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千两百三十四章 酒后之言
目录:清宫熹妃传| 作者:解语| 类别:都市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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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华眸光一动,道:“武哥,你该不会根本就不知道吧,所以才故意不肯说。 ”
武滔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斥道:“胡说,我当时就在王爷身边,怎会不知道,王爷他……”见他停住了话,白华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生怕武滔咬死了不肯说,那今夜这番功夫可就白费了,以后也再难套出话来。
幸好,武滔终还是说了下去,醉薰薰地道:“王爷当时跟那姓陶的说,要什么都可答应,甚至要他跪下也行,可是那姓陶的就是不肯,说皇后是生是死,与他无关,你说气人不气人?”
白华连忙附和道:“确实可气,他不过是一个平民罢了,居然这样摆架子,亏得王爷脾气好,若换了是我,说不定已是一刀杀了他。”
武滔喝了口酒,摇晃着脑袋道:“王爷也想杀他,可是这杭州府就他医术最高,若是把他杀了,谁来救皇后?所以王爷只能憋着这口气。”
“那后来呢,又是怎么说动的?”面对白华的话,武滔忽地笑了起来,好一会儿方才停了笑声道:“这个陶安虽然油盐不进,却有一个软肋,王爷更是抓到这一点,才迫使他就范,我且不说,你们猜猜,看哪个能猜中。”
眼见就要知道答案,偏偏这个武滔又吊起了胃口,真是可恼;白华在心里暗骂着,却不敢露在脸上,反而赔笑道:“我们又不是王爷腹中的虫子,哪里能猜得中,你们说是不是?”
那几个护卫连连点头,催促道:“可不是吗,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
武滔得意地笑道:“好吧,告诉你们吧,王爷威胁那陶安说,若他不肯替皇后治病,就起出坟中他女儿的骸骨,令其曝尸荒野,受野狗啃食;那个陶安最对不起的就是他女儿,怎肯让其死后也不得安宁,所以便答应了王爷所请,来为娘娘医治。”
听到这话,白华心中的疑惑终于得以解开,笑道:“原来如此,王爷真是足智多谋,我说此次皇后病愈,王爷居功最甚,真是一点都没说错!”
武滔摇晃着脑袋道:“你们是没看到王爷当时的表情,不知有多吓人,仿佛只要陶安敢说一个不字,就会立刻掘了他女儿的坟一样。”
“有王爷辅佐皇上,大清必然昌盛!”说着,白华再次举杯,“来,咱们为王爷再喝一杯!”
这一夜,武滔等人喝得很是尽兴,全然不知自己已是中了别人的计。
白华离开那些护卫后,便急忙赶到高斌的住处,虽已深夜,高斌却不曾歇下,见到白华进来,连忙问道:“如何,可是打听到了?”
白华点点头,将在酒桌上听到的话复述了一遍,待得听完他的话后,高斌冷笑道:“和亲王居然肯为了皇后向一个平民下跪,还不惜以这样有伤阴德的法子逼陶安就范,要说他与皇后无染,真是连鬼都不信。”
白华在一旁小声道:“此事若被皇上知晓,和亲王怕是会从功臣变成罪臣,不过……”他有些担忧地道:“这些话都是武滔的酒后之言,一旦他清醒是万万不肯说的,宁二应该也是一样,没有证言,怕是难在皇上面前定他们的罪。”
高斌斜睨了他一眼,凉声道:“谁说没有证言的?有一个人会很乐意替咱们做证。”
白华疑惑地道:“大人指谁?”
在昏黄摇曳的烛光下,高斌缓缓吐出两个字,“陶安。”
在为瑕月拔除蛊虫的第四日,陶安仍与前几日一样,在行宫中转悠,也没有找出下蛊之人,仿佛丝毫没有将弘历的话放在心里。
不过若是留心,便会发现,陶安如今所转悠的范围不再是整个行宫,而是瑕月所居的内殿附近,且每一次路过宫人所居的后巷时,都会停留很久。
别人只将他当成疯子看待,只有乔雁儿知道,陶安不仅不是疯子,还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看似无意义的转悠,实在是在寻找蛊虫。
但凡是蛊虫在,在饲养过程中都会留下痕迹,寻常人注意不到,但懂蛊虫的人,却可从中辩别出蛊虫的种类以及来源。
陶安最初是整个行宫转悠,这两天逐渐缩小范围,意味着他已经肯定是蛊虫大概位置,假以时日,便可确定蛊虫的具体位置,到时候……她必死无疑!
没错,瑕月身上的蛊虫就是她下的,她将蛊虫卵藏在小指甲里,在为瑕月沏茶的时候,只要将小指甲在杯沿上轻轻一敲,就可以借着这个微小的动作,令虫卵落入茶盏中。因为她这个动作实在太过微小,所以虽然身边有人在,也无人发现她所做的手脚,瑕月亦是身中疳蛊而不知。
该死的,都是因为那个陶安,他既已发誓不再行医,为何还要破誓,还要出手救那妖后,那个妖后害得她家破人亡,死有余辜!
每每想到这个,乔雁儿就恨之欲狂,那日在内殿,她是故意踩绿荷的脚,想要惊扰被陶安引出来的疳蛊,令其再次钻入内体,可惜……未能成功。
若她继续留着疳蛊,早晚会被陶安发现,如今狗皇帝与那妖后都还活着,在未杀了他们之前,她绝对不能死!
待得门外转悠的人影远去后,乔雁儿狠一狠心,从床底下取出一个长如手掌,只有两根手指精细的小竹筒,将其放在贴身之处后,开门走了出去,行宫不似紫禁城那样戒备森严,宫人只要与敬事房报备一声后便可出去。
乔雁儿匆匆离了行宫后,并不知道有人跟在她身后,待得远离了行宫,来到一处偏僻地方时,她找到一截断枝,用力挖着地上的土,逐渐形成一个小坑。
“你在做什么?”突如其来的声音将乔雁儿吓了一大跳,宫手里的断枝也掉在地上,怆惶回头看去,只见永璋站在自己身后,在其后面,还站着一个宫人,她连忙起身行礼,“奴婢见过三阿哥,三阿哥万福。”
白华眸光一动,道:“武哥,你该不会根本就不知道吧,所以才故意不肯说。 ”
武滔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斥道:“胡说,我当时就在王爷身边,怎会不知道,王爷他……”见他停住了话,白华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生怕武滔咬死了不肯说,那今夜这番功夫可就白费了,以后也再难套出话来。
幸好,武滔终还是说了下去,醉薰薰地道:“王爷当时跟那姓陶的说,要什么都可答应,甚至要他跪下也行,可是那姓陶的就是不肯,说皇后是生是死,与他无关,你说气人不气人?”
白华连忙附和道:“确实可气,他不过是一个平民罢了,居然这样摆架子,亏得王爷脾气好,若换了是我,说不定已是一刀杀了他。”
武滔喝了口酒,摇晃着脑袋道:“王爷也想杀他,可是这杭州府就他医术最高,若是把他杀了,谁来救皇后?所以王爷只能憋着这口气。”
“那后来呢,又是怎么说动的?”面对白华的话,武滔忽地笑了起来,好一会儿方才停了笑声道:“这个陶安虽然油盐不进,却有一个软肋,王爷更是抓到这一点,才迫使他就范,我且不说,你们猜猜,看哪个能猜中。”
眼见就要知道答案,偏偏这个武滔又吊起了胃口,真是可恼;白华在心里暗骂着,却不敢露在脸上,反而赔笑道:“我们又不是王爷腹中的虫子,哪里能猜得中,你们说是不是?”
那几个护卫连连点头,催促道:“可不是吗,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
武滔得意地笑道:“好吧,告诉你们吧,王爷威胁那陶安说,若他不肯替皇后治病,就起出坟中他女儿的骸骨,令其曝尸荒野,受野狗啃食;那个陶安最对不起的就是他女儿,怎肯让其死后也不得安宁,所以便答应了王爷所请,来为娘娘医治。”
听到这话,白华心中的疑惑终于得以解开,笑道:“原来如此,王爷真是足智多谋,我说此次皇后病愈,王爷居功最甚,真是一点都没说错!”
武滔摇晃着脑袋道:“你们是没看到王爷当时的表情,不知有多吓人,仿佛只要陶安敢说一个不字,就会立刻掘了他女儿的坟一样。”
“有王爷辅佐皇上,大清必然昌盛!”说着,白华再次举杯,“来,咱们为王爷再喝一杯!”
这一夜,武滔等人喝得很是尽兴,全然不知自己已是中了别人的计。
白华离开那些护卫后,便急忙赶到高斌的住处,虽已深夜,高斌却不曾歇下,见到白华进来,连忙问道:“如何,可是打听到了?”
白华点点头,将在酒桌上听到的话复述了一遍,待得听完他的话后,高斌冷笑道:“和亲王居然肯为了皇后向一个平民下跪,还不惜以这样有伤阴德的法子逼陶安就范,要说他与皇后无染,真是连鬼都不信。”
白华在一旁小声道:“此事若被皇上知晓,和亲王怕是会从功臣变成罪臣,不过……”他有些担忧地道:“这些话都是武滔的酒后之言,一旦他清醒是万万不肯说的,宁二应该也是一样,没有证言,怕是难在皇上面前定他们的罪。”
高斌斜睨了他一眼,凉声道:“谁说没有证言的?有一个人会很乐意替咱们做证。”
白华疑惑地道:“大人指谁?”
在昏黄摇曳的烛光下,高斌缓缓吐出两个字,“陶安。”
在为瑕月拔除蛊虫的第四日,陶安仍与前几日一样,在行宫中转悠,也没有找出下蛊之人,仿佛丝毫没有将弘历的话放在心里。
不过若是留心,便会发现,陶安如今所转悠的范围不再是整个行宫,而是瑕月所居的内殿附近,且每一次路过宫人所居的后巷时,都会停留很久。
别人只将他当成疯子看待,只有乔雁儿知道,陶安不仅不是疯子,还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看似无意义的转悠,实在是在寻找蛊虫。
但凡是蛊虫在,在饲养过程中都会留下痕迹,寻常人注意不到,但懂蛊虫的人,却可从中辩别出蛊虫的种类以及来源。
陶安最初是整个行宫转悠,这两天逐渐缩小范围,意味着他已经肯定是蛊虫大概位置,假以时日,便可确定蛊虫的具体位置,到时候……她必死无疑!
没错,瑕月身上的蛊虫就是她下的,她将蛊虫卵藏在小指甲里,在为瑕月沏茶的时候,只要将小指甲在杯沿上轻轻一敲,就可以借着这个微小的动作,令虫卵落入茶盏中。因为她这个动作实在太过微小,所以虽然身边有人在,也无人发现她所做的手脚,瑕月亦是身中疳蛊而不知。
该死的,都是因为那个陶安,他既已发誓不再行医,为何还要破誓,还要出手救那妖后,那个妖后害得她家破人亡,死有余辜!
每每想到这个,乔雁儿就恨之欲狂,那日在内殿,她是故意踩绿荷的脚,想要惊扰被陶安引出来的疳蛊,令其再次钻入内体,可惜……未能成功。
若她继续留着疳蛊,早晚会被陶安发现,如今狗皇帝与那妖后都还活着,在未杀了他们之前,她绝对不能死!
待得门外转悠的人影远去后,乔雁儿狠一狠心,从床底下取出一个长如手掌,只有两根手指精细的小竹筒,将其放在贴身之处后,开门走了出去,行宫不似紫禁城那样戒备森严,宫人只要与敬事房报备一声后便可出去。
乔雁儿匆匆离了行宫后,并不知道有人跟在她身后,待得远离了行宫,来到一处偏僻地方时,她找到一截断枝,用力挖着地上的土,逐渐形成一个小坑。
“你在做什么?”突如其来的声音将乔雁儿吓了一大跳,宫手里的断枝也掉在地上,怆惶回头看去,只见永璋站在自己身后,在其后面,还站着一个宫人,她连忙起身行礼,“奴婢见过三阿哥,三阿哥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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