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军侯两子 (第一更)
目录:步步成仙| 作者:别绪三千| 类别:武侠仙侠
【我不知道什么是诚实,但是我却知道,一个人可以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某些人,也可以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人,但是要想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人,那是天方夜谭,以故,只能诚实。--别绪妄语】
因为消息的封闭,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权倾朝野的一代军侯舒克尔.李斯来到了牛华镇,更没想到跟小狐狸方亦一道呆在纵横拍卖场的一号贵宾包厢内的神秘人物就是军侯本尊。[.]
一方面,军侯意外在春雨楼被盗已经被四方前来护驾的卫队们封锁了消息,另一方面或许也是出于对王师集团以女军神阳影为代表的势力的一种忌惮吧,总之,设若这纵横拍卖宣传的武者套装真有过人的不同寻常之处,军侯绝对不介意花大力气大价钱实行垄断的。
谁都可以跟他争夺这武者套装,惟独一个人不可以,那就是阳影。这一点,方亦心知肚明,所以他才会不顾一切地向女军神悍然出手。
方亦从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他之所以能获得军侯的青睐,经常被委以重任,被誉为军侯集团军的首席智脑军师,恰恰是因为他的头脑绝非常人能及的机敏睿智。
军侯让他亲自去试试贪狼套装的效果,其实正是需要方亦这个他最信任的下属将贪狼套装的真正效果准确无误地查探出来,需要方亦精准地评判出这套装对于他们集团军的作用所在,方亦都做到了,而且做得相当华彩,尽管最后因为被女军神强大劲气所反震差点经脉尽毁,但是他这次的表现几乎立即就受到了军侯的当场赞扬。
一代军侯是什么样的人?
一个被天下人称作老狐狸的人,一个人得有多么奸狡巨滑才可以获得如此的雅号?
跟随在军侯身边十几年的方亦自然相当清楚,他和军侯之间哪怕是一个细微到不易察觉的表情变化,一个眼神的跳跃,甚至是一次嘴角小弧度的拉伸,都会心领神会。
这就是军侯一直十分喜爱方亦的原因,能跟他保持这么高的默契程度,每一件他交办给方亦的事情,方亦都会将它做得十分完美!
对,就是完美。
不是一般而言的保质保量或者是尽善尽美,而是完美。
更难得的是这小家伙一直谦虚谨慎,心态十分稳健平和,跟他的年龄成绝对的反比。
有时候连军侯都会忍不住拿方亦开玩笑说,你这家伙到底脑袋里装的是什么,为什么有时候竟可以沉稳到赛过九十岁老翁!
老成、干练、低调、谦卑、聪明,这些都让军侯无比满意,最最满意的其实还是作为上位者最需要在下属身上得到的一样东西。
忠心!
这才是军侯将方亦当做最心腹之人最根本的原因。
每一个上位者都需要身边有人替自己做事,做得比自己亲力亲为还要妥帖还要令自己满意,这样的人不好找,万人当中难觅其一,这种人通常被称作心腹,方亦就是军侯当之无愧的心腹,没有之一。
或许方亦根本不知道的是,军侯起初看中他的初衷只是因为方亦出身贫苦几乎跟军侯年少时境况十分相似,这也难怪方亦始终对军侯忠心耿耿,这份常人千年都修不来的大机缘不是光靠人品就能得到的。方亦很感激军侯,他知道他这条命是军侯的,就在他跪在军侯面前立下誓言追随终生那一刻开始,他的命就不在属于自己,这一生他只为军侯而活。
方亦一度认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向军侯证明,军侯当初选择了他是一个英明的决定。无论为军侯做什么,方亦都近乎残酷严苛地要求着自身,他把他做掉那些事都归结于四个字:知遇之恩。
方亦和曹刿不一样,方亦十三岁追随军侯,距今已有一十六年零九个月又七天,而曹刿来到军侯身边的日子还没有方亦的十分之一长。
但是,一直以来,方亦都在潜意识里把曹刿看做他最强的对手,竞争对手,尽管两人在军侯的眼中难分伯仲,似乎同等重要,可方亦总认为军侯身边这个来历神秘的剑客似乎非比寻常。
还记得那是前年的冬天,那天老晓寺下了那一年的第一场雪,比往年来得稍晚了一些。
老晓寺是大陆最南端的一个军事重镇,侯爷经年镇守在这里。
这里是军侯的大本营,是军侯的故里。
老晓寺驻扎了虎团和狼团的五个兵团,方亦就是这五个兵团的统领。每个兵团十万人,不多不少始终维持在五十万的编制之内。
作为两大军团的领军人物东无霜和残言不二则分别带领着六十五万各自的军团人马镇守在西南与极北两个帝国最大的军事重城————撒哈拉城和耶路撒冷哈勃尔城,兵痞们经常将这两个城称作撒城和耶城,这两个城也被称作是帝国的南大门、北大门。
老晓寺隶属永福郡,是一个行政上完全独立的城镇,在帝国版图上,仅此一个。
这当然是因为军侯的缘故。
从老晓寺来黎川郡的乐佛州如果是骑一匹快马————最好的雪湾马、最好的骑手、一切都顺利无比的情况下,恐怕也得花上二十天的时间。
所以,真正有钱的人或是修为高深的武者要么是使用价格不菲的“神行符”,要么是不惜消耗自身的体力和灵力施展腾跃术,前者当然速度奇快可惜代价非一般人可以承受,后者则是大多数赶路的武者们首选的一种方式。
方亦记得他来牛华镇的时候军侯让他到军需官那里领取了二十张“千里符”、十张“神行符”,他每种都剩余了七张,而他依然十分准时地抵达了牛华镇。
虽然军侯来后,方亦立即将剩余的两种符交还给侯爷,侯爷并没有说一个字,只是点点头而已,但是今天他不顾一切的向阳影劈出超越他修为极限的那一刀之后,醒过来却听到军侯轻轻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小方,你终于长大了!
那一刻,方亦热泪盈眶,激动难抑。
等这句话,他已经等了一十六年零九个月又七天。
从他立誓追随军侯那一天开始,方亦就一直在等着这句话,所以他做了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几乎是不要命的严苛要求残酷折磨着他自己的言行举止思维行动,有这句话,这些年来所吃的那些苦都值了,只为这一句,粉身碎骨也无悔。
或许,这就叫忠诚。
经过缜密的思考和总结,方亦向军侯给出的贪狼套装属性的评价是:提升五倍防御,提升五倍基础属性,增长五倍于己身的功力气势,当穿甲者不遗余力倾力一击时,可激发瞬移、隐匿、漂浮、雷霆一击,后遗症是虚弱数小时。至于像刚才纵横拍卖场护卫们施展的那些手段,是不是贪狼套锁附加的功能,他还没来的及考证。
仅仅这些相当精准的评价,军侯就已经非常满意了。
他知道方亦是一个相当严谨的人,他也从刚才那一幕幕变化中观察到了一些,只是作为亲身试验者的方亦的说法更近一步地印证了他的判断而已。
军侯和方亦两人在十八个护卫出现的那一刹,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他们都觉得这套贪狼套装恐怕远不止他们所知的这么简单。
尤其当那些护卫硬生生将圣尊级的阳影控制住之后,两人的眼中都有着难以掩饰的狂热。
这是真正的宝贝,一旦用到军营当中,方亦可以拍着胸口让这套装大放异彩,他可以挖掘出更多更强大的用途来。
没想到,曹刿回来禀报的偶遇的那个年轻人就是这纵横拍卖幕后的少东主,而且似乎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挺融洽的样子,这让军侯与方亦都感觉有些奇怪。
因为曹刿就是一个奇怪到极点的人。
火爆脾气的残言不二将军去年夏天来到老晓寺面见侯爷,不想那日方亦不在只有曹刿守在军侯身边,军侯正好午休,于是一场美丽的近乎惨烈的误会产生了。
追随侯爷几十年的残言不二是军中资格最老的将军,是几十万狼团将士的领袖,一身功力早已在多年血腥沙场中锤炼得出神入化万夫莫敌。
与军侯之间素来不懂陈规旧俗的残言大将军竟然在军侯帐外吃瘪,这要传出去残言那张老脸往哪里搁?
曹刿再三拦着,残言执意要进,于是,争端发生。
两人那天分别出了三招。
残言不二出了三剑,曹刿还了三剑,然而战况却极其惨烈,要不是侯爷出声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残言不二为人性格刚猛暴烈,桀骜不逊,却粗中有细,是典型的外表粗犷内藏乾坤的人物。
他是当今国王陛下亲口当着满朝文武百官的面夸赞有可能成为近三十年内第一个晋级圣阶的人。
他是一个帝国近代史上最杰出的军事家。
他岂有不知军侯帐前何时回随便站人的道理,他实际上早就听闻军侯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年轻的剑客,剑术举世无双,深得侯爷赏识,被军侯作为近卫长期带在身边形影不离。
残言不二相当了解军侯的观人、识人、用人之道,他想要亲自试一试这个传说中的第一剑客到底实力怎样,是不是谣传。
谁知道,这一试,两人差点两败俱伤。
曹刿左肩中了一剑,剑深五寸,幸好没有伤及筋骨;残言大将军少了一大溜头发,左大腿中了一剑,要不是军侯出声制止的早,不是曹刿没了一条胳膊,就是残言少了一截大腿!
这件事在军侯所在的两大军团中,只有极少数几个最高层的将领才知道内情,不然,曹刿之名,早就传遍天下了。
军侯有过严命,不准任何人泄露曹刿的身份、来历、身手等等,曹刿是军侯身边跟方亦一样惟独享有随时可以不用通传到达军侯身边的特权人物。
军侯调动大军的信符,叫做双龙令。
这双龙令是虎团与狼团中最高等级的令符,它一分两块,一块在方亦身上,一块就在曹刿身上。
这是一个秘密,知道之歌秘密的只有五个人。
军侯李斯,虎团军团长东无霜,狼团军团长残言不二,还有就是方亦与曹刿。
东无霜曾在一次军侯府上的密室饮宴中笑对侯爷言道:“军侯有两子,一子曹刿,一子方亦,若是军侯想君临天下,有这两子足矣!”
军侯震怒,中途离席。
残言大笑,醉。东无霜,醉。
军侯“两子”守在两人身边,彻夜未眠。
因为消息的封闭,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权倾朝野的一代军侯舒克尔.李斯来到了牛华镇,更没想到跟小狐狸方亦一道呆在纵横拍卖场的一号贵宾包厢内的神秘人物就是军侯本尊。[.]
一方面,军侯意外在春雨楼被盗已经被四方前来护驾的卫队们封锁了消息,另一方面或许也是出于对王师集团以女军神阳影为代表的势力的一种忌惮吧,总之,设若这纵横拍卖宣传的武者套装真有过人的不同寻常之处,军侯绝对不介意花大力气大价钱实行垄断的。
谁都可以跟他争夺这武者套装,惟独一个人不可以,那就是阳影。这一点,方亦心知肚明,所以他才会不顾一切地向女军神悍然出手。
方亦从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他之所以能获得军侯的青睐,经常被委以重任,被誉为军侯集团军的首席智脑军师,恰恰是因为他的头脑绝非常人能及的机敏睿智。
军侯让他亲自去试试贪狼套装的效果,其实正是需要方亦这个他最信任的下属将贪狼套装的真正效果准确无误地查探出来,需要方亦精准地评判出这套装对于他们集团军的作用所在,方亦都做到了,而且做得相当华彩,尽管最后因为被女军神强大劲气所反震差点经脉尽毁,但是他这次的表现几乎立即就受到了军侯的当场赞扬。
一代军侯是什么样的人?
一个被天下人称作老狐狸的人,一个人得有多么奸狡巨滑才可以获得如此的雅号?
跟随在军侯身边十几年的方亦自然相当清楚,他和军侯之间哪怕是一个细微到不易察觉的表情变化,一个眼神的跳跃,甚至是一次嘴角小弧度的拉伸,都会心领神会。
这就是军侯一直十分喜爱方亦的原因,能跟他保持这么高的默契程度,每一件他交办给方亦的事情,方亦都会将它做得十分完美!
对,就是完美。
不是一般而言的保质保量或者是尽善尽美,而是完美。
更难得的是这小家伙一直谦虚谨慎,心态十分稳健平和,跟他的年龄成绝对的反比。
有时候连军侯都会忍不住拿方亦开玩笑说,你这家伙到底脑袋里装的是什么,为什么有时候竟可以沉稳到赛过九十岁老翁!
老成、干练、低调、谦卑、聪明,这些都让军侯无比满意,最最满意的其实还是作为上位者最需要在下属身上得到的一样东西。
忠心!
这才是军侯将方亦当做最心腹之人最根本的原因。
每一个上位者都需要身边有人替自己做事,做得比自己亲力亲为还要妥帖还要令自己满意,这样的人不好找,万人当中难觅其一,这种人通常被称作心腹,方亦就是军侯当之无愧的心腹,没有之一。
或许方亦根本不知道的是,军侯起初看中他的初衷只是因为方亦出身贫苦几乎跟军侯年少时境况十分相似,这也难怪方亦始终对军侯忠心耿耿,这份常人千年都修不来的大机缘不是光靠人品就能得到的。方亦很感激军侯,他知道他这条命是军侯的,就在他跪在军侯面前立下誓言追随终生那一刻开始,他的命就不在属于自己,这一生他只为军侯而活。
方亦一度认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向军侯证明,军侯当初选择了他是一个英明的决定。无论为军侯做什么,方亦都近乎残酷严苛地要求着自身,他把他做掉那些事都归结于四个字:知遇之恩。
方亦和曹刿不一样,方亦十三岁追随军侯,距今已有一十六年零九个月又七天,而曹刿来到军侯身边的日子还没有方亦的十分之一长。
但是,一直以来,方亦都在潜意识里把曹刿看做他最强的对手,竞争对手,尽管两人在军侯的眼中难分伯仲,似乎同等重要,可方亦总认为军侯身边这个来历神秘的剑客似乎非比寻常。
还记得那是前年的冬天,那天老晓寺下了那一年的第一场雪,比往年来得稍晚了一些。
老晓寺是大陆最南端的一个军事重镇,侯爷经年镇守在这里。
这里是军侯的大本营,是军侯的故里。
老晓寺驻扎了虎团和狼团的五个兵团,方亦就是这五个兵团的统领。每个兵团十万人,不多不少始终维持在五十万的编制之内。
作为两大军团的领军人物东无霜和残言不二则分别带领着六十五万各自的军团人马镇守在西南与极北两个帝国最大的军事重城————撒哈拉城和耶路撒冷哈勃尔城,兵痞们经常将这两个城称作撒城和耶城,这两个城也被称作是帝国的南大门、北大门。
老晓寺隶属永福郡,是一个行政上完全独立的城镇,在帝国版图上,仅此一个。
这当然是因为军侯的缘故。
从老晓寺来黎川郡的乐佛州如果是骑一匹快马————最好的雪湾马、最好的骑手、一切都顺利无比的情况下,恐怕也得花上二十天的时间。
所以,真正有钱的人或是修为高深的武者要么是使用价格不菲的“神行符”,要么是不惜消耗自身的体力和灵力施展腾跃术,前者当然速度奇快可惜代价非一般人可以承受,后者则是大多数赶路的武者们首选的一种方式。
方亦记得他来牛华镇的时候军侯让他到军需官那里领取了二十张“千里符”、十张“神行符”,他每种都剩余了七张,而他依然十分准时地抵达了牛华镇。
虽然军侯来后,方亦立即将剩余的两种符交还给侯爷,侯爷并没有说一个字,只是点点头而已,但是今天他不顾一切的向阳影劈出超越他修为极限的那一刀之后,醒过来却听到军侯轻轻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小方,你终于长大了!
那一刻,方亦热泪盈眶,激动难抑。
等这句话,他已经等了一十六年零九个月又七天。
从他立誓追随军侯那一天开始,方亦就一直在等着这句话,所以他做了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几乎是不要命的严苛要求残酷折磨着他自己的言行举止思维行动,有这句话,这些年来所吃的那些苦都值了,只为这一句,粉身碎骨也无悔。
或许,这就叫忠诚。
经过缜密的思考和总结,方亦向军侯给出的贪狼套装属性的评价是:提升五倍防御,提升五倍基础属性,增长五倍于己身的功力气势,当穿甲者不遗余力倾力一击时,可激发瞬移、隐匿、漂浮、雷霆一击,后遗症是虚弱数小时。至于像刚才纵横拍卖场护卫们施展的那些手段,是不是贪狼套锁附加的功能,他还没来的及考证。
仅仅这些相当精准的评价,军侯就已经非常满意了。
他知道方亦是一个相当严谨的人,他也从刚才那一幕幕变化中观察到了一些,只是作为亲身试验者的方亦的说法更近一步地印证了他的判断而已。
军侯和方亦两人在十八个护卫出现的那一刹,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他们都觉得这套贪狼套装恐怕远不止他们所知的这么简单。
尤其当那些护卫硬生生将圣尊级的阳影控制住之后,两人的眼中都有着难以掩饰的狂热。
这是真正的宝贝,一旦用到军营当中,方亦可以拍着胸口让这套装大放异彩,他可以挖掘出更多更强大的用途来。
没想到,曹刿回来禀报的偶遇的那个年轻人就是这纵横拍卖幕后的少东主,而且似乎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挺融洽的样子,这让军侯与方亦都感觉有些奇怪。
因为曹刿就是一个奇怪到极点的人。
火爆脾气的残言不二将军去年夏天来到老晓寺面见侯爷,不想那日方亦不在只有曹刿守在军侯身边,军侯正好午休,于是一场美丽的近乎惨烈的误会产生了。
追随侯爷几十年的残言不二是军中资格最老的将军,是几十万狼团将士的领袖,一身功力早已在多年血腥沙场中锤炼得出神入化万夫莫敌。
与军侯之间素来不懂陈规旧俗的残言大将军竟然在军侯帐外吃瘪,这要传出去残言那张老脸往哪里搁?
曹刿再三拦着,残言执意要进,于是,争端发生。
两人那天分别出了三招。
残言不二出了三剑,曹刿还了三剑,然而战况却极其惨烈,要不是侯爷出声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残言不二为人性格刚猛暴烈,桀骜不逊,却粗中有细,是典型的外表粗犷内藏乾坤的人物。
他是当今国王陛下亲口当着满朝文武百官的面夸赞有可能成为近三十年内第一个晋级圣阶的人。
他是一个帝国近代史上最杰出的军事家。
他岂有不知军侯帐前何时回随便站人的道理,他实际上早就听闻军侯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年轻的剑客,剑术举世无双,深得侯爷赏识,被军侯作为近卫长期带在身边形影不离。
残言不二相当了解军侯的观人、识人、用人之道,他想要亲自试一试这个传说中的第一剑客到底实力怎样,是不是谣传。
谁知道,这一试,两人差点两败俱伤。
曹刿左肩中了一剑,剑深五寸,幸好没有伤及筋骨;残言大将军少了一大溜头发,左大腿中了一剑,要不是军侯出声制止的早,不是曹刿没了一条胳膊,就是残言少了一截大腿!
这件事在军侯所在的两大军团中,只有极少数几个最高层的将领才知道内情,不然,曹刿之名,早就传遍天下了。
军侯有过严命,不准任何人泄露曹刿的身份、来历、身手等等,曹刿是军侯身边跟方亦一样惟独享有随时可以不用通传到达军侯身边的特权人物。
军侯调动大军的信符,叫做双龙令。
这双龙令是虎团与狼团中最高等级的令符,它一分两块,一块在方亦身上,一块就在曹刿身上。
这是一个秘密,知道之歌秘密的只有五个人。
军侯李斯,虎团军团长东无霜,狼团军团长残言不二,还有就是方亦与曹刿。
东无霜曾在一次军侯府上的密室饮宴中笑对侯爷言道:“军侯有两子,一子曹刿,一子方亦,若是军侯想君临天下,有这两子足矣!”
军侯震怒,中途离席。
残言大笑,醉。东无霜,醉。
军侯“两子”守在两人身边,彻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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