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好来难走
目录:官话| 作者:豫西山人| 类别:都市言情
按理说,事情到此就可以结束了,派出所的两个民警灰溜溜走人,陈观他们继续喝酒,车走车路、马走马路,可以两不相干了,偏偏陈观不依,他是不会让他们这样撤走的!
就见陈观摇摇头,淡淡地说到:“你们不能走!”
朱所长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死盯着陈观:“你想限制警察的人身自由?”
陈观笑了:“这个姓朱的同志说话可真有意思。谁敢限制警察的人身自由啊?那不是想犯罪么?我没有那个胆量,我也不会违法。我毕竟上了四年大学,法律也是必修课,这点法律常识我还是懂得的。只不过呢,你们没有警官证,也没有工作证,还掏枪吓唬老百姓,甚至开枪,如果不是我制止及时,很可能你就把我母亲打死了。你说,人民警察有这样干的么?”
老朱倒吸一口凉气,这才明白为什么工作纪律一定要规定出现场时一定要出示警官证或工作证了,原来那不光是法律程序,还起着保护警察的作用啊!
不吃一堑不长一智,朱所长这次算是彻底认清了警官证的作用。
事情发展到现在,陈观已经控制了局面,自信心爆棚,他要把证据弄充分,把事情一次性解决。
就听陈观继续说到:“没有警官证,没有传唤证,你们要带我走,就是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者非法拘禁。我问你们,你们有搜查证没有?有搜查证也能证明你们的身份,最起码证明你们确实是在执行公务。”
朱所长知道今晚算是载到家了,不愿再多说了,只想着如何脱身,就摇了摇头。
陈观笑了:“没有警官证、没有传唤证、没有搜查证,你们就敢到我家里抓人,还敢开枪行凶,你们知道不知道自己已经涉嫌犯罪了?”
朱所长脸色又变了,忍不住又吼道:“扯淡!”
陈观不为所动,淡淡地说到:“没有有效证件,不按法定程序办事,未经许可擅自闯入民宅,你们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国外一个哲学家说,私人住宅是私人的城堡,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的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我记得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人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们是执法人员,应该知道这一点吧?”
朱所长心头大震:来了,这个小伙子是想把自己一棍子打死,往监狱里送呢!
陈观又说到:“这只是其一。其二,你们没有合法有效证件,就敢抓人、开枪,从我的角度看,怀疑你们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犯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罪。当然,可能你们真的是警察,只是违章违规办人情案,这个罪名最后未必成立。但是,你们违犯公安工作纪律是坐死了的,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你们违法违纪事实。这样说来,你们就是想走也走不成。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义务,发现犯罪嫌疑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接受处理。要是让你们就这样走了,我们岂不是没有尽到义务、纵容犯罪嫌疑人逃脱么?因此,我们要向明水县公安局报案,请他们派人来处理。这样,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
说到这里,陈观就转身说到:“谁有摩托车?麻烦到明水城跑一趟,到县公安局报案,就说我们五龙峪发现两个冒充公安的人,持枪进入民宅搜查、抓人,还开枪了,被我们抓住了,请他们派人来收缴枪支和处理!”
院子里的老乡们马上就喊:“不用骑摩托去明水城,村委会就有电话,打电话报警!”
接着就有两个年轻人站出来向院外跑去。
朱所长一下就急了,他是收了白爱国10条红塔山烟才出警的,连给所长报告都没有,更不用说手续不全、不按规章办事了。这事闹大了,明水县公安局绝对不会轻饶自己,处分事小,能不能保住饭碗都成了问题,搞不好还真的得上法庭。
朱所长再也横不起来,慌忙对陈观说到:“陈观兄弟,是这样的,我们真的是龙湾镇派出所的民警,真的是接到了举报,来带你回去配合调查的。我们是走的匆忙,没有来得及办手续,我已经知道错了。你看能不能这样,先别向县局报警,咱们有事好商量。”
到这个时候了,朱所长还装的和真的一样,不说实话。
陈观懒得理他,说了声“等县局的同志来了再说吧。不急,从县城到这里,警车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说完,陈观就问记录好没有?拿来让双方过目,准确无误就签字。
李福来一下子拿来了三份记录本,陈观看了一下,基本上把事情都记清楚了,就让拿去叫两个警察签字。
朱所长哪里会签字?只是要和陈观商量。
陈观告诉朱所长,如果不签字,就在上面注明本人拒签,然后让在场的证人们一一签字,同样有法律效力。
姓朱的不签字,并不等于小杨不签字。
陈观的声音听起来很温和:“小杨,你看看记录准确不?准确了就签上自己的名字,回头调查人员看了,知道你的立场很公正,只是随姓朱的出警执行任务,与别的事情没有牵涉。如果你不签,那我只有把你和他一起告了。到时候如果丢了饭碗,可别怪我不够意思,不讲情面。”
小杨的手都有点抖了,心里骂朱副所长跳火坑还拉一个垫背的,害自己年纪轻轻就违纪受处分。
听了陈观的话,小杨拿过记录本仔细的看了看,见确实记录的都是事实,就拿起笔,抖抖索索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陈观也在记录本上签了名,还让李福来和担任记录的两个小伙子签上了名字。
一看小杨在记录本上签字了,朱所长就象受伤了的困兽一样,急恼急恼,站起来四下一看,没有发现村干部的身影,连个帮忙的人都没有,就什么都不顾了,大声喊到:“白爱国,你给我出来!我****八辈祖宗!你戳的祸事你收场!要是连累老子吃官司,我饶不了你!”
这下全院人都清楚了,老陈家没有胡说,是白爱国去诬告的陈观,这才有了派出所来抓人。
李福来马上就把记录本拿了回来,分给两个做记录的小伙子:“记上,记上,这话一定得记上!”
白爱国就不在院子里,哪里会出来么!
朱所长喊了半天不见动静,干脆一屁股坐到一条板凳上,对陈观说到:“兄弟,啥也不说了,要怪只怪老哥我猪油蒙了心,上了白爱国、白保国兄弟的当。是他们两个跑去找到我,说你拒交村提留乡统筹欠款和电费欠款,并说看见你从兜里掏出了一大沓钱,怀疑你的钱来路不明,要求我们调查处理。我这才和小杨一起来了。”
陈观嘴一撇:“你骗三岁小孩的吧?白爱国瞎说一通你就出警?派出所是老白家开的?你的工资是白爱国给的?我去举报白爱国,你会出警么?万事反常即为妖!老哥,我不是三岁小孩,你这一套哄不住我!”
朱所长咬咬牙:“兄弟,派出所的工作也得各村互相配合,白爱国是五龙峪组的组长,平时很积极,没少配合我们的工作。我只想到他说的一定是实话,没想到村干部有时候也会说假话。对不起了,是我的错。”
陈观扑哧一下就笑了:“我说老兄,真的是你说的这样?看不出来啊,你原来这么廉洁啊!我就不相信,白爱国能空着手去找你?他难道连条烟都没带?这可不是我们五龙峪人的出手啊!”
朱所长吭哧了半天,信誓旦旦地说:“没有,绝对没有!”
陈观的笑容一下就不见了,冷冷的说:“这些话你留着给检察院、纪检委和法院的人说去吧,我一个穷学生,听这骗人的鬼话有什么用?”
朱所长忙说:“别急啊,兄弟,老哥的话还没说完呢!嗯,这个,啊,哎,白爱国确实没给我送任何东西,但是我下乡的时候确实经常在白家吃饭,我欠人家的情!人出门谁也不能背着锅是吧?兄弟,这点你得理解!”
“别给我说这个,我不听!”陈观一脸不耐烦。
“爱听不听,这是事实啊!”朱所长一脸无辜。
“我说过别给我说这个,我不听!你啰嗦个啥?”
陈观特别想引诱着姓朱的副所长把白爱国给他送了什么好处说出来,那样子的话,今晚这一仗就真的大功告成了!只要他说出来,李福来他们一定记得清清楚楚,小杨也在旁边听着,白纸黑字,铁证如山,这个姓朱的不说多倒霉了,铁定是当不成副所长了,谁都救不了他!
可惜,朱所长在派出所干了那么久,也不是白混的。他知道白爱国给他送10条红塔山烟的事情死活都不能说,一说出来自己就彻底完了!
就见陈观摇摇头,淡淡地说到:“你们不能走!”
朱所长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死盯着陈观:“你想限制警察的人身自由?”
陈观笑了:“这个姓朱的同志说话可真有意思。谁敢限制警察的人身自由啊?那不是想犯罪么?我没有那个胆量,我也不会违法。我毕竟上了四年大学,法律也是必修课,这点法律常识我还是懂得的。只不过呢,你们没有警官证,也没有工作证,还掏枪吓唬老百姓,甚至开枪,如果不是我制止及时,很可能你就把我母亲打死了。你说,人民警察有这样干的么?”
老朱倒吸一口凉气,这才明白为什么工作纪律一定要规定出现场时一定要出示警官证或工作证了,原来那不光是法律程序,还起着保护警察的作用啊!
不吃一堑不长一智,朱所长这次算是彻底认清了警官证的作用。
事情发展到现在,陈观已经控制了局面,自信心爆棚,他要把证据弄充分,把事情一次性解决。
就听陈观继续说到:“没有警官证,没有传唤证,你们要带我走,就是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者非法拘禁。我问你们,你们有搜查证没有?有搜查证也能证明你们的身份,最起码证明你们确实是在执行公务。”
朱所长知道今晚算是载到家了,不愿再多说了,只想着如何脱身,就摇了摇头。
陈观笑了:“没有警官证、没有传唤证、没有搜查证,你们就敢到我家里抓人,还敢开枪行凶,你们知道不知道自己已经涉嫌犯罪了?”
朱所长脸色又变了,忍不住又吼道:“扯淡!”
陈观不为所动,淡淡地说到:“没有有效证件,不按法定程序办事,未经许可擅自闯入民宅,你们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国外一个哲学家说,私人住宅是私人的城堡,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的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我记得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人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们是执法人员,应该知道这一点吧?”
朱所长心头大震:来了,这个小伙子是想把自己一棍子打死,往监狱里送呢!
陈观又说到:“这只是其一。其二,你们没有合法有效证件,就敢抓人、开枪,从我的角度看,怀疑你们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犯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罪。当然,可能你们真的是警察,只是违章违规办人情案,这个罪名最后未必成立。但是,你们违犯公安工作纪律是坐死了的,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你们违法违纪事实。这样说来,你们就是想走也走不成。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义务,发现犯罪嫌疑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接受处理。要是让你们就这样走了,我们岂不是没有尽到义务、纵容犯罪嫌疑人逃脱么?因此,我们要向明水县公安局报案,请他们派人来处理。这样,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
说到这里,陈观就转身说到:“谁有摩托车?麻烦到明水城跑一趟,到县公安局报案,就说我们五龙峪发现两个冒充公安的人,持枪进入民宅搜查、抓人,还开枪了,被我们抓住了,请他们派人来收缴枪支和处理!”
院子里的老乡们马上就喊:“不用骑摩托去明水城,村委会就有电话,打电话报警!”
接着就有两个年轻人站出来向院外跑去。
朱所长一下就急了,他是收了白爱国10条红塔山烟才出警的,连给所长报告都没有,更不用说手续不全、不按规章办事了。这事闹大了,明水县公安局绝对不会轻饶自己,处分事小,能不能保住饭碗都成了问题,搞不好还真的得上法庭。
朱所长再也横不起来,慌忙对陈观说到:“陈观兄弟,是这样的,我们真的是龙湾镇派出所的民警,真的是接到了举报,来带你回去配合调查的。我们是走的匆忙,没有来得及办手续,我已经知道错了。你看能不能这样,先别向县局报警,咱们有事好商量。”
到这个时候了,朱所长还装的和真的一样,不说实话。
陈观懒得理他,说了声“等县局的同志来了再说吧。不急,从县城到这里,警车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说完,陈观就问记录好没有?拿来让双方过目,准确无误就签字。
李福来一下子拿来了三份记录本,陈观看了一下,基本上把事情都记清楚了,就让拿去叫两个警察签字。
朱所长哪里会签字?只是要和陈观商量。
陈观告诉朱所长,如果不签字,就在上面注明本人拒签,然后让在场的证人们一一签字,同样有法律效力。
姓朱的不签字,并不等于小杨不签字。
陈观的声音听起来很温和:“小杨,你看看记录准确不?准确了就签上自己的名字,回头调查人员看了,知道你的立场很公正,只是随姓朱的出警执行任务,与别的事情没有牵涉。如果你不签,那我只有把你和他一起告了。到时候如果丢了饭碗,可别怪我不够意思,不讲情面。”
小杨的手都有点抖了,心里骂朱副所长跳火坑还拉一个垫背的,害自己年纪轻轻就违纪受处分。
听了陈观的话,小杨拿过记录本仔细的看了看,见确实记录的都是事实,就拿起笔,抖抖索索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陈观也在记录本上签了名,还让李福来和担任记录的两个小伙子签上了名字。
一看小杨在记录本上签字了,朱所长就象受伤了的困兽一样,急恼急恼,站起来四下一看,没有发现村干部的身影,连个帮忙的人都没有,就什么都不顾了,大声喊到:“白爱国,你给我出来!我****八辈祖宗!你戳的祸事你收场!要是连累老子吃官司,我饶不了你!”
这下全院人都清楚了,老陈家没有胡说,是白爱国去诬告的陈观,这才有了派出所来抓人。
李福来马上就把记录本拿了回来,分给两个做记录的小伙子:“记上,记上,这话一定得记上!”
白爱国就不在院子里,哪里会出来么!
朱所长喊了半天不见动静,干脆一屁股坐到一条板凳上,对陈观说到:“兄弟,啥也不说了,要怪只怪老哥我猪油蒙了心,上了白爱国、白保国兄弟的当。是他们两个跑去找到我,说你拒交村提留乡统筹欠款和电费欠款,并说看见你从兜里掏出了一大沓钱,怀疑你的钱来路不明,要求我们调查处理。我这才和小杨一起来了。”
陈观嘴一撇:“你骗三岁小孩的吧?白爱国瞎说一通你就出警?派出所是老白家开的?你的工资是白爱国给的?我去举报白爱国,你会出警么?万事反常即为妖!老哥,我不是三岁小孩,你这一套哄不住我!”
朱所长咬咬牙:“兄弟,派出所的工作也得各村互相配合,白爱国是五龙峪组的组长,平时很积极,没少配合我们的工作。我只想到他说的一定是实话,没想到村干部有时候也会说假话。对不起了,是我的错。”
陈观扑哧一下就笑了:“我说老兄,真的是你说的这样?看不出来啊,你原来这么廉洁啊!我就不相信,白爱国能空着手去找你?他难道连条烟都没带?这可不是我们五龙峪人的出手啊!”
朱所长吭哧了半天,信誓旦旦地说:“没有,绝对没有!”
陈观的笑容一下就不见了,冷冷的说:“这些话你留着给检察院、纪检委和法院的人说去吧,我一个穷学生,听这骗人的鬼话有什么用?”
朱所长忙说:“别急啊,兄弟,老哥的话还没说完呢!嗯,这个,啊,哎,白爱国确实没给我送任何东西,但是我下乡的时候确实经常在白家吃饭,我欠人家的情!人出门谁也不能背着锅是吧?兄弟,这点你得理解!”
“别给我说这个,我不听!”陈观一脸不耐烦。
“爱听不听,这是事实啊!”朱所长一脸无辜。
“我说过别给我说这个,我不听!你啰嗦个啥?”
陈观特别想引诱着姓朱的副所长把白爱国给他送了什么好处说出来,那样子的话,今晚这一仗就真的大功告成了!只要他说出来,李福来他们一定记得清清楚楚,小杨也在旁边听着,白纸黑字,铁证如山,这个姓朱的不说多倒霉了,铁定是当不成副所长了,谁都救不了他!
可惜,朱所长在派出所干了那么久,也不是白混的。他知道白爱国给他送10条红塔山烟的事情死活都不能说,一说出来自己就彻底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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