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二仙
目录:我的军犬我的王| 作者:琰华七宝| 类别:都市言情
“默默,它不死,我总有些不放心。”席维觉得,那怪东西绝对不是什么好物。
年轻母亲摔碎的小瓶子,里面的油脂味道非常诡异,使他潜意识里感到极为熟悉,而且这种熟悉,代表着的绝非什么美好的回忆。
而怪东西本身,一被放出来,就不分青红皂白胡乱攻击人,实在很难想象它在外面,会与其它生物相安无事。
大狗动动鼻子:我们找出它来,直接干掉。
席维大喜,“还是默默哥神勇。”
狗不理会男人的马屁,专心分辨夜风中的气味。
那东西非常难闻,倒不是味道臭,相反,它似乎还隐隐散发着种不知名的香气。
然而,这种腻香,却带着沉沉的邪恶之感,让狗不舒服之极。
大狗慢慢挪动脚步,往医院后的庭院走去。
夜半时分,一个人都没有,四下里树影婆娑,森森鬼意。
忽然,邪恶的感觉强烈起来,越来越强烈,几息时间里,竟然就达到了铺天盖地般的地步。
不对,这股恶意虽然强盛,却更加纯粹,跟怪东西那种令人作呕的邪恶之感,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大狗猛然昂起头颅,往前方飞窜过去。
夜色中,一个不大的人工湖旁,立着个茅草搭的风情小亭子,小亭子里,绝代风华的俊美男子,吊儿郎当地坐在石桌上,一条腿垂下来,轻轻摇晃,心情舒爽地哼着小曲。
席维跟着大狗,跑到近前一看,不由抽了抽眼角。
这人最近出现得是不是太频繁了,怎么走到哪里都能看见他啊?
大狗在亭子前端端正正坐下,歪着头,好奇地看了男人一会儿,旋即鼻头一皱,露出不大高兴的表情,直楞楞树立着的尖耳朵,也耷拉了下来。
“噗!”席维极其不给面子,毫不留情地笑出了声。
庭中男子横了他们一眼,撩动起自己奢华的波浪长发,“你们这都是什么反应?”
大狗无语,转身用屁股对着他。
席维仰天哇哈哈,“这都看不出来啊,狗哥嫌你唱得难听呢,我说你这调跑的,都能直接拐上南天门去,可不是折磨狗狗的耳朵么。”
“唱得难听?”男子面色古怪,“我可是歌坛天王,响当当的巨星,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有比我唱歌更好听的人了。”
“可能……还真是,”席维想了想,“游轮上小型音乐会时,虽然没听你唱全一首,但只是前奏的那段哼哼,就悦耳得好像做梦一样。可是现在么,你确定落海没有伤了你的嗓子?”
男子,也就是虞盛音,傲慢地哼了一声,对这番话并无多大反应,好像歌唱得好不好听,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这种轻慢的态度,本身就极为怪异,因为他的事业就是歌曲,就是音乐,他的一切财富地位都是建立在那无人可敌的天籁之音上,身为歌坛天王,怎么会毫不在意?
“虞先生,您的发质很好啊,”席维着意试探,“一般人被那么粗大的闪电劈中,即使不死,周身的毛发也肯定被烧糊了吧。”
“哦?你对我的体毛竟然如此感兴趣?”虞盛音恶劣地瞥了他一眼,对大狗道,“这种见异思迁的花心人类,有什么好,看到我漂亮,就果断对你那身营养不良的黄白枯毛没爱了。”
狗一愣,什么意思?
它回头看席维:你嫌我的毛不好吗?
狗小弟满头大汗,赶紧表忠心:“默默别听他胡乱挑拨离间,什么都比不上你。其实哥你的毛毛很蓬松很柔软啊,最近也开始微微发亮了,其实没把你喂得油光水滑,完全就是我的错啊我的错,这样吧,反正已经有钱了,我明天就去买十只龙虾,切生虾尾片蘸芥末,炒龙虾伊面,熬龙虾粥给你。”
这样说着,某吃货自己先口水流了满地。
大狗瞪他,这家伙要开始乱花钱了?它必须警惕些才行。
虞盛音眨眨眼,将手里的某个东西,用两指掐着,遥空晃了晃,“你叫小默默啊,真是个可爱的名字,上次就说,要和你一起吃个饭的。正好,来,来,我这里有好吃的哦,吃了它,你的皮毛马上就会好像铂金缎子一样闪闪发亮了,保准比那些傻乎乎的龙虾管用。”
狗定定看了虞天王指尖的那东西一眼,嫌弃地抿紧了嘴巴。
席维大怒,“喂,你安的什么心呐,那恶心巴拉的东西,也要给我哥吃?”
“很有营养的,你这乡下人类,不识货。”
“你识货,你吃啊!”
虞天王白了他一眼,“不是小默默的话,你以为我会随便拿它出来送别人?我捉的,当然是要自己好生享用。”
呃……他捉的?
席维这才反应过来,那个子弹都打不死的怪东西,此时正老老实实被天王捏在手里,就像一条软趴趴的死虫子,话说,虞盛音到底是什么人啊,他怎么可能徒手抓住了那么恐怖的虫子?
雷也劈不死,还能捉虫吃虫,这家伙,真的不是妖怪么。
大狗好奇地上前一步,细细打量那个怪东西。
只见它约有半个小拇指长,粗粗的圆柱体,柱身是天然形成的精巧浮雕花纹,看上去,竟然像是两个赤身裸|体的小孩儿,以交|媾的姿态纠缠在一起。
席维也看清了,难掩惊讶之色,“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长成这么不和谐的样子,竟然是活的?”
“没见过吧,”虞盛音微微得意,“有些年头了,应该是功力颇为高深之士供养的,现下已经非常难得,真是吃一条就少一条啊。”
大狗歪头:功力高深,那个母亲却说不上,她只是一个普通妇人而已。
“一定是以金钱买去的吧,人类社会其实也挺有意思,金钱竟然可以换取到如此珍贵的东西。”虞盛音回答。
席维嫉妒地发现,不但他与狗哥心有灵犀,能够懂得它的意思,这个花里胡哨的讨厌鬼竟然也能明白。
大狗抽了他脑袋一下:不要在这个人面前乱想,尤其你这种心思简单直白,又不会加以掩饰的笨蛋。
某吃货开心了,狗哥果然还是向着自己。
“……”
虞盛音叹息,“我虽然极为讨厌毫无尊严、一味自贱、貌似忠诚的犬类,但这种行为由人类做来,却竟然有赏心悦目之感。你不是普通心性的犬,他也不是普通心性的人,还真是……相得益彰。”
你要是说天生一对,我会更加高兴,席维掩饰不住地笑咧了嘴,再看虞盛音,就觉着他也不是那么可恶了。
大狗白了他一眼,这个傻瓜。
它向虞盛音点点头:我不需要主人,无论人类还是非人类。我是他的首领,我是他的王,和他在一起,我才是保护他、关爱他、照顾他的那一位。
狗这样讲,即是表明自己的立场,也是在婉转拒绝虞盛音的心意。
虞天王呆了呆,忽然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眉梢眼角,无不是俊朗至极的邪气,“好,好,是一只有志气的狗狗,你和他这样的关系,真期待看到,你们究竟能够走到哪里。”
“你大可以随便看好了,我和狗哥会一直一直在一起!”席维一脸傻笑,将胸脯拍得震天响。
“就你啊,看你一生,难道还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怕就怕,你终究还是要伤了它的心去,到时候,我会好好替你安慰,你就放心地去吧。”虞盛音忽然倾身向前,勾住席维的下颚,这番话说得,满含恶意。
不劳您费心,狗哥一尾巴将狗小弟圈回自己身侧,眸光温润平静。
“行了行了,我就是个坏人。”虞盛音摆摆手,懒洋洋地溜达着离去。
席维忽然想起正事,“哎虞先生,那个虫子究竟是什么东西?”
大狗无语,打岔半天,你终于想起问了。
“这个啊,是神仙哦。”虞盛音诡异地笑。
“吹吧你就,哪怕你真是妖怪,难道还能吃神仙?”席维压根不信。
“不是吹,只是有些小地方,真的将这种异虫,当作神仙来供养,然后驱使着为自己服务。”虞盛音拎着死虫子,闻了闻,“你们听过和合二仙没有?”
和合二仙,是华国传统神仙,常常出现在婚礼的洞房或厅堂上,形象为两名童子,一持荷花,一捧圆盒,意为“和(荷)谐合(盒)好”。
传说,曾有“寒山”“拾得”二人,亲如兄弟,却共爱同一女子,到了结婚的时候他们谁都不愿意对方伤心,就全都出家当了和尚,相依终老,还共同建立了著名的姑苏城外寒山寺。自此,民间珍视他们间的情意,把他俩推崇为和睦友爱的民间爱神,保佑姻缘。
然而这美丽的神话传说,到了东南亚的一些地方,却发生了诡异的转变。
当年部队常有海外任务,席维对缅泰地区的拜神仪式,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比如拜和合二仙,养鬼仔,用鬼仔油,也就是小孩尸油作法,来达到迷惑男子的目的,使男人为养鬼的女子神魂颠倒、无可自拔。
那个吊坠般的小瓶子,瓶里腻香到腐臭地步的油脂,以及那被虞盛音称为和合二仙的异虫,难道……
一想到有几滴油溅到了自己身体上,席维就止不住地一阵阵恶心,它们竟然,是幼童尸身熬制出来的油么。怪不得他觉得那气味非常熟悉,战场上,也弥漫着这种浓烈的死气。
“对啊,就是那么回事,只不过现在真东西越来越少,没想到在夏湾,竟然让我捡到了宝,幸亏今天晚上没有贪睡,感应到美食的气味后,就赶来了,不然,还真会错过这难得的口福呢。”
虞盛音恶劣地转转眼珠,忽然就当着席维的面,一把将和合二仙扔进嘴里,香香地嚼着,又美美吞了下去。
“呕……”席维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虫子是泡在那个油里的啊,他怎么还真能吃得下去?
“你……你不是人……”
“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了。”虞盛音的笑容,坏到极点。
大狗炸了毛,严肃地瞪着天王:当着我的面,你故意欺负于他,我非常不高兴。
啧,触及到犬王的底线了,虞盛音耸耸肩。
“别生气,一生气,像个蒲公英一样,你就更圆了。”天王最后调戏了一把大狗,才终于心满意足地走了。
“可恶啊,”席维恨恨,“哥,明天咱们不吃龙虾,吃鱼去!”
大狗望天,心想不愧是吃货,都这种情况了,食欲然还丝毫都没有减退。
年轻母亲摔碎的小瓶子,里面的油脂味道非常诡异,使他潜意识里感到极为熟悉,而且这种熟悉,代表着的绝非什么美好的回忆。
而怪东西本身,一被放出来,就不分青红皂白胡乱攻击人,实在很难想象它在外面,会与其它生物相安无事。
大狗动动鼻子:我们找出它来,直接干掉。
席维大喜,“还是默默哥神勇。”
狗不理会男人的马屁,专心分辨夜风中的气味。
那东西非常难闻,倒不是味道臭,相反,它似乎还隐隐散发着种不知名的香气。
然而,这种腻香,却带着沉沉的邪恶之感,让狗不舒服之极。
大狗慢慢挪动脚步,往医院后的庭院走去。
夜半时分,一个人都没有,四下里树影婆娑,森森鬼意。
忽然,邪恶的感觉强烈起来,越来越强烈,几息时间里,竟然就达到了铺天盖地般的地步。
不对,这股恶意虽然强盛,却更加纯粹,跟怪东西那种令人作呕的邪恶之感,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大狗猛然昂起头颅,往前方飞窜过去。
夜色中,一个不大的人工湖旁,立着个茅草搭的风情小亭子,小亭子里,绝代风华的俊美男子,吊儿郎当地坐在石桌上,一条腿垂下来,轻轻摇晃,心情舒爽地哼着小曲。
席维跟着大狗,跑到近前一看,不由抽了抽眼角。
这人最近出现得是不是太频繁了,怎么走到哪里都能看见他啊?
大狗在亭子前端端正正坐下,歪着头,好奇地看了男人一会儿,旋即鼻头一皱,露出不大高兴的表情,直楞楞树立着的尖耳朵,也耷拉了下来。
“噗!”席维极其不给面子,毫不留情地笑出了声。
庭中男子横了他们一眼,撩动起自己奢华的波浪长发,“你们这都是什么反应?”
大狗无语,转身用屁股对着他。
席维仰天哇哈哈,“这都看不出来啊,狗哥嫌你唱得难听呢,我说你这调跑的,都能直接拐上南天门去,可不是折磨狗狗的耳朵么。”
“唱得难听?”男子面色古怪,“我可是歌坛天王,响当当的巨星,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有比我唱歌更好听的人了。”
“可能……还真是,”席维想了想,“游轮上小型音乐会时,虽然没听你唱全一首,但只是前奏的那段哼哼,就悦耳得好像做梦一样。可是现在么,你确定落海没有伤了你的嗓子?”
男子,也就是虞盛音,傲慢地哼了一声,对这番话并无多大反应,好像歌唱得好不好听,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这种轻慢的态度,本身就极为怪异,因为他的事业就是歌曲,就是音乐,他的一切财富地位都是建立在那无人可敌的天籁之音上,身为歌坛天王,怎么会毫不在意?
“虞先生,您的发质很好啊,”席维着意试探,“一般人被那么粗大的闪电劈中,即使不死,周身的毛发也肯定被烧糊了吧。”
“哦?你对我的体毛竟然如此感兴趣?”虞盛音恶劣地瞥了他一眼,对大狗道,“这种见异思迁的花心人类,有什么好,看到我漂亮,就果断对你那身营养不良的黄白枯毛没爱了。”
狗一愣,什么意思?
它回头看席维:你嫌我的毛不好吗?
狗小弟满头大汗,赶紧表忠心:“默默别听他胡乱挑拨离间,什么都比不上你。其实哥你的毛毛很蓬松很柔软啊,最近也开始微微发亮了,其实没把你喂得油光水滑,完全就是我的错啊我的错,这样吧,反正已经有钱了,我明天就去买十只龙虾,切生虾尾片蘸芥末,炒龙虾伊面,熬龙虾粥给你。”
这样说着,某吃货自己先口水流了满地。
大狗瞪他,这家伙要开始乱花钱了?它必须警惕些才行。
虞盛音眨眨眼,将手里的某个东西,用两指掐着,遥空晃了晃,“你叫小默默啊,真是个可爱的名字,上次就说,要和你一起吃个饭的。正好,来,来,我这里有好吃的哦,吃了它,你的皮毛马上就会好像铂金缎子一样闪闪发亮了,保准比那些傻乎乎的龙虾管用。”
狗定定看了虞天王指尖的那东西一眼,嫌弃地抿紧了嘴巴。
席维大怒,“喂,你安的什么心呐,那恶心巴拉的东西,也要给我哥吃?”
“很有营养的,你这乡下人类,不识货。”
“你识货,你吃啊!”
虞天王白了他一眼,“不是小默默的话,你以为我会随便拿它出来送别人?我捉的,当然是要自己好生享用。”
呃……他捉的?
席维这才反应过来,那个子弹都打不死的怪东西,此时正老老实实被天王捏在手里,就像一条软趴趴的死虫子,话说,虞盛音到底是什么人啊,他怎么可能徒手抓住了那么恐怖的虫子?
雷也劈不死,还能捉虫吃虫,这家伙,真的不是妖怪么。
大狗好奇地上前一步,细细打量那个怪东西。
只见它约有半个小拇指长,粗粗的圆柱体,柱身是天然形成的精巧浮雕花纹,看上去,竟然像是两个赤身裸|体的小孩儿,以交|媾的姿态纠缠在一起。
席维也看清了,难掩惊讶之色,“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长成这么不和谐的样子,竟然是活的?”
“没见过吧,”虞盛音微微得意,“有些年头了,应该是功力颇为高深之士供养的,现下已经非常难得,真是吃一条就少一条啊。”
大狗歪头:功力高深,那个母亲却说不上,她只是一个普通妇人而已。
“一定是以金钱买去的吧,人类社会其实也挺有意思,金钱竟然可以换取到如此珍贵的东西。”虞盛音回答。
席维嫉妒地发现,不但他与狗哥心有灵犀,能够懂得它的意思,这个花里胡哨的讨厌鬼竟然也能明白。
大狗抽了他脑袋一下:不要在这个人面前乱想,尤其你这种心思简单直白,又不会加以掩饰的笨蛋。
某吃货开心了,狗哥果然还是向着自己。
“……”
虞盛音叹息,“我虽然极为讨厌毫无尊严、一味自贱、貌似忠诚的犬类,但这种行为由人类做来,却竟然有赏心悦目之感。你不是普通心性的犬,他也不是普通心性的人,还真是……相得益彰。”
你要是说天生一对,我会更加高兴,席维掩饰不住地笑咧了嘴,再看虞盛音,就觉着他也不是那么可恶了。
大狗白了他一眼,这个傻瓜。
它向虞盛音点点头:我不需要主人,无论人类还是非人类。我是他的首领,我是他的王,和他在一起,我才是保护他、关爱他、照顾他的那一位。
狗这样讲,即是表明自己的立场,也是在婉转拒绝虞盛音的心意。
虞天王呆了呆,忽然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眉梢眼角,无不是俊朗至极的邪气,“好,好,是一只有志气的狗狗,你和他这样的关系,真期待看到,你们究竟能够走到哪里。”
“你大可以随便看好了,我和狗哥会一直一直在一起!”席维一脸傻笑,将胸脯拍得震天响。
“就你啊,看你一生,难道还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怕就怕,你终究还是要伤了它的心去,到时候,我会好好替你安慰,你就放心地去吧。”虞盛音忽然倾身向前,勾住席维的下颚,这番话说得,满含恶意。
不劳您费心,狗哥一尾巴将狗小弟圈回自己身侧,眸光温润平静。
“行了行了,我就是个坏人。”虞盛音摆摆手,懒洋洋地溜达着离去。
席维忽然想起正事,“哎虞先生,那个虫子究竟是什么东西?”
大狗无语,打岔半天,你终于想起问了。
“这个啊,是神仙哦。”虞盛音诡异地笑。
“吹吧你就,哪怕你真是妖怪,难道还能吃神仙?”席维压根不信。
“不是吹,只是有些小地方,真的将这种异虫,当作神仙来供养,然后驱使着为自己服务。”虞盛音拎着死虫子,闻了闻,“你们听过和合二仙没有?”
和合二仙,是华国传统神仙,常常出现在婚礼的洞房或厅堂上,形象为两名童子,一持荷花,一捧圆盒,意为“和(荷)谐合(盒)好”。
传说,曾有“寒山”“拾得”二人,亲如兄弟,却共爱同一女子,到了结婚的时候他们谁都不愿意对方伤心,就全都出家当了和尚,相依终老,还共同建立了著名的姑苏城外寒山寺。自此,民间珍视他们间的情意,把他俩推崇为和睦友爱的民间爱神,保佑姻缘。
然而这美丽的神话传说,到了东南亚的一些地方,却发生了诡异的转变。
当年部队常有海外任务,席维对缅泰地区的拜神仪式,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比如拜和合二仙,养鬼仔,用鬼仔油,也就是小孩尸油作法,来达到迷惑男子的目的,使男人为养鬼的女子神魂颠倒、无可自拔。
那个吊坠般的小瓶子,瓶里腻香到腐臭地步的油脂,以及那被虞盛音称为和合二仙的异虫,难道……
一想到有几滴油溅到了自己身体上,席维就止不住地一阵阵恶心,它们竟然,是幼童尸身熬制出来的油么。怪不得他觉得那气味非常熟悉,战场上,也弥漫着这种浓烈的死气。
“对啊,就是那么回事,只不过现在真东西越来越少,没想到在夏湾,竟然让我捡到了宝,幸亏今天晚上没有贪睡,感应到美食的气味后,就赶来了,不然,还真会错过这难得的口福呢。”
虞盛音恶劣地转转眼珠,忽然就当着席维的面,一把将和合二仙扔进嘴里,香香地嚼着,又美美吞了下去。
“呕……”席维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虫子是泡在那个油里的啊,他怎么还真能吃得下去?
“你……你不是人……”
“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了。”虞盛音的笑容,坏到极点。
大狗炸了毛,严肃地瞪着天王:当着我的面,你故意欺负于他,我非常不高兴。
啧,触及到犬王的底线了,虞盛音耸耸肩。
“别生气,一生气,像个蒲公英一样,你就更圆了。”天王最后调戏了一把大狗,才终于心满意足地走了。
“可恶啊,”席维恨恨,“哥,明天咱们不吃龙虾,吃鱼去!”
大狗望天,心想不愧是吃货,都这种情况了,食欲然还丝毫都没有减退。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我的军犬我的王》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我的军犬我的王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