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 鄙视
目录:重生之地产大亨| 作者:八爪章鱼| 类别:都市言情
这话不但黄文斌不信,蔡晶晶也不怎么信,“我去一下洗手间,妹子你陪我去吧。”
这话的意思是要私底下商量,肖蕾答应一声,就和蔡晶晶去了洗手间——肖家的厕所绝对当不起这个雅名,它是最原始那种的那种茅房,下面挖个坑,上面放两根木头,黄文斌勉强还敢站上去,熊斯文是绝对不敢的,生怕不一小心就把那两根木头踩断了。
肖蕾和蔡晶晶刚走,熊斯文就忍不住说,“我靠!黄兄弟,你老婆家也太不靠谱了吧,就这样的还叫画上的美女?年画上的美女吗!那屁股,那大腿,比男人还粗!又不是靠干活挣工分的年代,这样的还能算美女吗?”
“其实仔细看看也不错的,长得多喜庆啊,旺夫呢。”黄文斌忍着笑说。
“喜庆什么啊!我喜欢瓜子脸的啊,这个晶晶倒也是瓜子脸,不过是西瓜子脸,还是倒的。”熊斯文抱怨,“黄大哥,我们吃完饭赶紧走吧,你看这就几间破烂房子,怎么住啊?”
“现在回去哪里来得及。”黄文斌说。
“回不去省城,到镇上去住也好,这儿我真是受够了。又脏又臭还没美女。”熊斯文说,“上个厕所吧,还得自己出去外面挖坑。那个竹林难挖到死,一锄头下去,全是石头,震得手都麻了。”
“你看这儿能种的地这么少,边边角角全种满了,要是竹林里面是好地,早就被人开发了,还轮得到你挖坑吗。”黄文斌说,“还是等明天再走吧,让小蕾和她父母多团聚一晚上,她们都一年多没见了。”
“好吧好吧。”熊斯文说,“那就凑合一晚上,最多不睡觉。反正带着这么两天大狗,一般的旅馆也不会收。好在我带了一副牌过来,黄大哥,要不今天晚上我们通宵打牌,一把一百好不好?”
“我不赌钱的。”黄文斌说,跟自己人赌钱,赢了不好意思,输了又不舍得。跟外面的人赌钱,那就更加不好了,一不小心输了一大笔,那可怎么办。
“这没意思,千里迢迢跑这么远,又不赌钱,只能和这么个丑八怪相亲。”熊斯文意味阑珊,“我得想好一个理由拒绝掉才行,要无情一点不能挽回的,要不然这个蔡晶晶误会了不懂,那可就惨了。我就说喜欢漂亮一点的……我是说高一点瘦一点的,黄大哥你看怎么样?”
那边肖蕾也正在和蔡晶晶商量相亲的事,“表姐,你看熊斯文这人这么样?”
“哎哟,这么大的个子真是吓死我了。”蔡晶晶连连摇头,“还满脸胡子,好像山贼一样,还带着两条那么大的狗,一看就不务正业。说家里有钱,屁,一看他那衣服鞋袜我就知道,全是不值钱的东西。其实他就是你老公的手下吧,装什么老板啊。”
“不是啊,的确是自己做生意的果农,文斌哥和他合作,买他的苹果榨果汁。”肖蕾解释说,“那两只狗是文斌哥买的,他有个别墅正在装修,装修好了以后得弄几条大狗去看屋子。”
“还是你老公好,我怎么就遇不上呢。”蔡晶晶说,“要不我去你那个包子铺打工吧,或者能在城里认识好人呢。反正我爸的病情已经稳定了,以后就是吃药等死罢了。”
“这么严重呢?”肖蕾吓了一条,“我走的时候不还是好好的吗?”
“绝症,没得好,吃药就能拖,一个月药费好几千呢。”蔡晶晶说,“我爸自己都说了,有钱就治,没钱就死,到时候他肯定找个没人的山,跳下来一了百了,保证不拖累家人。所以我得赶紧找一个好人嫁出去,给家里弄些钱,让我爸放心。你看这熊什么,带回去我爸还不以为他是强抢民女把我硬抢了去,再说他又没钱。”
“城里有钱人比较多,文斌哥也认识很多生意伙伴,不过你可能需要……啊,”肖蕾说斟酌了一下说,“城里人喜欢瘦一点的,你可能要减减肥才行。”
“是啊是啊,城里人都喜欢你这种身材。”蔡晶晶翻着白眼说,“要是几十年前,我这才是标准身材呢。减肥就减肥呗,少吃一点多动一点,很容易就瘦下去的。先不说这个,我得想个办法把这头熊给拒绝了才行,得狠一点,免得他纠缠不休。要不我说喜欢英俊一点……我是说矮一点瘦一点的怎么样?”
回到屋子里,蔡晶晶和熊斯文一起笑了起来,同时说,“我有事和你说……”然后两个人就在互相推让,“你先说。”“还是你先说吧。”“你先说。”“不如你先说。”这种没营养的对话持续了好一会儿,熊斯文推不过才先说了。
“别看我现在这样,其实才二十岁,家里的果树种植生意才上正轨,现在正是奋力拼搏的时候。”熊斯文说得正义凌然,“我打算迟一点再找伴侣,蔡小姐的好意,只有心领了。”
“这可真巧。”蔡晶晶说,“我打算去省城,跟着表妹干活。”
“原来如此,正好可以一起回去。”熊斯文心底哼了一声,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都拒绝得这么明显了,居然还硬要跟着去省城。就算跟过去也没有用,日久生情,那是美女才有的待遇,样子丑,跟再久也就是个女汉子好兄弟的下场。
他却不知蔡晶晶也在心里鄙视,“明明没钱就没钱,还什么刚上正轨,要脸不要脸啊。奋力拼搏,一百个奋力拼搏的,能变成有钱人的最多一两个,其他的也就是平平而已。看你这山贼样,去打劫成功率还比较高呢。”
两人心底互相鄙视,口里却是非常融洽,你说我身高体壮,去做苦力扛箱子也能赚大钱;我说你容貌奇古,倘若回到唐朝,肯定胜过杨贵妃。肖父回来看到这等景象,还以为谢媒礼有望,十分高兴。
“我割了两斤肉,买了一条鱼,大家今天一定要好好吃一顿啊。”肖父说,“孩子娘,赶紧出来拿东西啊!忙什么呢?”
肖母从厨房那边快步走了出来,头上还带着些木屑,“我在劈柴做饭呢。”说着接过了鱼和肉,“怎么没买鸡呢?”她还向黄文斌和熊斯文介绍说,“我们村别的东西都不行,这青鸡倒是很好吃的。”
“你这女人就是不晓事,现在才几月啊,”肖父很不耐烦地说,“大家的鸡都是过完年开始养,养一年到过年的时候吃。现在要么是小鸡仔,要么是留着生蛋的母鸡,谁会拿出来卖。”
“青鸡是什么鸡?”熊斯文好奇地问。
“是我们的本地鸡啊,下的蛋是青壳的。”肖蕾说,“不论红烧白煮还是做汤,味道都很好的。不过这鸡长肉慢,养一年才三四斤。人家那些快大鸡,喂了饲料吹气球一样呼呼的大,五六个月就七八斤,虽然味道没有青鸡好,但毕竟都是肉啊。所以现在都没什么人养青鸡了。”
“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的话,几年之后健康食品大行其道,如果有人宣传的话,青鸡这种独特的地方品种很容易就能翻身。不过黄文斌从来都没听说过省城附近还有这样的特产,说明这什么青鸡没被宣传,或者宣传了但是名气很小。
“没鸡也一样,有鱼有肉足够了。”肖父说,“孩子他娘,把鱼红烧了,再做个辣椒炒肉,家里还有腊排骨,还有萝卜干,全都做上。再做个鸡蛋汤,还有青菜,都是最新鲜的,刚从菜地里面摘下来,肯定够吃!”
“好久都没吃过阿妈做的腊排骨了,外面的腊排骨都没有家里的味道足,今天一定要好好吃一顿。”肖蕾高兴地说,“还有红烧鱼,小时候我最喜欢吃阿妈做得红烧鱼了,特别是春天带着鱼籽的鲤鱼,实在是太肥美了。”
连带着黄文斌也期待起来,肖蕾做的包子这么好吃,除了天才之外,显然还是家传的背景。那么她母亲做饭的本事,肯定也很厉害吧。很快饭做好了,一尝之下,却是大失所望。
红烧鲤鱼里面下了大量辣椒,虽然遮住了腥膻,却也遮住了鲜味。再加上多刺,实在没什么好吃的。腊排骨很硬,烟熏味十足,可实在太咸了,吃一块要下半碗饭。还有辣椒炒肉,上面青辣椒,红辣椒,米辣椒林林种种,加在一起辣得快要跳起来。连青菜和汤里面都要放大把大把的辣椒粉,除了辣味什么味道都出不出来。
不过看着肖蕾满脸幸福的吃着辣得要死的红烧鱼,咸得要死的腊排骨,喝着呛喉咙的鸡蛋汤,和父母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心里顿时明白,对于肖蕾来说,这就是家的味道。不可取代,没有缺点,从小到大习惯的就是这样的味道,黄文斌再一次确定,这次花的十二万,还真是很值得。
当然这并不妨碍黄文斌鄙视肖家的口味,你说这儿是山区,又潮湿,喜欢吃辣椒这很正常,可是有必要吃这么腊吗?来的时候中午吃那顿饭,那也是本地菜,也放辣椒,可是根本没辣成这样啊。放这么辣,叫人家怎么吃!
这话的意思是要私底下商量,肖蕾答应一声,就和蔡晶晶去了洗手间——肖家的厕所绝对当不起这个雅名,它是最原始那种的那种茅房,下面挖个坑,上面放两根木头,黄文斌勉强还敢站上去,熊斯文是绝对不敢的,生怕不一小心就把那两根木头踩断了。
肖蕾和蔡晶晶刚走,熊斯文就忍不住说,“我靠!黄兄弟,你老婆家也太不靠谱了吧,就这样的还叫画上的美女?年画上的美女吗!那屁股,那大腿,比男人还粗!又不是靠干活挣工分的年代,这样的还能算美女吗?”
“其实仔细看看也不错的,长得多喜庆啊,旺夫呢。”黄文斌忍着笑说。
“喜庆什么啊!我喜欢瓜子脸的啊,这个晶晶倒也是瓜子脸,不过是西瓜子脸,还是倒的。”熊斯文抱怨,“黄大哥,我们吃完饭赶紧走吧,你看这就几间破烂房子,怎么住啊?”
“现在回去哪里来得及。”黄文斌说。
“回不去省城,到镇上去住也好,这儿我真是受够了。又脏又臭还没美女。”熊斯文说,“上个厕所吧,还得自己出去外面挖坑。那个竹林难挖到死,一锄头下去,全是石头,震得手都麻了。”
“你看这儿能种的地这么少,边边角角全种满了,要是竹林里面是好地,早就被人开发了,还轮得到你挖坑吗。”黄文斌说,“还是等明天再走吧,让小蕾和她父母多团聚一晚上,她们都一年多没见了。”
“好吧好吧。”熊斯文说,“那就凑合一晚上,最多不睡觉。反正带着这么两天大狗,一般的旅馆也不会收。好在我带了一副牌过来,黄大哥,要不今天晚上我们通宵打牌,一把一百好不好?”
“我不赌钱的。”黄文斌说,跟自己人赌钱,赢了不好意思,输了又不舍得。跟外面的人赌钱,那就更加不好了,一不小心输了一大笔,那可怎么办。
“这没意思,千里迢迢跑这么远,又不赌钱,只能和这么个丑八怪相亲。”熊斯文意味阑珊,“我得想好一个理由拒绝掉才行,要无情一点不能挽回的,要不然这个蔡晶晶误会了不懂,那可就惨了。我就说喜欢漂亮一点的……我是说高一点瘦一点的,黄大哥你看怎么样?”
那边肖蕾也正在和蔡晶晶商量相亲的事,“表姐,你看熊斯文这人这么样?”
“哎哟,这么大的个子真是吓死我了。”蔡晶晶连连摇头,“还满脸胡子,好像山贼一样,还带着两条那么大的狗,一看就不务正业。说家里有钱,屁,一看他那衣服鞋袜我就知道,全是不值钱的东西。其实他就是你老公的手下吧,装什么老板啊。”
“不是啊,的确是自己做生意的果农,文斌哥和他合作,买他的苹果榨果汁。”肖蕾解释说,“那两只狗是文斌哥买的,他有个别墅正在装修,装修好了以后得弄几条大狗去看屋子。”
“还是你老公好,我怎么就遇不上呢。”蔡晶晶说,“要不我去你那个包子铺打工吧,或者能在城里认识好人呢。反正我爸的病情已经稳定了,以后就是吃药等死罢了。”
“这么严重呢?”肖蕾吓了一条,“我走的时候不还是好好的吗?”
“绝症,没得好,吃药就能拖,一个月药费好几千呢。”蔡晶晶说,“我爸自己都说了,有钱就治,没钱就死,到时候他肯定找个没人的山,跳下来一了百了,保证不拖累家人。所以我得赶紧找一个好人嫁出去,给家里弄些钱,让我爸放心。你看这熊什么,带回去我爸还不以为他是强抢民女把我硬抢了去,再说他又没钱。”
“城里有钱人比较多,文斌哥也认识很多生意伙伴,不过你可能需要……啊,”肖蕾说斟酌了一下说,“城里人喜欢瘦一点的,你可能要减减肥才行。”
“是啊是啊,城里人都喜欢你这种身材。”蔡晶晶翻着白眼说,“要是几十年前,我这才是标准身材呢。减肥就减肥呗,少吃一点多动一点,很容易就瘦下去的。先不说这个,我得想个办法把这头熊给拒绝了才行,得狠一点,免得他纠缠不休。要不我说喜欢英俊一点……我是说矮一点瘦一点的怎么样?”
回到屋子里,蔡晶晶和熊斯文一起笑了起来,同时说,“我有事和你说……”然后两个人就在互相推让,“你先说。”“还是你先说吧。”“你先说。”“不如你先说。”这种没营养的对话持续了好一会儿,熊斯文推不过才先说了。
“别看我现在这样,其实才二十岁,家里的果树种植生意才上正轨,现在正是奋力拼搏的时候。”熊斯文说得正义凌然,“我打算迟一点再找伴侣,蔡小姐的好意,只有心领了。”
“这可真巧。”蔡晶晶说,“我打算去省城,跟着表妹干活。”
“原来如此,正好可以一起回去。”熊斯文心底哼了一声,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都拒绝得这么明显了,居然还硬要跟着去省城。就算跟过去也没有用,日久生情,那是美女才有的待遇,样子丑,跟再久也就是个女汉子好兄弟的下场。
他却不知蔡晶晶也在心里鄙视,“明明没钱就没钱,还什么刚上正轨,要脸不要脸啊。奋力拼搏,一百个奋力拼搏的,能变成有钱人的最多一两个,其他的也就是平平而已。看你这山贼样,去打劫成功率还比较高呢。”
两人心底互相鄙视,口里却是非常融洽,你说我身高体壮,去做苦力扛箱子也能赚大钱;我说你容貌奇古,倘若回到唐朝,肯定胜过杨贵妃。肖父回来看到这等景象,还以为谢媒礼有望,十分高兴。
“我割了两斤肉,买了一条鱼,大家今天一定要好好吃一顿啊。”肖父说,“孩子娘,赶紧出来拿东西啊!忙什么呢?”
肖母从厨房那边快步走了出来,头上还带着些木屑,“我在劈柴做饭呢。”说着接过了鱼和肉,“怎么没买鸡呢?”她还向黄文斌和熊斯文介绍说,“我们村别的东西都不行,这青鸡倒是很好吃的。”
“你这女人就是不晓事,现在才几月啊,”肖父很不耐烦地说,“大家的鸡都是过完年开始养,养一年到过年的时候吃。现在要么是小鸡仔,要么是留着生蛋的母鸡,谁会拿出来卖。”
“青鸡是什么鸡?”熊斯文好奇地问。
“是我们的本地鸡啊,下的蛋是青壳的。”肖蕾说,“不论红烧白煮还是做汤,味道都很好的。不过这鸡长肉慢,养一年才三四斤。人家那些快大鸡,喂了饲料吹气球一样呼呼的大,五六个月就七八斤,虽然味道没有青鸡好,但毕竟都是肉啊。所以现在都没什么人养青鸡了。”
“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的话,几年之后健康食品大行其道,如果有人宣传的话,青鸡这种独特的地方品种很容易就能翻身。不过黄文斌从来都没听说过省城附近还有这样的特产,说明这什么青鸡没被宣传,或者宣传了但是名气很小。
“没鸡也一样,有鱼有肉足够了。”肖父说,“孩子他娘,把鱼红烧了,再做个辣椒炒肉,家里还有腊排骨,还有萝卜干,全都做上。再做个鸡蛋汤,还有青菜,都是最新鲜的,刚从菜地里面摘下来,肯定够吃!”
“好久都没吃过阿妈做的腊排骨了,外面的腊排骨都没有家里的味道足,今天一定要好好吃一顿。”肖蕾高兴地说,“还有红烧鱼,小时候我最喜欢吃阿妈做得红烧鱼了,特别是春天带着鱼籽的鲤鱼,实在是太肥美了。”
连带着黄文斌也期待起来,肖蕾做的包子这么好吃,除了天才之外,显然还是家传的背景。那么她母亲做饭的本事,肯定也很厉害吧。很快饭做好了,一尝之下,却是大失所望。
红烧鲤鱼里面下了大量辣椒,虽然遮住了腥膻,却也遮住了鲜味。再加上多刺,实在没什么好吃的。腊排骨很硬,烟熏味十足,可实在太咸了,吃一块要下半碗饭。还有辣椒炒肉,上面青辣椒,红辣椒,米辣椒林林种种,加在一起辣得快要跳起来。连青菜和汤里面都要放大把大把的辣椒粉,除了辣味什么味道都出不出来。
不过看着肖蕾满脸幸福的吃着辣得要死的红烧鱼,咸得要死的腊排骨,喝着呛喉咙的鸡蛋汤,和父母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心里顿时明白,对于肖蕾来说,这就是家的味道。不可取代,没有缺点,从小到大习惯的就是这样的味道,黄文斌再一次确定,这次花的十二万,还真是很值得。
当然这并不妨碍黄文斌鄙视肖家的口味,你说这儿是山区,又潮湿,喜欢吃辣椒这很正常,可是有必要吃这么腊吗?来的时候中午吃那顿饭,那也是本地菜,也放辣椒,可是根本没辣成这样啊。放这么辣,叫人家怎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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