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之方天画戟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圣旨玉玺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圣旨玉玺

目录:重生之方天画戟| 作者:火星语| 类别:历史军事

    “你这样挟迫他真的没有关系么?”鲁肃看着我们的身后。

    “如果刘子扬没有一展抱负之心,我南宫觉明不可能真的能威胁得了他。”我笑笑。

    不用回头看我也知道,骑着马跟在我们身后的刘晔,面色肯定还是臭臭的,但我才不管那么多。“他实在是太过于文雅了,需要别人帮他下定决心。”

    不但是他骑着马,我和鲁肃也骑着马,所有有马的人都有在骑马,因为我们已经踏上了班师回程的归途。

    之所以这么着急回去,原因有几个。

    其一,袁曹大战已经在黄河江边如火如荼地展开,正是适合我浑水摸鱼、火中取粟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虚耗在这里,不然错过了这鹤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千载难逢的时机就糟了。

    其二,是为了一点私心。除开黄月英不谈,我当初之所以会选择攻打皖县的原因之一,就是尽快解救华佗和步氏一族:解救步老夫人和步练师是为了让桃芝安心,解救华佗是为了至少让贾诩有替公瑾解毒的借口。

    救人救到底,总不能把人从牢里放出来就丢在一旁不管,况且当孙策逝世以后江东局势不稳,外有山越侵吴,内有李术叛皖,我必须保证他们的安全。

    既然是护送,速度可就没有之前奔袭皖县的时候来得那么快了,只怕要走半个月才能回到吴县。

    但慢,也有慢的好处。

    “子义兄,”我转头看向太史慈。“弟兄们都出发了吗?”

    除了是我手下的五名三千人将之一,太史慈同时还兼任着“飞将骑”的副将,正常的军事行动不用我操心,所以我找他,通常是为了说“飞将骑”的事。

    这次袭皖,我只带了一百“飞将骑”,目的也不是为了攻坚,而是在城破之后以最快速度攻占大牢,解救人质而已。听说他们根本就没费什么事,因为当他们赶到的时候,刘晔就坐在衙门大牢仔喝茶,好整以暇地等待着他们。

    至于其余的“飞将骑”,因为反叛的郡县并不只是李术一家,号称“江东四铁柱”的四位老将军的驻地竟也在同一时间高举叛旗。由于我订立的策略是按属分兵、同时出击,所以我把其余的两百名“飞将骑”平分成四队,助四位老将军一臂之力。

    现在我已经击破了皖县,因此我把这最后的一百个“飞将骑”也打发出去打探那四位看将军的战况了,一旦他们平叛不力,我还可以分兵过去帮忙,也省得又绕了一大圈。

    “大帅放心,”太史慈笑笑,只有他是称呼我为大帅的。“你的命令,他们哪敢不从,天一亮他们就出发了。”

    “觉明,”刘晔策马跟了上来,扔给我一块黄色布卷。“看看。”

    “这是啥?”

    我展开手中的布卷,还没看两行,眼珠就突了出来。

    “上面写什么啊?脸色那么难看。”鲁肃也凑了过来。

    “这是真的么?”我转头看着刘晔,问。

    “虽然我很想说,管他是真是假,只要有利用价值就行,”刘晔看了看鲁肃,又看了看我,耸耸肩。“但很遗憾,我并没有那种以假乱真的本事,这东西,真的是真的。”

    这份布卷并不是什么很复杂的东西,就是一份单纯的任命敕令,任命李术为庐江太守,重点是,下面盖上了皇帝专用的玉玺印章。

    而这个印章鲜红的印刻上,缺了一个角。

    “听说,孙老将军曾经洛阳的皇宫里得到过汉室的传国玉玺,”刘晔点了点玉玺印章的缺角,暗示这玩意是真的,之所以没有明说,是因为忌讳。他口中的孙老将军,说的就是这偌大江东基业的奠基人孙坚,而当江东人提起孙策的时候,则一般会说孙策主公。“后来孙策主公为了复兴江东向袁术借兵,所献祭的,也正是这个玉玺。”

    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袁术拿着这个玉玺在三年前称帝,在一年前被刘备剿灭,这玉玺自然落在了刘备手里。这家伙一向以汉室宗亲自居,表面上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保皇派,当然会把这玉玺上交皇室。

    只是如今这个世道,交给皇室,跟交给曹操,又有什么区别了?

    “曹操啊,竟敢给我来这一套。”我紧紧攥着手中的黄色卷帛。

    是个人都知道曾经高高在上的天之子,现在只不过是个连说话都不能任由自己的傀儡,特别是当圣旨上加盖了玉玺时,其实真真正正在圣旨上写字的,是隐藏在皇帝背后的那个家伙。对我,对江东来说,这个玩意,完全就是废布一匹。

    但总有别的白痴当真,或者说,总有别有用心的人,会把这只鸡毛,拿出来当令箭。无论与之对立的人是否遵从,都会很被动。

    毕竟这个天下,尽管汉室已名存实亡的事实人人都心照不宣,但还没有谁,敢公开反汉,上一个这么做的人已经死了。

    “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争夺皇帝的原因啊。”鲁肃无所谓笑笑。

    说的对,那些人,当然也包括我。

    “子扬,”我将所谓的圣旨扔回给刘晔。“先替我好好保管,这玩意,我可得好好利用。”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个圣旨对任何一方都有利用价值。说实话,曹操这一手耍得是不错,奈何他选的李术这厮是个废物,叛变失败不说,还让这份东西落在了我手里。

    师傅曾经教导过我,安营扎寨是门技术活,确切的说,选择一个可供我们安营扎寨的地势,是一门不得不谨慎的技术活。经过了一整个白天的折腾,目不视物的夜晚总是人最容易松懈的时候,古往今来,因为这个看似毫不起眼的松懈结果被敌人的夜袭成功攻破大营的白痴,一点都不少。

    是故,为了不被偷袭,安营扎寨的地方最好要选择地势平坦、视野开阔、空气相对干燥的地方,像密林、洼地这种视野差、易遭火攻、调度不易的地方,想都不要想。

    身为主帅,在这月黑风高的夜晚里,我当然是在扎在营寨最中央的帅帐里挑灯夜战。

    别误会,我现在战的并非女人,而是各种军务的竹简——各支部队的战斗和非战减员、整个队伍的行军路线与地形、军粮的存量等等,虽然这些信息都有谋士的辅助整理,但我还是得亲自过目一遍。

    普通的士兵或将领无需理会这些,但身为主帅,这些关乎整个大队生死存亡的东西,我都务必亲自把控。

    “都这么晚了,还不休息么?”

    帅帐的涨帘被掀开,被风吹来的,除了食物的味道,还有胭脂水粉的香气。

    我抬起头,原来是步练师,难怪把守帅帐的弟兄屁都不敢放一个。

    “你看看你,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休息。”步练师将手中的餐盘放下,然后紧挨着我身边坐下。“眼睛都红了。”

    “……”我悄悄向旁边挪了挪屁股。

    凭心而言,单纯论容貌,虽然桃芝长得是不错,但和她只是略逊大小乔半筹的妹妹比起来,她逊色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尤其是当练师坐在我身旁,那股混杂着淡淡胭脂水粉味道的女人味钻入鼻孔,竟让我禁食许久的小兄弟有点不安分起来。

    子曾经曰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意思就是人有两个最基本的欲望,一个是饮食,另一个是男女关系。我也是人,当然也会有欲望。从皖县出征至今,已半月有余,行军时因为满脑子都是如何攻城略地的事,加上身旁周遭都是些浑身臭汗的汉子,我和我的小兄弟并没有空闲去想男女之事。但现在任务已了,紧绷许久身心终于放松,好像它也开始有点不安分了。

    我当然不是第一次出征,但从前因为包括返程在内的行军途中从未携带过女人,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其中的可怕。

    可见军营禁止携带女眷的禁忌还是有道理的。我自认并不是那种贪好女色的人,但现在连我都有些动摇,其他人的荡漾可想而知。

    然而即便是这样,我也从未看过江东士卒有随意侵犯妇女的情况出现,可见这支由孙策亲手带出来的部队,军纪有多么严明。

    “你不也没睡?”我看着练师。

    其实我真正想问的问题是她怎么会过来?就亲戚上的关系而言,我的确是她的姐夫没错,但我们俩私底下关系可不怎么样,除了那晚那一声感激的“姐夫”,每次见面她都总要刺我几句,而我只有苦笑的份,只因我知道,她只是在为她那苦命的姐姐出气。

    “来给你送吃的,”她指了指案几上的餐盘。“行军打仗是很累的,你应该多吃一点。”

    “嗯?”我歪着头看她。我们的感情……有那么好吗?

    “你若是瘦了,姐姐就会很难过,她这几年的日子过得很苦,我只是不想再让她难过。”练师叹口气。“当然如果你舍得让姐姐担忧的话,不吃也没什么。”

    我翻了个白眼,就知道她不会说什么好话。

    “那还真是让你失望了,我会过得好好的。”我拿起餐盘上的皿,有点生气了。

    我能理解她想要为桃芝出气的心情,但错的人真的是我吗?我是使唤过她当丫鬟,但我事先并不知情啊!而且现在我已经在补过了好吗?至于这样不依不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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