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借酒浇愁
目录:九鼎天下| 作者:西半球X| 类别:武侠仙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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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借酒浇愁
琅海市,早晨七点。
“老爸,快起床了!我们上课要迟到了啦!”
狄征还在睡觉中,猛觉身上一沉。睁开眼,却是儿子小杰压到了他的身上。
跟着,女儿小菀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哥,你把我的笔记收哪了?”
小杰做了个夸张的表情,叫道:“难道被我收到自己的书包里了?你等等,我找找去。”
于是小正太又屁颠屁颠跑出房间去给自己妹妹找东西去,狄征摇头微笑。拉开窗帘,窗外明媚得过份的阳光照到他的脸上,他微微眯上眼睛,然后打开了窗户。
顿时,带着些许腥气的海风迎面扑来。
这是狄征所熟悉的味道。
自从上海回到琅海已经过了大半个月,狄征又回到了之前的生活轨迹上。家、学校、公司三点一线,平淡却生活。如果不是小仙倒退了十年轮回,那么他现在的生活便称得上完美。
可惜,失去的终归失去。即使再怎么想,生活也不可能回到前一横一样的日子。
况且,狄征也不是原来的狄征了。
十二月的天,即便是南方也已经冷意袭人。狄征换过一件薄毛衣、一条呢布裤。以他的修为,早已寒暑不侵。但如果还穿着短袖的话,未免太另类了。狄征可不想那么引人注目,虽说华夏修真界恐怕已经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
下楼刷牙洗脸后,小杰和小菀已经在门口催促着他快点带他们去上课。狄征只能咬着块面包就出了门,在老母亲的唠唠叨叨中,开着车子把一对儿女送到了学校大门口。
学校大门边上,有老师迎接着学生入校。站在前排的就是小杰的班主任叶梓童,她看到狄征的时候点了点头,还给狄征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狄征勉强笑了笑,点头答应后便驾车离开。
时间还早,他到附近的食街上吃了点早餐,跟着漫无目的地开着车行走在大街上。
这个城市还维持着原来的步伐,它缓慢而坚定地往前走,越来越多的市区被开发出来,但生活的气息仍弥漫在街头的每个角落里。无论是晨练的老爷爷老奶奶,还是街边卖早餐的小贩,又或者是那些带着小孩去上学的父母。
生活的气息无处不在,似乎城市还是狄征认识的那个城市。但狄征知道,它也渐渐变了。
严格来说,变得并非城市。而是城市里多了些其它东西,例如那蜷缩在角落里的灭蒙,又或是以人类肉眼无法看到的当扈。可这些并非普通的妖怪,因为它们的脸上都带着各种花纹的面具。
这些东西,名为陀罗。它们并非人间的妖怪,而是来自修罗界的罪妖。
就如狄征所看到的,来自修罗界的罪妖已经渐渐蔓延到像琅海这种沿海的城市。尽管狄征还看不到修罗的踪迹,可他知道那也是迟早的事。
长白山中天机宫的修罗通道里,跑出来的异界生灵已经把脚印遍及到整个华夏大地。淡淡的不安,正弥漫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
不知不觉,狄征驾车来到了小仙的家门口。看着这昔日的爱巢,狄征却生怯意。但最终他还是下了车,然后走上熟悉的楼道。
回来琅海市后,狄征一直没和小仙联系。他有些害怕面对自己昔日的这个爱侣,尽管在墨门里表明要和安逸轩公平竞争来着。
或许,我是个没有勇气的家伙吧。狄征心里自嘲道。
不管如何,今天他总算站在了小仙的家门前。狄征不敢去想等会小仙开门会是怎么样一个场景,是她自己来开门,亦或是安逸轩。如果是后一种情况,狄征估计连死了的心都有。
犹豫了片刻后,他按下了门铃。
门里一片安静,狄征再按几下,隔壁家的大妈却打开了门问:“小伙子,你找夏小姐?”
这大妈也算狄征的旧识,但因着小仙的关系,她自然也不记得狄征。狄征忙点头道:“是啊,小……夏小姐她不在家?”
大妈说道:“这不明摆着吗?如果在家早给你开门了不是,前些日子,我看夏小姐带了个帅小伙回来过,然后收拾了下东西像是旅行去了……”
下面的话,狄征已经听不清了。他连自己怎么下了楼,又上了车都不知晓。只记得大妈那几句话,小仙已经带安逸轩回家了,而且两人像是去哪旅游去。
狄征露出苦笑,心道果然自己这个老男人还是没安逸轩那年青小伙吃香。
下午,狄征去了趟碧菀轩,见着了隐谷的二长老菩叶。对于他的到来,菩叶倒不甚意外,以她的能耐,早就得悉狄征回来的消息。
狄征向菩叶请教了轩辕剑以及自己看到那如同幻像般的剑典画面,但以菩叶的博学,却也不知道《大千剑录》的存在。可对于轩辕剑突然活过来似的,还千里奔袭自行飞到杭州寻找狄征一事,菩叶相当好奇。
她细细研究过这把神器后,将它放到狄征身前的席子上。轩辕剑闪了闪,化作一道金光遁入狄征的右眼中。
“有什么异常吗?”狄征问道,现在轩辕剑和他心意相通,只要一个意念便能够使用,非常方便。
而且轩辕剑对狄征的紫天炎并不排斥,尽管狄征朝剑中注入炎力后,会被轩辕剑天然转化成笼罩着剑身的金色剑气,但轩辕剑这自带的黄金剑气,其威力确实要比紫天炎高出数筹。这等于轩辕剑增幅了狄征的力量,毫不夸张的说,除非对手是天位强者,否则狄征一无所惧。
菩叶摇头道:“异常倒是没有,相反这把神器充满了旺盛的生机。不愧是千古第一的剑,它本身所蕴含的灵力已经强得可怕。但是,我只能说,它只活过来了一半。”
“活了一半?”
狄征显然不理解菩叶的意思。
“因为没有器魂啊。”菩叶叹道:“灵机神器,皆有器魂。以品质论,自是神器的器魂为佳。传闻神器的器魂,甚至拥有自己的灵智,奇妙无比。但这把千古神剑里,我却感应不到任何器魂的反应。它徒然拥有最强的身躯、最可怕的力量,却像是一个没有魂魄的人并不完整。所以我才说它只是活过来一半,但即使如此,它仍然是当之无愧的洪荒第一神器。”
被菩叶这么说起,狄征倒是记得那天晚上在杭州梅峰岛上,应该是感应到轩辕剑苏醒而赶来的铘也说过,狄征用愤怒的意志激活轩辕剑并算不上一件好事。现在看来,铘的意思应该是指狄征使用的方法不对,因此唤醒的是不完整的轩辕剑。
但狄征不知道,铘的意思并非如此。
“对了,还有一件事想拜托二长老。”狄征一拍大腿道。
菩叶淡淡地看着他问:“什么事?”
“我想请二长老把我那一家老小带去隐谷暂居。”狄征说道:“这不合隐谷避世的规矩,但二长老应该也知道,现在修罗界的妖灵已经侵入人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人间很快会有一场大变。我想来想去,天下间也只有隐谷最安全了……”
说着,狄征硬着头皮看向菩叶。隐谷鲜少接待外人,更别说把世俗的人带到谷中居住。狄征也知道这有点强求于人,可就如他所说,若人间真个因为修罗界而大乱的话,恐怕也只有隐谷是最安全的。
菩叶轻轻呷了口香茗,说道:“最近我刚好要回隐谷一趟,捎带那么两个小鬼和一双老人回去该没有什么问题。”
狄征一听大喜,道:“谢谢你,二长老。我这就回去先作安排。”
“去吧,不过……”菩叶突然轻描淡写地说:“你不想知道小仙的消息吗?”
狄征本是要离开,闻言却全身一震。他苦笑道:“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说罢,他推门而出。
看着狄征的背影,菩叶摇了摇头,轻轻道:“真是冤孽……”
是夜,一间名为“美国派”的酒吧里,兰妮正用她专业的眼光从酒吧中来往的单身男子身上掠过。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出入酒吧的人无非是寻欢作乐,又或借酒消愁。
也有另外一些人别有目的,他们大多是些内心空虚的人,目光往往会盯在独自一人的酒客身上。如果觉得对方合适,他们就会上前搭讪,最终可能两人会在哪间酒店里过一夜。这种活动,名为猎艳。
猎艳的并非全是男人,也有像兰妮这般有钱有时间却空虚寂寞的女人。兰妮猎艳的经验丰富,过于年轻的男子她不找,这些年青人只会把过剩的精力发泄在她的身体上,而不是花在倾听她的心事上;过于严谨的男人她也不找,在她看来,找那种男人还不如找只布公仔聊天比较好玩。
所以兰妮今晚遍寻全场后,把目光锁定在吧台上一个独饮的男子身上。
老实说,这个男人长得一点也不出众,但他的眼睛非常特别。那一双褐色的瞳孔里,闪耀着深邃的光,就如星空,会把人的灵魂也吸进去。他的眼里已经有了醉意,但喝酒的频率却没有丝毫的改变,这说明他是个有自制力的人,通常这样的人都是位绅士。
最重要的是,兰妮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为情所伤。只有这样的人,那如同星辰般的双眼中,才会透出无法言喻的哀伤。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男人比所谓的帅哥要有魅力得多。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又岂是那些胡子还没长齐的毛头小伙可比。于是兰妮走了过去,用最完美的姿态坐到他的旁边。
“可以请我喝一杯吗?我叫兰妮。”她的声音非常有磁性,而且性感。
“给这位小姐来怀蓝色情人。”他没有犹豫,淡淡对酒保道,又朝兰妮指着自己说:“我叫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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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借酒浇愁
琅海市,早晨七点。
“老爸,快起床了!我们上课要迟到了啦!”
狄征还在睡觉中,猛觉身上一沉。睁开眼,却是儿子小杰压到了他的身上。
跟着,女儿小菀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哥,你把我的笔记收哪了?”
小杰做了个夸张的表情,叫道:“难道被我收到自己的书包里了?你等等,我找找去。”
于是小正太又屁颠屁颠跑出房间去给自己妹妹找东西去,狄征摇头微笑。拉开窗帘,窗外明媚得过份的阳光照到他的脸上,他微微眯上眼睛,然后打开了窗户。
顿时,带着些许腥气的海风迎面扑来。
这是狄征所熟悉的味道。
自从上海回到琅海已经过了大半个月,狄征又回到了之前的生活轨迹上。家、学校、公司三点一线,平淡却生活。如果不是小仙倒退了十年轮回,那么他现在的生活便称得上完美。
可惜,失去的终归失去。即使再怎么想,生活也不可能回到前一横一样的日子。
况且,狄征也不是原来的狄征了。
十二月的天,即便是南方也已经冷意袭人。狄征换过一件薄毛衣、一条呢布裤。以他的修为,早已寒暑不侵。但如果还穿着短袖的话,未免太另类了。狄征可不想那么引人注目,虽说华夏修真界恐怕已经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
下楼刷牙洗脸后,小杰和小菀已经在门口催促着他快点带他们去上课。狄征只能咬着块面包就出了门,在老母亲的唠唠叨叨中,开着车子把一对儿女送到了学校大门口。
学校大门边上,有老师迎接着学生入校。站在前排的就是小杰的班主任叶梓童,她看到狄征的时候点了点头,还给狄征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狄征勉强笑了笑,点头答应后便驾车离开。
时间还早,他到附近的食街上吃了点早餐,跟着漫无目的地开着车行走在大街上。
这个城市还维持着原来的步伐,它缓慢而坚定地往前走,越来越多的市区被开发出来,但生活的气息仍弥漫在街头的每个角落里。无论是晨练的老爷爷老奶奶,还是街边卖早餐的小贩,又或者是那些带着小孩去上学的父母。
生活的气息无处不在,似乎城市还是狄征认识的那个城市。但狄征知道,它也渐渐变了。
严格来说,变得并非城市。而是城市里多了些其它东西,例如那蜷缩在角落里的灭蒙,又或是以人类肉眼无法看到的当扈。可这些并非普通的妖怪,因为它们的脸上都带着各种花纹的面具。
这些东西,名为陀罗。它们并非人间的妖怪,而是来自修罗界的罪妖。
就如狄征所看到的,来自修罗界的罪妖已经渐渐蔓延到像琅海这种沿海的城市。尽管狄征还看不到修罗的踪迹,可他知道那也是迟早的事。
长白山中天机宫的修罗通道里,跑出来的异界生灵已经把脚印遍及到整个华夏大地。淡淡的不安,正弥漫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
不知不觉,狄征驾车来到了小仙的家门口。看着这昔日的爱巢,狄征却生怯意。但最终他还是下了车,然后走上熟悉的楼道。
回来琅海市后,狄征一直没和小仙联系。他有些害怕面对自己昔日的这个爱侣,尽管在墨门里表明要和安逸轩公平竞争来着。
或许,我是个没有勇气的家伙吧。狄征心里自嘲道。
不管如何,今天他总算站在了小仙的家门前。狄征不敢去想等会小仙开门会是怎么样一个场景,是她自己来开门,亦或是安逸轩。如果是后一种情况,狄征估计连死了的心都有。
犹豫了片刻后,他按下了门铃。
门里一片安静,狄征再按几下,隔壁家的大妈却打开了门问:“小伙子,你找夏小姐?”
这大妈也算狄征的旧识,但因着小仙的关系,她自然也不记得狄征。狄征忙点头道:“是啊,小……夏小姐她不在家?”
大妈说道:“这不明摆着吗?如果在家早给你开门了不是,前些日子,我看夏小姐带了个帅小伙回来过,然后收拾了下东西像是旅行去了……”
下面的话,狄征已经听不清了。他连自己怎么下了楼,又上了车都不知晓。只记得大妈那几句话,小仙已经带安逸轩回家了,而且两人像是去哪旅游去。
狄征露出苦笑,心道果然自己这个老男人还是没安逸轩那年青小伙吃香。
下午,狄征去了趟碧菀轩,见着了隐谷的二长老菩叶。对于他的到来,菩叶倒不甚意外,以她的能耐,早就得悉狄征回来的消息。
狄征向菩叶请教了轩辕剑以及自己看到那如同幻像般的剑典画面,但以菩叶的博学,却也不知道《大千剑录》的存在。可对于轩辕剑突然活过来似的,还千里奔袭自行飞到杭州寻找狄征一事,菩叶相当好奇。
她细细研究过这把神器后,将它放到狄征身前的席子上。轩辕剑闪了闪,化作一道金光遁入狄征的右眼中。
“有什么异常吗?”狄征问道,现在轩辕剑和他心意相通,只要一个意念便能够使用,非常方便。
而且轩辕剑对狄征的紫天炎并不排斥,尽管狄征朝剑中注入炎力后,会被轩辕剑天然转化成笼罩着剑身的金色剑气,但轩辕剑这自带的黄金剑气,其威力确实要比紫天炎高出数筹。这等于轩辕剑增幅了狄征的力量,毫不夸张的说,除非对手是天位强者,否则狄征一无所惧。
菩叶摇头道:“异常倒是没有,相反这把神器充满了旺盛的生机。不愧是千古第一的剑,它本身所蕴含的灵力已经强得可怕。但是,我只能说,它只活过来了一半。”
“活了一半?”
狄征显然不理解菩叶的意思。
“因为没有器魂啊。”菩叶叹道:“灵机神器,皆有器魂。以品质论,自是神器的器魂为佳。传闻神器的器魂,甚至拥有自己的灵智,奇妙无比。但这把千古神剑里,我却感应不到任何器魂的反应。它徒然拥有最强的身躯、最可怕的力量,却像是一个没有魂魄的人并不完整。所以我才说它只是活过来一半,但即使如此,它仍然是当之无愧的洪荒第一神器。”
被菩叶这么说起,狄征倒是记得那天晚上在杭州梅峰岛上,应该是感应到轩辕剑苏醒而赶来的铘也说过,狄征用愤怒的意志激活轩辕剑并算不上一件好事。现在看来,铘的意思应该是指狄征使用的方法不对,因此唤醒的是不完整的轩辕剑。
但狄征不知道,铘的意思并非如此。
“对了,还有一件事想拜托二长老。”狄征一拍大腿道。
菩叶淡淡地看着他问:“什么事?”
“我想请二长老把我那一家老小带去隐谷暂居。”狄征说道:“这不合隐谷避世的规矩,但二长老应该也知道,现在修罗界的妖灵已经侵入人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人间很快会有一场大变。我想来想去,天下间也只有隐谷最安全了……”
说着,狄征硬着头皮看向菩叶。隐谷鲜少接待外人,更别说把世俗的人带到谷中居住。狄征也知道这有点强求于人,可就如他所说,若人间真个因为修罗界而大乱的话,恐怕也只有隐谷是最安全的。
菩叶轻轻呷了口香茗,说道:“最近我刚好要回隐谷一趟,捎带那么两个小鬼和一双老人回去该没有什么问题。”
狄征一听大喜,道:“谢谢你,二长老。我这就回去先作安排。”
“去吧,不过……”菩叶突然轻描淡写地说:“你不想知道小仙的消息吗?”
狄征本是要离开,闻言却全身一震。他苦笑道:“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说罢,他推门而出。
看着狄征的背影,菩叶摇了摇头,轻轻道:“真是冤孽……”
是夜,一间名为“美国派”的酒吧里,兰妮正用她专业的眼光从酒吧中来往的单身男子身上掠过。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出入酒吧的人无非是寻欢作乐,又或借酒消愁。
也有另外一些人别有目的,他们大多是些内心空虚的人,目光往往会盯在独自一人的酒客身上。如果觉得对方合适,他们就会上前搭讪,最终可能两人会在哪间酒店里过一夜。这种活动,名为猎艳。
猎艳的并非全是男人,也有像兰妮这般有钱有时间却空虚寂寞的女人。兰妮猎艳的经验丰富,过于年轻的男子她不找,这些年青人只会把过剩的精力发泄在她的身体上,而不是花在倾听她的心事上;过于严谨的男人她也不找,在她看来,找那种男人还不如找只布公仔聊天比较好玩。
所以兰妮今晚遍寻全场后,把目光锁定在吧台上一个独饮的男子身上。
老实说,这个男人长得一点也不出众,但他的眼睛非常特别。那一双褐色的瞳孔里,闪耀着深邃的光,就如星空,会把人的灵魂也吸进去。他的眼里已经有了醉意,但喝酒的频率却没有丝毫的改变,这说明他是个有自制力的人,通常这样的人都是位绅士。
最重要的是,兰妮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为情所伤。只有这样的人,那如同星辰般的双眼中,才会透出无法言喻的哀伤。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男人比所谓的帅哥要有魅力得多。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又岂是那些胡子还没长齐的毛头小伙可比。于是兰妮走了过去,用最完美的姿态坐到他的旁边。
“可以请我喝一杯吗?我叫兰妮。”她的声音非常有磁性,而且性感。
“给这位小姐来怀蓝色情人。”他没有犹豫,淡淡对酒保道,又朝兰妮指着自己说:“我叫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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