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平凡的明穿日子 第五百九十章 **贼

第五百九十章 **贼

目录:平凡的明穿日子| 作者:宁小钗| 类别:历史军事

    连着游玩了两天,又是爬山又是涉水,人人累得不轻,就连男人也颇有些吃不消了。

    越是此种时候,徐灏就越不放心,虽说牛首山位于京城附近,问题是自家女人太多,钱也太多了。

    不提徐灏亲自带人四处巡视,沐凝雪带着芷晴晴雯等人住在正殿西屋里,里面有三间大套房,六间厢房,二十人住着也很是宽绰适意。朱巧巧和王玄清住在东侧的红花阁,钟可姑住在瓶花轩,袁氏和富氏住在安和堂,徐妙锦和徐翠柳住在卿静堂,相互都在一个大院内。

    而沐青霜等姑娘们皆住在东大院,格局和这边大同小异,但面积要小一些,是预备着给帝王或王爷的嫔妃之用。

    夜晚,明月当空,芷晴和竹兰带人在宅子里巡夜,提着灯笼或打着用玻璃镜面聚光的手照。走到红花阁门口,有听事的嫂子说道:“两位奶奶已经安寝,嘱咐不必进去了。”

    竹兰说道:“既是这样,我和晴丫头也不用上去,同你们到东院走一圈,再回来睡觉。”

    婆子们一个个哈欠连天,都说:“甚是。”

    当下一群人回身又走,穿过巷子刚刚走到院子里,迎面一对白纱小圆灯,前后又是玻璃手照,也是一行人款款而来。

    前后人们打着灯笼相互照过去,原来是胡书萱和她的丫鬟。芷晴笑道:“姑娘何必出来呢,横竖有我们巡夜。”

    胡书萱说道:“我向来如此,姐妹们入了我的诗社,心里总是放心不下,出来走走也安心。”

    芷晴笑道:“咱们是樗栎庸材,谬膺重任,那里及姑娘调鼎赞襄,中流砥柱。这几日实因公务羁身。不克趋侍巾栉,明日赴辕负荆,敬聆训示!”

    胡书萱非常意外,原本不过以为是徐灏的侍妾一流,谁知出口就不凡,暗道果然青霜常说徐家藏龙卧虎,等闲一个扫地的丫头也小瞧不得,可见是真的了。

    众人都吃吃笑了起来,胡书萱笑道:“我说了两句,被晴奶奶说了一车。罢了。我这就去休息,明日吃你两位一杯酒儿,使得使不得?”

    竹兰笑道:“自然使得。”

    彼此含笑分手,胡书萱自去安睡不提,芷晴等人走了一圈没有发觉异样,到处都熄了灯,返回来到了瓶花轩,遇到听差的嫂子来传:“奶奶吩咐说不必过去了。”

    芷晴问道:“这是怎么说?东跑西走,都不叫见面。闹得腿酸脚痛,本想去讨陪杯茶吃,顺便歇一歇腿脚。”

    嫂子笑道:“五爷在屋里呢,人家两口子亲热。你们岂能进去打搅?”

    “怪不得呢。”芷晴转身吩咐道:“五爷在内宅安寝,让各处的嫂子上点心。”

    第一次值夜的巧云说道:“一晚上竟不够跑道了,等回京该怎么好呢?”

    “谁说不是呢。”竹兰俯身揉了揉双腿,“这会儿各人回房睡觉。等回京禀明太太,将这晚上请安一条,除了千寿堂风雨无阻照例请安外。其余都免了才好呢。”

    芷晴笑道:“且过了这几天再说,你们都说累得慌,倒站着说了半天的闲话。”

    众人大笑散去,而外头的男人们却兴高采烈,因徐灏命人去把那群贵族子弟的狗偷来了十数只,当场全部宰杀。

    一连升起了六处篝火,一张张狗皮就那么挂在竹竿上,生怕不知偷了人家的狗似的,又是炖煮又是烧烤,犯罪现场十分招摇。

    徐灏很喜欢喵星人汪星人,也很反感宰杀狗,不过他不是脑残粉,入乡随俗得尊重传统的吃狗习俗。

    看着大家伙大快朵颐,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狗肉被封为“香肉”不是没有原因的。

    作为家禽六畜之一,三字经里有马牛羊,鸡犬豕,春秋战国有大量关于吃狗肉的记载。外国人也一样,瑞士自古就流行吃狗肉猫肉,法国人称狗肉美妙而柔,德国和荷兰乃至英国都有吃狗肉的例子。

    真正所谓的爱狗起始于北美,殖民时代地广人稀处处隐藏着危险,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以当地人把狗视为家庭成员之一,也就是说西方人喜欢狗是有传统的,因为狗是最忠诚的伙伴。

    这和中国人自古喜欢马一样,爱护动物也是应该的,但徐灏不敢苟同一些狗粉的极端做法。

    远行在即,徐灏打算提前上坟,出来三天也差不多了,明天派人把各家小姐送回家去。

    忽然黑夜里走来一位道士,徐家人本待上前呵斥,见了来人后纷纷忙不迭的弯腰施礼,那道人鹤发童颜,一部长髯如银丝似的,有一尺多长,不怪大家以貌取人,不敢怠慢。

    徐灏隐约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又想不起来,看着仙风道骨的老道士毫不客气的直接坐在凳子上,接过一碗狗肉美美享受起来。

    这时候徐江忽然跑了过去,恭敬的道:“道爷能否给我看看病?”

    道士呲着牙吞下一块滚热的狗肉,抬头看了他一眼,说道:“尊恙乃饮食后的感冒风寒,叫做内伤外感,可是么?”

    徐江说道:“我是内伤,非止饮食,因受了一口暗气,唉!”

    周围的家人全都心中暗笑,可不是内伤嘛!被六奶奶折磨出来的。

    道士又吃了一口肉,眯着眼睛享受着美味,好半响才说道:“贫道也略知风鉴,观尊相隐隐有些惊惧之容,又带些忿怒之色,胸中有说不出的隐恨。冰厚三尺,非一朝一夕之寒,若不尽早医治,等藏蓄久了了就麻烦了。”

    徐江成亲以来的心事大抵无门可述,连徐灏都不肯为他出头,积郁在胸这么久,被道长一语道破,喜道:“真神仙,真神仙。尊师看弟子的贱恙还不妨么?”

    道士说道:“吃了你家一碗肉,送你一丸药吧,服了即可痊愈。不过居士心中之恙。古人说得好,心病还须心药医,非药石所能治疗。”

    当下众人看着老道士解开药囊,取出来龙眼大小的药丸,递给徐江后说道:“用姜汤调服,会出微汗,不可太过。再行过一两次,明日即痊愈矣。”

    说完起身告辞,径自飘然而去,徐灏张了大嘴看着他的背影。心说我呢?你不是专门来找我了么?

    正当徐灏为自己不是传说中的真命天子而自怜自哀的光景,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半夜。

    突然间传出来一声暴喝,“抓住他!”

    徐灏精神一振,站起来活动下手脚,以为那群公子哥杀过来了,正好打一架过过手瘾。

    “往那边跑了,别放走了。”

    不想第二声回过味来,敢情是后面宅子里传来的声音,徐灏顿时脸色铁青。目露杀机。

    幸好沐云跑过来说道:“在客人的院子里捉到了一个采花贼。”

    徐灏听了脸色立缓,可随即又怒了,万一把人家的闺女给糟蹋了,怎么有脸见其家长?

    就见家人抬着五花大绑的人过来。徐灏真想上去一刀捅死,冷笑道:“好大的胆量,把刀具准备好,待会活剐了他。”

    把人给按倒在地。借着灯光看着很年轻,大概二十四五岁,面相和穿着应该还是个读书人。徐灏若有所思的问道:“你是谁?”

    此人咬着牙没说话,一副硬撑下去的架势。徐灏不屑的道:“把狗鞭拿来,都喂给他吃了。你不是偷花么?好生让你壮壮阳。”

    当下沐云几个不由分说,掰开他的嘴把血淋淋的狗鞭给硬塞了进去,场面惨不忍睹。这时候,打宅子里跑出来个丫头,低着头匆匆走到徐灏身边,轻声道:“请大人放了这位公子,我,我家小姐感激不尽。”

    哦!大家伙立即明白了,原来不是偷花而是偷情的,如此一来人人轻松许多,没防住是因为有内鬼接应。

    幸亏不是在徐家,不然徐灏非得杖毙了这位年轻人不可,不管是为了什么,处在他的位置上,必须如此才能震慑所有人。

    现在则没必要如此,徐灏也不想刨根问底,反正明天此事就和他完全无关了,看了眼生吞了两条狗鞭的年轻人,那一副吃了砒霜的惨相,说道:“把他放了,咱们继续喝酒。”

    沐云气不过,照着年轻人的屁股上狠狠一脚,扑通趴在了地上,来了个狗啃屎。丫鬟心疼的捂着嘴,恨恨一跺脚转身跑了。

    徐灏不屑的道:“娘的,这丫头也不是好东西,你还有脸生气?玩才子会佳人玩到老子头上,也就今晚心情好,不然打断了你们狗男女的双腿。”

    年轻人挣扎着爬起来,蹲在地上使劲往外吐东西,恼怒的道:“有辱斯文。”

    “斯文?”徐灏冷笑道:“你知不知道夜闯民宅什么罪名?而且还是意图勾搭他人家的小姐,把你打个臭死送到衙门,等你的功名没了,看有什么资格再觊觎大家闺秀?”

    年轻人怒道:“我们有情走到哪里都不怕,学府也不会为了此事革除我的功名。”

    “切!”徐灏切是切,不过也得承认读书人确实有些特权,这要是犯在老百姓身上,不死也得脱成皮,而要犯在所谓的读书人身上,那就叫做风流了,要看撞在了谁的手上。再如果是个名声不俗的才子,保不准有的是人愿意出手相救呢。

    “明人不做暗事,今晚是我的过错,我道歉。”

    年轻人倒是敢作敢当,嘴角残留着狗鞭的血迹,过来给徐灏端端正正的深施一礼。

    徐灏笑道:“不打不相识,坐吧,正好让你见识见识打群架。”

    话音刚落,远处传来哀嚎声,紧接着有人暴怒道:“你们这些混账,敢杀了我的爱犬,打死他们。”

    徐灏起身一声长笑:“抄家伙,揍他姥姥。”

    随后年轻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双方将近百余人的混战,原以为势均力敌,没想到顷刻间成了一面倒。

    倒也不是徐家人能打,而是左右还埋伏着数十人,人数比对方多了好几倍,年轻人看的冷汗直流,暗道我说怎么一进去就被抓了,竟然来到了天罗地网。

    “哎呀,不打不打了。三哥我就知道一准是你。”一位华服青年躺在地上耍赖。

    徐灏伸手把他拉起来,说道:“你们几个不学好,那狗是不是咬伤了人?”

    青年嘿嘿笑道:“已经赔了银子。”

    徐灏说道:“一旦得了狗瘟,银子能赔得起人命?行了,狗都被我宰了,要么留下吃香肉,要么滚蛋。”

    年青人是朱勇的堂弟朱文,其他几个也都是权贵子弟,被权贵里的老大打了自然是心服口服,连报复的念头都没有,反而一个个美滋滋的,狗已经没了,吃吧。

    读书人直犯恶心,一口都吃不下,忽然说道:“晚生叫毛国琳。”

    徐灏惊讶之色一闪而逝,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锦衣卫首任指挥使毛骧的幼子,就叫做毛国琳。(未完待续。。)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平凡的明穿日子》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平凡的明穿日子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