你二妈还能说不好吃?”于莲华立马瞪眼。

    楚天歌一想,也是这个道理,连女儿做顿饭,都要说几句好话,何况是儿子。只怕二妈笑得眼都眯了,至于不高兴,恐怕是不高兴儿子头一次做饭是哄自己老婆,而不是孝顺她这个做妈的,犯了小心眼。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手里的钱够用么?”

    楚天歌暗暗舒了一口气,她早就知道于莲华会对买房子这件事不满,就如当初她领奖时私自留了钱一样。

    于莲华疼孩子,那是不用说的,却有一样不好,就是太爱操心了,总是不放心,担心孩子们犯错,事事过问。可是楚天歌几个已经长大了,于莲华却并没有这个意识,仍旧和小时候一样对待。

    尤其是在金钱用度上,于莲华一向管得严。首当其冲的,便是楚天烈,上大学后,仍旧是月月寄。越是家里有钱了,于莲华反而管得越紧,一月多少钱,用在哪里,怎么用完了的,都要问一问。

    于莲华的担心,不过是他手上的钱多了,心也花了,不肯认真学习。

    这个担心不无道理,但是,小儿学步的时候,难免会摔跤。人生的道路上,若是一路都有人扶持,等到无人扶持的时候,只怕立马就会走进岔道。

    早点走了岔路还有人帮着纠正,等到年纪大了,再走岔路,谁能帮呢?

    虽然于莲华过了度,但是不意味着楚天歌一味瞒着的做法就是对的。

    楚天歌在心里自省了一番,忽然发现,老妈在她心目中余威尚存啊。她瞒着于莲华做了这么多事,但是每一件都是在实在不能瞒了的时候才会和于莲华说。

    盛世的股份是如此,四凤是如此,房子也是如此。

    原本她可以一次都告诉自己父母,但是她心底里还是怕于莲华,怕她说不,所以瞒下了。

    其实她可以试着相信于莲华,她也一样在慢慢地改变,她一味的瞒着。因为不知道,就会瞎想,才更担心,从而不相信,就会管得越紧。

    形成恶性循环。

    “是来的那一年买的,在郊外,是独栋别墅,”想起现在的价钱,还是忍不住兴奋,向于莲华炫耀起来,伸出三根手指比了个三,“整整翻了三番。”(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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