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西洋画师
目录:武圣传说之岳武穆篇| 作者:调理陈豆| 类别:历史军事
那红须绿眼的夷人看见江振子,便操着半咸不淡的京师口音笑道:“江大胖子今天竟然亲自出来陪客人,看来这些一定是贵客了。”
似乎这夷人跟江振子混得蛮熟的。
江振子站了起来,走到那夷人旁边,搂住肩膀,亲密地问道:“密斯脱卞,你好多天没来了,是不是又跑到那风月场所,烟花之地,来体会我天朝文化?”
那密斯脱卞连忙解释道:“非也,非也,这几天我忙于帮皇上画像,才没空过来。”
三人哈哈大笑
那牛皋在一旁说道:“密斯脱卞,这名字真他娘的奇怪。”
密斯脱卞听到牛皋所言,转过身来,向着牛皋说道:“密斯脱是我大不列颠国的语言,是先生的意思,我妈妈很漂亮,一点都不奇怪。”
众人听到,纷纷大笑了起来。
等众人笑声停下,江振子指着密斯脱卞对岳飞说:“让我来介绍,这位是当今皇上的御用西洋画师,姓卞,名谭玛士。”
岳飞想调笑一下那夷人,故意问道:“是有三点水的汴还是没有水的卞?”
谭玛士见岳飞如此提问,很是开心,一幅遇见知音的表情,答道:“此地是汴京,我热爱这个地方,一开始想把姓改为有水的汴京的汴。但后来一想,身为西洋画师,最为讲究写实和线条笔画规矩,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而《尚书?顾命》中有云:‘临君周邦,率循大卞’,这里的卞字便可解为法度或规矩。所以我就用无水的卞作为我的姓,以示我西洋画风之严谨。”
谭玛士话音刚落,岳飞众兄弟大为惊讶,这夷人的中文也太过好了吧,还懂得咬文嚼字!!!
江振子在旁边呵呵笑道:“这密斯脱卞三十年前已经来到中土,当初在杭州万松书院求学,曾被东坡先生所赞赏。十年前被蔡太师发现,当做那年的生辰纲送给徽宗皇帝。密斯脱卞擅长西洋画,西洋画与中国画的风格迥异,深得徽宗皇帝喜欢。密斯脱卞现在可是天子身边的红人。”
谭玛士听到江振子如此说法,连连摇头,说道:“皇帝陛下的写字和作画都比我好上很多,我现在已经拜在皇帝陛下的门下,是皇帝陛下的大弟子。我要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毕业出山。”
四周众人闻言,暗自抽了一口冷气。皇帝的大弟子,该是几品的官。
江振子指着岳飞对谭玛士介绍说:“这位先生姓岳,单名一个飞字。是大名府黄县头名武举人,也是御拳馆天字号教师,天下第一手周侗周大侠的关门弟子。”
听到江振子如此说,旁边一直不动声色的白眉老者眼睛精光一闪,打量了岳飞一眼。岳飞神识何等厉害,心里清楚,却不吭声。只向着两人拱手行礼。
谭玛士边还礼边开口道:“《说文解字》曰:岳,大山也。帝王巡狩所到之王苑。《诗经》曰:山高而尊者岳。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志向高远、伟岸绵延,岳是毅力与永恒的象征……”
看来这个夷人不单象个酸秀才,还是个话唠子。
江振子又指着那白眉老者介绍道:“这位是宫里的钟大先生,被皇上派遣,陪伴谭玛士大画师……”
江振子还没说完,牛皋在一旁嘀咕道:“宫里的人?不就是太监吗?怎么嘴上还会有胡须?”
江振子一听,脸色刷一下白了。
那钟大先生右手挥动,一只筷子眨眼间到了牛皋大嘴前面。说时迟,那时快,两只手指出现在牛皋面前,夹住那根筷子。原来是岳飞出手了。
岳飞对着钟大先生说道:“晚辈无知,钟大先生请先息怒。家师曾对晚辈说过,他当年在汴梁城内,未曾一败,无论是对着大辽国的勇士还是其他挑战者,甚至是当时号称西北边关第一人的李宪,都是轻松战而胜之。唯独有一人,令他深深忌惮,那就是宫里的钟大先生。钟大先生号称‘镇海神针’,一把金针,例无虚发。”
岳飞身为周侗的关门弟子,江湖地位可是不低。这一番说话,贴在了钟大先生的心坎上。钟大先生气也消了,笑着说道:“周大侠的天下第一手可是皇上亲口所谕,我那里配得上。”
各位看官,历史记载,宋朝确实有宦官留有长须,他就是童贯。至于宦官为什么还能长胡须,以后会有解释。
江振子是个机灵之人,连忙说道:“既然都是自己人,那就同坐一桌吧。家乡肉可是只剩下一盘了,另作一盘要等上一个多时辰。”
谭玛士一听,连忙拉着钟大先生一起坐了过来,说道:“好说,好说。我与岳兄弟一见如故,一起吃更开心。”
岳飞正觉得奇怪,江振子解释道:“我店里有一道名菜,非常有来头,在汴梁城内只此一家。密斯脱卞在宫中曾陪皇上吃过几回,念念不忘,一次偶然在本店吃到这道菜。从此以后,每逢出宫便来此处捧场,给本店带来不少人气。”
说话间,一盘切得极薄的肉片端了上来,呈金黄色,亮晶晶,卖相极好。
江振子招呼众人品尝,说道:“这是本店的看店名菜---家乡南肉,此肉绝不腻,请诸位吃来爽爽口。”
众人动筷子夹肉,吃起来果真清爽,不觉啧啧称赞。
杨再在一旁问道:“店主不是说这菜大有来头吗,快快说来。”
不待江振子做出反应,谭玛士就介绍上了:“这是我们杭州菜。做法是:先取按南味腌制好的大块猪肉,放入水中浸一个时辰,去掉些咸味,再加入原汤焖煮,临食前,片成薄片,瘦肉通红,肥肉洁白,浓香四溢,鲜咸合宜。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脯腊》篇曾记载过各式腊肉的制法。此家乡南肉乃腊肉中最上乘者。”
这谭玛士中文极好,讲得如同说书一般,众人自是听得津津有味。
谭玛士说完腊肉的做法后,夹起块肉,放入口中有滋有味地嚼了嚼,一经咽下,啪地把筷子拍在桌上,摇头晃脑地又说上了一段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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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这夷人跟江振子混得蛮熟的。
江振子站了起来,走到那夷人旁边,搂住肩膀,亲密地问道:“密斯脱卞,你好多天没来了,是不是又跑到那风月场所,烟花之地,来体会我天朝文化?”
那密斯脱卞连忙解释道:“非也,非也,这几天我忙于帮皇上画像,才没空过来。”
三人哈哈大笑
那牛皋在一旁说道:“密斯脱卞,这名字真他娘的奇怪。”
密斯脱卞听到牛皋所言,转过身来,向着牛皋说道:“密斯脱是我大不列颠国的语言,是先生的意思,我妈妈很漂亮,一点都不奇怪。”
众人听到,纷纷大笑了起来。
等众人笑声停下,江振子指着密斯脱卞对岳飞说:“让我来介绍,这位是当今皇上的御用西洋画师,姓卞,名谭玛士。”
岳飞想调笑一下那夷人,故意问道:“是有三点水的汴还是没有水的卞?”
谭玛士见岳飞如此提问,很是开心,一幅遇见知音的表情,答道:“此地是汴京,我热爱这个地方,一开始想把姓改为有水的汴京的汴。但后来一想,身为西洋画师,最为讲究写实和线条笔画规矩,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而《尚书?顾命》中有云:‘临君周邦,率循大卞’,这里的卞字便可解为法度或规矩。所以我就用无水的卞作为我的姓,以示我西洋画风之严谨。”
谭玛士话音刚落,岳飞众兄弟大为惊讶,这夷人的中文也太过好了吧,还懂得咬文嚼字!!!
江振子在旁边呵呵笑道:“这密斯脱卞三十年前已经来到中土,当初在杭州万松书院求学,曾被东坡先生所赞赏。十年前被蔡太师发现,当做那年的生辰纲送给徽宗皇帝。密斯脱卞擅长西洋画,西洋画与中国画的风格迥异,深得徽宗皇帝喜欢。密斯脱卞现在可是天子身边的红人。”
谭玛士听到江振子如此说法,连连摇头,说道:“皇帝陛下的写字和作画都比我好上很多,我现在已经拜在皇帝陛下的门下,是皇帝陛下的大弟子。我要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毕业出山。”
四周众人闻言,暗自抽了一口冷气。皇帝的大弟子,该是几品的官。
江振子指着岳飞对谭玛士介绍说:“这位先生姓岳,单名一个飞字。是大名府黄县头名武举人,也是御拳馆天字号教师,天下第一手周侗周大侠的关门弟子。”
听到江振子如此说,旁边一直不动声色的白眉老者眼睛精光一闪,打量了岳飞一眼。岳飞神识何等厉害,心里清楚,却不吭声。只向着两人拱手行礼。
谭玛士边还礼边开口道:“《说文解字》曰:岳,大山也。帝王巡狩所到之王苑。《诗经》曰:山高而尊者岳。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志向高远、伟岸绵延,岳是毅力与永恒的象征……”
看来这个夷人不单象个酸秀才,还是个话唠子。
江振子又指着那白眉老者介绍道:“这位是宫里的钟大先生,被皇上派遣,陪伴谭玛士大画师……”
江振子还没说完,牛皋在一旁嘀咕道:“宫里的人?不就是太监吗?怎么嘴上还会有胡须?”
江振子一听,脸色刷一下白了。
那钟大先生右手挥动,一只筷子眨眼间到了牛皋大嘴前面。说时迟,那时快,两只手指出现在牛皋面前,夹住那根筷子。原来是岳飞出手了。
岳飞对着钟大先生说道:“晚辈无知,钟大先生请先息怒。家师曾对晚辈说过,他当年在汴梁城内,未曾一败,无论是对着大辽国的勇士还是其他挑战者,甚至是当时号称西北边关第一人的李宪,都是轻松战而胜之。唯独有一人,令他深深忌惮,那就是宫里的钟大先生。钟大先生号称‘镇海神针’,一把金针,例无虚发。”
岳飞身为周侗的关门弟子,江湖地位可是不低。这一番说话,贴在了钟大先生的心坎上。钟大先生气也消了,笑着说道:“周大侠的天下第一手可是皇上亲口所谕,我那里配得上。”
各位看官,历史记载,宋朝确实有宦官留有长须,他就是童贯。至于宦官为什么还能长胡须,以后会有解释。
江振子是个机灵之人,连忙说道:“既然都是自己人,那就同坐一桌吧。家乡肉可是只剩下一盘了,另作一盘要等上一个多时辰。”
谭玛士一听,连忙拉着钟大先生一起坐了过来,说道:“好说,好说。我与岳兄弟一见如故,一起吃更开心。”
岳飞正觉得奇怪,江振子解释道:“我店里有一道名菜,非常有来头,在汴梁城内只此一家。密斯脱卞在宫中曾陪皇上吃过几回,念念不忘,一次偶然在本店吃到这道菜。从此以后,每逢出宫便来此处捧场,给本店带来不少人气。”
说话间,一盘切得极薄的肉片端了上来,呈金黄色,亮晶晶,卖相极好。
江振子招呼众人品尝,说道:“这是本店的看店名菜---家乡南肉,此肉绝不腻,请诸位吃来爽爽口。”
众人动筷子夹肉,吃起来果真清爽,不觉啧啧称赞。
杨再在一旁问道:“店主不是说这菜大有来头吗,快快说来。”
不待江振子做出反应,谭玛士就介绍上了:“这是我们杭州菜。做法是:先取按南味腌制好的大块猪肉,放入水中浸一个时辰,去掉些咸味,再加入原汤焖煮,临食前,片成薄片,瘦肉通红,肥肉洁白,浓香四溢,鲜咸合宜。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脯腊》篇曾记载过各式腊肉的制法。此家乡南肉乃腊肉中最上乘者。”
这谭玛士中文极好,讲得如同说书一般,众人自是听得津津有味。
谭玛士说完腊肉的做法后,夹起块肉,放入口中有滋有味地嚼了嚼,一经咽下,啪地把筷子拍在桌上,摇头晃脑地又说上了一段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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