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狗头军师叶连城
目录:金翠坊| 作者:今茗| 类别:玄幻奇幻
来到三号楼101教室的时候,叶连城正毫无为人师表的自觉性,趴在一张桌子上逗狗。
“来小狗狗,给爷叫一个。不叫啊?那行,爷给您叫一个,‘汪~汪汪~’……”
白若的脚落在教室门外,真不好意思打搅这副天伦之乐图:“咳咳……咦?叶大教授,您家亲戚在呐?”
叶连城撅着屁股回头:“呸,狗占我便宜,连你也占我便宜。”
说得好像她都不如狗了!白若苦笑,进门道:“若要得人尊者,必先自尊。”叶大教授你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的人生态度。
叶连城抱着狗从桌子上蹦下来,下巴一抬,表示他老人家不需要闲杂人等的尊重。道:“都干什么去了,打你电话你都没开机。”
“没电了。”白若过去,挑了个座位坐下。对于究竟为啥没电或者为啥迟到之类的种种,她觉得完全没有叙述的必要。
她侧眸看叶连城抱得紧紧的那只狗,白花花的一团,看不出是什么种的,很像乡下里常见的土狗串串。以前她去劳动实践基地学习的时候见过几次,跟这长得差不多。不过纯白色的土狗,倒是并不常见。
那狗好像很有灵性,见到白若打量它,两只乌黑的眼睛就滴溜溜转。被叶连城抱住的尾巴一下子从他肩窝里溜了出来,使劲儿摇啊晃啊。叶连城就很没风度地捶了狗脑袋一下:“老子待你像亲生的,你丫见到美女就忘了根。”
白若“噗嗤”一笑:“公的?”
“啊,不然见到你能这么脱欢么?好生的贱骨头!”叶连城的飞醋吃得很离谱。
“我抱抱吧?”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小狗的眼神时,白若的心里软绵绵的,不禁也想抱抱它。
叶连城嘿嘿地笑,把狗丢到她怀里:“打过预防针,洗过澡除过虫,白小姐您抱得放心吧。”
白若不大在意这些,也许女人天生就对小动物有怜悯之心,所以她很早以前就曾想过要养一只毛茸茸的松狮。可是一直住校不方便,这想法就搁浅了。
在她印象中,叶连城倒是个洁癖精,哪怕上课时用过他人用过的板刷,都像要烂掉他一只手似地。但他似乎从来没有介意过,不经意间与她的肢体触碰。若不是因为这只小狗,白若倒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她笑了一下:“哪儿拐来的?”
叶连城一顿:“捡的。”
“啊?”
“就是前几天去了下老头子那里,在他店外看到的。我看它可怜,就给顺回来了。”叶连城从衣兜里掏出烟盒,已经抽出了一根叼在嘴里,但又想了想,重新搁了回去。
听说叶连城去了秦掌柜处,白若的眼睛顿时放光:“秦掌柜那边有消息了?”
“嗯。”叶连城的表情不是很轻松,从随身带的一个布包里拿出了一个手掌般大小的首饰盒,“那对手镯,他只收到一个,另外一个我打听了,似乎已经不在西安了。”
“哦。”听到这个消息,白若心底小小地失望。
这得追溯到与叶连城相识相交的源头上去。当初知道冯氏私占了母亲留下的首饰之后,白若就已经开始打听了那些首饰的去向。除了仍旧攥在冯氏手里的那些,多数都被贱卖掉了。当时她年纪小,人脉又不宽泛,只能作罢。直等到稍长一些,才逐渐从那些金石店铺中得到一点消息。秦掌柜就是其中一家店的掌柜,据说背后靠山是杭城大户徐家。
她第一次拜访秦掌柜的时候,就在店里遇到了叶连城。结果高考报考西大入取之后,又在学校里碰见了他。于是一来二去,也算熟识了一些。
叶连城得知她一直寻找母亲的遗物,便自告奉勇要帮她。两年里,他的确为她追回了好几件失物,如今都好好保管在秦掌柜的店铺里。以前白若尚能为此承担高昂的寻找费用,虽然叶连城分毫不取,但在金石店中保养那些首饰的价钱,已经能让普通民众望而却步了。母亲的遗物都是些极有价值的古董珠宝,只有不识货的冯氏才会牛嚼牡丹似地贱卖掉。所以对那些首饰的保养是势在必行的事情,她不想看到母亲的东西在她手上遗失损坏。
如今她已与何家决裂,往后的费用恐怕不是她能承担得起的。为这事,她才来赴叶连城的约,想暂缓寻找遗物的事情。
然而叶连城的口气并没有轻松下来,仿佛想了很久,才道:“你要不要先看看这只手镯?”
白若狐惑,难道手镯有什么问题?她把小狗交给叶连城,轻手轻脚地打开首饰盒,心底“突”地一愣,原本的翡翠手镯竟然被镶上了金箔。
她顿时一股气怄在胸口:“怎么会这样?”
叶连城低叹,无奈道:“上一个持有者家中遭火,翡翠给烧坏了。那主人也卖不出个好价钱,就干脆镶上金箔提高价值。若非秦掌柜火眼金睛,还真认不出来这是你给的照片上的东西呢。”
不知道是不是何桑对母亲的眷恋,母亲留下的每一样东西,何桑都用相机照了下来。也亏得有照片存在,否则白若就算有三头六臂通天眼,也找不回这些。
她点点头,虽然心生郁闷,但是想到自己如今手上有绿光修复,回去可以试一下,便也稍稍松了口气。叶连城对此事很看重,不想让他引以为咎,白若便微微一笑:“没事,找回来就好。谢谢你,叶教授。”
叶连城一听,鲜少地脸上发红,紧张地差点把狗都摔了。小狗很愤怒,“汪”地吼了他一声表达自己的不满。叶连城也是一张臭脸:“怎么着,你跟老子争风吃醋是不是?”
真没见过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跟狗抢风头的,白若真是服了这个叶连城了。回想起他在电话里谈及的“小家伙”,说的应该就是这条狗吧?她用小指头戳了戳小狗的鼻子,问道:“小家伙吃什么?”
说到这个,叶连城两眼冒凶光:“你猜猜这货吃什么?打死你都想不到。”
“什么?”
“鱼虾。这家伙除了鱼虾米饭之外,啥都不吃。”顿了一下,脸上更加黑了,“还有,它吃猫粮。”
一只只吃猫粮鱼虾的狗?它前主人大概以为它是猫吧?
白若干笑:“狗不是都喜欢啃肉骨头吗?”起码小时候老师就是这么教的。
叶连城叹气:“我知道了,这家伙信的是伊斯兰教。”
“来小狗狗,给爷叫一个。不叫啊?那行,爷给您叫一个,‘汪~汪汪~’……”
白若的脚落在教室门外,真不好意思打搅这副天伦之乐图:“咳咳……咦?叶大教授,您家亲戚在呐?”
叶连城撅着屁股回头:“呸,狗占我便宜,连你也占我便宜。”
说得好像她都不如狗了!白若苦笑,进门道:“若要得人尊者,必先自尊。”叶大教授你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的人生态度。
叶连城抱着狗从桌子上蹦下来,下巴一抬,表示他老人家不需要闲杂人等的尊重。道:“都干什么去了,打你电话你都没开机。”
“没电了。”白若过去,挑了个座位坐下。对于究竟为啥没电或者为啥迟到之类的种种,她觉得完全没有叙述的必要。
她侧眸看叶连城抱得紧紧的那只狗,白花花的一团,看不出是什么种的,很像乡下里常见的土狗串串。以前她去劳动实践基地学习的时候见过几次,跟这长得差不多。不过纯白色的土狗,倒是并不常见。
那狗好像很有灵性,见到白若打量它,两只乌黑的眼睛就滴溜溜转。被叶连城抱住的尾巴一下子从他肩窝里溜了出来,使劲儿摇啊晃啊。叶连城就很没风度地捶了狗脑袋一下:“老子待你像亲生的,你丫见到美女就忘了根。”
白若“噗嗤”一笑:“公的?”
“啊,不然见到你能这么脱欢么?好生的贱骨头!”叶连城的飞醋吃得很离谱。
“我抱抱吧?”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小狗的眼神时,白若的心里软绵绵的,不禁也想抱抱它。
叶连城嘿嘿地笑,把狗丢到她怀里:“打过预防针,洗过澡除过虫,白小姐您抱得放心吧。”
白若不大在意这些,也许女人天生就对小动物有怜悯之心,所以她很早以前就曾想过要养一只毛茸茸的松狮。可是一直住校不方便,这想法就搁浅了。
在她印象中,叶连城倒是个洁癖精,哪怕上课时用过他人用过的板刷,都像要烂掉他一只手似地。但他似乎从来没有介意过,不经意间与她的肢体触碰。若不是因为这只小狗,白若倒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她笑了一下:“哪儿拐来的?”
叶连城一顿:“捡的。”
“啊?”
“就是前几天去了下老头子那里,在他店外看到的。我看它可怜,就给顺回来了。”叶连城从衣兜里掏出烟盒,已经抽出了一根叼在嘴里,但又想了想,重新搁了回去。
听说叶连城去了秦掌柜处,白若的眼睛顿时放光:“秦掌柜那边有消息了?”
“嗯。”叶连城的表情不是很轻松,从随身带的一个布包里拿出了一个手掌般大小的首饰盒,“那对手镯,他只收到一个,另外一个我打听了,似乎已经不在西安了。”
“哦。”听到这个消息,白若心底小小地失望。
这得追溯到与叶连城相识相交的源头上去。当初知道冯氏私占了母亲留下的首饰之后,白若就已经开始打听了那些首饰的去向。除了仍旧攥在冯氏手里的那些,多数都被贱卖掉了。当时她年纪小,人脉又不宽泛,只能作罢。直等到稍长一些,才逐渐从那些金石店铺中得到一点消息。秦掌柜就是其中一家店的掌柜,据说背后靠山是杭城大户徐家。
她第一次拜访秦掌柜的时候,就在店里遇到了叶连城。结果高考报考西大入取之后,又在学校里碰见了他。于是一来二去,也算熟识了一些。
叶连城得知她一直寻找母亲的遗物,便自告奉勇要帮她。两年里,他的确为她追回了好几件失物,如今都好好保管在秦掌柜的店铺里。以前白若尚能为此承担高昂的寻找费用,虽然叶连城分毫不取,但在金石店中保养那些首饰的价钱,已经能让普通民众望而却步了。母亲的遗物都是些极有价值的古董珠宝,只有不识货的冯氏才会牛嚼牡丹似地贱卖掉。所以对那些首饰的保养是势在必行的事情,她不想看到母亲的东西在她手上遗失损坏。
如今她已与何家决裂,往后的费用恐怕不是她能承担得起的。为这事,她才来赴叶连城的约,想暂缓寻找遗物的事情。
然而叶连城的口气并没有轻松下来,仿佛想了很久,才道:“你要不要先看看这只手镯?”
白若狐惑,难道手镯有什么问题?她把小狗交给叶连城,轻手轻脚地打开首饰盒,心底“突”地一愣,原本的翡翠手镯竟然被镶上了金箔。
她顿时一股气怄在胸口:“怎么会这样?”
叶连城低叹,无奈道:“上一个持有者家中遭火,翡翠给烧坏了。那主人也卖不出个好价钱,就干脆镶上金箔提高价值。若非秦掌柜火眼金睛,还真认不出来这是你给的照片上的东西呢。”
不知道是不是何桑对母亲的眷恋,母亲留下的每一样东西,何桑都用相机照了下来。也亏得有照片存在,否则白若就算有三头六臂通天眼,也找不回这些。
她点点头,虽然心生郁闷,但是想到自己如今手上有绿光修复,回去可以试一下,便也稍稍松了口气。叶连城对此事很看重,不想让他引以为咎,白若便微微一笑:“没事,找回来就好。谢谢你,叶教授。”
叶连城一听,鲜少地脸上发红,紧张地差点把狗都摔了。小狗很愤怒,“汪”地吼了他一声表达自己的不满。叶连城也是一张臭脸:“怎么着,你跟老子争风吃醋是不是?”
真没见过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跟狗抢风头的,白若真是服了这个叶连城了。回想起他在电话里谈及的“小家伙”,说的应该就是这条狗吧?她用小指头戳了戳小狗的鼻子,问道:“小家伙吃什么?”
说到这个,叶连城两眼冒凶光:“你猜猜这货吃什么?打死你都想不到。”
“什么?”
“鱼虾。这家伙除了鱼虾米饭之外,啥都不吃。”顿了一下,脸上更加黑了,“还有,它吃猫粮。”
一只只吃猫粮鱼虾的狗?它前主人大概以为它是猫吧?
白若干笑:“狗不是都喜欢啃肉骨头吗?”起码小时候老师就是这么教的。
叶连城叹气:“我知道了,这家伙信的是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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