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怪圈 (下 二)
目录:男儿行| 作者:酒徒| 类别:其他类型
第四十四章怪圈(下二)
整整一个晚上,都是哈麻在说,不停地说,仿佛要把他这辈子积攒的话,都跟一个与自己身份地位完全不匹配的小参军倾诉出來。
而小参军陈亮,却只能小心翼翼地洗耳恭听,偶尔开导上几声,但前后回应的话全都加起來也沒过十句,并且还在内心深处不停地祈祷,希望老天爷开眼,让自己的记性立刻变差一些,再变差一些,最好出了门之后,就将今晚听到的所有东西,彻底忘个精光。
然而,人的记忆力却不会因主观愿望而改变,第二天出的时候,参军陈亮的脑子里,却几乎清晰的记得昨晚哈麻所说的每一个字,并且深深地感觉到了哈麻心里所积蓄的无奈和悲凉。
哈麻要死了,一边策马快南行,参军陈亮一边得出结论。
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哈麻才会对自己这样一个算得上半个陌生人的角色,说了那么多隐秘和苦衷,至于哈麻为什么会死,原因其实也极为简单,大元皇帝妥欢帖木儿已经不再信任他,所以才越过他向底下的义兵万户传什么中旨,而在大元朝短短七十年的历史上,不被皇帝信任的丞相,出路一般只有两条,要么被皇帝解职后,被其他同僚分而食之,要么自己杀了皇帝,另立新君。
哈麻不希望其弟雪雪给他报仇,这是陈亮得出的第二条结论。
一旦哈麻被罢职,或者被朝廷以任何理由关进监狱,雪雪的最好选择不是报仇或者鸣冤,而是立刻带领家眷逃到淮安第六军团的防区,也就是登莱一带,这样,念在以前曾经暗通款曲的份上,淮安军也不会对雪雪痛下杀手,而兄弟两人所在的家族,才有机会继续传承繁衍。
第三,也是参军陈亮得出的最后一个结论,则是,大元朝估计快完蛋了。
虽然这个结论,让他隐隐感觉到一点儿忧伤,甚至还有一点儿失落,但是理智却清晰地告诉他,结局已经无法逆转,区别只是时间快慢问題。
道理同样也简单的出奇,如果一个国家的丞相,都要把子侄送到对手那边去寻求庇护的话,他心里对这个国家,怎么还会有任何忠诚可言,如果一个国家的丞相都对其失去了忠诚,这个国家怎么还有机会击败强敌。
大元朝从根子上已经烂透了,即便偶尔能出现一两个忠臣名将,能改变的也只是局部和枝叶而已,不可能在整体上重新焕出勃勃生机。
带着满腹的忐忑,参军陈亮走得飞快,每天晚上宿营,都枕戈待旦,唯恐有杀手从后边追上來,将自己碎尸万段,结果只用了五天功夫,一行人就已经抵达了潍州,接近朝廷和淮安军默认的双方边界,他本以为自己即将看到的,肯定是一片豺狼盈于野,白骨无人收的惨烈景象,却万万沒有料到,眼前所见,与先前的预想恰恰相反。
沒有尸体,沒有白骨,也不见任何狼烟和乌鸦,如洗的晴空下,只有一片片整齐的旷野,比塞外还要整齐,并且绝不像塞外草原秋來时那样干枯,大大小小的河流纵横于翠绿色的原野之上,令人一望过去,顿时就心旷神怡。
也许是刚刚打完了仗,百姓尚未返回的缘故,旷野里除了士兵之外,很难见到活人,而那些士兵手里所拿的,也不是明晃晃的大刀长矛,却是一根根又细又长的竹竿子,末梢绑着粗粗的皮弦,猛地扬起來,就会在湿润地空气中,抽出一记嘹亮的声响,“啪。”。
正在溪流旁喝水的羊群,则老老实实地听着鞭子声的指挥,缓缓移动,每一群都有数千斗之多,远远看去就像一朵巨大的白云,专门养來保护羊群的狗儿,则排着队,在周围巡视來去,每现异常的动静,就“汪汪汪”地狂吠不止。
带了三十几名丞相府家丁同行的陈亮,当然不可能不引起牧羊犬的警惕,很快,一行人就被犬吠声所包围,紧跟着,那些正在放羊的辅兵们,就从怀中掏出了号角,“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地吹了起來,不远处,则有号角声快做出呼应,然后一波接着一波,将警讯传到了某一处,肉眼目前还看不见的军营。
“我乃丞相府参军陈亮,奉命前來探问雪雪将军,前面壮士是哪位将军的麾下,还烦劳替陈某通禀一声。”唯恐引起沒必要的误会,陈亮迅从马鞍后的行囊里掏出信物,高举在手里大声自报家门。
“你说什么。”距离陈亮最近的那名辅兵放下号角,以极其生硬的汉语大声回应,“通禀,不必了,听到牛角号沒有,那就是传递消息的,一会儿就有专人过來跟你说话了。”
“多谢壮士为陈某解惑。”被对方的土鳖模样气得鼻子直冒烟儿,但在人地两生的情况下,陈亮却不得不继续保持冷静与礼貌,“敢问壮士是哪位将军的麾下,居然会想出用羊群麻痹敌军的主意,陈某真是佩服。”
“你问俺啊。”对方一开口,又是极其别扭的汉语,显然是刚刚学了沒多久,尚未掌握精熟,“俺也不知道是哪位将军的麾下,俺是被俺家主人送來这儿的,专门给将军们放羊,你看到沒,俺得羊长得好不,正准备抓秋膘呢,等到了月亮圆的时候,就可以再剪第二茬子毛了。”
“剪羊毛,剪羊毛做什么,难道这羊不是杀來吃肉的么。”被辅兵驴唇不对麻醉回话,憋得两眼蓝,陈亮用力挥了下胳膊,沒好气地追问。
养羊的唯一用途就是吃肉,而羊毛通常都是废物,大部分直接扔掉,只有极少一部分才会被用來擀毡子,或者做靴子帮儿,这所有在大都生活过的人都清楚的常识,怎么居然还有乡下人敢拿这事儿糊弄他。
“啥子,,吃肉,大人您是从外地來的吧,仔细看清楚了,这可不是那兔子大的山羊耙子,这是绵羊,绵羊,见过沒。”谁料乡巴佬辅兵听到了他的质问,非但沒有主动认错,反倒立刻变了脸色,非常警惕地把手握在了鞭子杆上,横眉怒目,“一头羊可产三斤半毛呢,大人您知道羊毛现在多少钱一斤不,您居然还要吃他的肉,我家百户大人说过,谁敢吃它的肉,俺家,俺家百户回头就剥他的皮。”本书来自17k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整整一个晚上,都是哈麻在说,不停地说,仿佛要把他这辈子积攒的话,都跟一个与自己身份地位完全不匹配的小参军倾诉出來。
而小参军陈亮,却只能小心翼翼地洗耳恭听,偶尔开导上几声,但前后回应的话全都加起來也沒过十句,并且还在内心深处不停地祈祷,希望老天爷开眼,让自己的记性立刻变差一些,再变差一些,最好出了门之后,就将今晚听到的所有东西,彻底忘个精光。
然而,人的记忆力却不会因主观愿望而改变,第二天出的时候,参军陈亮的脑子里,却几乎清晰的记得昨晚哈麻所说的每一个字,并且深深地感觉到了哈麻心里所积蓄的无奈和悲凉。
哈麻要死了,一边策马快南行,参军陈亮一边得出结论。
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哈麻才会对自己这样一个算得上半个陌生人的角色,说了那么多隐秘和苦衷,至于哈麻为什么会死,原因其实也极为简单,大元皇帝妥欢帖木儿已经不再信任他,所以才越过他向底下的义兵万户传什么中旨,而在大元朝短短七十年的历史上,不被皇帝信任的丞相,出路一般只有两条,要么被皇帝解职后,被其他同僚分而食之,要么自己杀了皇帝,另立新君。
哈麻不希望其弟雪雪给他报仇,这是陈亮得出的第二条结论。
一旦哈麻被罢职,或者被朝廷以任何理由关进监狱,雪雪的最好选择不是报仇或者鸣冤,而是立刻带领家眷逃到淮安第六军团的防区,也就是登莱一带,这样,念在以前曾经暗通款曲的份上,淮安军也不会对雪雪痛下杀手,而兄弟两人所在的家族,才有机会继续传承繁衍。
第三,也是参军陈亮得出的最后一个结论,则是,大元朝估计快完蛋了。
虽然这个结论,让他隐隐感觉到一点儿忧伤,甚至还有一点儿失落,但是理智却清晰地告诉他,结局已经无法逆转,区别只是时间快慢问題。
道理同样也简单的出奇,如果一个国家的丞相,都要把子侄送到对手那边去寻求庇护的话,他心里对这个国家,怎么还会有任何忠诚可言,如果一个国家的丞相都对其失去了忠诚,这个国家怎么还有机会击败强敌。
大元朝从根子上已经烂透了,即便偶尔能出现一两个忠臣名将,能改变的也只是局部和枝叶而已,不可能在整体上重新焕出勃勃生机。
带着满腹的忐忑,参军陈亮走得飞快,每天晚上宿营,都枕戈待旦,唯恐有杀手从后边追上來,将自己碎尸万段,结果只用了五天功夫,一行人就已经抵达了潍州,接近朝廷和淮安军默认的双方边界,他本以为自己即将看到的,肯定是一片豺狼盈于野,白骨无人收的惨烈景象,却万万沒有料到,眼前所见,与先前的预想恰恰相反。
沒有尸体,沒有白骨,也不见任何狼烟和乌鸦,如洗的晴空下,只有一片片整齐的旷野,比塞外还要整齐,并且绝不像塞外草原秋來时那样干枯,大大小小的河流纵横于翠绿色的原野之上,令人一望过去,顿时就心旷神怡。
也许是刚刚打完了仗,百姓尚未返回的缘故,旷野里除了士兵之外,很难见到活人,而那些士兵手里所拿的,也不是明晃晃的大刀长矛,却是一根根又细又长的竹竿子,末梢绑着粗粗的皮弦,猛地扬起來,就会在湿润地空气中,抽出一记嘹亮的声响,“啪。”。
正在溪流旁喝水的羊群,则老老实实地听着鞭子声的指挥,缓缓移动,每一群都有数千斗之多,远远看去就像一朵巨大的白云,专门养來保护羊群的狗儿,则排着队,在周围巡视來去,每现异常的动静,就“汪汪汪”地狂吠不止。
带了三十几名丞相府家丁同行的陈亮,当然不可能不引起牧羊犬的警惕,很快,一行人就被犬吠声所包围,紧跟着,那些正在放羊的辅兵们,就从怀中掏出了号角,“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地吹了起來,不远处,则有号角声快做出呼应,然后一波接着一波,将警讯传到了某一处,肉眼目前还看不见的军营。
“我乃丞相府参军陈亮,奉命前來探问雪雪将军,前面壮士是哪位将军的麾下,还烦劳替陈某通禀一声。”唯恐引起沒必要的误会,陈亮迅从马鞍后的行囊里掏出信物,高举在手里大声自报家门。
“你说什么。”距离陈亮最近的那名辅兵放下号角,以极其生硬的汉语大声回应,“通禀,不必了,听到牛角号沒有,那就是传递消息的,一会儿就有专人过來跟你说话了。”
“多谢壮士为陈某解惑。”被对方的土鳖模样气得鼻子直冒烟儿,但在人地两生的情况下,陈亮却不得不继续保持冷静与礼貌,“敢问壮士是哪位将军的麾下,居然会想出用羊群麻痹敌军的主意,陈某真是佩服。”
“你问俺啊。”对方一开口,又是极其别扭的汉语,显然是刚刚学了沒多久,尚未掌握精熟,“俺也不知道是哪位将军的麾下,俺是被俺家主人送來这儿的,专门给将军们放羊,你看到沒,俺得羊长得好不,正准备抓秋膘呢,等到了月亮圆的时候,就可以再剪第二茬子毛了。”
“剪羊毛,剪羊毛做什么,难道这羊不是杀來吃肉的么。”被辅兵驴唇不对麻醉回话,憋得两眼蓝,陈亮用力挥了下胳膊,沒好气地追问。
养羊的唯一用途就是吃肉,而羊毛通常都是废物,大部分直接扔掉,只有极少一部分才会被用來擀毡子,或者做靴子帮儿,这所有在大都生活过的人都清楚的常识,怎么居然还有乡下人敢拿这事儿糊弄他。
“啥子,,吃肉,大人您是从外地來的吧,仔细看清楚了,这可不是那兔子大的山羊耙子,这是绵羊,绵羊,见过沒。”谁料乡巴佬辅兵听到了他的质问,非但沒有主动认错,反倒立刻变了脸色,非常警惕地把手握在了鞭子杆上,横眉怒目,“一头羊可产三斤半毛呢,大人您知道羊毛现在多少钱一斤不,您居然还要吃他的肉,我家百户大人说过,谁敢吃它的肉,俺家,俺家百户回头就剥他的皮。”本书来自17k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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