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满唐春 690 无法无天

690 无法无天

目录:满唐春| 作者:炮兵| 类别:历史军事

    “将军,动啥手?”尉迟宝庆吃惊地说。

    几个人也吃惊看着刘远,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这样说。

    刘远一脸残忍地说:“一会你们冲进那些店铺,把值钱的抢了,扔一点给路人,对了,到时用吐蕃语说话,不要用大唐话,有多乱给我弄多乱,把这趟给我弄浊了,混水才好摸鱼,宝庆,你准备一下,换上吐蕃士兵的铠甲,等动乱到差不多的时候,如果那神鸟苑的人坚守不出,不肯出来镇压,你就说有人冲击皇宫,让他们带人回皇宫救援。”

    众人闻言,一个个呼吸马上就变重、脸色涨红,缓缓地点点头,表示明白。

    很明显,刘远是想制造动荡,把那些守兵引出来,先来个调虎离山,然后再直捣黄龙,一举把那些有威胁的扁毛畜生全部宰掉,这样一来,回去的路途也相对安全很多,不过这个计划的确太疯狂了,就在松赞干布的眼皮底下干这种事,在敌人的都城公然杀人越货,就是想想也倍感刺激。

    好在大队已经离开,赞蒙赛玛噶也在城外,在路上和众人汇合,总的来说,没有后顾之忧,现在吐蕃苯佛起了纷争,一些苯佛的信徒在城中到处打斗,现在已是人人自危,很多人面上都有警戒之色,整座逻些城就象一个火药桶,一触即发,而刘远,就准备点燃这根“导火索”。

    “行动!”刘远低吼一声,“刷”的抽出弯刀,转手就向就近的一间珠宝店冲去,荒狼、关勇、候军等人二话不说,也抽出利刃,跟着刘远冲进那间珠宝店。

    “你们。你们干什么,这是的阿波色将军的产业,你们敢动一个手指头,阿波色老爷把你们一个个都生吞活剥。”一看到几个人拿着武器气势冲冲地冲进来,那掌柜先是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又横了起来,指着众人大声地斥责着。

    阿波色家族是吐蕃的老贵族,人口多,族风彪悍,就是松赞干布看到他。也得客客气气,现在看到有人想打珠宝店的主意,一下子就怒了。

    废话还真多。

    刘远手一挥,那柄弯刀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锋利的刀锋从那凶猛恶煞的掌柜脖子划过。在空中绽开朵朵血花。

    “啊....你....”那掌柜双手捂脖子,那血如泉涌一般的从指间冒出来。想说什么。可是只说了二个字,就“砰”的一声摔倒在地,再也说不了。

    “啊,杀人了。”

    “来人啊,有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

    “掌柜被杀了,快。抄家伙。”

    刘远干净利索把那掌柜的砍翻,一时间,路过的途人吃惊地叫了起来,而珠宝店的几个护卫也连忙抄起武器。准备教训这些无法无天的家伙。

    “嗖”“嗖”的两声,荒狼连发两箭,一下子射中两个冲在最前面护卫的胸口,荒狼的箭术精湛,有百步穿杨的实力,现在距离不过三丈,连瞄都不用瞄,转眼就打发了两个。

    “哈哈,找死。”看到两个吐蕃的护卫拿着弯刀,恶狠狠地冲过来,关勇不惊反喜,生怕别人抢了,一下子冲上去,一刀就劈向左边那个冲得最快的吐蕃护卫,那一刀疾如劲风,迅如奔雷,“卡”的一声,一刀就砍那护卫的颈间,斜向着砍下,势大力沉,都砍到胸部了,还没抽出,另一个护卫已经冲到,关勇也不躲避,伸脚猛地用力一踢,重重踹在那人的胸口。

    “砰”一声,那人连人带刀倒飞出去,空中都听到令人毛骨悚然的骨折声,摔落地时打翻了一个货架,那金银珠宝散落得一地都是,而那护卫瞪大眼睛盯着关勇,似有不岔,可是什么也说不出,只见他突然张口,“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黑血,头一歪,见他三界神灵去了。

    力达千钧的一脚,把他的肋骨踢断,一脚就把他给踢死,真不愧是兵王。

    四个护卫,一个照面,好像杀鸡宰鸭一样,一下子就把他们给全干掉了,这就是精锐和普通人的差别。

    “跑啊,杀人了啊。”

    “快跑,勇士饶命。”

    看到掌柜和护卫接连被杀,里面的几个伙计吓得脸色发青,哪里敢抵档,一边求饶一边呼天抢地想逃出去,这时候军等人杀红眼了,跟上去几刀又砍翻二人,当想砍第三个时,“当”的一声,一把弯刀一下子挡格住。

    挥刀的尉迟宝庆吃了一惊,抬头一看,出刀挡住自己的赫然是刘远,刘远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看清楚一点,尉迟宝庆低看一看,心中恍然大悟:那刀下明显是一个被吐蕃人掳来,卖作奴隶大唐女子,只见她吓得脸色发青,眼里尽是求饶之色,想开口求饶,可是吓得舌头发硬,哪里说得出话来。

    大唐将士锋利的刀刃,自然是不能对准自己的同胞。

    “啪”的二声,尉迟宝庆扔了二锭银子给她,用吐蕃语吼道:“快,自己逃。”

    “谢....谢谢。”那女子在鬼门关前走了一趟,那脸上的神色精彩极了,那两锭白花花的银子好像给她增添了二分勇气,连忙捡起来,硬着头发说了一声谢谢,然后飞一般地跑了。

    捡回一条命再白得两锭银子,对她来说,简直是祖宗显灵、菩萨保佑,当然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等那大唐的女子走后,这时珠宝店内已经空无一人,一众人看着满店的金银珠宝在发呆:金子黄、银子白、玛瑙、珍珠闪着迷人的光芒,在珠光宝气的照耀下,众人好像忘记空气中的血腥味一样,这是就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掠,那种别样的刺激强烈的刺激着众人肾上腺,一个个激动得脸都红了。

    在大唐,有哪个这么牛,敢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杀人越货,还是在吐蕃的京城。实在太刺激了。

    刘远走上去,踢了关勇和候军一脚,没好气地说:“还楞着干什么,发财啊,只捡值钱的,普通货色不要。”

    “是,是,将军”

    众人的闻言,这才如梦初醒,一个个如饿虎扑食去收拢那些金珠珠宝。那关勇更是狠,几下就把那装银钱的抽屉拆了出来,一股脑倒在柜台上,除了金锭金块,铜的、银的都不要。

    这是店外已经围了一大圈人。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刘远在杀人越货,可是他们一个个都不敢动。也不敢叫。只是远远地看着,也许被刘远等人的凶劲吓到了。

    刘远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走到柜台前,一下了抓了一大把金银珠宝,看也不看一下子扔到门外,大声说:“好。见者有份,大伙也发个小财,回去买牛买胡姬,好好过好日子。”

    “啊。银子。”

    “天啊,好大的一颗珍珠。”

    “我的,我的。”

    “是我先拿到的,松手。”

    “你松手,找打!”

    金银珠宝一散出去,刚才还在看热闹的人,一下子再也忍不住了,无论男女老少,一个个吼声连天地去捡,去抢,有的还当街扭打起来,吐蕃是领主制,绝大部分的财产都是领主贵族们的,普通百姓的日子都过得非常贫苦,现在那黄澄澄的金子、白花花的银子、还有各式宝石就在脚边,捡一小块银子就可以买几头牛、捡起一颗大珍珠就可以换到一个美艳的胡姬、抢到一块宝石就可以做个小地主,能不动心吗?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帛动人心,特别是穷怕了人,哪里经受得起这些考验,二话不说,一大堆人就当街抢了起来。

    “放下,放下”

    “吉勇百户长在此,敢趁乱掠夺者,格杀勿论。”

    就在众人在争抢之际,街上突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还有一个响亮的声音在吼道,接着听到人群里有人惊恐地叫什么巡逻队来了什么的。

    终于来人了,不用说,这些人是维护逻些城日常治安的武装力量,和大唐武候铺的武候和后世的片警是同一个性质,刘远和荒狼往外一看,只见街的东边有一队人冲了过来,全部骑着马、挥着弯刀,怒气冲冲,一看到他们,刚才还在抢的人下意识把脖子缩了一下,有的还偷偷把抢到的东西扔在地上,显得很怕这队人。

    “兄弟们,有人妨碍我们发财了,干掉他们。”刘远恶狠狠地说。

    很明显,要引起动荡,把这队人全部干部,这是必要的,可是在场这么多人被这队人吓往了,那么刘远的计划就得破产。

    这一队人,应是自己计划的最后一个考验了。

    “是,什长。”关勇等人按先前说好的,呼刘远的为什长。

    “杀啊。”刘远挥着弯刀,带着关勇等人勇敢地迎了上去,和那十个跳下马,同样是举着弯刀的吐蕃士兵打了起来。

    “嗖嗖”“嗖嗖”

    “当”“澎”

    刘远和关勇身行士卒,一举抢先杀了出去,而荒狼则是站在高处,不停搭箭拉弓,把来人一一射杀,经过这么久训练,刘远在战场也有一定的自保之力,关勇和候军护着刘远,荒狼可以很放心地放冷箭,把敌人一一射杀。

    这队巡逻兵一共是十人,刘远只是杀了一个就再也找不到对手了,很简单,荒狼一个人就射杀了三个,其中包括带头吐蕃百户长,天生神力的关勇和出刀狠辣的候军各干掉二个,剩下的人,一个才分了一个,普通士兵碰上这伙经过“人间凶器”荆一调教过、号称精锐中的精锐的扬威军,简直就是小屁孩碰上成年人,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档次,不用半刻钟,那个吉勇百户长和他的手下,一个不漏全被干掉。

    一旁的人都看得呆了。

    “这银子是我的。”

    “我的,我的,地上的银子全是我的。”

    “啊,放手,还想抢我的不成”

    吉勇百户长等维持治安的巡逻人全部被杀,街上的人又为那些无主的钱财打了起来,刚才在旁边看热闹的护卫,也加入了抢财物的行列。

    尉迟宝庆走去,一脚一个,把两个扭打在一起男子踢开,大声说:“你们还算是男人?这条街有的黄金白银,有本钱去拿啊,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两个大男人抢一块碎银,丢脸不?”

    刘远看到时机到了,大吼一声:“想发财的动手,抢上一票,以后就当大富翁,要发财的跟我来。”

    说完,一振手中的刀,转头向旁边那间想关门的皮毛店冲去,用力一踢,那门轰然的倒地,刘远还没冲进去,几个心急的吐蕃人已经冲了进去,开始在追杀店里的伙计抢夺店里的财货。

    “抢了,凭啥他们喝香喝辣,我的老婆儿子要挨饿。”

    “杀”

    “干一票,大冬天就不用出来跑了。”

    “抢了跑回老家,谁也不也知道。”

    “干了,兄弟,走,前面还有一间玉器店”

    吐蕃人多是头脑简单、血气方刚之辈,平日抢掠外族都有经验了,一看到刘远得手,又干掉了那巡逻队,那诱人的金珠财货,把他们骨子里的血性、贪婪、凶残全部激发出来,一个个红着眼,拿着刀开始冲进一间间商铺,开始抢掠,一旦没有节制和约束,人性那最丑陋的一面就像关不住的猛兽,一下子全跑出来了,好像瘟疫一般,一传十、十传百,刚才一个个还循规蹈矩的人,一下子变成了红眼的暴徒,开始四处烧杀抢掠,有的还当街强暴起女人来。

    很快,神鸟苑面前的那条街杀声四起,火光冲天,第一队巡逻兵来的时候,还有震摄力,可是一旦乱了起来,虽说又有二队巡逻兵到,可是都不用刘远动手,那些暴徒就一拥而上,把他们撕成了碎片。

    吐蕃全民皆兵,民风彪悍,绝大部分人出门都身携利器,真动起手,谁怕谁啊。

    到了后面,很多士兵也加入了抢劫的行列,有人趁乱抢劫、有人趁乱报仇、有人趁乱四处放火,一时间,逻些城乱得不能再乱,血流成河,到处都是喊杀声,火头四起。

    此时刘远一早手下拉到一边,以防被误伤到。

    “好,时机差不多了,宝庆,准备行动。”刘远突然下令道。

    尉迟宝庆一脸郑重地点点头,很快就跑了出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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