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07章 丁丁最快乐的一天
目录:我家农场有条龙| 作者:西方蜘蛛| 类别:都市言情
光着脚走在草地上的感觉真好。〔<〔 [(网
怪不得丁丁喜欢光着脚呢。
欢喜哥和丁丁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没有问对方过得怎么样,就这么光着脚在庄园的草地里走着。
不必很久没有见面了,一见面就问你过得好不好。
没有意思。
尤其对欢喜哥和丁丁来说,只要能够见到彼此就可以了。
“听说里约最有意思的时候是晚上。”还是欢喜哥先开口说道:“我们一起去玩吧?”
“不行,东尼说过了不让你出去。”丁丁一口拒绝。
可是欢喜哥是谁?有名的软磨硬泡专家啊。
足足纠缠了丁丁差不多了3分钟,从历史说到地理,从人文说到情怀,从世界大同说到伊拉克局势。
丁丁彻底的被他绕晕了。
也许、大概、可能,偶尔出去放松一下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吧?
所以丁丁就被大忽悠欢喜哥忽悠上了汽车,而且还是偷偷摸摸的。
哈特曼安排给欢喜哥的司机是个当地华侨,姓窦,在里约热内卢住了已经3年了。
一听说欢喜哥想体味一下当地的夜生活,立刻接口说道:“想体验纯正的里约夜生活,必须去最正宗的巴西酒吧,可这样的酒吧都在贫民窟。到处都是危险和罪恶,是黑社会控制最猖獗的地方,连警察都无法插手。”
“啊。”丁丁低低的惊呼了一声。
老窦继续说道:“真想去,一定要去Lapa区,里约夜生活最糜烂的地方,没有之一。不过你千万不要招惹那里的妓女,那些站街女都不是什么巴西乳神,而是,人妖。”
“啊?”这次轮到欢喜哥叫了出来。
“真的。”老窦说的非常肯定:“巴西有个大足球明星,罗纳尔多,有次招妓,结果来的三个全是人妖,其中的一个还偷走了他的驾照企图敲诈他。”
丁丁害怕起来了:“要不,我们别去了吧?”
“去啊,那么好玩的地方。”欢喜哥却变得兴奋起来:“老窦,开车,就去那个什么Lapa区。”
看着丁丁满脸的害怕,欢喜哥知道这就是她和安妮不同的地方。
安妮要听到那么刺激危险好玩的地方早就憋不住拉着欢喜哥一起去了……
……
把他们送到Lapa区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这也就意味着里约的夜生活已经正式开始。
刚走进去就看到街的两边站满了浓妆艳抹的“女人”。根本不管欢喜哥身边还有女伴呢,冲着欢喜哥连连招手,一边指着自己硕大的****,一边用英语叫着“ney”。
“人妖,人妖。”欢喜哥想着老窦的话,坚定的连看都不看这些“女人”一眼。
走了没有多少路,节奏强烈的音乐很快传来。
一家一家酒吧林立着,而且有个奇特的现象,来这里的人都是端着啤酒,边走边喝,走到哪个酒吧就站在哪个酒吧的门口喝,喝完了再换一家。
老窦在开来的时候也告诉过他们。
酒吧里酒的价钱很贵,所以来泡吧的人都是到别的零食杂货店,或者推着小车贩卖的人那里买,然后端到酒吧门口去喝,这样又自由又省钱。
这样一个个酒吧转下来天也就亮了。
我擦,难道这些泡吧的人都不用上班的吗?
和国内的酒吧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国内你自己拎瓶啤酒去酒吧门口“蹭吧”试试看。
咦,都这么做,那那些酒吧老板拿什么赚钱啊?
欢喜哥怎么想也都想不通。
在前面强烈奔放的音乐传来,一大群的当地人拎着啤酒要么叫好,要么在那热舞。
男男女女都有,尤其是那些巴西的美女们,穿的都非常的火辣。
凡是路过的人,不管会不会跳舞,都会情不自禁的被这强烈的音乐和奔放的人群加入到其中。
欢喜哥和丁丁自然是毫无悬念的被吸引过去了。
还没怎么呢,欢喜哥和丁丁竟然不知道被谁拉到了跳舞的队伍里。
这就苦了欢喜哥了,他是真的不会唱歌跳舞啊。
可是丁丁——
咦,丁丁居然跳舞跳的那么好?
大幅度扭动着胯部,原本一直盘着的头也散了下来,两只手举在头顶,柔软的腰肢抖动的非常厉害,完全一点也不逊色于身边的当地美女们。
很快叫好声就传了出来。
跳舞是不用什么语言的。
在那乱跳一气的欢喜哥都看得呆了。
很多男男女女都不知不觉围在了丁丁的身边,一边跳着一边为她喝彩。
丁丁成了这里当之无愧的主角。
丁丁特别的开心。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那么疯狂过了。
她是一个医疗专家,一个营养专家,平时待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实验室。
像这样疯狂的跳舞还是在大学时候的事情了。
有几个巴西当地人分开人群走了进来,身上都是纹身。
他们围住了丁丁,一边扭动着一边在那说着什么。
虽然丁丁听不懂当地话,但猜猜也不是什么好话。
她有些害怕,想离开,可是这几个人却围住了她,不管她从哪里走都会挡住她,然后那表情那样子明显的充满了猥亵。
欢喜哥立刻冲了进去,一把拉住了丁丁就要往外走。
一句巴西人骂了一句。
这回欢喜哥和丁丁都听懂了,是英文“Funetbsp; 然后巴西人一拳挥了上来。
欢喜哥的反应度绝对是非人类的。
他侧头一让,躲过了对手的袭击,然后空出来的一只手一个还击,结结实实的打在了对方的脸上。
结果当然不用想了。
那个巴西人捂着脸倒在了地上。
边上的人居然开始叫起好来。
像这样的事情在这里几乎每个晚上都在生。
那个巴西人的同伴很快冲了过来。
欢喜哥把丁丁朝边上一推。
打吧!
不就是打个架吗?
对手有七八个人。
欢喜哥的身上挨了不少的拳脚,可是那些巴西人却一个接着一个的被他放倒了。
开什么玩笑,他可是无所不能的欢喜哥啊。
“kungFu!kunFFu!kungFu!”
边上看热闹的家伙狂呼着“功夫”这个单词。
欢喜哥哪里会什么功夫啊,根本就是靠着反应和铜筋铁骨在那硬打啊。
可是这七八个巴西人真的全部被他干倒了。
恩,享受欢呼的滋味不错。
看着被自己放到的这些家伙,欢喜哥得意洋洋的享受着,还居然像模像样的朝那些欢呼的人群挥手。
咦?
这些巴西人怎么不欢呼,而且还纷纷躲到一边去了?
“跑啊!”
欢喜哥猛的惨呼一声,一把拉住丁丁的手就跑了。
为什么?
从各个酒吧门口出现了大量操着家伙的当地人,狂呼乱叫着朝着这里冲来。
至少有三四十个。
妈呀,自己这是捅了马蜂窝了啊?
“警察!警察!救命啊!”
欢喜哥看到街口停着一辆警车,大声的叫起了救命。
咦?
为什么车里的警察把车窗给摇上了呢?
你妹啊!
那些家伙紧追不舍,而且人越来越多。
欢喜哥要想自己跑掉绝对没有问题,但问题是身边还有一个丁丁啊。
“欢喜哥,我跑不动了。”丁丁实在吃不消了。
她又不是运动员。
欢喜哥也不废话,一抄,居然把丁丁横抱起来,拉开两腿就跑。
丁丁的手勾在欢喜哥的脖子上。
她忽然觉得一点都不危险,反而还充满了浪漫和幸福。
跑了没有几步,她居然“咯咯”的笑了出来。
大姐啊,我们在逃命啊。
“我爸妈和导师看到我这个样子肯定会被吓坏的。”丁丁笑得非常开心。
她长到那么大都没有做过这么疯狂的事情。
大姐啊,别笑了,我抱着你现在在逃亡呢。
就算抱着个人,欢喜哥的度也一点都没有减慢。
“雷先生,这里,这里!”一直都在那里等着他们的老窦拼命的挥着手。
就算上了车,丁丁还是在那里“咯咯”的笑着。
欢喜哥可累得像条狗一样在那“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就算是欢喜哥力气大,耐力好,但也终究还是个人类。抱着个人跑了那么多的路,一样也会累的。
老窦开车的技术好,车子开的又快,很快就把那些追兵甩掉了。
丁丁直到这个时候才现自己的一只鞋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
可她却笑得更加开心了。
似乎现在生的任何事都能够让她笑。
回到庄园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
丁丁干脆扔掉了另一只鞋,又像白天那样赤着脚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门口。
“谢谢你,欢喜哥。”丁丁终于不笑了:“和你在一起总是有那么多开心的事情,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了。”
最开心的一天?
姐姐哎,我们差点被人给打死啊。
丁丁忽然凑了过来,踮起脚尖在欢喜哥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脸红红的:“晚安,欢喜哥。”
她忙不迭的跑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
可是一颗心为什么“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她喜欢欢喜哥,也知道欢喜哥有女朋友,她不会和安妮抢欢喜哥的。
她只要能够常常看到欢喜哥,常常那么开心就足够了。
别的?她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人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非要到手才可以。
恩,丁丁真的就是这么想的。
她悄悄的朝窗外看了看。
欢喜哥已经捂着那被亲吻过的脸走出了很远很远!(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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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丁丁喜欢光着脚呢。
欢喜哥和丁丁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没有问对方过得怎么样,就这么光着脚在庄园的草地里走着。
不必很久没有见面了,一见面就问你过得好不好。
没有意思。
尤其对欢喜哥和丁丁来说,只要能够见到彼此就可以了。
“听说里约最有意思的时候是晚上。”还是欢喜哥先开口说道:“我们一起去玩吧?”
“不行,东尼说过了不让你出去。”丁丁一口拒绝。
可是欢喜哥是谁?有名的软磨硬泡专家啊。
足足纠缠了丁丁差不多了3分钟,从历史说到地理,从人文说到情怀,从世界大同说到伊拉克局势。
丁丁彻底的被他绕晕了。
也许、大概、可能,偶尔出去放松一下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吧?
所以丁丁就被大忽悠欢喜哥忽悠上了汽车,而且还是偷偷摸摸的。
哈特曼安排给欢喜哥的司机是个当地华侨,姓窦,在里约热内卢住了已经3年了。
一听说欢喜哥想体味一下当地的夜生活,立刻接口说道:“想体验纯正的里约夜生活,必须去最正宗的巴西酒吧,可这样的酒吧都在贫民窟。到处都是危险和罪恶,是黑社会控制最猖獗的地方,连警察都无法插手。”
“啊。”丁丁低低的惊呼了一声。
老窦继续说道:“真想去,一定要去Lapa区,里约夜生活最糜烂的地方,没有之一。不过你千万不要招惹那里的妓女,那些站街女都不是什么巴西乳神,而是,人妖。”
“啊?”这次轮到欢喜哥叫了出来。
“真的。”老窦说的非常肯定:“巴西有个大足球明星,罗纳尔多,有次招妓,结果来的三个全是人妖,其中的一个还偷走了他的驾照企图敲诈他。”
丁丁害怕起来了:“要不,我们别去了吧?”
“去啊,那么好玩的地方。”欢喜哥却变得兴奋起来:“老窦,开车,就去那个什么Lapa区。”
看着丁丁满脸的害怕,欢喜哥知道这就是她和安妮不同的地方。
安妮要听到那么刺激危险好玩的地方早就憋不住拉着欢喜哥一起去了……
……
把他们送到Lapa区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这也就意味着里约的夜生活已经正式开始。
刚走进去就看到街的两边站满了浓妆艳抹的“女人”。根本不管欢喜哥身边还有女伴呢,冲着欢喜哥连连招手,一边指着自己硕大的****,一边用英语叫着“ney”。
“人妖,人妖。”欢喜哥想着老窦的话,坚定的连看都不看这些“女人”一眼。
走了没有多少路,节奏强烈的音乐很快传来。
一家一家酒吧林立着,而且有个奇特的现象,来这里的人都是端着啤酒,边走边喝,走到哪个酒吧就站在哪个酒吧的门口喝,喝完了再换一家。
老窦在开来的时候也告诉过他们。
酒吧里酒的价钱很贵,所以来泡吧的人都是到别的零食杂货店,或者推着小车贩卖的人那里买,然后端到酒吧门口去喝,这样又自由又省钱。
这样一个个酒吧转下来天也就亮了。
我擦,难道这些泡吧的人都不用上班的吗?
和国内的酒吧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国内你自己拎瓶啤酒去酒吧门口“蹭吧”试试看。
咦,都这么做,那那些酒吧老板拿什么赚钱啊?
欢喜哥怎么想也都想不通。
在前面强烈奔放的音乐传来,一大群的当地人拎着啤酒要么叫好,要么在那热舞。
男男女女都有,尤其是那些巴西的美女们,穿的都非常的火辣。
凡是路过的人,不管会不会跳舞,都会情不自禁的被这强烈的音乐和奔放的人群加入到其中。
欢喜哥和丁丁自然是毫无悬念的被吸引过去了。
还没怎么呢,欢喜哥和丁丁竟然不知道被谁拉到了跳舞的队伍里。
这就苦了欢喜哥了,他是真的不会唱歌跳舞啊。
可是丁丁——
咦,丁丁居然跳舞跳的那么好?
大幅度扭动着胯部,原本一直盘着的头也散了下来,两只手举在头顶,柔软的腰肢抖动的非常厉害,完全一点也不逊色于身边的当地美女们。
很快叫好声就传了出来。
跳舞是不用什么语言的。
在那乱跳一气的欢喜哥都看得呆了。
很多男男女女都不知不觉围在了丁丁的身边,一边跳着一边为她喝彩。
丁丁成了这里当之无愧的主角。
丁丁特别的开心。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那么疯狂过了。
她是一个医疗专家,一个营养专家,平时待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实验室。
像这样疯狂的跳舞还是在大学时候的事情了。
有几个巴西当地人分开人群走了进来,身上都是纹身。
他们围住了丁丁,一边扭动着一边在那说着什么。
虽然丁丁听不懂当地话,但猜猜也不是什么好话。
她有些害怕,想离开,可是这几个人却围住了她,不管她从哪里走都会挡住她,然后那表情那样子明显的充满了猥亵。
欢喜哥立刻冲了进去,一把拉住了丁丁就要往外走。
一句巴西人骂了一句。
这回欢喜哥和丁丁都听懂了,是英文“Funetbsp; 然后巴西人一拳挥了上来。
欢喜哥的反应度绝对是非人类的。
他侧头一让,躲过了对手的袭击,然后空出来的一只手一个还击,结结实实的打在了对方的脸上。
结果当然不用想了。
那个巴西人捂着脸倒在了地上。
边上的人居然开始叫起好来。
像这样的事情在这里几乎每个晚上都在生。
那个巴西人的同伴很快冲了过来。
欢喜哥把丁丁朝边上一推。
打吧!
不就是打个架吗?
对手有七八个人。
欢喜哥的身上挨了不少的拳脚,可是那些巴西人却一个接着一个的被他放倒了。
开什么玩笑,他可是无所不能的欢喜哥啊。
“kungFu!kunFFu!kungFu!”
边上看热闹的家伙狂呼着“功夫”这个单词。
欢喜哥哪里会什么功夫啊,根本就是靠着反应和铜筋铁骨在那硬打啊。
可是这七八个巴西人真的全部被他干倒了。
恩,享受欢呼的滋味不错。
看着被自己放到的这些家伙,欢喜哥得意洋洋的享受着,还居然像模像样的朝那些欢呼的人群挥手。
咦?
这些巴西人怎么不欢呼,而且还纷纷躲到一边去了?
“跑啊!”
欢喜哥猛的惨呼一声,一把拉住丁丁的手就跑了。
为什么?
从各个酒吧门口出现了大量操着家伙的当地人,狂呼乱叫着朝着这里冲来。
至少有三四十个。
妈呀,自己这是捅了马蜂窝了啊?
“警察!警察!救命啊!”
欢喜哥看到街口停着一辆警车,大声的叫起了救命。
咦?
为什么车里的警察把车窗给摇上了呢?
你妹啊!
那些家伙紧追不舍,而且人越来越多。
欢喜哥要想自己跑掉绝对没有问题,但问题是身边还有一个丁丁啊。
“欢喜哥,我跑不动了。”丁丁实在吃不消了。
她又不是运动员。
欢喜哥也不废话,一抄,居然把丁丁横抱起来,拉开两腿就跑。
丁丁的手勾在欢喜哥的脖子上。
她忽然觉得一点都不危险,反而还充满了浪漫和幸福。
跑了没有几步,她居然“咯咯”的笑了出来。
大姐啊,我们在逃命啊。
“我爸妈和导师看到我这个样子肯定会被吓坏的。”丁丁笑得非常开心。
她长到那么大都没有做过这么疯狂的事情。
大姐啊,别笑了,我抱着你现在在逃亡呢。
就算抱着个人,欢喜哥的度也一点都没有减慢。
“雷先生,这里,这里!”一直都在那里等着他们的老窦拼命的挥着手。
就算上了车,丁丁还是在那里“咯咯”的笑着。
欢喜哥可累得像条狗一样在那“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就算是欢喜哥力气大,耐力好,但也终究还是个人类。抱着个人跑了那么多的路,一样也会累的。
老窦开车的技术好,车子开的又快,很快就把那些追兵甩掉了。
丁丁直到这个时候才现自己的一只鞋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
可她却笑得更加开心了。
似乎现在生的任何事都能够让她笑。
回到庄园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
丁丁干脆扔掉了另一只鞋,又像白天那样赤着脚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门口。
“谢谢你,欢喜哥。”丁丁终于不笑了:“和你在一起总是有那么多开心的事情,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了。”
最开心的一天?
姐姐哎,我们差点被人给打死啊。
丁丁忽然凑了过来,踮起脚尖在欢喜哥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脸红红的:“晚安,欢喜哥。”
她忙不迭的跑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
可是一颗心为什么“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她喜欢欢喜哥,也知道欢喜哥有女朋友,她不会和安妮抢欢喜哥的。
她只要能够常常看到欢喜哥,常常那么开心就足够了。
别的?她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人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非要到手才可以。
恩,丁丁真的就是这么想的。
她悄悄的朝窗外看了看。
欢喜哥已经捂着那被亲吻过的脸走出了很远很远!(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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