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露锋芒 第十八章 黑幕下·血罂粟的凋谢(上)
目录:重生之黑手帝国| 作者:最爱咖啡色| 类别:都市言情
青蜂皇后丽莎没有表情的点了点头,皮特森看到丽莎同意也没说什么,丽莎是最近几个月加入血罂粟杀手团的,来历不明,出于杀手的本能,皮特森对丽莎一直提防着,有时还特意去套丽莎的话,但是丽莎极少说话,而且很谨慎,皮特森也没办法,不过丽莎的战斗力还是很好地,曾经在刺杀东南亚一个富商的时候,丽莎一个人徒手决绝了富商几十个保镖,死人都是被一把细致的三菱军刺刺入,直接被绞死,就好像黄蜂尾后的毒针一样,不是针尖的凌厉而是针尖的阴毒。
皮特森没有多想,随着队友一起下了山坡,丽莎走得很轻,可是速度一点都不比皮特森慢,走的时候有一种特殊的规律,两个人相安无事的走下了山坡,刚刚到就听到约瑟夫在讽刺杜克:
“你不是说打中了吗?现在人在那里?屁都没一个,还叫鹰眼呢,我看叫瞎眼算了,浪费子弹。”
“你.......”杜克的脸憋得通红,但是没有反驳什么,自己的确没有击杀那个少年,也是他的错,但是约瑟夫不依不饶的追问明显是否定了自己的能力,这对一个杀手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算了,不要吵了。”皮特森从山坡上下来说,“敌人还没死你们就斗个你死我活,传出去不要人笑掉大牙才怪。”
皮特森一边劝慰一边教训的话让约瑟夫闭上了嘴,杜克也没有多说,一旁的丽莎径直走到土堆边,用手摸了摸泥土,感觉黏黏的,拿起来问了问,一股血腥味,便说:“那个小子被杜克击中了,流了很多血,受了伤估计跑不了多远。”
皮特森打开军用手电仔细照了照地面,的确有一摊很大血渍,仔细的对比了血渍的方向,很低沉的说:“现在麻烦了,那个小子逃到了树林里去了。”
杜克听到两人的话心情似乎好了一点,得意的看着约瑟夫,约瑟夫也没有理会杜克而是询问皮特森说道:“我们追不追,还是放弃任务?”
皮特森犹豫了一下说道:“追?他才跑了不到五分钟,还受了伤,估计跑不远。”
“嗯,他中了我一枪,跑不了多远,好不容易偷渡过来哪有空手回去的道理,先杀了那个小子,再把那个黑帮老板干掉。”杜克回应起来。
约瑟夫心里还是不愿的,作为杀手一击不中应该马上远遁,在等待机会,而不是去追杀,但是同伙都同意了自己也不好拒绝也只好同意:“好吧,我们现在马上追。”
皮特森看见约瑟夫同意又看了看丽莎,见她也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就统一了意见,根据血液痕迹一起走到树林边缘却发现到了边缘就没了血痕,皮特森没有办法,想了想说:“我们分开追,碰到那小子就开枪呼救,我们马上赶过来,不要和他硬碰硬,那小子很扎手,小心点,找不到就在我们来的地方见,不要会这里了。”
其余三个人都没有什么意见,皮特森作为杀手团的队长心思还是很缜密,见大家都没有意见,他们就分开来一个个打着强光手电,慢慢的搜过去。
李书豪悄悄地猫在树梢,看着前来的几道手电光芒,像一道道闪电一样,眼中的杀意正盛,在平地上或许李书豪不是这四个人的对手,但是到了这森林就不知道了,曾经在训练营训练时,一群人被放到一个不知名的荒岛中,那里什么都没有就是吸血蚊子还有毒蛇多,在食物紧缺的环境中,雇佣兵甚至生吃人肉,每天扮演着杀人和被杀人的角色,那段日子是李书豪最难忘的日子,每天和詹姆斯靠着一点点食物维持,还要时刻提防着周围的雇佣兵,也许是在你一失神之间,你的头颅就被人割下来,成为别人的食物,化作一滩阴森森的白骨。
最后在荒岛生存了将近五十天后,组织派直升机来接的时候只有寥寥数十个人瘦的像皮包骨一样,不足来的十分之一,而可恨的是回到雇佣军队里问为什么会这么长时间不来接他们,换来的是教官的一句“不记的了”,仅仅是一句不记得就让数百人死在荒岛上。
杜克小心翼翼的在丛里中,搜索着李书豪的身影,密林稀稀疏疏的声音让杜克感到一阵后怕,心里后悔起来,早知道就不该追过来,那个小子那么狡猾,抓不抓得到还是个问题。
“趴!”杜克重重的删了自己一耳光,一滩鲜血从蚊子硕大的肚囊中流出,不过一会脸上肿起一个打包,他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被这种深林的蚊子咬了,手臂上,脖子上都被咬的肿起一块块大包,越走越黑,杜克边走心里还不忘骂娘,想起那个该死小子,他现在越想越气,平时领任务杀人的时候丝毫不用这么麻烦,直接一枪爆头,回想起那个少年灵活的躲闪着自己的子弹,好像故意引诱自己开枪,那种精密的判断能力,杜克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个少年才十五岁,不可能算出自己的攻击频率还有精密度,除非他常常在这中环境训练过,一个十五岁就精通枪支还有近身格斗技能,除非是从出娘胎就开始学,杜克一边想一边否定自己的观点,到最后都感到有一点可笑。
“丝丝、丝丝”细微的声音传来,杜克细微的听着声音,好像还稳定意思血腥的味道,神经立即紧张起来,他缓缓的移动自己的身体,左手握着强光手电,照在密林周围,右手握住匕首找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紧绷的神经迅速的将注意力集中,悄悄地转到树的左边,发现一只野兔微绿的眼睛正安稳的瞪着自己,杜克松了一口气。
“该死的兔子!”骂了一句,神经放松下来,突然听到一阵腥风传来,杜克想都没想,干净利落的挥刀,灯光一照,一条三米长的森林猛蛇头被砍断,身子还在地上不断在地上扭动,杜克才彻底放松自己的身体,有兴趣的看着地上大半截蟒蛇挣扎的样子,刚刚差点被这条森林杀手缠住,死里逃生时看着敌人死在自己面前还是很爽的。
突然一只光滑的手如蛇一样灵活,捂住自己的嘴,同时一把血红的匕首毫不留情的割断自己的脖子,杜克拼死的挣扎,就好像刚刚还在地上扭动的蛇身一样,杜克最后一眼看到了自己最可怕的的眼睛,猩红好像一片血海一样将自己的目光吞噬,他现在无比的后悔,不该接这此任务、不该同意追上摘个眼神如洪荒恶兽的少年,可是他想喊,却喊不出来,一股睡意蔓延,杜克再有力的双手也捂不住鲜血从喉咙里溢出,站不住栽倒在地上他似乎体会到哪天蟒蛇被自己砍断头的心情,最终安稳的摊在地上双手紧紧的掐着自己的脖子,像一个赎罪者另类的自杀。
看着杜克无力的挣扎死去,李书豪木然的看着,像一个屠夫一样无情,杀人者人恒杀之.................................................
月亮被薄薄的云层掩盖,显得那么鲜红而又如此静谧,刮起的一阵微风惊动了一声怪鸟的鸣叫声,像一片血晕染红了整片森林,杀戮从此刻开始!!!
皮特森没有多想,随着队友一起下了山坡,丽莎走得很轻,可是速度一点都不比皮特森慢,走的时候有一种特殊的规律,两个人相安无事的走下了山坡,刚刚到就听到约瑟夫在讽刺杜克:
“你不是说打中了吗?现在人在那里?屁都没一个,还叫鹰眼呢,我看叫瞎眼算了,浪费子弹。”
“你.......”杜克的脸憋得通红,但是没有反驳什么,自己的确没有击杀那个少年,也是他的错,但是约瑟夫不依不饶的追问明显是否定了自己的能力,这对一个杀手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算了,不要吵了。”皮特森从山坡上下来说,“敌人还没死你们就斗个你死我活,传出去不要人笑掉大牙才怪。”
皮特森一边劝慰一边教训的话让约瑟夫闭上了嘴,杜克也没有多说,一旁的丽莎径直走到土堆边,用手摸了摸泥土,感觉黏黏的,拿起来问了问,一股血腥味,便说:“那个小子被杜克击中了,流了很多血,受了伤估计跑不了多远。”
皮特森打开军用手电仔细照了照地面,的确有一摊很大血渍,仔细的对比了血渍的方向,很低沉的说:“现在麻烦了,那个小子逃到了树林里去了。”
杜克听到两人的话心情似乎好了一点,得意的看着约瑟夫,约瑟夫也没有理会杜克而是询问皮特森说道:“我们追不追,还是放弃任务?”
皮特森犹豫了一下说道:“追?他才跑了不到五分钟,还受了伤,估计跑不远。”
“嗯,他中了我一枪,跑不了多远,好不容易偷渡过来哪有空手回去的道理,先杀了那个小子,再把那个黑帮老板干掉。”杜克回应起来。
约瑟夫心里还是不愿的,作为杀手一击不中应该马上远遁,在等待机会,而不是去追杀,但是同伙都同意了自己也不好拒绝也只好同意:“好吧,我们现在马上追。”
皮特森看见约瑟夫同意又看了看丽莎,见她也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就统一了意见,根据血液痕迹一起走到树林边缘却发现到了边缘就没了血痕,皮特森没有办法,想了想说:“我们分开追,碰到那小子就开枪呼救,我们马上赶过来,不要和他硬碰硬,那小子很扎手,小心点,找不到就在我们来的地方见,不要会这里了。”
其余三个人都没有什么意见,皮特森作为杀手团的队长心思还是很缜密,见大家都没有意见,他们就分开来一个个打着强光手电,慢慢的搜过去。
李书豪悄悄地猫在树梢,看着前来的几道手电光芒,像一道道闪电一样,眼中的杀意正盛,在平地上或许李书豪不是这四个人的对手,但是到了这森林就不知道了,曾经在训练营训练时,一群人被放到一个不知名的荒岛中,那里什么都没有就是吸血蚊子还有毒蛇多,在食物紧缺的环境中,雇佣兵甚至生吃人肉,每天扮演着杀人和被杀人的角色,那段日子是李书豪最难忘的日子,每天和詹姆斯靠着一点点食物维持,还要时刻提防着周围的雇佣兵,也许是在你一失神之间,你的头颅就被人割下来,成为别人的食物,化作一滩阴森森的白骨。
最后在荒岛生存了将近五十天后,组织派直升机来接的时候只有寥寥数十个人瘦的像皮包骨一样,不足来的十分之一,而可恨的是回到雇佣军队里问为什么会这么长时间不来接他们,换来的是教官的一句“不记的了”,仅仅是一句不记得就让数百人死在荒岛上。
杜克小心翼翼的在丛里中,搜索着李书豪的身影,密林稀稀疏疏的声音让杜克感到一阵后怕,心里后悔起来,早知道就不该追过来,那个小子那么狡猾,抓不抓得到还是个问题。
“趴!”杜克重重的删了自己一耳光,一滩鲜血从蚊子硕大的肚囊中流出,不过一会脸上肿起一个打包,他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被这种深林的蚊子咬了,手臂上,脖子上都被咬的肿起一块块大包,越走越黑,杜克边走心里还不忘骂娘,想起那个该死小子,他现在越想越气,平时领任务杀人的时候丝毫不用这么麻烦,直接一枪爆头,回想起那个少年灵活的躲闪着自己的子弹,好像故意引诱自己开枪,那种精密的判断能力,杜克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个少年才十五岁,不可能算出自己的攻击频率还有精密度,除非他常常在这中环境训练过,一个十五岁就精通枪支还有近身格斗技能,除非是从出娘胎就开始学,杜克一边想一边否定自己的观点,到最后都感到有一点可笑。
“丝丝、丝丝”细微的声音传来,杜克细微的听着声音,好像还稳定意思血腥的味道,神经立即紧张起来,他缓缓的移动自己的身体,左手握着强光手电,照在密林周围,右手握住匕首找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紧绷的神经迅速的将注意力集中,悄悄地转到树的左边,发现一只野兔微绿的眼睛正安稳的瞪着自己,杜克松了一口气。
“该死的兔子!”骂了一句,神经放松下来,突然听到一阵腥风传来,杜克想都没想,干净利落的挥刀,灯光一照,一条三米长的森林猛蛇头被砍断,身子还在地上不断在地上扭动,杜克才彻底放松自己的身体,有兴趣的看着地上大半截蟒蛇挣扎的样子,刚刚差点被这条森林杀手缠住,死里逃生时看着敌人死在自己面前还是很爽的。
突然一只光滑的手如蛇一样灵活,捂住自己的嘴,同时一把血红的匕首毫不留情的割断自己的脖子,杜克拼死的挣扎,就好像刚刚还在地上扭动的蛇身一样,杜克最后一眼看到了自己最可怕的的眼睛,猩红好像一片血海一样将自己的目光吞噬,他现在无比的后悔,不该接这此任务、不该同意追上摘个眼神如洪荒恶兽的少年,可是他想喊,却喊不出来,一股睡意蔓延,杜克再有力的双手也捂不住鲜血从喉咙里溢出,站不住栽倒在地上他似乎体会到哪天蟒蛇被自己砍断头的心情,最终安稳的摊在地上双手紧紧的掐着自己的脖子,像一个赎罪者另类的自杀。
看着杜克无力的挣扎死去,李书豪木然的看着,像一个屠夫一样无情,杀人者人恒杀之.................................................
月亮被薄薄的云层掩盖,显得那么鲜红而又如此静谧,刮起的一阵微风惊动了一声怪鸟的鸣叫声,像一片血晕染红了整片森林,杀戮从此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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