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上部 称霸人间 第九章 林中历险
目录:人神欲·逆天劫| 作者:金庸隐徒风笑天| 类别:武侠仙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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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交替,时光荏苒,大唐的年号已由开元改为天宝,“春满园”院中的梅花又开了两度,等到茉莉花开之时,任天弃已经十六岁了,他脸上的红斑虽然没有丝毫减淡的迹象,但身形渐高,已差不多赶上老王了,而且力气也大了许多,这力气一大,做事自然就要快一些,不由又多了一些空闲的时间,不过他再也没有去“聚艳坊”爬墙偷窥朱绛仙,但也时刻注意着她的动静,那晚的羞辱他这两年来无时得忘,这个仇,是无论如何都要报的。
就在两天前,任天弃得到了一个讯息,说是朱绛仙技艺已成,三天后就要挂牌出来,而这梳笼开苞之资据说有人已经出到了三十两黄金,这已经是合州城有史以来最高的嫖资了,不过听说不少的富商巨贾还在出价,这件事也轰动了合州城及附近的州县,酒楼茶肆中多有谈论此事的,不过大家嘴中挂得最多的,却是那朱绛仙如何的美艳清雅,琴棋书画诸艺如何的高绝过人,任天弃听到耳中,嘴里虽然总是嘿嘿冷笑,但心中却在酝酿着一个大胆的计划。
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要去买一枝“子午迷魂香”。这东西在江湖上是采花贼所用,多属于独门秘制,极少有商铺叫卖,所幸这两年任天弃对三教九流的事知道得也算不少,早打听到西城卖兵器的张家铺子有这玩意儿卖,只是价格可不低,要五两银子才能到手,不过任天弃这些年与郑宝儿合作的技巧越来越娴熟,花样也越来越多,除了有时候与猪肉强、李延、杨明功一众兄弟喝酒的花销,倒也存下了二十两银子,只是这些银子放在他那个没锁的小屋里实在让人放不下心,他便藏在了北面江边的一片荒坟之中,那里人烟罕至,绝对是个安全的地方。
这两年“聚艳坊”的生意越做越好,来“春满园”的客人就更少了,而白芳芳也更是动不动就爱骂人,脸上很少露出笑容。
这天晚上,又只有郑宝儿与一名叫桂花的小妓女有客人来嫖,其余的人都闲着无事,天弃不想让白芳芳发现自己的事,等到她安歇了后再去取银子。
此时正是盛夏,川蜀乃盆地之形,一到夏天,最是闷热,天弃便脱了上衣,半赤身子坐在院中乘凉,见到老王正在扫着各屋外的台阶,一只眼却不停的向范丽娟的房里斜瞥,心中不禁又是火冒三丈。
他自从经历了朱绛仙之事后,心智又骤然成熟许多,对这男女之情多少也有所了解,这些日子他察觉到老王对二娘好像越来留意,好几次望着她的背影发呆,而二娘房里来了嫖客,他又要焦燥不安的在院子转来转去,知道这老王必然对二娘是有意思了,范丽娟从小对他慈爱如母,天弃自然也不愿她做一辈子妓女,这老王瞧来倒也忠厚老实,二娘有这样的归宿算是不错,前两天借着和老王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他便怂恿着老王去找白芳芳替范丽娟赎身,反正二娘的客人向来不多,年纪又日渐大了,这赎金自然要不了多少,而且还忍痛答应老王送他十两银子,但那老王却一脸的痛苦,只是摇头,真不知他在想什么,气得天弃两天没有理他,现在见到他又这个样子,便连咳了数声,老王自然知道他是在说自己对范丽娟有心无胆,似乎微微一叹,又低下头专心扫地去了。
正在这时,任天弃就听到夏香在房里叫自己,这个小妓女姿色平平,只比任天弃大四岁,但那日任天弃主动担当,让她免受了白芳芳的一顿毒打,事后问起任天弃为什么要承认是自己干的,任天弃自然不会说实话,便说了些什么好汉做事好汉当,不忍心见到她被白芳芳鞭打之类的话,夏香心存感激,对他倒是比过去好了许多。
进了夏香的房间,那夏香正解开了发鬓,春衫半解,微露酥胸坐在床边,只是她姿色平庸,肤色也不怎么好,胸乳更是发育欠佳,唯一可观之处,便是密浓得如乌云一般垂腰的长发。
见到任天弃进来,夏香拍了拍自己的床沿,懒洋洋的道:“天弃,你到这里来坐。”
任天弃便去坐了,肌肤熨帖,鼻里闻到了一股子廉价花露水的味道。便道:“夏香姐,有什么事么?”
夏香道:“天弃,我让你去做一件事,做了有你的好处,你做不做?”
任天弃笑嘻嘻的道:“有好处的事怎么会少了我,是什么?”
夏香道:“范丽娟的针线最好,她一向疼你,你去求她给我做一件绣花春衣,应该没有问题。”
任天弃道:“那我有什么好处?”
夏香笑着道:“你这个小色鬼,总是爱来听墙根,当我不知道,这件事要是做成了,姐姐我发个善心,就让你免费尝尝女人的滋味,这你可高兴吧。”
她说了这话,满有把握任天弃是千肯万肯,谁知这小子却摇着头道:“这几天二娘的身体不怎么好,这件事我可给你办不成。”
夏香气了半天,斜眼瞥见任天弃赤裸着上身,两块胸肌已是向外凸起,手臂也甚是粗大,一阵子浓烈男子气息扑鼻而来,心头不由得一荡,暗思:“这小子脸上虽不好看,但身子却很不错,想来还是个童子鸡,吹了灯闭着眼睛吃起来也有些滋味,今晚反正没什么客人,就和他乐一乐罢。”
一念至此,咬了咬嘴唇,伸手在他胸前一摸,道:“算了,这事不要你办了,瞧在过去你让我少捱一顿打的份上,姐姐就教教你做男人的好处。”一边说着,一边就向床上移去,心想这小子还不得像头饿虎扑到自己的身子上来。
谁知任天弃只瞧了她一眼,便嘻皮笑脸的站了起来道:“夏香姐,你是不是想吃我这个童子鸡,那可不成,我这个亏吃得太大了,这笔买卖做不得。”
夏香不料这个鬼机灵一语道破了自己的心机,气得抓起头上的睡枕就扔在他的身上道:“小王八羔子,老娘是可怜你,才给你这个机会,你也不打个灯笼照照自己,就你这个样子,连女子的手都摸不到,滚,快给我滚。”
任天弃也不再说话,转身就走到了屋外重新在院子里乘凉,其实他生长在这样的环境,对男女之事不是不好奇,刚才夏香摸他之时,他小腹之下也有所反应,但是,朱绛仙带给他的那场羞辱实在是记忆太深了,他早就暗暗对自己发誓,漂亮姑娘不是嫌自己丑陋么,老子就偏偏专上漂亮姑娘给她们瞧瞧,任天弃可不是没本事的王八蛋。
好不容易等到“春满园”关了大门,白芳芳回屋歇息,任天弃便仍然从那堵矮墙翻了出去,到了街道之上向北而行。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便可听见江水流动之声,地势也越来越低矮不平,任天弃不走小路,而是沿着荒草再走了一阵,便到了江边一处乱坟之中,夏日之中,有数点绿幽幽的磷火在不停的闪烁着,这就是传说中的鬼火了,要是换着别人,早就骇得屁滚尿流,可任天弃的胆量却远比常人大,时时在琢磨:“这世上要是有鬼,他要是害死了老子,老子自然也变成鬼了,到了下面免不了要找他算帐,那又有什么好怕的。”这么想来,便对这些不在乎了。
到了一个最大的坟茔边,任天弃找到一个自己做的记号,掀开一堆杂草,露出了一个洞来,然后再掏出一些石头,取了一个油布包在手上,打了开来,却是一些碎银,任天弃拿了五两出来,依旧放入,塞进石头,外面遮好杂草。
正要原路返回,却见到天空中金蛇蹿了几蹿,却是起了闪电,没一会儿,就有雷声轰响,先是数点雨粒滴在脸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雨就象是泼似的劈头盖脸打了下来,耳朵里只听见“哗哗”的巨响,那眼睛已经完全模糊了。
任天弃暗骂了一声倒霉,转身就跑,走的却不是原路,而是朝前面一片树林奔去,这片树林约有半里路程,倒是通向城里的捷径,但合州城的人传言这里面曾经有妖魔出没,因此从来视为城中禁地,没有人走过,任天弃平时虽然也避着绕道而行,但如今这雨实在是太大了,而他对这些传言本来就不怎么信,因此也没有多想,就照直跑了进去。
这时雨越发大了,地上已经积起了淤泥,任天弃高一脚浅一脚的跑到树林边,已经是连摔了好几个跟斗,浑身上下都是泥土,还好这林子树高叶茂,倒也能挡住不少的雨。
谁知等到任天弃向内走了数十丈,就暗暗的叫起苦来,原来这树林里本就枝叶繁盛,难以透入光线,如今天下着暴雨,更是变得伸手不见五指,他没头没脑的这么乱撞,顿时就迷了路,根本就辨不清那边才是到城内的方向。
正在苦恼之时,却见左前方微微的有一丝白光,朦朦胧胧的,也不知是什么,任天弃慌不择路,就顺着那白光走了过去。
刚走到三十丈左右,那白光忽然消失了,他正感到诧异,身子却仿佛被什么软软的东西黏住了,完全无法行走,任天弃也不知自己撞上了什么东西,动得更厉害了,但他越是挣扎,那东西就越黏得紧,不一会儿他的手脚也不能动了,惊慌之时,他的身子蓦地一轻,好像已经悬空而起。
就在这时,那白光又显现出来,任天弃的脑袋也被那东西黏住,但眼珠子还能转动,借着那微弱的光线左右瞥去,却把自己骇出了一身冷汗,原来他此时正被黏在一个水车般大的蜘蛛网中,而一只白色的蜘蛛已经爬在了他的眼前,天弃瞧得真切,这白蜘蛛,通体晶莹,雪玉一般,身上流动着淡淡的白光,样子也比普通的蜘蛛大不了多少,真不知它怎么能织出这么巨大的一张网来。
任天弃这时也被吓住了,嘴巴还能微微张启,便不停的道:“蜘蛛仙,蜘蛛神,蜘蛛大爷,我任天弃没杀过人,没放过火,也没强……强抢民女,路不拾遗,孝敬父母,还……还经常带隔壁的瞎眼老赵逛街,实在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你就放过我吧,我的肉粗得很,没什么味道,还是改天我捉一千只,不不,一万只蚊子来孝敬你,你就高抬贵嘴,放过我吧。”
他这话说得含含糊糊,也不知那白蜘蛛能不能听懂,不过却爬到了他的眼侧,在那里停留了好久,任天弃便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鼻息太粗,喷着了这白蜘蛛,惹恼了它。
大约过了一柱香工夫,那网慢慢的下垂起来,却是把他轻轻的放在了地上,跟着那白蜘蛛又爬下网,向前行去,见天弃站在原地,便停住了等他。
任天弃这时领悟过来,暗思:“这白蜘蛛好像是要我跟它走。”当下向前走了两步,那白蜘蛛便又向前爬去,它身上发着淡淡的白光,天弃倒不至于跟丢。
缓慢而行,大约又走了半个时辰,任天弃已经透过树林瞧到了外面房屋中的***点点,知道已经出来了,心中对那白蜘蛛真是感激得紧,正要向它道谢,再仔细看时,那白光已经不见,却不知它爬到那里去了,但还是扬声说了三遍多谢,这才走了出去。
日月交替,时光荏苒,大唐的年号已由开元改为天宝,“春满园”院中的梅花又开了两度,等到茉莉花开之时,任天弃已经十六岁了,他脸上的红斑虽然没有丝毫减淡的迹象,但身形渐高,已差不多赶上老王了,而且力气也大了许多,这力气一大,做事自然就要快一些,不由又多了一些空闲的时间,不过他再也没有去“聚艳坊”爬墙偷窥朱绛仙,但也时刻注意着她的动静,那晚的羞辱他这两年来无时得忘,这个仇,是无论如何都要报的。
就在两天前,任天弃得到了一个讯息,说是朱绛仙技艺已成,三天后就要挂牌出来,而这梳笼开苞之资据说有人已经出到了三十两黄金,这已经是合州城有史以来最高的嫖资了,不过听说不少的富商巨贾还在出价,这件事也轰动了合州城及附近的州县,酒楼茶肆中多有谈论此事的,不过大家嘴中挂得最多的,却是那朱绛仙如何的美艳清雅,琴棋书画诸艺如何的高绝过人,任天弃听到耳中,嘴里虽然总是嘿嘿冷笑,但心中却在酝酿着一个大胆的计划。
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要去买一枝“子午迷魂香”。这东西在江湖上是采花贼所用,多属于独门秘制,极少有商铺叫卖,所幸这两年任天弃对三教九流的事知道得也算不少,早打听到西城卖兵器的张家铺子有这玩意儿卖,只是价格可不低,要五两银子才能到手,不过任天弃这些年与郑宝儿合作的技巧越来越娴熟,花样也越来越多,除了有时候与猪肉强、李延、杨明功一众兄弟喝酒的花销,倒也存下了二十两银子,只是这些银子放在他那个没锁的小屋里实在让人放不下心,他便藏在了北面江边的一片荒坟之中,那里人烟罕至,绝对是个安全的地方。
这两年“聚艳坊”的生意越做越好,来“春满园”的客人就更少了,而白芳芳也更是动不动就爱骂人,脸上很少露出笑容。
这天晚上,又只有郑宝儿与一名叫桂花的小妓女有客人来嫖,其余的人都闲着无事,天弃不想让白芳芳发现自己的事,等到她安歇了后再去取银子。
此时正是盛夏,川蜀乃盆地之形,一到夏天,最是闷热,天弃便脱了上衣,半赤身子坐在院中乘凉,见到老王正在扫着各屋外的台阶,一只眼却不停的向范丽娟的房里斜瞥,心中不禁又是火冒三丈。
他自从经历了朱绛仙之事后,心智又骤然成熟许多,对这男女之情多少也有所了解,这些日子他察觉到老王对二娘好像越来留意,好几次望着她的背影发呆,而二娘房里来了嫖客,他又要焦燥不安的在院子转来转去,知道这老王必然对二娘是有意思了,范丽娟从小对他慈爱如母,天弃自然也不愿她做一辈子妓女,这老王瞧来倒也忠厚老实,二娘有这样的归宿算是不错,前两天借着和老王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他便怂恿着老王去找白芳芳替范丽娟赎身,反正二娘的客人向来不多,年纪又日渐大了,这赎金自然要不了多少,而且还忍痛答应老王送他十两银子,但那老王却一脸的痛苦,只是摇头,真不知他在想什么,气得天弃两天没有理他,现在见到他又这个样子,便连咳了数声,老王自然知道他是在说自己对范丽娟有心无胆,似乎微微一叹,又低下头专心扫地去了。
正在这时,任天弃就听到夏香在房里叫自己,这个小妓女姿色平平,只比任天弃大四岁,但那日任天弃主动担当,让她免受了白芳芳的一顿毒打,事后问起任天弃为什么要承认是自己干的,任天弃自然不会说实话,便说了些什么好汉做事好汉当,不忍心见到她被白芳芳鞭打之类的话,夏香心存感激,对他倒是比过去好了许多。
进了夏香的房间,那夏香正解开了发鬓,春衫半解,微露酥胸坐在床边,只是她姿色平庸,肤色也不怎么好,胸乳更是发育欠佳,唯一可观之处,便是密浓得如乌云一般垂腰的长发。
见到任天弃进来,夏香拍了拍自己的床沿,懒洋洋的道:“天弃,你到这里来坐。”
任天弃便去坐了,肌肤熨帖,鼻里闻到了一股子廉价花露水的味道。便道:“夏香姐,有什么事么?”
夏香道:“天弃,我让你去做一件事,做了有你的好处,你做不做?”
任天弃笑嘻嘻的道:“有好处的事怎么会少了我,是什么?”
夏香道:“范丽娟的针线最好,她一向疼你,你去求她给我做一件绣花春衣,应该没有问题。”
任天弃道:“那我有什么好处?”
夏香笑着道:“你这个小色鬼,总是爱来听墙根,当我不知道,这件事要是做成了,姐姐我发个善心,就让你免费尝尝女人的滋味,这你可高兴吧。”
她说了这话,满有把握任天弃是千肯万肯,谁知这小子却摇着头道:“这几天二娘的身体不怎么好,这件事我可给你办不成。”
夏香气了半天,斜眼瞥见任天弃赤裸着上身,两块胸肌已是向外凸起,手臂也甚是粗大,一阵子浓烈男子气息扑鼻而来,心头不由得一荡,暗思:“这小子脸上虽不好看,但身子却很不错,想来还是个童子鸡,吹了灯闭着眼睛吃起来也有些滋味,今晚反正没什么客人,就和他乐一乐罢。”
一念至此,咬了咬嘴唇,伸手在他胸前一摸,道:“算了,这事不要你办了,瞧在过去你让我少捱一顿打的份上,姐姐就教教你做男人的好处。”一边说着,一边就向床上移去,心想这小子还不得像头饿虎扑到自己的身子上来。
谁知任天弃只瞧了她一眼,便嘻皮笑脸的站了起来道:“夏香姐,你是不是想吃我这个童子鸡,那可不成,我这个亏吃得太大了,这笔买卖做不得。”
夏香不料这个鬼机灵一语道破了自己的心机,气得抓起头上的睡枕就扔在他的身上道:“小王八羔子,老娘是可怜你,才给你这个机会,你也不打个灯笼照照自己,就你这个样子,连女子的手都摸不到,滚,快给我滚。”
任天弃也不再说话,转身就走到了屋外重新在院子里乘凉,其实他生长在这样的环境,对男女之事不是不好奇,刚才夏香摸他之时,他小腹之下也有所反应,但是,朱绛仙带给他的那场羞辱实在是记忆太深了,他早就暗暗对自己发誓,漂亮姑娘不是嫌自己丑陋么,老子就偏偏专上漂亮姑娘给她们瞧瞧,任天弃可不是没本事的王八蛋。
好不容易等到“春满园”关了大门,白芳芳回屋歇息,任天弃便仍然从那堵矮墙翻了出去,到了街道之上向北而行。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便可听见江水流动之声,地势也越来越低矮不平,任天弃不走小路,而是沿着荒草再走了一阵,便到了江边一处乱坟之中,夏日之中,有数点绿幽幽的磷火在不停的闪烁着,这就是传说中的鬼火了,要是换着别人,早就骇得屁滚尿流,可任天弃的胆量却远比常人大,时时在琢磨:“这世上要是有鬼,他要是害死了老子,老子自然也变成鬼了,到了下面免不了要找他算帐,那又有什么好怕的。”这么想来,便对这些不在乎了。
到了一个最大的坟茔边,任天弃找到一个自己做的记号,掀开一堆杂草,露出了一个洞来,然后再掏出一些石头,取了一个油布包在手上,打了开来,却是一些碎银,任天弃拿了五两出来,依旧放入,塞进石头,外面遮好杂草。
正要原路返回,却见到天空中金蛇蹿了几蹿,却是起了闪电,没一会儿,就有雷声轰响,先是数点雨粒滴在脸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雨就象是泼似的劈头盖脸打了下来,耳朵里只听见“哗哗”的巨响,那眼睛已经完全模糊了。
任天弃暗骂了一声倒霉,转身就跑,走的却不是原路,而是朝前面一片树林奔去,这片树林约有半里路程,倒是通向城里的捷径,但合州城的人传言这里面曾经有妖魔出没,因此从来视为城中禁地,没有人走过,任天弃平时虽然也避着绕道而行,但如今这雨实在是太大了,而他对这些传言本来就不怎么信,因此也没有多想,就照直跑了进去。
这时雨越发大了,地上已经积起了淤泥,任天弃高一脚浅一脚的跑到树林边,已经是连摔了好几个跟斗,浑身上下都是泥土,还好这林子树高叶茂,倒也能挡住不少的雨。
谁知等到任天弃向内走了数十丈,就暗暗的叫起苦来,原来这树林里本就枝叶繁盛,难以透入光线,如今天下着暴雨,更是变得伸手不见五指,他没头没脑的这么乱撞,顿时就迷了路,根本就辨不清那边才是到城内的方向。
正在苦恼之时,却见左前方微微的有一丝白光,朦朦胧胧的,也不知是什么,任天弃慌不择路,就顺着那白光走了过去。
刚走到三十丈左右,那白光忽然消失了,他正感到诧异,身子却仿佛被什么软软的东西黏住了,完全无法行走,任天弃也不知自己撞上了什么东西,动得更厉害了,但他越是挣扎,那东西就越黏得紧,不一会儿他的手脚也不能动了,惊慌之时,他的身子蓦地一轻,好像已经悬空而起。
就在这时,那白光又显现出来,任天弃的脑袋也被那东西黏住,但眼珠子还能转动,借着那微弱的光线左右瞥去,却把自己骇出了一身冷汗,原来他此时正被黏在一个水车般大的蜘蛛网中,而一只白色的蜘蛛已经爬在了他的眼前,天弃瞧得真切,这白蜘蛛,通体晶莹,雪玉一般,身上流动着淡淡的白光,样子也比普通的蜘蛛大不了多少,真不知它怎么能织出这么巨大的一张网来。
任天弃这时也被吓住了,嘴巴还能微微张启,便不停的道:“蜘蛛仙,蜘蛛神,蜘蛛大爷,我任天弃没杀过人,没放过火,也没强……强抢民女,路不拾遗,孝敬父母,还……还经常带隔壁的瞎眼老赵逛街,实在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你就放过我吧,我的肉粗得很,没什么味道,还是改天我捉一千只,不不,一万只蚊子来孝敬你,你就高抬贵嘴,放过我吧。”
他这话说得含含糊糊,也不知那白蜘蛛能不能听懂,不过却爬到了他的眼侧,在那里停留了好久,任天弃便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鼻息太粗,喷着了这白蜘蛛,惹恼了它。
大约过了一柱香工夫,那网慢慢的下垂起来,却是把他轻轻的放在了地上,跟着那白蜘蛛又爬下网,向前行去,见天弃站在原地,便停住了等他。
任天弃这时领悟过来,暗思:“这白蜘蛛好像是要我跟它走。”当下向前走了两步,那白蜘蛛便又向前爬去,它身上发着淡淡的白光,天弃倒不至于跟丢。
缓慢而行,大约又走了半个时辰,任天弃已经透过树林瞧到了外面房屋中的***点点,知道已经出来了,心中对那白蜘蛛真是感激得紧,正要向它道谢,再仔细看时,那白光已经不见,却不知它爬到那里去了,但还是扬声说了三遍多谢,这才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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