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活动
目录:神农之妖孽人生| 作者:月下狂琴| 类别:都市言情
第256章 活动
轰隆的收割机在田里不断的忙碌,在艳阳高照的太阳下一下又一下的收割着金黄的谷穗。看着那一袋又一袋的谷子被堆放在田间,那种收获的喜悦让人心里无比的舒服,同时也让轩辕十四脸上充满了笑容。
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鼓捣出如此的水稻来,想想那顿只是喝粥而忘记了刘明德拿手的几道满汉全席菜式,轩辕十四就满是骄傲,在此之前,谁能想象得到,最普通的大米味道的吸引力竟然胜过了精美的菜式,这在以前是想都不会想过的事,而那一顿晚饭后,所有人看着连米汤都被甜干净的盛粥的盆后,集体无语。
“如果能天天喝到这样美味的粥,要菜何用?”这是袁隆平老先生的感慨原话,却道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现在,轩辕十四要考虑了,收割之后新产出的大米,要卖多少钱一两呢?是的,就是论两来卖,而不是斤,更不是吨!寸米寸金啊!
不过,因为种植的面积少,这一茬的水稻,也仅仅维持山庄饭店所用罢了,至于卖……还是等下一茬扩大种植面积之后吧,如今,轩辕十四已经将目光放到了周围的荒山之上,他想到了丘陵地带的梯田,至于水源的问题,那太简单了,谁规定水一定是往低处流的,还不是一个阵法就解决的事,到时候,说不定又是山庄的一大奇观呢!
收割机收割到一半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轩辕十四连忙给酒店打个电话,让厨师做一顿丰盛的午餐——很多的乡亲都来帮忙,再有,袁隆平也跟着忙活,轩辕十四自然不会吝啬喽。
但是袁隆平并没让轩辕十四搞得多么丰盛,对于他来说清淡的菜肴才和他的口味。何况他心里还有事情,在这稻谷真正的亩产还没出来的时候,就算是海参鲍鱼吃在口中也是没什么滋味。
没办法轩辕十四只好顺从袁隆平的意思,叫刘明德亲自阵炒十几个拿手的小菜,凑成一桌,虽简单,却美味。中午匆匆忙忙吃过午饭,袁老又带着他的几位助手,和开收割机的师傅-起往水稻田里赶。本来杨天要同袁隆平一起走,只是他前脚刚走出门,后脚就被父亲给拉住了。
“怎么了,爸?”轩辕十四奇怪的问道,这时候父亲拉住自己干什么?
“儿子,袁老难得来一次,咱们抓点秧鸡啥的,送礼也好,吃掉也罢,总不能让袁老白来一次吧?再说,现在全村就剩下这一片稻田了,平时过路都能听到秧鸡和咚鸡四声的叫声,割完了,秧鸡啥的也就飞别地方去了,这不抓,可就浪费了啊!”轩辕刚说道。
大家都知道,这秧鸡高脚,黑毛跑不快,你把它追急了它干脆躲在石头缝隙、稻草多的地方,然后把屁股露到外面那是相当的好抓。而这咚鸡呢,虽然没秧鸡那么好抓,但是胜在肉多。小时候大家经常站在田埂听咚鸡咚、咚、咚的叫声,只要听到那附近就一定有咚鸡蛋,只要认真找那是肯定能吃得到。
以前,轩辕刚并不知道袁隆平是谁,在轩辕十四回来之前,也不过是以为一个普通的老人,可能是找儿子来看病的,也就没怎么招待,可后来一听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杂交水稻之父,轩辕刚就做不住了,总是想着怎么能补偿一下,今天上午到了稻田才想起这么一出来,一想到秧鸡的美味,轩辕刚深为自己的主意喝彩。
“秧鸡肉?我的乖乖,我怎么把这件事情给忘了!今天收割机收割稻子的时候我就见田里面到处在动,当时也没在意听爸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把这件事情给忘了。爸,你去给山庄里面的游客说说,看有没有人愿意抓秧鸡的,你就给游客说我们正在举办一个抓秧鸡的比赛,抓得多的我们酒店免去两天的住房费用,同时今晚酒店出钱搞个篝火晚会。地点-就在这稻田里面,我看剩下的那点稻子最多也就两个小时收割完事了,等稻子收完我们就清理出一片地方来作为篝火晚会的现场。”
说起秧鸡那就不得不说起两道名菜,一道尖椒炒秧鸡,这道菜关键就是一个麻和一个辣,据说是闯关东时有人带过来的当地名菜,具体是什么地方的,那就不得而知了。用长尖椒和青花椒加蒜苗一起炒那秧鸡的肉是麻辣异常,吃起来口感无比的爽滑,肉质也十分的细腻,而且还不用吐骨头。如果再来两瓶冻冰的金士百啤酒,就更舒服了。麻辣和着蒜香,鲜明的味道在舌头打着转,味蕾随着牙齿的嚼动通通的张开,一身汗水似珍珠一样往下滑落。再来一瓶冰啤酒,突然你又感觉到冰凉似乎要掩盖住火辣,舒服畅快的感觉就如东北人的性格一样风风火火耿直敞亮。
别外一道红枣枸杞咚鸡汤,用好的红枣配枸杞,再加橙皮、老姜和着咚鸡肉用细火慢慢的炖、慢慢煨,过两个小时等老姜的味道和着鸡的香味慢慢从砂锅里面冒出来,那种鲜汤的滋味会让你喉咙下起伏,口水连连。
“真的?那行我去通知他们,看参加的人多不!” 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轩辕刚如今已从地道的农民中脱身而出了,随着见过世面的增加,他的见识也越发的宽广起来,四季山庄开业后,主动找到轩辕十四,请缨当上了导游的角色,而且,干得还相当的来劲。轩辕十四还听母亲说,轩辕刚最近正捧着导游的书,扬言要学点职业用语!
听到儿子赞成自己的意见,还提出了篝火晚会的建议,轩辕刚没等轩辕十四再说什么,就急急忙忙朝服务台跑去。大家中午吃饭后都准备睡午觉,这个时候是最好通知的时候,晚点怕打扰别人午休,早点又怕人没到齐。
老黄昨天和自己小区的几个人是第一次到这里来,本来还不以为怎么样,可是一到了这儿,几人都不愿意离开了,本来打算看完这再到长白山走走,如今这长白山也不去了,干脆在这里住下了,用老黄的话来说,啥时候钱花没了,啥时候回去!今天,老哥几个饭还没吃完就听见播音员在播送着山庄的活动,细细听来原来是抓秧鸡比赛。
老黄,正是黄静波的父亲,回去后的黄静波立马开始组建旅游的团队,在这之前,他将在四季山庄的所见所闻都和父亲说了,当时老黄也是不信,但是架不住儿子的推荐,这才约了几个老友过来一看,左右也是顺路,即便不是真的,到长白山溜达溜达也不错,可是现在,他们悲哀的发现,钱带少了!
“老岳听见没?抓秧鸡比赛哟!要不要我们去试试!” 老黄意动,说道。能在这白住两天啊,别说两天了,多住一天都是莫大的享受,真要是能拿个第一,那可是赚大了!
“老黄,你有这个意思?老哥几个怎么看?”老岳放下手里的筷子,双眼盯着对面的老黄,又看看其他几人,然后微笑着说道。这比赛可很特别,只有打稻子的时候才能看到秧鸡,要是平时别说抓秧鸡比赛了,就连秧鸡的毛你也难见到一根。说起来自己还是当知青的时候见过这种东西,抓过这种东西,几十年没抓过、没吃过那种味道,真让人怀念啊。
“去,怎么不去!那东西就是顾头不顾尾的傻冒,你说抓别动东西我还不敢,要是抓这东西那是我的拿手好戏。想当年山下乡的时候……” 想起了当年,老黄更是一脸的“老子相当年怎样怎样”。
“停、停、停,你说你当年,我们都听了无数遍了。老张,你们去不?” 老岳毫不客气的打断了老黄的自我吹嘘,问向了他人。
“呵呵,老黄都敢,我怎么不敢?就是这太阳太大了点,正中午怕中暑,要知道,稻田那边正是夏阵,最热的地方。”老张有点犹豫说道。
“没事,你没听人家播音员说吗?稻子要收割完还有一两个小时,有山泉水和酸梅汤可以解暑,而且这树那么多,在树下就当乘凉。我们只要找一个地儿坐下吹牛就可以了,等要收割完的时候,那才是我们下手的时候,那会儿,也热不到哪去了。” 老黄一口回答完老张的话,他现在可是非常的期待,即使自己这几个老友不去,他也要去看看。有种东西叫记忆,抓秧鸡就是重现自己的知青时代,其实抓不抓得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找回年轻时的那种感觉,那种美好的回忆。
轩辕十四听着广播微微一笑,没想到,父亲想事情还真周到,把预防中暑的事情都想进去了。
随着收割机的收割接近尾声,无数的游客站到了田埂。这个里面有第一听到秧鸡这个名词的,有知道却没见过这东西的,更多是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五六十岁的老人。他们以前有段时间生活在农村,对这东西也是无比的熟悉,抓秧鸡抓的是记忆,抓的是童年的回忆。
“好家伙,你看那谷桩动得多快。快,快看有咚鸡飞起来了……呀!不止一只有两只,好大估计有一斤多……呀!又飞起一只,这只还要肥,那翅膀好大……” 随着稻子即将被收割完毕,田里秧鸡、咚鸡的踪影就不在难寻了,熟悉这两种鸡的人激动的就像一个解说员一样,不断的从他们嘴里冒出现在的境况。而且站在田埂的众游客也坐不住了,看这连续不断飞起的咚鸡,拿的拿泥巴就想打一只下来,连声在哪里大吼,好似要把飞天的咚鸡给吓死。
“这就是咚鸡?哇,好多的咚鸡!”大多的年轻游客并不认识咚鸡和秧鸡,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热情,年轻人嘛,就是爱凑了热闹,更何况,还有两天白住的待遇诱惑着他们呢,又怎能不动心呢!
“今晚有咚鸡汤喝了……”不用说,能喊出这话的,十足一个吃货!
轩辕十四不急,手里掂着石子,另一只手上则拿着一把弹弓,比起其他人,他可算得上是有所武装了,游走在田埂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石子呼啸而出,伴随着石子的打出,总有一只飞起来的咚鸡又摔了回去,照这样下去,第一非他莫属了!
只不过,轩辕十四并不在意这什么所谓的第一,自己夺去了这第一也没什么意义,倒降低了游客的兴趣,毕竟,这是在搞活动,他一个主办方跑去和游客抢猎物,这有点说不去了,所以,他只是打,却不打死,也不去抓,只是防止有咚鸡飞走——一年可能就这么一次,放走太多,自己都觉得是罪过啊!
偶尔两次出手,轩辕十四擒下了两只强壮的咚鸡,饲养咚鸡可是一个好项目,有了女娲的记忆在,为什么咚鸡就不能养呢?何况这肉这么的好吃,留着自己吃也不时为一个好主意,真成功了,成了规模后,还能为山庄添上几道招牌菜,何乐而不为呢?
田埂上越来越热闹的气氛,长着长长脚杆的秧鸡有些坐不住了,于是这个时候,终于有沉不住气的秧鸡开始往田埂面跑。这下可乐坏了田埂面的众人,大家顶着烈日不就是为了等这些家伙出来吗?
“老岳、老张你们别睡了,秧鸡出来了,快起来!”老黄一手推着旁边就地打瞌睡的老岳、老张,一边大声的喊道。
“什么出来了?在哪里?抓到没有?”老岳被老黄这么一喊立马睁开眼睛,然后大声的说道。
“在哪里?刚出来就被人给瓜分了!”
那秧鸡没有往自己这边跑,要是往自己这边跑那还不是自己的。不过看那阵仗,老黄还真的有点郁闷。一只秧鸡十多人在抓,那声音大得好似要把秧鸡给吓死。
偶尔有一只秧鸡蹿了出来,就听见有人在喊抓到、抓到,一只秧鸡在前面跑,后面十几个人在追,比追抢劫犯还要凶猛,也不知道这秧鸡是怎么想的,估计到死都在回想这抓它时的情景。
“哦!”
前一秒老岳还在迷糊的答应,后一秒当他清醒的时候,那阵仗几乎把他吓一跳。好家伙,只见眼前的众人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狩猎武器,或棍棒,或泥巴,更有甚者居然手里抓着手机,在不断的瞄准前方,那是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大家双眼死死的盯着前方,看着有没有东西跑出来,只要有东西那就棍棒泥巴一齐轰上去,比二战时期炮弹还要密集!
正说着话,只见十几只秧鸡从田里跑出来?这下可引爆了气氛。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只要是人就急急忙忙朝秧鸡逃跑的方向追去。众人一边追着秧鸡,一边大声的喊着话:“快,又出来了,快抓呀!今天晚我们要吃全鸡宴。”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更有甚者抓着秧鸡直接打死,然后就坐在田埂上,直接拔起鸡毛来!
当然逃跑的秧鸡有很多,但是更多的秧鸡却不是往田埂面跑,这么大片水稻田,这么空旷的水稻田?哪里不是去处?哪里不是自己藏身的地方。于是无数的秧鸡就这样在空旷的稻田里乱窜。
老黄没有像别人那样追逃跑田埂的秧鸡,而是独自站在田埂,双眼死死的看着稻田里,这块稻田已经放水好多天了,田早就成了干田,只有少许的地方的泥巴是湿的,其它地方别说能承受人的重量,就是收割机在面开几十个来回也没问题。
正看着只见一只肥肥的秧鸡从稻谷里面跑了出来,老黄微微一笑,“哈哈,终于让我等到你了,看你这家伙怎么跑!”
哼笑着,老黄连忙跳下田里,跟着秧鸡逃跑的方向就急急忙忙的追去。但是这秧鸡不仅老黄看到了,站在轩辕十四身边的轩辕刚同样也看到了。轩辕刚年轻的时候可是抓秧鸡的高手,小时候打稻子他抓的秧鸡可不少,虽然多年没抓过了,但积累下来的经验却丰富,知道什么时候下手,知道什么路线是秧鸡逃跑的最佳线路,所以他同样和老黄一样静静的等着,等着秧鸡逃跑出来,然后藏起来好等自己去捡,对!没说错是捡秧鸡,这东西被人追急了,就会找个草丛把脑袋埋起来,你说不是捡又是什么?
轩辕刚在追,老黄也在追,两人似乎在比谁的速度快,在比谁的脚力好。一个从西边往东北追,一个从东边往西边追。时间一秒一秒过去,就在那两人要碰的一霎那,轩辕刚一个急‘刹车,连忙停住了脚步。只是这脚是停了下来,但是由于这片靠近低洼地带,土壤比其他地方湿润,轩辕刚又穿的是休闲鞋,这下可悲剧了,只见轩辕刚好似穿了溜冰鞋,整整溜了两三米远,最后还不得不靠臀部才让身体停了下来。
轰隆的收割机在田里不断的忙碌,在艳阳高照的太阳下一下又一下的收割着金黄的谷穗。看着那一袋又一袋的谷子被堆放在田间,那种收获的喜悦让人心里无比的舒服,同时也让轩辕十四脸上充满了笑容。
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鼓捣出如此的水稻来,想想那顿只是喝粥而忘记了刘明德拿手的几道满汉全席菜式,轩辕十四就满是骄傲,在此之前,谁能想象得到,最普通的大米味道的吸引力竟然胜过了精美的菜式,这在以前是想都不会想过的事,而那一顿晚饭后,所有人看着连米汤都被甜干净的盛粥的盆后,集体无语。
“如果能天天喝到这样美味的粥,要菜何用?”这是袁隆平老先生的感慨原话,却道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现在,轩辕十四要考虑了,收割之后新产出的大米,要卖多少钱一两呢?是的,就是论两来卖,而不是斤,更不是吨!寸米寸金啊!
不过,因为种植的面积少,这一茬的水稻,也仅仅维持山庄饭店所用罢了,至于卖……还是等下一茬扩大种植面积之后吧,如今,轩辕十四已经将目光放到了周围的荒山之上,他想到了丘陵地带的梯田,至于水源的问题,那太简单了,谁规定水一定是往低处流的,还不是一个阵法就解决的事,到时候,说不定又是山庄的一大奇观呢!
收割机收割到一半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轩辕十四连忙给酒店打个电话,让厨师做一顿丰盛的午餐——很多的乡亲都来帮忙,再有,袁隆平也跟着忙活,轩辕十四自然不会吝啬喽。
但是袁隆平并没让轩辕十四搞得多么丰盛,对于他来说清淡的菜肴才和他的口味。何况他心里还有事情,在这稻谷真正的亩产还没出来的时候,就算是海参鲍鱼吃在口中也是没什么滋味。
没办法轩辕十四只好顺从袁隆平的意思,叫刘明德亲自阵炒十几个拿手的小菜,凑成一桌,虽简单,却美味。中午匆匆忙忙吃过午饭,袁老又带着他的几位助手,和开收割机的师傅-起往水稻田里赶。本来杨天要同袁隆平一起走,只是他前脚刚走出门,后脚就被父亲给拉住了。
“怎么了,爸?”轩辕十四奇怪的问道,这时候父亲拉住自己干什么?
“儿子,袁老难得来一次,咱们抓点秧鸡啥的,送礼也好,吃掉也罢,总不能让袁老白来一次吧?再说,现在全村就剩下这一片稻田了,平时过路都能听到秧鸡和咚鸡四声的叫声,割完了,秧鸡啥的也就飞别地方去了,这不抓,可就浪费了啊!”轩辕刚说道。
大家都知道,这秧鸡高脚,黑毛跑不快,你把它追急了它干脆躲在石头缝隙、稻草多的地方,然后把屁股露到外面那是相当的好抓。而这咚鸡呢,虽然没秧鸡那么好抓,但是胜在肉多。小时候大家经常站在田埂听咚鸡咚、咚、咚的叫声,只要听到那附近就一定有咚鸡蛋,只要认真找那是肯定能吃得到。
以前,轩辕刚并不知道袁隆平是谁,在轩辕十四回来之前,也不过是以为一个普通的老人,可能是找儿子来看病的,也就没怎么招待,可后来一听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杂交水稻之父,轩辕刚就做不住了,总是想着怎么能补偿一下,今天上午到了稻田才想起这么一出来,一想到秧鸡的美味,轩辕刚深为自己的主意喝彩。
“秧鸡肉?我的乖乖,我怎么把这件事情给忘了!今天收割机收割稻子的时候我就见田里面到处在动,当时也没在意听爸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把这件事情给忘了。爸,你去给山庄里面的游客说说,看有没有人愿意抓秧鸡的,你就给游客说我们正在举办一个抓秧鸡的比赛,抓得多的我们酒店免去两天的住房费用,同时今晚酒店出钱搞个篝火晚会。地点-就在这稻田里面,我看剩下的那点稻子最多也就两个小时收割完事了,等稻子收完我们就清理出一片地方来作为篝火晚会的现场。”
说起秧鸡那就不得不说起两道名菜,一道尖椒炒秧鸡,这道菜关键就是一个麻和一个辣,据说是闯关东时有人带过来的当地名菜,具体是什么地方的,那就不得而知了。用长尖椒和青花椒加蒜苗一起炒那秧鸡的肉是麻辣异常,吃起来口感无比的爽滑,肉质也十分的细腻,而且还不用吐骨头。如果再来两瓶冻冰的金士百啤酒,就更舒服了。麻辣和着蒜香,鲜明的味道在舌头打着转,味蕾随着牙齿的嚼动通通的张开,一身汗水似珍珠一样往下滑落。再来一瓶冰啤酒,突然你又感觉到冰凉似乎要掩盖住火辣,舒服畅快的感觉就如东北人的性格一样风风火火耿直敞亮。
别外一道红枣枸杞咚鸡汤,用好的红枣配枸杞,再加橙皮、老姜和着咚鸡肉用细火慢慢的炖、慢慢煨,过两个小时等老姜的味道和着鸡的香味慢慢从砂锅里面冒出来,那种鲜汤的滋味会让你喉咙下起伏,口水连连。
“真的?那行我去通知他们,看参加的人多不!” 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轩辕刚如今已从地道的农民中脱身而出了,随着见过世面的增加,他的见识也越发的宽广起来,四季山庄开业后,主动找到轩辕十四,请缨当上了导游的角色,而且,干得还相当的来劲。轩辕十四还听母亲说,轩辕刚最近正捧着导游的书,扬言要学点职业用语!
听到儿子赞成自己的意见,还提出了篝火晚会的建议,轩辕刚没等轩辕十四再说什么,就急急忙忙朝服务台跑去。大家中午吃饭后都准备睡午觉,这个时候是最好通知的时候,晚点怕打扰别人午休,早点又怕人没到齐。
老黄昨天和自己小区的几个人是第一次到这里来,本来还不以为怎么样,可是一到了这儿,几人都不愿意离开了,本来打算看完这再到长白山走走,如今这长白山也不去了,干脆在这里住下了,用老黄的话来说,啥时候钱花没了,啥时候回去!今天,老哥几个饭还没吃完就听见播音员在播送着山庄的活动,细细听来原来是抓秧鸡比赛。
老黄,正是黄静波的父亲,回去后的黄静波立马开始组建旅游的团队,在这之前,他将在四季山庄的所见所闻都和父亲说了,当时老黄也是不信,但是架不住儿子的推荐,这才约了几个老友过来一看,左右也是顺路,即便不是真的,到长白山溜达溜达也不错,可是现在,他们悲哀的发现,钱带少了!
“老岳听见没?抓秧鸡比赛哟!要不要我们去试试!” 老黄意动,说道。能在这白住两天啊,别说两天了,多住一天都是莫大的享受,真要是能拿个第一,那可是赚大了!
“老黄,你有这个意思?老哥几个怎么看?”老岳放下手里的筷子,双眼盯着对面的老黄,又看看其他几人,然后微笑着说道。这比赛可很特别,只有打稻子的时候才能看到秧鸡,要是平时别说抓秧鸡比赛了,就连秧鸡的毛你也难见到一根。说起来自己还是当知青的时候见过这种东西,抓过这种东西,几十年没抓过、没吃过那种味道,真让人怀念啊。
“去,怎么不去!那东西就是顾头不顾尾的傻冒,你说抓别动东西我还不敢,要是抓这东西那是我的拿手好戏。想当年山下乡的时候……” 想起了当年,老黄更是一脸的“老子相当年怎样怎样”。
“停、停、停,你说你当年,我们都听了无数遍了。老张,你们去不?” 老岳毫不客气的打断了老黄的自我吹嘘,问向了他人。
“呵呵,老黄都敢,我怎么不敢?就是这太阳太大了点,正中午怕中暑,要知道,稻田那边正是夏阵,最热的地方。”老张有点犹豫说道。
“没事,你没听人家播音员说吗?稻子要收割完还有一两个小时,有山泉水和酸梅汤可以解暑,而且这树那么多,在树下就当乘凉。我们只要找一个地儿坐下吹牛就可以了,等要收割完的时候,那才是我们下手的时候,那会儿,也热不到哪去了。” 老黄一口回答完老张的话,他现在可是非常的期待,即使自己这几个老友不去,他也要去看看。有种东西叫记忆,抓秧鸡就是重现自己的知青时代,其实抓不抓得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找回年轻时的那种感觉,那种美好的回忆。
轩辕十四听着广播微微一笑,没想到,父亲想事情还真周到,把预防中暑的事情都想进去了。
随着收割机的收割接近尾声,无数的游客站到了田埂。这个里面有第一听到秧鸡这个名词的,有知道却没见过这东西的,更多是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五六十岁的老人。他们以前有段时间生活在农村,对这东西也是无比的熟悉,抓秧鸡抓的是记忆,抓的是童年的回忆。
“好家伙,你看那谷桩动得多快。快,快看有咚鸡飞起来了……呀!不止一只有两只,好大估计有一斤多……呀!又飞起一只,这只还要肥,那翅膀好大……” 随着稻子即将被收割完毕,田里秧鸡、咚鸡的踪影就不在难寻了,熟悉这两种鸡的人激动的就像一个解说员一样,不断的从他们嘴里冒出现在的境况。而且站在田埂的众游客也坐不住了,看这连续不断飞起的咚鸡,拿的拿泥巴就想打一只下来,连声在哪里大吼,好似要把飞天的咚鸡给吓死。
“这就是咚鸡?哇,好多的咚鸡!”大多的年轻游客并不认识咚鸡和秧鸡,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热情,年轻人嘛,就是爱凑了热闹,更何况,还有两天白住的待遇诱惑着他们呢,又怎能不动心呢!
“今晚有咚鸡汤喝了……”不用说,能喊出这话的,十足一个吃货!
轩辕十四不急,手里掂着石子,另一只手上则拿着一把弹弓,比起其他人,他可算得上是有所武装了,游走在田埂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石子呼啸而出,伴随着石子的打出,总有一只飞起来的咚鸡又摔了回去,照这样下去,第一非他莫属了!
只不过,轩辕十四并不在意这什么所谓的第一,自己夺去了这第一也没什么意义,倒降低了游客的兴趣,毕竟,这是在搞活动,他一个主办方跑去和游客抢猎物,这有点说不去了,所以,他只是打,却不打死,也不去抓,只是防止有咚鸡飞走——一年可能就这么一次,放走太多,自己都觉得是罪过啊!
偶尔两次出手,轩辕十四擒下了两只强壮的咚鸡,饲养咚鸡可是一个好项目,有了女娲的记忆在,为什么咚鸡就不能养呢?何况这肉这么的好吃,留着自己吃也不时为一个好主意,真成功了,成了规模后,还能为山庄添上几道招牌菜,何乐而不为呢?
田埂上越来越热闹的气氛,长着长长脚杆的秧鸡有些坐不住了,于是这个时候,终于有沉不住气的秧鸡开始往田埂面跑。这下可乐坏了田埂面的众人,大家顶着烈日不就是为了等这些家伙出来吗?
“老岳、老张你们别睡了,秧鸡出来了,快起来!”老黄一手推着旁边就地打瞌睡的老岳、老张,一边大声的喊道。
“什么出来了?在哪里?抓到没有?”老岳被老黄这么一喊立马睁开眼睛,然后大声的说道。
“在哪里?刚出来就被人给瓜分了!”
那秧鸡没有往自己这边跑,要是往自己这边跑那还不是自己的。不过看那阵仗,老黄还真的有点郁闷。一只秧鸡十多人在抓,那声音大得好似要把秧鸡给吓死。
偶尔有一只秧鸡蹿了出来,就听见有人在喊抓到、抓到,一只秧鸡在前面跑,后面十几个人在追,比追抢劫犯还要凶猛,也不知道这秧鸡是怎么想的,估计到死都在回想这抓它时的情景。
“哦!”
前一秒老岳还在迷糊的答应,后一秒当他清醒的时候,那阵仗几乎把他吓一跳。好家伙,只见眼前的众人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狩猎武器,或棍棒,或泥巴,更有甚者居然手里抓着手机,在不断的瞄准前方,那是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大家双眼死死的盯着前方,看着有没有东西跑出来,只要有东西那就棍棒泥巴一齐轰上去,比二战时期炮弹还要密集!
正说着话,只见十几只秧鸡从田里跑出来?这下可引爆了气氛。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只要是人就急急忙忙朝秧鸡逃跑的方向追去。众人一边追着秧鸡,一边大声的喊着话:“快,又出来了,快抓呀!今天晚我们要吃全鸡宴。”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更有甚者抓着秧鸡直接打死,然后就坐在田埂上,直接拔起鸡毛来!
当然逃跑的秧鸡有很多,但是更多的秧鸡却不是往田埂面跑,这么大片水稻田,这么空旷的水稻田?哪里不是去处?哪里不是自己藏身的地方。于是无数的秧鸡就这样在空旷的稻田里乱窜。
老黄没有像别人那样追逃跑田埂的秧鸡,而是独自站在田埂,双眼死死的看着稻田里,这块稻田已经放水好多天了,田早就成了干田,只有少许的地方的泥巴是湿的,其它地方别说能承受人的重量,就是收割机在面开几十个来回也没问题。
正看着只见一只肥肥的秧鸡从稻谷里面跑了出来,老黄微微一笑,“哈哈,终于让我等到你了,看你这家伙怎么跑!”
哼笑着,老黄连忙跳下田里,跟着秧鸡逃跑的方向就急急忙忙的追去。但是这秧鸡不仅老黄看到了,站在轩辕十四身边的轩辕刚同样也看到了。轩辕刚年轻的时候可是抓秧鸡的高手,小时候打稻子他抓的秧鸡可不少,虽然多年没抓过了,但积累下来的经验却丰富,知道什么时候下手,知道什么路线是秧鸡逃跑的最佳线路,所以他同样和老黄一样静静的等着,等着秧鸡逃跑出来,然后藏起来好等自己去捡,对!没说错是捡秧鸡,这东西被人追急了,就会找个草丛把脑袋埋起来,你说不是捡又是什么?
轩辕刚在追,老黄也在追,两人似乎在比谁的速度快,在比谁的脚力好。一个从西边往东北追,一个从东边往西边追。时间一秒一秒过去,就在那两人要碰的一霎那,轩辕刚一个急‘刹车,连忙停住了脚步。只是这脚是停了下来,但是由于这片靠近低洼地带,土壤比其他地方湿润,轩辕刚又穿的是休闲鞋,这下可悲剧了,只见轩辕刚好似穿了溜冰鞋,整整溜了两三米远,最后还不得不靠臀部才让身体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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