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

目录:玩意终须落声嗨| 作者:梦翎| 类别:历史军事

    这日行至晌午,隐隐约约的看见前面有一众番人,个个都是人高马大,身披兽皮毛裘,看着倒是很暖和啊,不知道穿着舒不舒服。

    行至近前,番人拦住了车马。“来的是天朝的张修德吗?”问话的是一个头领模样的人,灰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卷发,身上的裘皮也比别人的密,脖子上挂着一串金灿灿的项链,手指上也带着几个戒指。这种打扮莫非就是土豪?据说他们这边有一种黑色的糊糊,能浮在水上,还能着火,能卖很多钱,所以这边的人都特别有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张修德挑开帘子看了一眼那人,赶紧笑呵呵地下了车,我也跟了下来。“奥马尔王子,别来无恙啊。”张修德走过去拥抱了这个叫奥马尔的王子。都说番人身上有股烤肉串的味道,不会也让我抱吧。“奥马尔王子,这位是我的女婿,东方颢渊。颢渊,快见礼。”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这位王子两步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哈哈大笑,然后,这个比我高一头的汉子张开双臂一下就把我搂在怀里,好半天才松开我。

    嗯,传言是真的。下次少放点盐就好了。

    “兄弟,这是我们莫罗国的风俗,看来你还不习惯啊!哈哈哈!”虽然他会说我们的话,不过还是有些口音的。“兄弟,你们天朝哪里都好,就是人和人之间总是跟隔着一堵墙似的,谁都不碰谁。记得前几年我去你们那碰了一个女人的手,这女人竟然要我娶她,什么道理!哈哈!”难怪交流没障碍,原来在我们那待过。不过他说得真有道理,碰下手就要娶回家,那我出去挨个碰一遍是不是就妻妾成群了?

    “兄弟,咱们第一次见面,我也不知道张先生带了女婿过来,你要是不嫌弃,这两个蓝宝石的戒指就送给你了!”奥马尔王子说完便从自己手上撸下来两个戒指塞在我手里,然后招招手叫来随从,从随从手里捧着的金盒子里又捡了两个戒指带上。

    “我们可以做朋友吗。”半天我才缓过来,颤颤巍巍的说到。

    “张先生的女婿就是我的兄弟!你我如亲兄弟一般!什么叫朋友!咱是兄弟!”说罢过来搂住我。

    呵呵,其实孜然也放多了。

    一开始我以为莫罗国就是一片草场几个毡房这种游牧部族,到了才知道,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有城墙有军队真真正正的国家。这里的人虽然也会种些庄稼,不过放牧的人还是很多的。但是放牧,也不能让全国上下都是土豪吧。这里的牧羊人可能都比我们国里的富户富裕。听奥马尔王子说,这里的牧羊人为了区分自己的羊和别人家的羊,经常和在同一草场的牧羊人商议,比如你家给羊戴上红宝石,我就给羊戴上蓝宝石,他就戴绿宝石,这样把羊撒开了放,晚上回家的时候按照羊身上戴的宝石颜色就知道这是谁的羊了。

    奥马尔王子啊,你看你是不是掉点东西让我捡一下啊。

    “听说贵国有一种能浮在水上的黑糊糊,还能引火,卖的很贵,是不是真的啊?”我问王子。

    “喔喔,那东西啊,那个叫‘浮火’,我我们这确实挺多的,估计谁家院子里都能挖出一些来。你们国家买的不多,再往西边走有个叫大食的国家买的多。这东西好像只有我们国家有,所以这个价格嘛,当然是我们说了算啦,哈哈!”奥马尔王子说着,脸上的表情越发洋洋得意了。

    “颢渊啊,一会我们要去见伊德里斯国王。”张修德对我说,“你就在旁边看着听着就行了。”

    “是。”

    哎等会,不对啊,我们皇上没有女儿啊,合个什么亲啊,拿谁和亲啊!这是个王子啊,我们那位是个太子啊,他们俩怎么和亲啊!这不会是这的风俗吧,这风俗也太刺激了吧。

    据说莫罗国的皇宫也是华丽非凡,不过,自从我想到了我们国家没有公主这件事以后,我真的没心思研究这个宫殿用了多少金银,我一直在琢磨刚才那个奥马尔王子抱我的时候不会是有什么企图吧。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张修德鞠躬施礼:“伊德里斯国王,别来无恙啊。”整个大殿里的文官武吏都跟着鞠躬,就剩下我跟个傻子一样戳在那,环顾四周,鹤立鸡群的感觉油然而生。然后就觉得后脑勺被谁狠狠地拍了一下,差点给我拍躺下。

    “看见我父亲居然不行礼!”听着声音像是个女的,不过口音一样有些烤串的味道。

    “提亚!”奥马尔把这个女人拽到一边,“这是张先生的女婿,第一次来!”还特别在在“第一次”三个字上加了重音。

    我赶紧鞠了一躬:“对不起国王,我第一次来,不懂礼数。”真希望这个伊德里斯国王跟奥马尔王子一样好说话,不然这次就死定了。

    “这是我们莫罗国的风俗,你们汉人不懂,没什么的。张先生也没教教他?”我抬起头看着这个国王,一个大胖子,花白的络腮胡子,带着镶满珠宝的黄金皇冠,身上也是穿金戴银,比那个王子还要夸张的富贵打扮。

    “他是临时随我过来的,走得急我也就忘了。”张修德歉意的笑了笑。

    “提亚,你怎么能这么莽撞,这是天朝贵客,哪怕不懂规矩,我可以杀他,但是你不能打他。”伊德里斯国王教训起人来还真是威严。既然刚才这个女人说国王是她的父王,那。

    “是公主喽?”我转过头问这个叫提亚的女人。因为实在猜不透跟女人行什么礼,我也就站着没动。

    “嘿,兄弟,你忘了吗,我们这年龄差不多的人打招呼要抱的。”奥马尔王子走过来拍拍我,“别怕,我们这的女人不会让你碰一下就娶回家的。”

    那既然这么说了,抱一下就抱一下吧。看提亚公主的样子,皮肤虽然有点像麦子的颜色,不过身体结实,身段也好,长的嘛,虽然不是汉人标准中的美女,没有什么明眸朱唇脉脉含情,不过这个样子倒也有点好看呢,抱一下就抱一下,我也不吃亏。我往前靠了靠,这可是第一次,我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抱,奥马尔王子在后面推了我一下,结果没站稳的我狠狠地抱住了身前的提亚公主。

    这个孜然好像放得少啊。

    “这就对了!”奥马尔在一旁笑呵呵的看着我这张大红脸。

    伊德里斯国王咳了一声,我们也赶紧站好。这个国王虽然大度,但毕竟是国王,还是有脾气的。当年有位前辈不是有句话吗:“夫龙之为虫也,可娆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撄之,则必杀人。”

    “张先生,你这次来,可是你们的皇上有什么事情吗?”伊德里斯国王问。

    “国王,上次说过的事,我们皇上考虑好了,他同意了。”

    “是吗?是同意了多少呢?”

    “之前说的让太子和提亚公主成婚,我们皇上已经同意了。”吓死我了,原来是太子和公主,还以为是太子和王子呢。“只是成婚后两人住在莫罗国这件事,皇帝觉得这不合礼数,并未同意。”

    什么?这不是让太子倒插门吗,这对于一般人家的男人来说都是件不光彩的事,何况是一国的太子。

    “有什么不合礼数的,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让她千里迢迢嫁到你们那去,万一你们欺负她,我女儿不是要吃哑巴亏了?那天让你们杀了我都不知道,这怎么行。若要和亲,你们那个什么太子就必须过来。”伊德里斯国王揉着胡子说。

    “国王,你爱女儿,我们皇帝也爱儿子。若是太子来到莫罗国,你们把他杀了,我们也不舍得。”张修德挺着腰,站得笔直。

    “你们这么护着他,难道他不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一个男人,需要历练,若是和我女儿一样娇生惯养出来的男人,还算得上什么男人!还不如我家女儿勇敢!”

    “男人的历练,不是匹夫之勇,而是谋断决绝。一个男人,他可以弱不禁风,可以手无缚鸡之力,但要有所决断,有所坚持。贸然行动,那不过是愚勇,又有什么可以称赞的呢?早晚是他人手中的玩物罢了。”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想得太多只会让你畏首畏尾。愚勇毕竟有勇,若是一个男人算计起来,还不成了放羊的女人。”呵呵,你们这放羊的女人可比我日子过得好。

    两方僵持不下,看上去谁都不准备退步。伊德里斯国王抓着椅子扶手,张修德腰板挺直。这种画面让我想起了斗鸡,还是两只早就退休了的老鸡。

    “奥马尔王子。”我叫了王子一声。

    “兄弟怎么了?”奥马尔王子回了一句。

    “如今若是我国倾大兵压境,你要怎么做。”

    “那就打喽。”奥马尔王子轻松的回答。真是个莽撞的汉子。

    “王子,你可想过怎么打?”

    “来一个杀一个。”奥马尔大笑起来,“我们国家有骑兵千万,还怕不能保家卫国?”

    “王子,公主,国王。”我走到大殿中央,“莫罗国的确有骑兵千万,这些马上勇士若是跟我过的骑兵比起来,真乃天人。不过,为什么我国要和你骑兵对骑兵呢?你们这千万骑兵,我们只需要挖好陷阱,架好弓箭,到时候找一支部队佯装败退,引你们深入,到时候这所谓的千万骑兵无非是刀下亡魂。这就是王子的勇气吗?”

    “我说不过你们汉人。”奥马尔像只斗败了的公鸡,赌气似的回了我一句。

    “那好,”我转向国王,“国王想必是真正的男人吧。”

    “你想说什么。”

    “只是想问问国王,如果我过大兵压境,你国危在旦夕,可是只要你杀了提亚公主和奥马尔王子并把他们的头颅送给我们,我们就不会攻打你们,也不会屠杀你的人民,你要不要杀了这两位?”

    伊德里斯国王先是瞪着我,转而低下头沉思。好半晌,才张张嘴,像是要说什么。

    “对不起国王,你考虑的时间太长了,有这时间,我们的大军已经攻破你的城池,屠杀你的人民了。你现在可以考虑这么久,那么你的答案肯定是杀了这两个人喽。那是因为现在没有灭国的大军在你的城外。时移世易,如果今天你的城外真的有军队,你又是否会有决断?那么你是否是个真正的男人呢?你犹豫了,是因为他们两个是你的子女,你的骨肉,你自然会不忍,那怕这两位自愿赴死你都会犹豫。那么我们皇帝爱护太子,难道是因为太子不是个男人吗?父母爱子的心,国王难道不明白吗?国王亲其亲,子其子,你的子民有你这样自私的国王又会怎么想?”

    伊德里斯国王默不作声,连奥马尔王子和张修德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大殿里其他的人也不作声了。我正享受万籁俱静的膜拜时,提亚公主一巴掌朝我扇过来,还好躲的及时。

    “让你气我父亲!”一巴掌接着一巴掌,我只能连跑再挡,直到奥马尔拉住她。

    “张先生,你带来的这个年轻人,真不简单啊。”伊德里斯国王半晌才说了一句。

    “国王见笑了,我不过是国中不起眼的小辈,张先生不愿与你争论是怕有损国王的脸面。刚才得罪了,国王想要如何处置,请便。”

    “张先生,我现在要杀了他,然后再考虑我女儿的事,你怎么看。”

    “杀便杀了。这种小辈我国中有的是。”张修德笑答。

    “既然张先生同意,来人!”

    “父亲!”奥马尔王子挡在我身前,“他说的对,父亲不应该杀了他。他是我的兄弟!”

    王子啊,你背面的孜然是不是也放多了啊。

    “颢渊贤侄,今天你做得太鲁莽了。”一回到驿馆,张修德就抓着我数落。“如果今天国王真的要杀了你,哪怕是奥马尔给你求情也没用。"很少看见张修德吹胡子瞪眼,"更何况你和王子说的行军布阵的计策,万一哪天两国真的兵戎相见,我们再用这种计策岂不是无用?如果这种计策无用,我们又用什么抵挡骁勇的番人骑兵?”张修德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这个您不用惊慌。我既然敢说,就有对应之策。”我还没从刚才堂上的兴奋中开解出来,自然不会听任他人的指责。“既然王子说了此处几乎家家院子里都有浮火,那我们只需要派一支人马潜入城中,点燃浮火,到那时候,城中大火不灭,城外又怎么能安心作战?到时候只要大军齐发,让他阵脚一乱,还有什么难打的?”

    “至少现在的将领,老将军赵子昂不会这么做。”张修德寻思良久,气性也消了很多,“赵老将军最不喜欢的就是偷袭与火攻。”

    “这是为何?”虽然我不是什么武将,但行兵之道我也从历代先人哪里知道一二。所谓“兵者,诡道也”,用兵之道不就在于一个“奇”字吗?

    “赵子昂觉得,我天朝上邦,不管做什么都要合乎礼数身份,他觉得偷袭之策实属宵小所谓,所以到现在为止赵老将军与敌军对阵之前都会提前给对方下战书。”张修德喝了口茶,有些无奈。

    “那火攻他怎么也不喜欢?”

    “他说火攻杀人太甚,会折寿的。”这种话从一个本就应杀伐屠戮的武将嘴里说出来还真是有些假仁假义啊。不过想想也是,虽说水火无情,但用水攻那些会水之人总会有几个逃脱的。真希望赵誉不会这么傻。

    “那赵誉呢?”为安己心,我还是问了。

    “听说赵誉不是这样。虽然赵誉看上去粗枝大叶,却是熟知兵法的,尤其善于以巧制敌,前几次随他父亲出征就因为见解不一,虽然屡立战功,可他父亲也没给他什么好脸,倒是经常呵斥他奇技淫巧。”这什么将军啊,这样居然都能驻守边关,这边关的番人到底是有多笨。

    第二天一早,奥马尔王子兴冲冲地叫了我出去,说是有的东西让我看。

    “你肯定没看过。”一路上奥马尔王子就这样吊我胃口。

    跟着他到了城外,白茫茫的一片雪原。很多兵卒也在,趴在地上似乎在等着什么。提亚公主看到我们来了一脸不高兴:“哥,你怎么把他带来了。”

    “他肯定没看过这么精彩的东西。”奥马尔王子说着拉着我趴在地上,“多等一会,马上就有好戏了。”

    远处只有几头悠闲的牦牛和看久了让人眼花的雪而已。我趴在那一心想着的是回去了定要喝些热水,免得着了风寒。

    “快看快看!”奥马尔王子压低了声音叫我,那样子就像孩子找到了喜爱的玩物一样。

    两条狼从远处慢慢靠近,偶尔对视一眼,像是交流着什么。牦牛紧张起来,一步步后退。两只狼难道要抓牦牛吗?岂不说那对牛角只一挑就能把狼挑死,就是那身上厚厚的皮毛,狼也是咬不透的。

    两条狼开始慢慢慢跑起来,慢慢加速朝着牦牛冲来,牦牛晃着犄角且战且退。不一会,其他牦牛跑开了,只剩下一只相对健壮些的,被两条狼前后围住。前面的狼作势攻击,牦牛慌张的朝前迎去,后面的狼顺势扑到牦牛背上又咬又抓,牦牛窜动几下把背上的狼甩下来,低头就顶,被甩下来的狼打了个滚躲开了,另一只则又扑上来。如此往复几个回合,牦牛背上的毛已经所剩无几了,也没有了刚开始的斗志。

    两只狼坐在牦牛面前,也不再进攻。突然,一只狼窜起来,牦牛一见扭头就跑,另一只狼也跟着追出去,左右阻挡。

    “这样跑下去,似乎狼不占什么优势啊。”我说。毕竟刚才的殴斗狼的体力应该是消耗得更多的。

    “别着急,这才刚开始。”奥马尔王子笑嘻嘻的,似乎早就知道了结果。

    两只狼就这样把牦牛赶到一处洼地,突然从四周窜出十几只狼一拥而上撕扯着牦牛的身体,牦牛不敌,虽然甩开了几只,可还是被狼群压在地上,蹬腿挣扎也只是徒劳无功了。

    “怎么样,兄弟,你们那里没有这么惊险的事吧。”奥马尔王子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雪。

    “没想到这群狼倒是很聪明。”我也站起来,脚都冻麻了。

    “狼群到了冬天很难找到食物,这几头牦牛是我们放到这的。”提亚公主冷冷的说。

    “然后它们就给我们表演如何抓住敌人。”奥马尔王子说,“先是派出一小股人马让敌人丧失斗志,削弱他的力量,然后将他赶进自己早就设好的包围圈,这是个完美的计划啊。”奥马尔拍拍我,“怎么样。我们就是这么训练军队的,让他们从狼群猎食中学习怎么打败敌人。”

    “很不错嘛,见识了。”我笑着回应他。对于这种炫耀的行为,当头一盆冷水总是很扫兴的。

    “你们汉人的士兵怎么能和我们的勇士相比!”提亚公主似乎对我的成见很大。

    “公主,我倒是很希望永远不会用我们的士兵和你们的勇士相比。”我勾着嘴角说着,冷风拂过,倒是让人清醒了不少。

    或许这就是区别所在吧。番人以强者自居,以勇为本,汉人自视微弱,便以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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