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超级猎妖师 人有人道,妖有妖道 第一百零四章 乱战

人有人道,妖有妖道 第一百零四章 乱战

目录:超级猎妖师| 作者:叭片叶子| 类别:武侠仙侠

    孙家的人进了前四,已经是心满意足,见林家如此干脆的认输,他们所幸也是立刻投降。此后,林家与孙家对阵,他们也是认输。这接二连三的投降,让主持武斗的中年人苦笑不已。

    不过,时辰尚早,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最后的对决。

    这种结局是所有人心中料想得到的,所以,三家在最后的武斗碰面,没有人感到意外。

    公孙城主见前三甲已经出来,便站起身来,朗声说道:“很好。。。在三天的角逐过后,还能站在场上的是黄家、陈家和林家!”

    这不是废话么。。。林宇在台下好一阵白眼,直接无视掉公孙城主慷慨激昂的演说。

    “这次的武斗,在我们玄风城是一件百年难得的盛况。年轻人富有朝气,是我们玄风城的未来。。。”公孙城主丝毫没有在意台下那些报怨,我行我素地说着没有营养的话。

    好一会儿,公孙城主才背负着双手,走到武斗台中,“前三甲要想分出胜负,按照抽签的规则,肯定会让轮空的那一家捡到大便宜,很不公平。如此,我便宣布一章新规则。三家同比!”

    “三家同比?!”林宇眉头微皱,轻轻地摸了摸鼻子,无奈道,“总算说到重点了!”

    武斗台下围观者数以万计的老百姓,由于人数太多,很多人都没听的明白。“三家同比?什么是三家同比?”“没听清楚啊。。。喂,你们那边的小点声!”

    公孙城主呵呵笑道,声音加大了不少,“三家同比,也就是三家各出十人,全部在武斗台上进行比斗。最后留在场上的则为胜者!”

    众人顿时明白,这就是要混战啊!不过,这也是一个比较公平的规则了。只是,如果两家联手,那么岂不是另外一家很危险?

    当然,比起两家拼得你死我活,让另外一家白捡便宜,算得上是好办法了。

    公孙城主朝场中的中年人点了点头,“小心一些,别闹出人命了!”说着,他向林宇努了努嘴,意思很直白。这小子身上可是有好几条人命的,万一斗得兴起,你得出手拦住他啊!

    中年人实力不过四品中级,可是在林宇手中毙命的也有一个四品中级的石三当家,故此,这个任务不可谓不艰巨。

    “是!”中年人拱手点头,在公孙城主离开之后,便示意大家开始。

    三家年轻人,共三十人,在武斗场中呈三角之势。

    陈翔是第一次上场,在这里,他的实力是最强的,早在半月之前,他的实力便已经达到了四品中级道法猎妖师境界,比起黄雨晴还要技高一筹。

    不过,此行他的敌人却是林家!陈、林结怨素来已久,并且林宇似乎惹上的人命全部都和他陈家有直接关系。

    “黄家小姐,这武斗场太小,不如咱们两家联手,先推下一家如何?”陈翔慢慢靠近黄家,笑着说道。

    黄雨晴出奇的安静,在她的眼中,只有那个躲在林家人堆里的沉默少年。陈翔的话不由得让她感到了一阵的不悦,“算了吧,各安天命!”

    “哈哈,好一个各安天命!既然如此,黄小姐莫怪我下手狠辣了!”陈翔脸色一变,匆匆退到陈家人中去了。

    林宇虽然一言不发,可是他知道现在的形势不容乐观,黄、陈两家都有实力强大的四品猎妖师。即使林家的二品猎妖师比他们两家都多一个,却在这种情势下,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避开黄雨晴和陈翔,大家保命即可,不要恋战!”林武小声说道。其他人的面色都极为严肃,即将开始的的混战很有可能造成伤亡,大家都必须小心谨慎的对待。

    “现在,角逐武斗第一,开始!”中年人高声大吼,立马退到一旁。

    “轰。。。”“噗噗。。。”各种绚烂的灵器、宝器被众人祭出,各色的武道罡气勃然而发。三家少年不精通什么大局配合战术,只是凭借着一腔鲜血,对冲起来。

    武斗台上顿时一片“乒乒乓乓”的兵器碰撞之声。

    “林武,林强,你们小心陈烈!”林宇知道,这里面,除了陈翔、黄雨晴,就只有陈烈最危险。不仅仅是因为他手持一对宝器雌雄剑,更是因为他在云梦泽修炼数年,这手段绝对比他们这些在玄风城小家族中的人多得多!

    黄家采取的是保守阵势,避让开林家和陈家的冲击,武道猎妖师护住道法猎妖师,只求暂时自保。可是,众人混战在一起,斗气来都是红了眼了。

    在一名黄家少年被陈烈击倒之后,其余几人与之相好的少年立马火气,长刀、短剑漫天飞舞,朝着陈烈劈砍而去。

    混战,开始了!

    【第三更】

    求支持,酝酿了几个月,叶子把书放上来了。《超级猎妖师》很精彩,有复仇,有奇遇,有柔情,有红颜知己,还有一颗追求最强者的恒心!咳咳,收藏、推荐、点击很简单,希望大家支持!(保底三更,不定时爆发!书友群<新开>:187522886、234278171两个群都在招人,欢迎大家加入!)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超级猎妖师》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超级猎妖师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