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惹着大人物了
目录:我的美女老板| 作者:玄幻豆豆| 类别:都市言情
第232章惹着大人物了
让布要脸和他的小弟们变了脸色,甚至慌乱的原因。除了对方出手狠毒之外,还因为突然出现的这群人,远比他们人手多好几倍,让他们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他们是敌人,可他们是为何而来?
是姓韩的那个妖孽指派的吗?
或者跟那个还在哭的女人有关联?
又或者,是那个被打得浑身血淋淋的小子?
不管跟谁有关,他们终究都是敌人。
好在有布要脸撑着场面,要不然他的那群小弟,早就吓得要举手投降了。
或者,他们是害怕吧。
他们不敢背叛布要脸,万一今天能度过去这一劫。等待他们的,将是布要脸所赐生不如死的惩罚。
布要脸好歹也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比这大的场面,也经历过不少。何况,不要忘了,这里可是学生帮的地盘。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没错,对方人手很多。可布要脸只需要打个电话,用不了一分钟。他的小弟们,就能铺满整条街。
来到他布要脸的地盘,是龙也得卧着,也得害怕他这条地头蛇。
没错,对方出手非常毒辣,可在布要脸混的生涯中,他也没少这样。甚至,手上还沾了许多人的性命。
人多怎样?
出手狠又怎样?
布要脸还就不信了,在他的地盘上,只要他报出名号,还有人敢动他!
所以,很短暂的时间,布要脸就镇定自若,冷声道:“你们是谁!”
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脸上带着一抹戏虐的冷笑,面对面直视着布要脸,将近十几秒钟,却不说话。
这短短十几秒钟的时间,布要脸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从对方的眼神里,似乎看到了死亡的恐怖。而那种死亡的恐怖,似乎将他一次又一次地代入进了无间地狱。
布要脸没来由的想要挣扎,想要呐喊。
太可怕了,真的是太可怕了。
对方的眼神,就好比是死神的眼神,让布要脸窒息着。
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即便是面对生死的时候,也不曾有这种恐惧。
即便是在身后那个姓韩的妖孽面前,也不曾有过这种害怕。
得亏十几秒后,对方的目光转移了。
当对方的目光,从布要脸身上转移开的那一瞬间。布要脸有种从地狱里挣扎出来,重生后的感觉。
刚才,真的是死过一回了吗?
布要脸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地问着自己。
同时,他还在暗暗庆幸。庆幸对方只盯着他看了十几秒,若是再久一些,恐怕他真的坚持不住。
就算没死,精神也崩溃了。
眼神,真的可以杀人么?
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径直的走向苗冉冉和凌霄天。
此时,苗冉冉依旧在哭,她害怕凌霄天真的会有生命危险。
凌霄天是因她而受伤,若是真的一命呜呼,苗冉冉会愧疚一辈子。
而今天发生的一切,也将会成为苗冉冉一生中无法抹去的阴影。
至于奄奄一息的凌霄天,看着因他而哭的苗冉冉,却是一副满足的模样。
似乎,就算是今天死了,他也无怨无悔。
真的就这么爱吗?
这还是那个,从来都不把女人和感情放在眼里的冷酷大少吗?
况且,苗冉冉只来了没几天啊。
他们两个人见过的次数,用手指都能数的清楚。
又因为苗冉冉一直拒绝他,苗冉冉对他说的话,也是屈指可数。
可是,凌霄天为何痴心一片?
真的是因为苗冉冉太漂亮,太迷人吗?
这是否否又应了那句老话,英雄难过美人关?
或许,还是另有隐情?
不管怎样,凌霄天真的把苗冉冉放在了心里,还是很重要的位置。
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走到凌霄天跟前后,二话不说。右手动作如风如影,在凌霄天的身上,点了不低于十次。
而这十多次,几乎是在瞬间完成!
不懂的人,也隐隐地能够猜到。因为他们在武侠片里见到过这种场景,一些江湖中人受伤之后,如有高手出手相救,必定先是封住他们的穴道。
或许,那个胖子就是在做这种事情。
而在懂的人眼里,没有这个或许。
就好比韩小黑,他很肯定,那个胖子确实是在封住那小子的穴道。
那小子受伤不轻,若是再这样血流不止,恐怕就算120来了,也要一命呜呼了。
而那个胖子所封住的十几处穴道,恰恰可以救了那小子的性命。
如此快速,且精准的手法,让韩小黑也是略吃一惊。
韩小黑不懂医术,至于那个胖子封住的十几处穴位,韩小黑顶多能识辨出来一半。
不管那个胖子的实力怎样,反正是在这一方面,韩小黑是自叹不如。
“少爷!”
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恭恭敬敬地称呼道。
果真就是凌霄天喊来的人!
能让这么一个江湖高手臣服,甚至是马首是瞻,惟命是从,凌霄天果真不简单!
宁济市八大少之一,堂堂凌家大少爷,又岂能简单了?!
若不是凌霄天喜欢独来独往,不要父亲给他的随从追随,今天他有岂能受到这样的欺辱。
随从?
没错,眼前这群训练有素的大汉,以及实力高深莫测,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都是凌霄天的贴身随从。
以前,凌霄天不需要这些贴身随从,除了喜欢独来独往的性格之外。还因为凌家在宁济市,甚至周边几个省市的显赫地位。让他误以为,只要他提出自己的名号,就不会有人敢动他。
可是,偏偏就是有这么多不知死活,有眼无珠的家伙。
凌霄天怒了,低声吼道:“狂风,告诉他们,我是谁!”
狂风?也就是那个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
名字不错,只是不知道的人,看狂风这臃肿的体型,总会觉得与他的名字不太符合。
刚才在布要脸的小弟动手之前,苗冉冉就已经对他们表明,他是凌霄天,是凌家的大少爷。
可是,那群家伙根本就不信。甚至,言语里还充满了嘲讽。
堂堂凌家的大少爷,凌霄天,何时受到过这样的嘲讽。
他要让那帮不长眼的家伙,知道他到底是谁!
“凌家少爷,凌霄天!”这是狂风说的。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其中却带着强悍无匹的强大气势。
韩小黑还好,没什么感觉。而别人,胸口却好像被压了一块巨石,让他们有些喘不过气。
“凌家少爷,凌霄天!”这是站在布要脸身后,面如死灰的阿胜喃喃出来的。
当阿胜看到狂风走向凌霄天,且非常恭恭敬敬地对凌霄天称呼一声少爷时,阿胜感觉自己彻底坠入了无间地狱。
少爷?
能有这样的阵势,阿胜相信了。
相信了刚才动手之前,别人给他的提醒。
那小子是凌家的大少爷!
阿胜苦笑着,刚才为什么就没相信呢?
假若相信了,也不会落得这种处境。
可是,这又能怪谁呢?
不,应该怪,怪指使他的那个人,秦如寿!
假如在这个时候,秦如寿出现在阿胜的面前。阿胜才不管秦如寿是谁,都会拼了命地冲上去,杀了秦如寿。
 虽然秦如寿给他的任务,不是去挑衅凌家的大少爷。但是,就是因为要绑架那个女人,才会发展成这种一发不可收的地步。
都怪秦如寿,那个狗娘养的秦如寿!
阿胜也怪自己,不应该为了一点钱,就去招惹是非。即便是去招惹是非,也应该调查一下对方的底细,万万不能这样莽撞。
秦如寿好歹也是秦家的大少爷,宁济市八大少之一,让他都不敢正面对付的人,又岂能简单?
太傻,真是太傻了。
可是,现在后悔,又有何用?
阿胜喃喃的声音很小,却被站在一旁的布要脸听到。
布要脸恨得牙根痒痒,低声质问道:“混蛋!你他娘的知道他是谁,你还敢招惹。你他娘的找死,别他娘的牵连老子!”
“我错了,我一定改,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阿胜傻了,反复就是这么几句话。
他没有生的希望,在他的心里,只有死亡。
可是,他又害怕死亡。
谁也不想死,阿胜也不想。
“滚!自作自受,老子保不了你!”
在这个时候,自然是自保要紧。
甚至,布要脸恨不得亲手,杀了阿胜这个不长眼的家伙。
这也不能怪布要脸,他也很无奈。
没错,这是在他的地盘。可是那所谓的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是对别人说的。对于秦家来说,这句话真的不适合。
秦家很强大,仅次于白家。
而他连红九妹和烟鬼白这种等级,都不敢招惹的人,又何德何能,去跟强大的秦家对抗呢?
他没有办法,而他现在,似乎也因此受到了牵连,陷入了危境中。
如果那位凌家的大少爷,一怒之下,也要他的性命,他也没有半点反抗的能力哟。
所以,他能否躲得过这一劫,能否保得住性命,都是个问题。
他要暗暗祈祷。
祈祷的同时,他还要彻底与刚才的事情,撇清干系。
最后,他还要低头哈腰,去央求别人,给他留一条活路。
他所能做的,似乎也只有这么多。
只要能留给他一条活路,即便丢尽所有的尊严,他也愿意。
能屈能伸,才是男子汉。
在这种危境下,面对强大的敌人,却还不屈不挠的人,那不是男子汉,是煞笔!
人这一辈子,什么最重要?
不是金钱,不是权势,更不是尊严,而是性命!
能够活着,即便变得一无所有,还可以从头再来嘛。
又有谁能否定,东山再起后的自己,不比现在光鲜?
若真是到了那种地步,到时再回过头来,去报仇雪恨,重拾尊严,岂不是很好?
这又附和了那一句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只要活着,牛奶会有的,饼干会有的,什么都会有的。
让布要脸和他的小弟们变了脸色,甚至慌乱的原因。除了对方出手狠毒之外,还因为突然出现的这群人,远比他们人手多好几倍,让他们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他们是敌人,可他们是为何而来?
是姓韩的那个妖孽指派的吗?
或者跟那个还在哭的女人有关联?
又或者,是那个被打得浑身血淋淋的小子?
不管跟谁有关,他们终究都是敌人。
好在有布要脸撑着场面,要不然他的那群小弟,早就吓得要举手投降了。
或者,他们是害怕吧。
他们不敢背叛布要脸,万一今天能度过去这一劫。等待他们的,将是布要脸所赐生不如死的惩罚。
布要脸好歹也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比这大的场面,也经历过不少。何况,不要忘了,这里可是学生帮的地盘。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没错,对方人手很多。可布要脸只需要打个电话,用不了一分钟。他的小弟们,就能铺满整条街。
来到他布要脸的地盘,是龙也得卧着,也得害怕他这条地头蛇。
没错,对方出手非常毒辣,可在布要脸混的生涯中,他也没少这样。甚至,手上还沾了许多人的性命。
人多怎样?
出手狠又怎样?
布要脸还就不信了,在他的地盘上,只要他报出名号,还有人敢动他!
所以,很短暂的时间,布要脸就镇定自若,冷声道:“你们是谁!”
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脸上带着一抹戏虐的冷笑,面对面直视着布要脸,将近十几秒钟,却不说话。
这短短十几秒钟的时间,布要脸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从对方的眼神里,似乎看到了死亡的恐怖。而那种死亡的恐怖,似乎将他一次又一次地代入进了无间地狱。
布要脸没来由的想要挣扎,想要呐喊。
太可怕了,真的是太可怕了。
对方的眼神,就好比是死神的眼神,让布要脸窒息着。
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即便是面对生死的时候,也不曾有这种恐惧。
即便是在身后那个姓韩的妖孽面前,也不曾有过这种害怕。
得亏十几秒后,对方的目光转移了。
当对方的目光,从布要脸身上转移开的那一瞬间。布要脸有种从地狱里挣扎出来,重生后的感觉。
刚才,真的是死过一回了吗?
布要脸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地问着自己。
同时,他还在暗暗庆幸。庆幸对方只盯着他看了十几秒,若是再久一些,恐怕他真的坚持不住。
就算没死,精神也崩溃了。
眼神,真的可以杀人么?
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径直的走向苗冉冉和凌霄天。
此时,苗冉冉依旧在哭,她害怕凌霄天真的会有生命危险。
凌霄天是因她而受伤,若是真的一命呜呼,苗冉冉会愧疚一辈子。
而今天发生的一切,也将会成为苗冉冉一生中无法抹去的阴影。
至于奄奄一息的凌霄天,看着因他而哭的苗冉冉,却是一副满足的模样。
似乎,就算是今天死了,他也无怨无悔。
真的就这么爱吗?
这还是那个,从来都不把女人和感情放在眼里的冷酷大少吗?
况且,苗冉冉只来了没几天啊。
他们两个人见过的次数,用手指都能数的清楚。
又因为苗冉冉一直拒绝他,苗冉冉对他说的话,也是屈指可数。
可是,凌霄天为何痴心一片?
真的是因为苗冉冉太漂亮,太迷人吗?
这是否否又应了那句老话,英雄难过美人关?
或许,还是另有隐情?
不管怎样,凌霄天真的把苗冉冉放在了心里,还是很重要的位置。
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走到凌霄天跟前后,二话不说。右手动作如风如影,在凌霄天的身上,点了不低于十次。
而这十多次,几乎是在瞬间完成!
不懂的人,也隐隐地能够猜到。因为他们在武侠片里见到过这种场景,一些江湖中人受伤之后,如有高手出手相救,必定先是封住他们的穴道。
或许,那个胖子就是在做这种事情。
而在懂的人眼里,没有这个或许。
就好比韩小黑,他很肯定,那个胖子确实是在封住那小子的穴道。
那小子受伤不轻,若是再这样血流不止,恐怕就算120来了,也要一命呜呼了。
而那个胖子所封住的十几处穴道,恰恰可以救了那小子的性命。
如此快速,且精准的手法,让韩小黑也是略吃一惊。
韩小黑不懂医术,至于那个胖子封住的十几处穴位,韩小黑顶多能识辨出来一半。
不管那个胖子的实力怎样,反正是在这一方面,韩小黑是自叹不如。
“少爷!”
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恭恭敬敬地称呼道。
果真就是凌霄天喊来的人!
能让这么一个江湖高手臣服,甚至是马首是瞻,惟命是从,凌霄天果真不简单!
宁济市八大少之一,堂堂凌家大少爷,又岂能简单了?!
若不是凌霄天喜欢独来独往,不要父亲给他的随从追随,今天他有岂能受到这样的欺辱。
随从?
没错,眼前这群训练有素的大汉,以及实力高深莫测,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都是凌霄天的贴身随从。
以前,凌霄天不需要这些贴身随从,除了喜欢独来独往的性格之外。还因为凌家在宁济市,甚至周边几个省市的显赫地位。让他误以为,只要他提出自己的名号,就不会有人敢动他。
可是,偏偏就是有这么多不知死活,有眼无珠的家伙。
凌霄天怒了,低声吼道:“狂风,告诉他们,我是谁!”
狂风?也就是那个穿着红色西服的胖子。
名字不错,只是不知道的人,看狂风这臃肿的体型,总会觉得与他的名字不太符合。
刚才在布要脸的小弟动手之前,苗冉冉就已经对他们表明,他是凌霄天,是凌家的大少爷。
可是,那群家伙根本就不信。甚至,言语里还充满了嘲讽。
堂堂凌家的大少爷,凌霄天,何时受到过这样的嘲讽。
他要让那帮不长眼的家伙,知道他到底是谁!
“凌家少爷,凌霄天!”这是狂风说的。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其中却带着强悍无匹的强大气势。
韩小黑还好,没什么感觉。而别人,胸口却好像被压了一块巨石,让他们有些喘不过气。
“凌家少爷,凌霄天!”这是站在布要脸身后,面如死灰的阿胜喃喃出来的。
当阿胜看到狂风走向凌霄天,且非常恭恭敬敬地对凌霄天称呼一声少爷时,阿胜感觉自己彻底坠入了无间地狱。
少爷?
能有这样的阵势,阿胜相信了。
相信了刚才动手之前,别人给他的提醒。
那小子是凌家的大少爷!
阿胜苦笑着,刚才为什么就没相信呢?
假若相信了,也不会落得这种处境。
可是,这又能怪谁呢?
不,应该怪,怪指使他的那个人,秦如寿!
假如在这个时候,秦如寿出现在阿胜的面前。阿胜才不管秦如寿是谁,都会拼了命地冲上去,杀了秦如寿。
 虽然秦如寿给他的任务,不是去挑衅凌家的大少爷。但是,就是因为要绑架那个女人,才会发展成这种一发不可收的地步。
都怪秦如寿,那个狗娘养的秦如寿!
阿胜也怪自己,不应该为了一点钱,就去招惹是非。即便是去招惹是非,也应该调查一下对方的底细,万万不能这样莽撞。
秦如寿好歹也是秦家的大少爷,宁济市八大少之一,让他都不敢正面对付的人,又岂能简单?
太傻,真是太傻了。
可是,现在后悔,又有何用?
阿胜喃喃的声音很小,却被站在一旁的布要脸听到。
布要脸恨得牙根痒痒,低声质问道:“混蛋!你他娘的知道他是谁,你还敢招惹。你他娘的找死,别他娘的牵连老子!”
“我错了,我一定改,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阿胜傻了,反复就是这么几句话。
他没有生的希望,在他的心里,只有死亡。
可是,他又害怕死亡。
谁也不想死,阿胜也不想。
“滚!自作自受,老子保不了你!”
在这个时候,自然是自保要紧。
甚至,布要脸恨不得亲手,杀了阿胜这个不长眼的家伙。
这也不能怪布要脸,他也很无奈。
没错,这是在他的地盘。可是那所谓的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是对别人说的。对于秦家来说,这句话真的不适合。
秦家很强大,仅次于白家。
而他连红九妹和烟鬼白这种等级,都不敢招惹的人,又何德何能,去跟强大的秦家对抗呢?
他没有办法,而他现在,似乎也因此受到了牵连,陷入了危境中。
如果那位凌家的大少爷,一怒之下,也要他的性命,他也没有半点反抗的能力哟。
所以,他能否躲得过这一劫,能否保得住性命,都是个问题。
他要暗暗祈祷。
祈祷的同时,他还要彻底与刚才的事情,撇清干系。
最后,他还要低头哈腰,去央求别人,给他留一条活路。
他所能做的,似乎也只有这么多。
只要能留给他一条活路,即便丢尽所有的尊严,他也愿意。
能屈能伸,才是男子汉。
在这种危境下,面对强大的敌人,却还不屈不挠的人,那不是男子汉,是煞笔!
人这一辈子,什么最重要?
不是金钱,不是权势,更不是尊严,而是性命!
能够活着,即便变得一无所有,还可以从头再来嘛。
又有谁能否定,东山再起后的自己,不比现在光鲜?
若真是到了那种地步,到时再回过头来,去报仇雪恨,重拾尊严,岂不是很好?
这又附和了那一句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只要活着,牛奶会有的,饼干会有的,什么都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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