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盛唐夜唱 第三章 昔日王孙(上)

第三章 昔日王孙(上)

目录:盛唐夜唱| 作者:波波| 类别:其他类型

    李明夙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没有发现自己一心想研究的对象此际也在不动声色地打量他。这孩子真是长得漂亮。武青玦坦然地欣赏着眼前这个赏心悦目的少年,在心里微微一叹,假以时日,不知道会令多少女子黯然神伤、芳心暗碎。纵然武青玦认为自己也算有些阅历,见过不少漂亮出众的优秀人物,可是,这种与生俱来的古典气质,这种由骨子里浸出来的书卷气,这种尊贵优雅得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的行为举止,毫无疑问,李明夙是她目前见过的唯一仅有的一个。想想也是,他本来才应该是真正的皇室贵胄——李明夙,唐高宗李治的第四世孙,临淄郡王李隆基的孙子,如果不是百余年前圣神皇帝临朝称帝,改变了李氏一族的命运,谁知道人家今天会是个什么光景?不过圣神皇帝也未曾苛待李氏一族,不但锦衣玉食地养着李家,甚至保留了“唐”为国号,依然与李氏同用一个宗庙,依旧将李家以皇家君主的待遇对待,还赐以其家族“丹书铁券”,并立下祖训:“凡李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即使有谋逆大罪,亦不可株连全族,只可于牢中赐死,不可杀戮于市。”在对待前朝皇族的问题上,圣神皇帝可算是极为宽容的了。

    武青玦不是不知道李明夙对自己感兴趣,她的心智比同龄的孩童成熟许多,知道自己的行为很难为人所理解,她已经在尽量避免让自己与别的孩子看起来太过不同,老实说,这对她来说也是件极不容易的事,不过在她看来,李明夙这个人其实比自己有趣得多了。他的身世也颇曲折,临淄郡王妃王氏一生未育一子半女,而大唐自圣神皇帝起就明律实行一夫一妻制,大唐女子的地位虽然自几朝女帝当政以来提高了许多,但几千年来男权社会根深蒂固的影响力还在,不能生孩子的女人仍然容易为人诟病,何况临淄郡王李隆基又是一个罕有的通才,他在歌舞文艺方面的造诣罕有匹敌,艺术细胞发达的男人通常都比较细腻多情,换而言之就是风流。律法虽然规定不能纳妾,但这位王爷在外面的情人多不胜数,王氏自觉有亏于夫君,不敢对丈夫的风流行径进行管束,于是有一天这位王爷就抱了一个婴孩进门,只说是自己的儿子,却不肯说这孩子的母亲到底是谁,虽然坊间猜测传言应是长乐坊一位与这位风流郡王打得火热的赵姓歌伎,但当事人似乎没有让糟糠之妻下堂的打算,外间沸沸扬扬传了一阵也就作罢。王氏不育,对丈夫这个私生子倒也视如己出,这个婴孩便是李明夙的父亲李瑛。

    这李瑛大概是继承了父母的文艺细胞,自幼便对梨园歌舞情有独钟,牙牙学语时听到鼓乐之声便乐不可支,稍大便被他那风流老子抱着一起出入歌舞坊,在这样的培养薰陶之下,不出个纨绔的二世祖倒也奇了,好在这二世祖不嫖不赌,对除了歌舞之外的其他任何事物都兴致缺缺,临淄郡王夫妇对他也没寄什么厚望,能平顺一世、传宗接代也就罢了,反正对李家而言,纵是有安帮定国之才,也难为朝廷所用,朝廷虽然好吃好喝地养着李家,对李家极为宽待,但也极为防备,李氏子孙不得入朝为官,也是大唐铁律。哪知这位李公子,玩歌舞曲艺,倒玩出了大动静,先是出钱收购了长安城中一个濒临倒闭的小歌舞坊“百乐门”,两年之后,已经将这个小小的歌舞坊变成了全长安最大、最豪华、最有名气的娱乐场所,且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在全国州郡以上的主要大城开设了“百乐门”分店,二十余载下来,李瑛已经由当年那个成日只知唱歌跳舞的二世祖,变成了大唐娱乐业的龙头老大,每年全国各地“百乐门”的收入,使李瑛挤身大唐富豪榜前十之列,成为前唐皇族中唯一一位即使不靠朝廷供养,也能过得穷奢极侈的人物。

    李瑛二十六岁才成亲,娶了长安没落世族长孙家的长女长孙幼薇为妻,这个长孙幼薇的家族追溯起来倒也显赫无比,祖上曾出过一名赫赫有名的皇后,即唐太宗李世民的文德皇后长孙无垢。文德皇后贤名无双、母仪天下,曾被誉为“坤载万物”的一代贤后,深得唐太宗敬重。更有其兄长孙无忌,两朝元老、三十年相国,数十载经营出权势滔天、盘根错节的长孙集团,可惜权臣的下场通常都不太好,自长孙无忌于唐高宗显庆四年以谋反罪被处死之后,长孙集团一朝倾覆、土崩瓦解,其家族也日渐式微,被世人遗忘,直至本朝,长孙家的长女长孙幼薇嫁给了前唐皇族临淄郡王的儿子,次子长孙幼茗做了本朝圣文皇帝的二女婿,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显赫家族,才渐渐为人记起。

    李明夙,便是李瑛与长孙幼薇的长子。虽然才年仅十一岁,但李明夙的名气丝毫不低于他风流的祖父和有钱的父亲,李明夙五岁稚龄进入大唐皇家学院求学,从入学伊始,就表现出非凡的聪慧,一首“仲子只闻蝉,先生在眼前。风朝鸿向暖,万户马思边”的《咏春》诗,令院长程太傅赞不绝口,言其子“敏隽慧捷,惊才风逸”,不久将其收为自皇长女武明玥之后的第二位入室弟子,其才名直逼父辈的武明玥、纪询、钟子非、易连城等闻名于世的学院前辈。然而李明夙并不技止于此,他勤勉好学,惊人的天分在琴棋书画上也展露无遗,甚至不输给被称为通才的祖父李隆基。临淄郡王对这个才艺卓绝的孙子宝贝得不行,大户人家的孩子总怕贼人觊觎,故此他自幼进出都有护卫保护,李明夙似乎极不喜欢这种前呼后拥的拉风派头,又不能阻止长辈的安排,于是只好自己在武技上勤下功夫,反正学院是文武双修。不知道聪明的人是不是“一事通,事事通”,李明夙在武学上的悟性似乎也不错,武技课的成绩也极优良,临淄郡王府甚至还请了一些江湖高手做李明夙的老师,想来他现在的身手应该也有两下子。

    这样一个风流出众的少年,却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般恃才傲物,反倒长袖善舞,待人接物圆润通达、人缘极好,在小学期间已经隐约可见其领袖气质,身边常常簇拥着一群粉丝,刚升入皇学院的中学部,便被推选为学生会中学部的部长,可谓风头正劲、前程远大。

    家世好、才学好、性情好、长得好,这大概就是言情小说里描写的白马王子吧?想到这里,武青玦忍不住笑起来。李明夙听得她一声轻笑,从思绪中回过神,看向身前这个小小的女童,却见她平日清冷的眼中也染上一抹笑意,唇角勾起一丝生动的弧度,阳光从榕树叶的缝隙中透射在她的脸上,她的皮肤洁白如霜,在光斑的映衬下,细腻得出奇,李明夙怔怔地看着她轻笑的脸,呆住了。

    ——2007、12、18、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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