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女人
目录:美模谋杀事件| 作者:零点九和一| 类别:都市言情
女人
刘廷回头.一个女人就站在自己身后.
穿着牛仔裤红色上衣.
头发披散.
桩很浓.
很妖艳.
胸部好大.
挑衅的眼神看着自己.
应该认识自己.
和那个车里面是一伙人.
刘廷走过去.突然抓住那个女人手腕.
向后折过去.
同时看到女人腋下有凸起.
立即伸进去一拔.
是一把手枪.
警队配置.
“你是警察.”
刘廷放开了.
“你还是那么暴力.讨厌...弄得我很疼.”
“刚才那辆车是警队的.”
“Hk013么.我不清楚...”
刚才车牌号是013么.
刘廷有些吃不准.
“听医生说你记忆力现在仍然有点受损.所以有时候会比较费力.Hk013.不会错的.我回警局会去查一下.”
刘廷感觉这几日...
这个女人似乎也在不同地方多次出现...
又有点不敢确认...
自己记忆很不靠得住.
“你來干什么.”
“帮你查你妻子和女儿死亡的案件...”
刘廷眼角一跳.
“我是你以前的下属.唐霏霏...你对我有印象么.”
刘廷摇头.
满脸迷茫...
唐霏霏眼中流露出失望和落寞...
为什么这种表情.
唐霏霏停顿几秒.表情再次轻松...
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宗:“菲律宾那边传真过來的.我偷印了一份.”
刘廷拿过來:
卷宗很复杂.大体情况如下:
1987年8月8日.菲律宾济济岛宾馆3号岛屿发生火灾.
火灾原因:凶手在里面用红酒做引燃物纵火.
3号岛屿别墅为岛上唯一别墅.当时住客为刘廷一家三口人.
刘廷的老婆和女儿.身上都有刀伤和被捆绑的痕迹.
刘廷本人也被扎了一刀.伤口在肚子上.
(现在仍有瘢痕).
凶手所用凶器扔在现场.
刘廷的血迹是从玄关那里.一直到后面的储藏室.
特别的一点:刀上有刘廷的指纹.
“...我的指纹.也就是说...我是凶手.”
唐霏霏摇头:“菲律宾警方怀疑过你.但后來基于以下几点否定了...一是你的指纹有合理解释...除了指纹.你还在刀刃上留有血迹.”
唐霏霏抓住刘廷的手指.翻开.
唐霏霏手细嫩柔软.
雪白.
刘廷的手粗糙.内侧几根手指第二个关节都有割伤愈合的痕迹.呈一条直线.
“这些伤口.就是那把刀留下來的...根据他们的推断.当时应该是你回到别墅时.正好赶上凶徒放火焚烧.你们在玄关相遇.凶手正面将匕首扎入你的腹部.同时你用手抓住刀刃.阻止它扎入太深.凶手慌忙逃走.匕首被留下...当然也可能是他故意留下...然后你反握匕首手柄.把匕首拔出.捂住伤口.跑入室内解救你的女儿和妻子...所以在匕首上.有你正握、反握的双向痕迹.还都带着血迹...
“之后你割开绳子时.你的血液也就在绳子上留下血迹...然后你想带她们冲出去.但只有你一个人成功了...他们可能因伤势过重无法快速移动...或者有人跌倒.因为现场有你女儿摔倒的血迹...或或者只是因为捆绑时间太长.腿部发麻无法行动.或者大火蔓延过快或天花板坍塌...总之她们两个沒有成功...你冲出去后.发现他们仍然困在室内.便转身绕到楼后.砸坏窗子.想要让他们两个爬出來...可惜的是窗框过窄.你妻子被卡住了.你们來回拉扯那扇玻璃.却毫无用处.直到你亲眼目睹他们两个被火海吞噬.变成两具...”
刘廷努力和梦中的景象对照.
但即无感情波动.也无任何楼内的场景回映.
只感到莫名其妙的茫然...
唐霏霏看着刘廷.沉默了一阵:
“第二个不怀疑你的理由.就是岛后面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你救她们的镜头...”
“我为什么昏迷半年.”
“这个我们也不清楚.因为你看着他们烧死.那个镜头真的很恐怖.黑白的画面里.你的妻子半个身子卡在那里.大火在身上燃烧.你放弃救援后.就那么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能感受到那种痛苦...”
“我现在感受不到...她好像是个陌生人.”
“之后...你突然好像看到什么...什么可怕的东西...在那个别墅里面...”
“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你脸上表情有变化.开始向后退.那种恐惧的后退.然后突然转头向大海里面跑去...一直跑到海里...奋力向前游去...你看到什么还有印象么.”
刘廷拼命的在自己大脑中回想.
但对那个场景毫无印象...
会有什么东西让自己恐惧..
“...然后不久你就突然沉下去了...可能是伤口发作.或者体力透支...很快就不见了...这时候救援的船过來.把你捞上來时.你已经溺水超过2分钟.昏迷不醒...他们用直升机把你送到医院.诊断的结果是你大脑缺氧导致水肿.压迫神经...能够活下來就是一个奇迹...当时医生说你恐怕会一辈子成为植物人...现在能够苏醒...恐怕要感谢主神的光辉...”
“主神的光辉.你信教.”
唐霏霏脸尴尬了一下:“不...只是一个比喻...”
好奇怪的比喻....
“那凶手呢.摄像头拍下了么.”
“前门有死角.沙滩地上沒有找到脚印...凶手如何消失的.目前仍然是个谜...”
“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对...”
“你刚才说免除我嫌疑的两点我觉得都不够充分.现在还找不到嫌犯的逃亡痕迹.怎么可以彻底认为我不是凶手.”
“因为他们找到了证据.证明你根本不可能犯案.”
“什么证据.”
“菲律宾警方作了现场模拟.凶手要完成捆绑.全屋大厅浇满红酒.点火.抹除自己的痕迹.至少需要30分钟时间.两个人以上合作.也最少需要20分钟.而你当天是在1点四十分乘小艇离开的主岛.1点55分到达的别墅.2点5分时大火燃起...开始救援.也就是说你最多只有10分钟犯案...”
刘廷回头.一个女人就站在自己身后.
穿着牛仔裤红色上衣.
头发披散.
桩很浓.
很妖艳.
胸部好大.
挑衅的眼神看着自己.
应该认识自己.
和那个车里面是一伙人.
刘廷走过去.突然抓住那个女人手腕.
向后折过去.
同时看到女人腋下有凸起.
立即伸进去一拔.
是一把手枪.
警队配置.
“你是警察.”
刘廷放开了.
“你还是那么暴力.讨厌...弄得我很疼.”
“刚才那辆车是警队的.”
“Hk013么.我不清楚...”
刚才车牌号是013么.
刘廷有些吃不准.
“听医生说你记忆力现在仍然有点受损.所以有时候会比较费力.Hk013.不会错的.我回警局会去查一下.”
刘廷感觉这几日...
这个女人似乎也在不同地方多次出现...
又有点不敢确认...
自己记忆很不靠得住.
“你來干什么.”
“帮你查你妻子和女儿死亡的案件...”
刘廷眼角一跳.
“我是你以前的下属.唐霏霏...你对我有印象么.”
刘廷摇头.
满脸迷茫...
唐霏霏眼中流露出失望和落寞...
为什么这种表情.
唐霏霏停顿几秒.表情再次轻松...
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宗:“菲律宾那边传真过來的.我偷印了一份.”
刘廷拿过來:
卷宗很复杂.大体情况如下:
1987年8月8日.菲律宾济济岛宾馆3号岛屿发生火灾.
火灾原因:凶手在里面用红酒做引燃物纵火.
3号岛屿别墅为岛上唯一别墅.当时住客为刘廷一家三口人.
刘廷的老婆和女儿.身上都有刀伤和被捆绑的痕迹.
刘廷本人也被扎了一刀.伤口在肚子上.
(现在仍有瘢痕).
凶手所用凶器扔在现场.
刘廷的血迹是从玄关那里.一直到后面的储藏室.
特别的一点:刀上有刘廷的指纹.
“...我的指纹.也就是说...我是凶手.”
唐霏霏摇头:“菲律宾警方怀疑过你.但后來基于以下几点否定了...一是你的指纹有合理解释...除了指纹.你还在刀刃上留有血迹.”
唐霏霏抓住刘廷的手指.翻开.
唐霏霏手细嫩柔软.
雪白.
刘廷的手粗糙.内侧几根手指第二个关节都有割伤愈合的痕迹.呈一条直线.
“这些伤口.就是那把刀留下來的...根据他们的推断.当时应该是你回到别墅时.正好赶上凶徒放火焚烧.你们在玄关相遇.凶手正面将匕首扎入你的腹部.同时你用手抓住刀刃.阻止它扎入太深.凶手慌忙逃走.匕首被留下...当然也可能是他故意留下...然后你反握匕首手柄.把匕首拔出.捂住伤口.跑入室内解救你的女儿和妻子...所以在匕首上.有你正握、反握的双向痕迹.还都带着血迹...
“之后你割开绳子时.你的血液也就在绳子上留下血迹...然后你想带她们冲出去.但只有你一个人成功了...他们可能因伤势过重无法快速移动...或者有人跌倒.因为现场有你女儿摔倒的血迹...或或者只是因为捆绑时间太长.腿部发麻无法行动.或者大火蔓延过快或天花板坍塌...总之她们两个沒有成功...你冲出去后.发现他们仍然困在室内.便转身绕到楼后.砸坏窗子.想要让他们两个爬出來...可惜的是窗框过窄.你妻子被卡住了.你们來回拉扯那扇玻璃.却毫无用处.直到你亲眼目睹他们两个被火海吞噬.变成两具...”
刘廷努力和梦中的景象对照.
但即无感情波动.也无任何楼内的场景回映.
只感到莫名其妙的茫然...
唐霏霏看着刘廷.沉默了一阵:
“第二个不怀疑你的理由.就是岛后面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你救她们的镜头...”
“我为什么昏迷半年.”
“这个我们也不清楚.因为你看着他们烧死.那个镜头真的很恐怖.黑白的画面里.你的妻子半个身子卡在那里.大火在身上燃烧.你放弃救援后.就那么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能感受到那种痛苦...”
“我现在感受不到...她好像是个陌生人.”
“之后...你突然好像看到什么...什么可怕的东西...在那个别墅里面...”
“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你脸上表情有变化.开始向后退.那种恐惧的后退.然后突然转头向大海里面跑去...一直跑到海里...奋力向前游去...你看到什么还有印象么.”
刘廷拼命的在自己大脑中回想.
但对那个场景毫无印象...
会有什么东西让自己恐惧..
“...然后不久你就突然沉下去了...可能是伤口发作.或者体力透支...很快就不见了...这时候救援的船过來.把你捞上來时.你已经溺水超过2分钟.昏迷不醒...他们用直升机把你送到医院.诊断的结果是你大脑缺氧导致水肿.压迫神经...能够活下來就是一个奇迹...当时医生说你恐怕会一辈子成为植物人...现在能够苏醒...恐怕要感谢主神的光辉...”
“主神的光辉.你信教.”
唐霏霏脸尴尬了一下:“不...只是一个比喻...”
好奇怪的比喻....
“那凶手呢.摄像头拍下了么.”
“前门有死角.沙滩地上沒有找到脚印...凶手如何消失的.目前仍然是个谜...”
“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对...”
“你刚才说免除我嫌疑的两点我觉得都不够充分.现在还找不到嫌犯的逃亡痕迹.怎么可以彻底认为我不是凶手.”
“因为他们找到了证据.证明你根本不可能犯案.”
“什么证据.”
“菲律宾警方作了现场模拟.凶手要完成捆绑.全屋大厅浇满红酒.点火.抹除自己的痕迹.至少需要30分钟时间.两个人以上合作.也最少需要20分钟.而你当天是在1点四十分乘小艇离开的主岛.1点55分到达的别墅.2点5分时大火燃起...开始救援.也就是说你最多只有10分钟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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