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汉帝伐天 第一卷 乱世称雄 第二十一章 黄巾起义

第一卷 乱世称雄 第二十一章 黄巾起义

目录:汉帝伐天| 作者:萧凡辰| 类别:历史军事

    大汉王朝,471年。朝廷昏庸腐败,党人横行,外加连年旱灾,各地百姓疾苦,民不聊生。

    巨鹿人,张角,假借太平道之名,揭竿而起,号称黄巾军,反抗大汉王朝统治,全国最大的农民起义爆发。叛军设立三十六方,大方十万余人,小方六、七万人,每方设一渠帅,相当于统帅,统领一方兵马。

    翼州,常山郡境内。

    宽广无垠的平原上,稀疏的碧绿,斑驳洒满大地,一株株幼嫩的小草,刚刚发芽,破土而出。平原北方,马蹄声响,尘土飞扬,五匹精骑奔驰,如同一条尘埃风暴,化作一道灰尘箭矢,自北方开始,欲横跨平原。

    五匹骏马,高大壮硕,四肢有力,奔驰有劲。骏马背上,各自端坐一人,无论气质,还是威势,都是威风凛凛,气度不凡。

    为首一个年轻的男子,面容英俊,冷酷冰冷,身穿戎装,双鬓束带,长发迎风飘扬,气宇轩昂。年轻男子后面,四名男子,紧紧相随。其中两名铁塔巨汉,身姿高大挺拔,肌肉嶙峋,孔武有力,分列队伍左右。中间,又是两名男子。一名黑瘦高挑,身背五石长弓,鹰目环眼,总是咧着嘴,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白牙。另一名男子,面容奇丑无比,身材短小瘦弱,弱不禁风,端坐马上,狼狈的喘着粗气。

    五人连番的长途奔袭,看似有些疲倦,战马也是不断的喷吐着热浪。若不是这五匹骏马,都是百里挑一的良驹,恐怕早已经累死途中了。

    四匹骏马疲态尽显,但为首那匹白色骏马,却是依然生猛有力,活跃异常。从外观上看,白马与普通骏马并无太大的区别,但若仔细观察,定然会发现,这是一匹稀有的绝世良驹,俗称“踏雪无痕”的踏雪宝马。

    这风尘仆仆,疲惫不堪的一行人,是从幽州代郡的灵丘谷而来。

    为首那个年轻的男子,正是离开灵丘谷,欲闯荡中原的燕戎。那两名铁塔巨汉,长相丑陋至极的是典韦,络腮胡须的是雷彪。其余两人,分别是狄膺与何松二人。

    五人之中,除了何松之外,各个都是气势逼人,威势凌人。

    燕戎不说,境界停泄在地阶巅峰。典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本身就是拥有着一副强壮到变态的身躯,境界本就是地阶巅峰,灵丘谷近一年的苦修,虽然没有领悟到天阶的境界,却也是一只脚踏入了天阶的门槛之中,如果不是灵魂力量一直无法跟上身体的强度,可能早就是天阶的强者了。典韦突破成为天阶高手,是迟早的事情,可能一次长时间的感悟,或者是一次偶然的顿悟,就会突破地阶巅峰的瓶颈,成为一名真正的天阶强者。雷彪与狄膺二人,更是实力突飞猛进,虽然相比前者相差甚远,但是有燕戎、典韦二人指点,传授修炼的经验,现在也是实力大增,相比一年前,实力强上一倍都不止。

    要想获得更加迅捷的方式,提升自身的实力,与强者交手是再好不过的方法。典韦原本实力就高于燕戎,但燕戎天赋异禀,一年的切磋,让得燕戎实力突飞猛进,燕戎能够把实力提升到地阶巅峰,典韦的功劳是功不可没的。当然,与强者交手再好不过,是提升实力的捷径。但是,要突破瓶颈却是不行,瓶颈需要一次超越极限的刺激,需要突破自我的发挥,只有那样才能够破碎瓶颈的束缚。所以,无论是燕戎,还是典韦,都需要鲜血的洗礼,只有在那饱经鲜血洗礼的战场,处于极限状态的契机下,才能够让他们以最快的方式,磨练灵魂与身体的契合度,突破自我,成为一名真正的天阶高手。

    马蹄声轰鸣,一望无垠的平原上,五匹骏马快速的穿梭着。

    五人,中途歇过一阵子,数个时辰之后,日暮黄昏之时,终于脱离了那荒凉的旷野。

    远远望去,一个村庄的轮廓,依稀可见。

    “前方是一个村庄。今日,我们就在那里暂歇一晚。”

    单手一勒缰绳,踏雪宝马嘶鸣一声,缓缓的停了下来,低头吃起了幼嫩的草芽。燕戎遥指着远方的村庄,满脸的疲惫之色,向身后的典韦等人说道。

    “就这里吧!我浑身都散架子了,若是再这么跑下去,非得把我累死在路上不可。”

    尖锐的公鸭嗓响起,何松满脸的虚脱之色,一手撕扯着湿漉漉的儒袍,一手擦着额头的汗水,大口喘着粗气的说道。

    “好吧!就这里了。”

    看着何松的狼狈样子,燕戎淡淡一笑,胯下踏雪宝马,再次疾驰而出,向着村庄的方向飞奔而去。

    眼看着村庄近在眼前,几人是心中大喜。不止是何松一人狼狈不堪,燕戎几人此时也是疲惫不堪,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

    村庄的影子,渐渐的临近,马蹄踏击地面,隆隆作响。

    直到拐过一处低矮的小山丘,才真正看清楚村子的全貌,断壁房塌,破败不堪,整个村子安静的可怕,没有一丝的生气。地上殷殷血迹依稀可见,但是那血迹却已经干枯了,显然这里经历过一场厮杀,或者是屠杀,应该是已经过去很多天了。

    “怎么回事?村子中没有人吗?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见,好像被洗劫了一般的凄惨。”

    看着荒凉,落败的村庄,何松眨着一对鼠眼,滴流乱转的尖声说道。

    “这个村子应该是被黄巾军洗劫过了,应该是不久之前的事情,我们来晚了,看来我们今晚要饿着肚子了。”

    燕戎警戒的巡视着四周的情况,突然耳朵闪动起来,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指着远处的村子深处,急声道:“走!去村子里面,那里好像还有活着的人,好像还有人正在厮杀,我们去看看。”

    村子不大,不过方圆一里大小,五匹骏马,铁蹄狂奔,沿着若隐若现的声音方向,登上一个小山坡,整个村子的视野,便尽数的收在了眼中。

    果然,在村子里面,一座简陋的篱笆小院中。

    几个狼狈不堪的汉朝士兵,浑身血迹斑斑,伤痕累累,衣衫褴褛,正手持着铁剑,紧紧的靠在一起,后背相贴,组成一个圆形的防御阵型,从他们的着装可以看出,他们可能就是附近哪个县城的府郡兵勇。这几个男子的四周,数十个头裹黄巾的汉子,手持着短刀,长剑,大刀,五花八门的武器,团团的把那几个汉朝士兵围在中间。

    这些头裹黄巾的汉子,就是黄巾军了。

    篱笆小院里面,外面,正躺着数十具的尸体。其中,头裹黄巾的汉子占了大半,府郡士兵的尸体不过区区六具。由此可见,这批府郡兵勇的个人实力不弱。

    现在,还活着的兵勇还有七人,为首的是一个身穿铠甲的男子,这男子面如刀削,刚正挺拔,身材健壮,双手持剑,浑身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清秀的眉宇之间,双眸如炬,恶狼一般的怒视着眼前的敌人。从装束上可以看出,这人应该是军事长官。

    “石峰,你个狗屁的军侯,竟然敢杀我这么多的弟兄!老子今天非将你扒皮抽筋不可。”

    这股黄巾军中,一个貌似头领的大汉,手持着一柄朴刀,面目狰狞的凝视着那汉军的长官,咬牙切齿。看其言谈,好像还与那汉军的长官相识,而且还是有着不浅的私仇。

    “孙二,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流氓地痞而已,竟然能够当上黄巾军的小头目。看来,你们狗屁的‘大贤良师’,也不过如此,靠你们这群乌合之众,能成什么气候。你是贼军,我是官军,你我势不两立,水火不容,身为男儿自当保家卫国,平定叛乱,杀光你们这群叛贼。”

    那叫石峰的军侯,冷笑一声,紧了紧手中的长剑,横与胸前。

    “哼!我黄巾军神威,势如破竹,大军所过之处,城中官员,无一不是闻风丧胆,弃城而逃。你一个小小军侯,胆敢对我们‘大贤良师’不敬,来人啊!弟兄们!给我杀了这个汉军的刍狗。”

    那黄巾军小头目,咆哮过后,数十名黄巾军,便是手持利刃,蜂拥着向那几个汉军士兵杀去,如同疯子一般的疯狂,悍不畏死。这些黄巾军,从他们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们对那所称的“大贤良师”是多么的狂热、虔诚,“大贤良师”在他们的心中就是神灵一般的存在,他们要用手中的利刃,砍死那个胆敢侮辱他们“神灵”的人。

    “哼!什么狗屁的“大贤良师”,什么狗屁的黄巾军,你们不过是一群烧杀抢掠的强盗、劫匪。为了那些无辜的百姓,来一个我杀你们一个,来一双我杀你们一双。”

    看着蜂拥而来的黄巾军,石峰不但没有一丝的惊慌,反而更是狰狞咆哮着,指挥着身边仅存的几个士兵,与那些黄巾军厮杀起来。

    “好!那叫做石峰的汉军军侯,是个有骨气,有血性的人。”

    近在咫尺的山坡上,燕戎满脸的赏识之色,扭动了一下脖子,传来一阵“咯咯嘣嘣”的脆响,摘下悬挂在马背上的黑蟒长枪,向一旁的典韦等人,懒散的说道:“近一年的苦修,平平淡淡的生活,我都快要忘记鲜血是什么颜色了,我们也该活动活动筋骨了。”

    “哈哈!老典我也快闲出个鸟来了,就拿这几个小贼,开开胃吧!”

    典韦大笑一声,他这一笑,丑陋至极的面孔更是狰狞可怖,惨如人间的炼狱,双臂微微舒张,活动了一下筋骨,懒散的伸了一下懒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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