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 不死鸟的传说(求月票)
目录:锻仙| 作者:新兵扛老枪| 类别:武侠仙侠
形容局势糜烂程度的时候,人们常常用到四个字:内忧外患!如今这个词可以用在十三郎身上,内有元婴之忧,外有肉身之患,里外不是人。
血舞王一吼破壳,冥界小子安魂辅助,再加上十三郎不惜性命破法冲关,最终令那个破烂元婴拥有了自我疗伤之力。但因冷玉寿元将尽,十三郎枯守三日不眠,哪有机会调理伤势?
十三郎性情狠辣毒绝,送爱归墟仍不忘告诉她自己会好好活着,意思便是要留待将来。正如他自己曾讲过的,这是个神奇的世界,只要时间足够,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死亡不是终点,放弃才是最大的悲,十三郎很明白,很努力,但是还不够。
情字最伤心,爱侣无声无望无盼,没有人能够完全守好神魂,他也不例外。
局势催逼,乱舞之战爆发后,十三郎本意尽量控制不要出手,然而忽然遇到赌约,面对可凭一击解决一族、甚至改换整体局势的机会,最终没能忍住。
强行激发浮魔雷心,克敌后法力几乎耗尽,心神再遇震荡,八指先生伤上加伤。偏偏这个时候,掌天弓来袭,十三郎迎来修道之后所面的最大危机,直接与死神脸贴脸。
掌天弓,伪造化之宝,是魔宫长老无数年不能掌控、枪王为之甘愿放弃血鼎的至宝!由此判断,绿衣少女根本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威力,绝不输给血鼎的那两成守护。
结果很无奈。但也很幸运;卡门飞刀断指亡命阻截在先,数千飞蚁化枪碰撞在后。十三郎真正面对的,充其量只有其一半。就算这样,十三郎用尽手段,甚至瞎猫碰到死耗子临时感悟到断尘之法,不仅削去附加在箭矢伤的咒怨之力,更因明王法决加固了抗力,仍被炸飞四根手指。
十三爷的手何尝不是法宝!不,寻常法宝不能与之相比。一根手指都比不了。
难怪绿衣少女那般有把握,若按照正常情形理解,别说那时的十三郎,便是状态全盛、元婴也完全康复,都决然接不下这一箭。
考虑到绿衣少女修为不足、宝弓尚未真正认主等等因素,此弓威能全部发挥的话,多半可与大先生一击相较。这样的宝物、尤其是它居然可以被元婴修士使用。十三郎焉能不夺,岂能不图,怎么能让他从眼前溜走!
手指断了可以长出来,身体废掉还可以修复,真正危机仍来自元婴,那才是修道之本源。接下那一箭。十三郎的元婴重新沉睡,煞气之壳顺势反扑,将元婴覆盖达九成。
当然,比以前薄了些,但若给它时间。煞气便如扎根于元婴的寄生虫一样,重新恢复元气。甚至更强。
这般情形下,十三郎没有选择闭关疗伤,而是直扑恶沙居,首次直面三王,进行了一场艰苦卓绝的心战。所为的,便是要不惜一切将那张弓夺到手里,绝不容它再次直向自己的脸。
说战不合适,至始至终,十三郎没能找到任何机会;双王给了他一条路,一条死路,但也是十三郎不得不去走的路。后面撒泼装疯,包括得到一只胭脂鸟残尸,在双王眼中只是安慰,别让这个被他们寄予厚望的筹码自绝罢了。
七阶胭脂鸟,听起来很了不起,然而与掌天弓相比,与血鼎放在一块较量的话,无异于羽之于皓月,沟渠面对大潮一样,根本不值一提。至于那些“垃圾话”,别说双王,十三郎自己都觉得无聊,起不到任何改换局势的作用。
掌天弓没拿到,十三郎并不如何失望;因为他要的不是用那张弓伤敌,而是不要让它被对手利用攻击自身。此弓未开禁前,双王均不敢轻易动用,再说了,人家随手一击便能取了十三郎的命,犯不着自取麻烦。
事实上,若纯粹从宝物的品质对比,十三郎一点都不在乎这件伪宝。金乌之爪就不说了,此界、甚至四大星域都休想找到比它更强的法器。问题是那东西在十三郎手里只能当锄头刨地,别说他,就算仙人都休想炼化。
不算金乌之爪,十三郎也有足以和掌天弓一较长短的法宝,而且更适合他使用。
天绝双剑化二为一,古剑门无数年没有人能掌控,入体时曾惊动胸口印记,令大先生和老院长为之惊叹眼红,连那位前辈的意志都曾与之“切磋”。
这样的剑会不如掌天弓?
绝无可能!
可惜的是,天绝虽利,十三郎同样没办法调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藏在身体里大睡,不知咒骂抱怨了多少回,甚至多少年。
没办法,自己的本事不够,十三郎只好尽力修炼,加强修为提升境界,力争早一点拥有匹配、至少能请动它的资格。结果并不让人失望,结婴虽然乱七八糟,十三郎的确感受到了拥有灵体本源的不同,那把骄傲的剑似乎有些动静,不强烈,但已足够让人欣喜。
灵妖魔三修,十三郎不会妄自菲薄;他知道自己与古剑门修士不同,若能具备鬼道那样的修为,甚至稍稍弱一些,也能有机会让天绝剑重现世间。到那时,十三郎或许仍不能说纵横天下,但已不忌寻常大能,配合其它手段诸多底牌,可说是进退自如。
说到手段,如今的十三爷再不是当初个弱质少年,妖宠之类不提,自身之强横也超出同阶修士太多太多。法体双修只是本份,其神通又何尝不是冠绝两域;抛开常规手段,定之决,塑灵变,浮魔雷,金乌火,吸灵与化魔指,哪一个都足以扭转乾坤。当然,这些手段各有局限。出则必杀,均不是常规斗法所能用。
比如塑灵变。那几乎等于挥刀自残,用过便是残废;浮魔雷也很离谱,一次抽干八成法力,连飞行都需坐骑代步;金乌火更不用说了,十三郎能发挥出来的千不足一,若对人说这就是真灵之火,恐让金乌他老人家暴跳如雷。
话说回来,假如十三郎能将这几种手段调用自如。什么狗屁三王不是普通修士,通通视若蝼蚁,以力杀之。不净开口便问神雷何来,足以证明他们两对此都有忌惮,自己看懂了还不够,需要十三郎亲口承认才最终放了心。
三年一击,实际上等于一辈子就一击。区区一道雷霆,杀死土蚌长老不在话下,想让三王就此授首远远不够,来个十道八道还差不多。
说到底,不计兽宠、再扣除几样压轴手段,十三郎仍只是一个比普通元婴稍强的修士。且要完全康复才可。
他有潜力,足够让大能为之胆寒的潜力;他需要时间,需要休养,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规划。
规划只是规划,宝物再多。神通再强,都以一件事为前提:治伤!
密室中。十三郎面色平静,残余六指不停弹出一道道赤焰法决;其目光注视着空中的火鸟,略有紧张,满是期待。
“胭脂鸟,希望你别像胭脂!”
以火激火,蕴含着金乌气息的火焰渗入胭脂鸟的身体,经每一根羽毛灌入经脉,直至每一根骨,每一滴血,每一丝肉,每一个毛发分子。
金乌为皓阳,乃一切火焰之祖,大至天上红日,小至荒原野火,乃至凡间常用的炕头炉灶,无一不以其为始祖。胭脂鸟源自凤凰,但其血脉内不会没有金乌的记忆,十三郎的用意很简单,要以始祖之力调动胭脂鸟本源,将其火力全部调动起来,再从每一分血肉里引出,全部灌入自己体内。
这是夺,是抢,但也是造化;与和尚的纯粹谋夺不同,十三郎发出始祖之令,是要提升胭脂鸟的火性等级,是它终身都无法想象的机缘。
胭脂鸟已死,那叙焰再高也无法令其复活;然而火凤凰又名不死鸟,涅槃才是其最强处,胭脂鸟身具凤凰血脉,多多少少具备一些不死特质。十三郎这样做,是要问一问它存在于灵魂深处那一缕意志,愿不愿因此成全自己,也成全其灵魂中的火源。
火烧胭脂鸟,命它舍弃一切成就其火,化肉身为灵体,这就是用意。
是奉献,也是其使命。
紫光缭绕,赤芒如织,一记记火焰如刀,斩破虚空但也多出一丝莫名之志,全部进入胭脂鸟的身体。空中火鸟渐渐“活”了过来,高冠曲颈丰羽秀尾,目光暗淡无神,低头本能地看了看自己的身下。
身下空空,两只高足不见踪影,胭脂鸟愕然转过头,眼神渐渐明悟。
它死了,也活了,它知道自己已死,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能活,因而寻找源头。
它看到一个人。
“本为火中尊禽,身已归墟,灵魂无路;既然能够意志不灭,当知我之意。”
十三郎狮不停,认真说道:“我的力量不够,只能做为牵引让你化灵;如果你愿意,请告诉我。”
胭脂鸟看着他,似在默默感受,又似乎在思索,或是在回忆;眼中神情似悲哀,似愤怒,似哀怨,又似在呜咽。
它在询问。
火焰让十三郎知道它在问,回答道:“你要奉献一切,不仅仅是身体里的一切,还有灵魂;你要放弃轮回,集中全部意志,燃烧全部本源,接纳我赋予给你的红尘意!”
“红尘之中亿万生命,亿万生命皆不愿死,冥冥中自有一股为求活而生出的意志。我于将死时感悟此种意志,你在死后承受,这就是缘。”
“枪王说它是斩尸决,和尚、也就是杀死你大人说它是断红尘,我的看法与之相反,红尘意志最大的力量不是断,不是夺,而是聚!是赋予!”
“我把它送给你,需要你敞开心神接纳,并将不死本源燃烧,重新凝聚出自己的意志,再以火焰为躯,化灵体而活。”
“此时战场贲烈,乱舞城内求生的意志也最强,但我不知道我的力量够不够,也不知道你的力量够不够,因而不知道这样能不能成功。”
“失败的话,你会失去一切,休说轮回之路,连一丝印记都不会留下。即便成功,此术因我而生,你会成为我的火灵,为我冲锋陷阵,杀敌千万没有尽头。”
“我无法保证你会留下记忆,也无法保证你将来怎么样;我只能告诉你,我回尽最大努力,做一切我所能做的事。”
随手捏碎一枚玉简,铮铮琴音回荡在火焰内,为满室氤氲增加几分灵动;十三郎头顶不知何时出现一道虚幻到几不可查的虚影,威严赫赫,三足好似擎天之柱,正对着胭脂鸟的目光满是不屑,但也含有一丝期许。
“我有长远打算,本意是它。”
十三郎的声音似有些落寞,感慨说道:“仔细想了想,我发现不,是觉得这种想法太过狂妄,也太对不住那只鸟。敲在这儿遇上你,便改了想法。”
“你应该能感受到,也能明白我的意思,现在有机会成为我的火灵,构筑法相之身,你是否愿意。”
“你,是否愿意!”
断喝之声隆仑荡,火海滔滔,仿佛无尽的烈焰中爆发出一声清啼!
似凤鸣又如鹰啸,清啼高亢而清冽,骄傲且愤烈,更有无穷杀戮意凝聚,一响便是九年。
又一个桥段结束,照例啰嗦几句。
这本书,老枪对修炼部分着墨很少,原因大家都明白,从炼气到化神,我取的是通用仙侠等级,俗称凡人流。那些东西都被写烂了,绞尽脑汁也整不出新东西,干脆砍了吧。
计划中是这样的,达到化神以上时会有所转变,等级名称也会不一样;现在还早,干脆点丢掉拉到。
这一章对功法神通方面略做了一点解释,目的是让大家明白十三爷的真实状况,对其实力有个清晰印象。不然的话,打起来怎么来怎么去都不知道,赢得迷糊输得
会输吗?十三爷怎么能输!
呵呵,以上是解释,下面说说情节。
第五卷过半了,下面的部分主要围绕一些因果而展开,别怪我这么含糊,因为实在不方便讲。非要说的话,五卷下半部分的作用主要是承接,因为第六卷实际上已经露了马脚,干脆这里公布出来,名字叫血域魔痕。
血域肯定要去的撒,这么大的事,岂能没有十三爷的份儿呢。血鼎写了这么多,怎么能随便扔掉不管呢,您说是吧。另外就是一些人物了,什么下毒呀,什么三王啦,什么妙妙呀,什么山君门下啦,还有这个婆婆那个长老的,挺多,等等等等吧。
还是那句老话,看锻仙,真的需要稍微用点心。这不是自夸或则炫耀,而是我的安排就是这样,前文不经意的地方或许就是后文的要点,前看后忘的话,真的会迷糊。
过渡部分既难写有不好看,就拿本章来说,无文采无故事,无情节无内容,愿意的话一两句就能带过;然而考虑这考虑那的,最后还是啰嗦一堆。类似的内容还有一些,我觉得这样不太好,正在考虑用什么方式把它赶过去。
有人说我写故事啰嗦,我自己真不这么看;发生事情的时候,我一点不吝惜笔墨,能写多细就写多细,哪怕被您骂。反之类似这样的部分,真不喜欢写,但是总不能一点都不写啊。
最后是一句废话:求全订,求全赞,。
!
老枪。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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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手段,如今的十三爷再不是当初个弱质少年,妖宠之类不提,自身之强横也超出同阶修士太多太多。法体双修只是本份,其神通又何尝不是冠绝两域;抛开常规手段,定之决,塑灵变,浮魔雷,金乌火,吸灵与化魔指,哪一个都足以扭转乾坤。当然,这些手段各有局限。出则必杀,均不是常规斗法所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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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乌为皓阳,乃一切火焰之祖,大至天上红日,小至荒原野火,乃至凡间常用的炕头炉灶,无一不以其为始祖。胭脂鸟源自凤凰,但其血脉内不会没有金乌的记忆,十三郎的用意很简单,要以始祖之力调动胭脂鸟本源,将其火力全部调动起来,再从每一分血肉里引出,全部灌入自己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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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让十三郎知道它在问,回答道:“你要奉献一切,不仅仅是身体里的一切,还有灵魂;你要放弃轮回,集中全部意志,燃烧全部本源,接纳我赋予给你的红尘意!”
“红尘之中亿万生命,亿万生命皆不愿死,冥冥中自有一股为求活而生出的意志。我于将死时感悟此种意志,你在死后承受,这就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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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保证你会留下记忆,也无法保证你将来怎么样;我只能告诉你,我回尽最大努力,做一切我所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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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长远打算,本意是它。”
十三郎的声音似有些落寞,感慨说道:“仔细想了想,我发现不,是觉得这种想法太过狂妄,也太对不住那只鸟。敲在这儿遇上你,便改了想法。”
“你应该能感受到,也能明白我的意思,现在有机会成为我的火灵,构筑法相之身,你是否愿意。”
“你,是否愿意!”
断喝之声隆仑荡,火海滔滔,仿佛无尽的烈焰中爆发出一声清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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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桥段结束,照例啰嗦几句。
这本书,老枪对修炼部分着墨很少,原因大家都明白,从炼气到化神,我取的是通用仙侠等级,俗称凡人流。那些东西都被写烂了,绞尽脑汁也整不出新东西,干脆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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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老话,看锻仙,真的需要稍微用点心。这不是自夸或则炫耀,而是我的安排就是这样,前文不经意的地方或许就是后文的要点,前看后忘的话,真的会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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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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