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七)
目录:末法时代之第七重天| 作者:七天之树| 类别:都市言情
昌亚这些天早憋得慌,找不到好女,胸中总有一股恶气。
他怪吼一声,出剑无影,金聪动作更加灵敏,毫不畏惧地冲上前去。“咔嚓”“咔嚓”两声,狼头和鹰头几乎在同一时刻掉在地上,身子与头断裂的地方鲜血狂涌。
林中一个人在叫唤:“狼儿,鹰儿,你们快回来!你们在哪啊?”
楮叔班说道:“糟糕,把人家宠物杀了。”
那人越呼越近,走到近处,是一个穿着医生衣服的中年人,鹤眼细眉,书生气十足。他见两兽身首异处,躺在地上,突然大为惊喜。问道:“太好了,死了多久了?”
昌亚道:“刚死,我杀的,你养这凶恶之物,来伤害人么?”
那医生不理,听说刚死,欣喜道:“还有用,不碍事!”
他抱起狼头和鹰身,笑道:“谢谢,跟我来吧!”
转身就走,一副乐颠颠的样子。
两人越是看不明白,什么“还有用,不碍事。”难道还能医活了两头恶兽么?可也不用这么高兴啊!再说要医好这两个恶兽也不用只抱着鹰的身和狼的头呀,是不是抱错了?
昌亚好奇心大起,跟在后面,要去看个究竟。
那人一路跑,进了一座房子,两人跟进。只见他取了一瓶红色药丸,又取出一瓶蓝色药丸,一边拿一边说:“这是红苏丹,这是蓝苏丹。”各倒出一粒,放入缽中碾碎用一种腥臭的药水调和,再用刷子醮了刷在鹰头断裂处,只见鹰脖扩张变得与狼脖一样粗,说:“好了,活过来吧!”把狼头往鹰脖上一合,这两个不同种类的**紧紧沾在一起。
这奇怪的事情真是闻所未闻,要是这头怪兽真能活过来,那是什么样子,得有多凶猛。
那人忙完,对两人直是感谢。两人看着这人做着这件惊悚的事,汗毛都竖了起来。
楮叔班问道:“医生,你谢我们什么呀?”
医生说:“今天我正准备要给它们换新面貌,没想到这两个家伙居然逃了出去。幸亏你们帮我杀了鹰狼,要不是你们我制不住它们,因此上修鹤这里谢过二位。”
昌亚说:“原来是修医生。”
修鹤道:“人称‘合一手’的便是我了,意思是我能把坏了的身体重新合一,二位看我像不像?”这便是天界怪医“合一手”修鹤,传说他能把断裂后人的身体重新接上,可是他为人单纯,因为单纯就有些古怪,不对脾气的人他理也不理,只是后来他便失踪了,没想到他这些年隐居在迷雾山脉。
昌亚道:“合一合一,合得太好了。”
修鹤喜形于色,忙问好在哪里,昌亚眼中冒火,说道:“狼和鹰都是猛禽,狼最凶猛的是它的牙,鹰最凶猛的是它的爪,把它们最令人恐怖的两处合在一起,这样的一头怪兽,便是这世上最狠毒的。”
修鹤道:“小兄弟可聪明得紧,我这医术就叫‘取长补短’,你没想到这野兽也能像植物一样嫁接吧?”
正说着,那鹰的身子动了一下,狼嘴也张了几下,果然有了生命的迹象。
那人喜滋滋地,摸了摸这头怪物,像摸自己的孩子,极其钟爱。
昌亚怒道:“你做出这残忍的新物种,不知道有大大的危害么?”言语中大是不屑。
没想到这人极其单纯,茫然道:“什么危害?这是世界上最最漂亮的东西,它身上的每一处都是最具攻击,无一处是多余的。你为什么不喜欢?”
昌亚道:“喜欢?有一天这东西会用爪子剖开你的肚子,用牙咬断你的喉咙,你只有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看你还喜欢不喜欢吗?”
那人一双鹤眼却是相当实诚,丝毫不懂昌亚所说的意思,仍然说道:“不会的不会的,这茫茫的迷雾山脉吸收上下二重天之灵气,仙草繁茂,又何止万种,有一种草能制作出灵药,只要狼头鹰服食灵药,就不会吃人。”
昌楮两人越听越觉得这人说话不尽不实,什么仙草,什么灵药,听来简直是谎话连篇,对望一眼,觉得修鹤性情单纯,说的话简直虚无缥缈。
修鹤道:“醒了醒了!好孩子,你终于醒了!”
二人看过去,狼头鹰睁开眼睛,凶光闪现,虽然还是虚弱不堪,却已经裂开大嘴,露出长牙,直盯着二人。两人吓了一跳,再过一会,狼头鹰体力恢复,一定要攻击人。
昌亚右手一翻,“唰”一声拔出剑,防备怪兽袭击。
修鹤从柜中拿出一瓶药,放在狼鼻上让它一闻,狼头鹰眼中凶光仍是大盛,并慢慢站了起来,摇摇晃晃走了几步,一双钢一样的爪子踏得地面笃笃地响,一双红红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昌楮二人。
这时昌亚要想出手已经晚了,狼头鹰拍拍翅膀飞起来,落在修鹤肩上,发出狼的嗥叫,夹杂的又是鹰的尖利声,屁股对着昌亚,慢慢扭回头仔细打量着昌亚手上的剑,又看看楮叔班的弓箭,尤其是昌亚那柄剑。似乎半天前两人攻击过它的前身,它记得清清楚楚。
两人身子一震,觉得这个怪物比任何兽类都更令人恐怖。
修鹤笑着说:“要不是我给它闻了灵药,它一定要攻击你们了。它知道是你们杀了它的前身。正在思考怎么避开你们的武器,或者在想怎么才能打落你们的武器。”
两人浑身一个激灵,不寒而栗。
昌亚道:“修医生医术桓古未有,是医界的大士,今日我日日二总算大开眼界。”他把“昌”拆开成了“日日”,又因为“亚”表示第二的意思,就取“二”,三字连读,成了“日日二”,变得不再是中土一带的名姓,倒像是本地人。
修鹤毫不怀疑,笑道:“虽然名叫日日二,人却聪明,一点不二,武功又高,好人。”
楮叔班心中一愣:昌兄弟故意假报姓名,不想让人看破自己真相。是了,这里处处透着古怪,必定有值得探寻之处。
他上前一步道:“山下猎人木小玉,家有糟糠之妻,替我取个小名叫做月月疯,早闻修大士高名,相貌脱俗似仙人,只是无缘得见,今日见了果然里外俱仙,佩服!”奉承的话比昌亚更好听。他实在想不出来什么好名,只好顺着“日日二”这个名字叫“月月疯”。
修鹤一听笑翻,道:“你五大三粗的叫木小玉,本就好玩得很,你妻子又唤你做月月疯,可太逗了!哈哈……”
楮叔班道:“因我月月在外打猎不归,妻子有时生气我不回家,就叫我月月疯,本是她无奈之心使然,可我们山中人不打猎没有生计,虽然月月都疯,那也无法。”
修鹤笑道:“是是是,只是好笑,请勿怪!”
说着拿出两套带有异族色彩的衣服,说:“我正要去见族长大人,请她允许我带你们去迷雾山脉深处采药,请穿了我们的衣服去吧!”
这人单纯之极,完全没考虑两人要不要跟自己去,好像早已商量好一样,直待他发令就随时跟他走似的。
昌亚猜想这里百分百是娜娜族,心里高兴:等的就是你这句话,你带我去见族长,正好不过,待我找到细滑鬼史千千,叫他变成死千千之后,也不管你啦,你制造怪兽阴德沉重,被族长判个通敌罪,正是死得其所,也不用我来解决你了。
转念又想:这人性情通直,于人情世故一窍不明,要是有机会教导他改过自新,也不会害他一命,只怕到时打起来,没机会救他。
如此左一想右一想,衣服已经换好停当,说道:“修大士,去到那里,族长问起我来,我该如何说?”
修鹤呆立一下,不知道怎么办。他从不说谎,说假话这种平常的事对他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昌亚说:“就说你新近收了两个徒弟,挖药这种事以后带徒弟去就可以了。”说着态度诚恳,果然一副把他当师父的神情。
他怪吼一声,出剑无影,金聪动作更加灵敏,毫不畏惧地冲上前去。“咔嚓”“咔嚓”两声,狼头和鹰头几乎在同一时刻掉在地上,身子与头断裂的地方鲜血狂涌。
林中一个人在叫唤:“狼儿,鹰儿,你们快回来!你们在哪啊?”
楮叔班说道:“糟糕,把人家宠物杀了。”
那人越呼越近,走到近处,是一个穿着医生衣服的中年人,鹤眼细眉,书生气十足。他见两兽身首异处,躺在地上,突然大为惊喜。问道:“太好了,死了多久了?”
昌亚道:“刚死,我杀的,你养这凶恶之物,来伤害人么?”
那医生不理,听说刚死,欣喜道:“还有用,不碍事!”
他抱起狼头和鹰身,笑道:“谢谢,跟我来吧!”
转身就走,一副乐颠颠的样子。
两人越是看不明白,什么“还有用,不碍事。”难道还能医活了两头恶兽么?可也不用这么高兴啊!再说要医好这两个恶兽也不用只抱着鹰的身和狼的头呀,是不是抱错了?
昌亚好奇心大起,跟在后面,要去看个究竟。
那人一路跑,进了一座房子,两人跟进。只见他取了一瓶红色药丸,又取出一瓶蓝色药丸,一边拿一边说:“这是红苏丹,这是蓝苏丹。”各倒出一粒,放入缽中碾碎用一种腥臭的药水调和,再用刷子醮了刷在鹰头断裂处,只见鹰脖扩张变得与狼脖一样粗,说:“好了,活过来吧!”把狼头往鹰脖上一合,这两个不同种类的**紧紧沾在一起。
这奇怪的事情真是闻所未闻,要是这头怪兽真能活过来,那是什么样子,得有多凶猛。
那人忙完,对两人直是感谢。两人看着这人做着这件惊悚的事,汗毛都竖了起来。
楮叔班问道:“医生,你谢我们什么呀?”
医生说:“今天我正准备要给它们换新面貌,没想到这两个家伙居然逃了出去。幸亏你们帮我杀了鹰狼,要不是你们我制不住它们,因此上修鹤这里谢过二位。”
昌亚说:“原来是修医生。”
修鹤道:“人称‘合一手’的便是我了,意思是我能把坏了的身体重新合一,二位看我像不像?”这便是天界怪医“合一手”修鹤,传说他能把断裂后人的身体重新接上,可是他为人单纯,因为单纯就有些古怪,不对脾气的人他理也不理,只是后来他便失踪了,没想到他这些年隐居在迷雾山脉。
昌亚道:“合一合一,合得太好了。”
修鹤喜形于色,忙问好在哪里,昌亚眼中冒火,说道:“狼和鹰都是猛禽,狼最凶猛的是它的牙,鹰最凶猛的是它的爪,把它们最令人恐怖的两处合在一起,这样的一头怪兽,便是这世上最狠毒的。”
修鹤道:“小兄弟可聪明得紧,我这医术就叫‘取长补短’,你没想到这野兽也能像植物一样嫁接吧?”
正说着,那鹰的身子动了一下,狼嘴也张了几下,果然有了生命的迹象。
那人喜滋滋地,摸了摸这头怪物,像摸自己的孩子,极其钟爱。
昌亚怒道:“你做出这残忍的新物种,不知道有大大的危害么?”言语中大是不屑。
没想到这人极其单纯,茫然道:“什么危害?这是世界上最最漂亮的东西,它身上的每一处都是最具攻击,无一处是多余的。你为什么不喜欢?”
昌亚道:“喜欢?有一天这东西会用爪子剖开你的肚子,用牙咬断你的喉咙,你只有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看你还喜欢不喜欢吗?”
那人一双鹤眼却是相当实诚,丝毫不懂昌亚所说的意思,仍然说道:“不会的不会的,这茫茫的迷雾山脉吸收上下二重天之灵气,仙草繁茂,又何止万种,有一种草能制作出灵药,只要狼头鹰服食灵药,就不会吃人。”
昌楮两人越听越觉得这人说话不尽不实,什么仙草,什么灵药,听来简直是谎话连篇,对望一眼,觉得修鹤性情单纯,说的话简直虚无缥缈。
修鹤道:“醒了醒了!好孩子,你终于醒了!”
二人看过去,狼头鹰睁开眼睛,凶光闪现,虽然还是虚弱不堪,却已经裂开大嘴,露出长牙,直盯着二人。两人吓了一跳,再过一会,狼头鹰体力恢复,一定要攻击人。
昌亚右手一翻,“唰”一声拔出剑,防备怪兽袭击。
修鹤从柜中拿出一瓶药,放在狼鼻上让它一闻,狼头鹰眼中凶光仍是大盛,并慢慢站了起来,摇摇晃晃走了几步,一双钢一样的爪子踏得地面笃笃地响,一双红红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昌楮二人。
这时昌亚要想出手已经晚了,狼头鹰拍拍翅膀飞起来,落在修鹤肩上,发出狼的嗥叫,夹杂的又是鹰的尖利声,屁股对着昌亚,慢慢扭回头仔细打量着昌亚手上的剑,又看看楮叔班的弓箭,尤其是昌亚那柄剑。似乎半天前两人攻击过它的前身,它记得清清楚楚。
两人身子一震,觉得这个怪物比任何兽类都更令人恐怖。
修鹤笑着说:“要不是我给它闻了灵药,它一定要攻击你们了。它知道是你们杀了它的前身。正在思考怎么避开你们的武器,或者在想怎么才能打落你们的武器。”
两人浑身一个激灵,不寒而栗。
昌亚道:“修医生医术桓古未有,是医界的大士,今日我日日二总算大开眼界。”他把“昌”拆开成了“日日”,又因为“亚”表示第二的意思,就取“二”,三字连读,成了“日日二”,变得不再是中土一带的名姓,倒像是本地人。
修鹤毫不怀疑,笑道:“虽然名叫日日二,人却聪明,一点不二,武功又高,好人。”
楮叔班心中一愣:昌兄弟故意假报姓名,不想让人看破自己真相。是了,这里处处透着古怪,必定有值得探寻之处。
他上前一步道:“山下猎人木小玉,家有糟糠之妻,替我取个小名叫做月月疯,早闻修大士高名,相貌脱俗似仙人,只是无缘得见,今日见了果然里外俱仙,佩服!”奉承的话比昌亚更好听。他实在想不出来什么好名,只好顺着“日日二”这个名字叫“月月疯”。
修鹤一听笑翻,道:“你五大三粗的叫木小玉,本就好玩得很,你妻子又唤你做月月疯,可太逗了!哈哈……”
楮叔班道:“因我月月在外打猎不归,妻子有时生气我不回家,就叫我月月疯,本是她无奈之心使然,可我们山中人不打猎没有生计,虽然月月都疯,那也无法。”
修鹤笑道:“是是是,只是好笑,请勿怪!”
说着拿出两套带有异族色彩的衣服,说:“我正要去见族长大人,请她允许我带你们去迷雾山脉深处采药,请穿了我们的衣服去吧!”
这人单纯之极,完全没考虑两人要不要跟自己去,好像早已商量好一样,直待他发令就随时跟他走似的。
昌亚猜想这里百分百是娜娜族,心里高兴:等的就是你这句话,你带我去见族长,正好不过,待我找到细滑鬼史千千,叫他变成死千千之后,也不管你啦,你制造怪兽阴德沉重,被族长判个通敌罪,正是死得其所,也不用我来解决你了。
转念又想:这人性情通直,于人情世故一窍不明,要是有机会教导他改过自新,也不会害他一命,只怕到时打起来,没机会救他。
如此左一想右一想,衣服已经换好停当,说道:“修大士,去到那里,族长问起我来,我该如何说?”
修鹤呆立一下,不知道怎么办。他从不说谎,说假话这种平常的事对他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昌亚说:“就说你新近收了两个徒弟,挖药这种事以后带徒弟去就可以了。”说着态度诚恳,果然一副把他当师父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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