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我要做皇帝 正文 第五百九十八节 军臣的决断

正文 第五百九十八节 军臣的决断

目录:我要做皇帝| 作者:要离刺荆轲| 类别:历史军事

    第二天凌晨,军臣还在睡梦中,忽然,外面传来了喧哗声。

    军臣立刻一个鲤鱼打挺就跳了起来,同时摸上自己放在枕头边的短刀。

    作为匈奴单于,军臣的第一反应,首先就是:又有哪个二愣子想不开造反了!

    内部政变,是匈奴永恒不变的故事。

    几乎每一代单于,都要碰上至少七八回。

    这些政变,有些是王庭的内部贵族发动的,蓄谋已久的政变,但大部分却是一些不堪忍受匈奴压迫和剥削的部族发动的绝望攻击。

    这是由匈奴的传统所导致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众所周知,匈奴王庭,随着季节的变化,逐水草而迁徙。

    整个王庭,有着数以万计的骑兵,数以十万计,甚至百万计的牲畜群。

    这个可怕的迁徙群,在草原上追逐着青草。

    他们所过之处,吃光一切沿途的植物,喝干湖泊的淡水,留下一片狼藉给当地的部族。

    哪里有压迫,哪里便有反抗。

    过去数十年,不知多少被匈奴压迫和剥削,逼至绝境的部族,在绝望中发动了各种各样的攻击。

    而对这一切,匈奴人,乐观其成。

    匈奴帝国,就是用着这样的办法,来消灭和剪除那些对他们有威胁和不恭顺的部族。

    所以,匈奴的王庭,面对类似的动乱和政变,早就习以为常了。

    军臣刚刚起身,数十位他的心腹亲卫,就纷纷掀开帐门,入帐保护军臣。

    “怎么回事?”军臣对着自己的亲卫队长问道。

    “回禀大单于,好像是乌孙人那边出了问题……”有负责在帐外巡视的武士跪地答道。

    “撑犁孤涂。乌孙人跑了!”

    军臣还没来及说话,一个贵族就急匆匆的入帐禀报。

    “乌孙人跑了?”军臣握着刀柄,怒不可谒:“叫左贤王来见我!”只是瞬间,军臣就有了决断。

    乌孙人居然跑了!

    这就意味着乌孙昆莫猎骄靡拒绝了他的提议,不愿意为匈奴帝国的强盛添砖加瓦。

    乌孙人的不臣,已是昭然若揭。

    对此。匈奴人只有一个选择:战争!

    草原上的霸主,绝对不会容忍类似的事情发生!

    不然,霸权就会如同多米洛骨牌一样,迅速崩塌。

    军臣已经知道,此刻,他已面临一个自从消灭了右贤王集团后的最大挑战。

    假如处置不好的话,不仅仅匈奴帝国霸权将遇到挑战,就是他自己的脑袋,也保不住!

    国内那些有野心的贵族和右贤王的残余势力。绝对不会放过这么好的一个机会!

    所以,军臣几乎是立刻就道:“派人去告诉昆邪、白羊去将鲜卑王的头取来,制成酒器,送去长安,告诉汉朝皇帝,本单于重视汉匈盟约,对于破坏汉匈盟约者,有如鲜卑。杀无赦!”

    乌孙已经是一个准敌人了。

    那么,南边的汉朝。就必须安抚住。

    当年不可一世的东胡帝国是怎么灭亡的?

    军臣不会忘记!

    正是匈奴与月氏夹击,使之陷入两面作战,头尾不能兼顾,力量分散造成的。

    不然,以当时的匈奴力量,哪怕是冒顿单于是天神下凡。能移山倒海,也无法逆转局势!

    月氏的败亡,也同样如此。

    乌孙与匈奴夹击,使其腹背受敌。

    有这两个例子在,军臣再笨。也懂的要先安抚汉朝。

    要知道,现在,与匈奴为敌的,可不是那个大宛或者什么丁零人、扶余人!

    那可是乌孙!

    乌孙昆莫猎骄靡,是冒顿大单于收养的义子,老上大单于亲手养大的义弟,这个人对匈奴的组织结构,军事部署和作战方式了如指掌。

    更可怕的是,猎骄靡身上还笼罩着一层的神秘的光环——当初,月氏攻破乌孙在昆邪地的故地,杀死了几乎所有乌孙贵族,前代乌孙昆莫难兜靡身死,只有一个臣子带着还在襁褓中的猎骄靡逃出重围。

    逃亡路上,那位臣子,形单影孤,独立难支,没有办法,只能将猎骄靡藏在草丛中,自己出去寻找食物。

    待其回来时,这位臣子惊讶的发现,他的少主,卧在草丛中,有一只母狼,为其哺乳,还有一只乌鸦,叼来鲜肉,喂其食用。

    于是以为有神明庇佑,带其辗转千里,投奔匈奴。

    冒顿大单于听说了这个故事,也认为猎骄靡有天神保佑,于是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抚养,更将猎骄靡交托给当时的左贤王,老上稽粥单于教育。

    所以,乌孙独立后,其国内崇拜和信奉狼神之风由此而起。

    狼与乌鸦,成为乌孙的信仰图腾和圣物,备受尊崇,不许伤害。

    乌孙的王族,都有在其胸膛纹刻一只狼头的习惯,以视自己是狼神子嗣的象征。

    甚至,许多的匈奴人也都接受和认可了这样的设定——以为猎骄靡是神子,有天神的庇佑。

    在这样的情况下,汉朝就必须安抚下去。

    军臣再自大,也不认为自己能同时面对两个方向的挑战的能力。

    为了安抚汉朝,在南边不要闹事,一个鲜卑奴的脑袋,自然就无足轻重了。

    而在同时,将鲜卑王的脑袋,制成酒器,送到汉朝,同时也是一种威慑——当初,老上单于击败月氏,将其王的头颅制成酒器,将此功绩写在给汉朝太宗皇帝的国书之中,在夸耀了匈奴的强大的同时,也打消了汉人挑战匈奴的意愿。

    第二年,汉匈和亲条约与盟约正式确定,汉匈关系,进入相互承认和认可的时代。

    只是,那位可怜的鲜卑王,很可能都还不清楚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

    不过,除了鲜卑人,恐怕没有任何人会对此有分毫的意见。

    在这个世界上,弱小本身就是罪过,被人奴役,更是罪上加罪。

    所以,做完这个决定后,军臣就懒得再去管这个事情了。

    杀一个奴隶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灭族,鲜卑人就该跪下来给他磕头了。

    此刻,军臣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怎么击败乌孙身上——是的,是击败,而不是灭亡。

    军臣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顺服的,为他卖命的乌孙。

    而不是一个被灭亡的乌孙。

    这倒不是军臣对乌孙有什么特殊情结之类的问题。

    而是,灭亡乌孙的代价太高了。

    击败他,让他臣服,匈奴所需要的,可能仅仅只是一次大规模的武装游行和展示肌肉。

    但要灭亡乌孙,起码要死一万匈奴骑兵。

    而整个匈奴人口才多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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