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我本是龙 第三十五回 红毛恐龙

第三十五回 红毛恐龙

目录:我本是龙| 作者:水火有情5| 类别:玄幻奇幻

    到底是什么重要的工作呢?其实即使我不说,聪明的您也会猜到的。

    请问,对于生生不息的地球世界来说,有什么比传宗接代更重要的事情呢?

    但是要我具体谈这件事情,却实在是难于启齿的。

    我是恐龙的首领。我承担了这个部落的所有传宗接代的任务的一半,另一半由所有的母恐龙来完成。

    我是唯一一只健全的成年公恐龙。部落里所有母恐龙的性福生活都依赖我,我是不是比人类的皇上还要累呢?

    不过,我喜欢这样。

    就像皇帝们喜欢三宫六院一样,尽管他们被折腾的肾虚若谷,弱柳扶风,甚而至于英年早逝,落人笑柄,他们仍然无怨无悔。

    宫里的画家是做什么的,画**的。

    宫里的太医是做什么的,配制大力丸的。

    我是通过暴力手段从上任恐龙首领手里夺过这一位置的,我用我有力的尾巴扫断了对方的一条腿,用自己重达两吨的身体撞断了他的肋骨,用锋利的牙齿要断了他的jj,扯开了他包裹蛋蛋的皮皮,然后就像嚼口香糖似的吃掉了他的两颗蛋蛋。

    然后我宣布从此以后,我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

    在弱肉强食的恐龙世界,所有的恐龙部落首领都是通过这一手段获得首领的位置的,在它们年老体衰的时候,被另一只强健的雄恐龙咬断jj,吃掉蛋蛋,最后被赶出部落,落个悲惨的下场。

    其实在谈话的过程中,我渐渐的回忆起了过去的事情,我们是一种高达三米、长约四米、重约两吨的中型恐龙,这种恐龙在当时控制了整个世界,就像现在的人类一样。我们是一种食草类恐龙……

    您可能有疑问,为什么统治世界的不是食肉类恐龙呢?

    因为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我不知道我们属于考古学家们命名的哪一种恐龙,因为我们不像考古学家们复原的任何一种恐龙,我也没有见过考古学家们复原的任何一种恐龙。我实在想不通这件事,莫非考古学家们为了哗众取宠,而故意胡编乱造?

    不仅仅是考古学家,科学家们不都是靠幻想讲故事吗?

    有人说,不会编故事的科学家就不是好的网络小说家。

    当然,这是我说的。

    我们是一种大型爬行动物,形状像蜥蜴,身上没有厚厚的鳞片,仅仅是一层薄薄的角质层,显得光滑细腻,背部墨绿色,腹部银白色,全身无毛,但是尾巴末端却有一撮毛,呈鲜红色,非常美丽,我从未见过哪一种动物有这么美丽的毛发。

    我们以有这样美丽的毛而感到自豪。

    我们就叫红毛恐龙。

    毛以纯为贵,以浓为贵,以长为贵,以顺为贵。

    好的尾毛呈一水的鲜红色,没有一根杂毛,差一点的呈淡红色,有灰色的白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或其他颜色的杂毛。

    浓的尾毛有几千根(也可能是几万根,反正谁也没数过),整体看就像女人的大腿那么粗(我们尾巴的梢部也就是这么粗,根部像女人的腰那么粗。我所比方的是标致的匀称的女郎,千万别拿韩红姐姐肥肥姐姐来说事)。毛少的却各有千秋了,有的只有几百根、几十根、几根,甚至没有,就像孟爷爷的脑袋一样,光秃秃的寸草不生,一块盐碱地。

    长的尾毛有五十多公分,短的多短的都有,最短的不过几公分、一公分或更短,甚至短到像我们一两天忘记刮胡子一样,稍微露出点毛茬茬似的。

    顺的尾毛朝一个方向长着,光滑柔顺,就像女人们拉直了的头发,不顺的尾毛向四下里长,好像通了电似的,而且卷曲,像**。

    我们经常秀自己的尾毛。

    举办形形色色的秀毛活动。

    这个以后再说。

    我们也会为自己的尾毛编小辫,我们恐龙的爪子主要用来走路的,有时候也爬树,并没有像人类那样把前爪完全解放出来,用来干细致的活(更正一下,人类不叫爪子,叫手,我也有点糊涂了,对不起,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如果您能谅解,就请您伸出您的两个爪子拍一拍),所以我们编小辫并不用前爪,而是用嘴,我们都有一张巧嘴。

    我们用巧嘴编小辫,而不是编谎言。

    这是人类和恐龙最大的区别。

    最简单的是三股、四股的麻花辫,巧嘴的可以编出五股六股,最厉害的甚至能编出五十六股,很像一根大缆绳,称我主人的这位就是这张巧嘴,不用说,那五十六股的大辫子,就是我的辫子了。当然也有编成若干细辫子的,像一些黑人球星脑袋上那样的小辫子。

    我现在想,康熙皇帝的大辫子是不是也是五十六股呢?

    我就叫他巧嘴。

    巧嘴是我最忠实的奴仆。

    它是一只公的恐龙。

    不是我这条龙大度。

    做领导的从来没有大度的,越大的领导肚量越小,说鼠肚鸡肠指的并不是大领导。真正的大领导的肠肚,不过就像pm2.5那么大,扩大一百倍以后,不过就是个250罢了。

    我不会允许有成年的健康的公恐龙在我的身边。

    整个部落都不允许,我是绝无仅有的一只成年健康雄性恐龙。

    他是一只阉龙。

    他用树杈划破包裹蛋蛋的皮,然后把蛋蛋献给了我。

    这是一种表达效忠的方式。

    他没有更多的选择。

    对于一个成年的雄性恐龙,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打败部落首领,就得流浪。而几乎所有的土地都有主,他们又无处流浪,无处安身。

    每一个部落只有一个首领,每一个部落的土地又是广袤无垠,离开这个部落,到另一个部落,得走好多日子。

    因此,做部落首领,对众多的雄性恐龙来说,只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梦。

    为了梦,它们前仆后继,不惜牺牲生命。

    而更多的是飞蛾扑火。

    只有那些部落首领老了或者病了。

    才有机会战胜对方。

    咬断jj,吃掉蛋蛋,当上首领。

    许多雄性恐龙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像巧嘴。

    他们阉割了自己,失去了生育能力,像太监一样忍辱求生。

    我们不必去嘲笑他们。

    当我们的梦想像中国股市那样失去了想象的空间,买股票不如投资彩票更具有投资价值的时候。

    放弃梦想,追逐现实。

    ——您明智的选择。

    我的部落里有二百多像巧嘴这样的阉龙。

    他们有一个名称,叫做八龙。

    “为什么呢?到底是为什么呢?”售楼小姐蔡明阿姨问。

    “公”字去掉他的下部,不就是“八”吗?

    因此,我们把这样的雄性恐龙叫做八龙。

    有人说有的地方骂女人为“八婆”,也是这个意思。

    当然这也是我说的,别当真。

    为了表达忠心,八龙们个个都身怀绝技,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有的是编小辫高手,像巧嘴。

    有的是搭床高手,有的会上树,有的会孵蛋,有的英勇善战,有的足智多谋。

    他们大多有名字,这个以后再说。

    “主人,红毛皇后来了,”巧嘴报告,“她有点等不及了。”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我本是龙》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我本是龙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