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诛仙
目录:文娱之皇| 作者:屋子漏雨| 类别:都市言情
(这周继续裸奔,希望大家能够帮我冲一下榜单,分类的就行,谢谢大家,破屋保证用心码字。)
打开超级文化体统,林笑准备购买一本新书,这一次,他准备写一本仙侠类。
现在所有网上的仙侠小说都已经被写的不伦不类,早已经失去了仙侠的滋味,导致仙侠小说越来越落没,当初一度是网文主宰的仙侠,现在已经是小众小说了,不是大神级别的作者不会开仙侠坑,否则一定扑到死。
林笑要的是一本原滋原味的仙侠,那种让人一看就能够在眼前浮现出古风韵味的仙侠。
现在林笑早已经不担心声望值了,在《鬼吹灯》和《何以笙箫默》的火爆之后,又经历了对战风波,现在林笑的人气早已经是扶摇直上,已非当日吴下阿蒙,声望值水涨船高,已经突破一百万了,现在林笑除了购买那些世界名著有些力有不逮之外,那些通俗的小说,林笑可以毫无顾忌的大把大把的购买。
一番搜索,林笑最终锁定了《邪风曲》,《诛仙》,《仙葫》这三本书,细细思考一番,林笑决定先购买《诛仙》。
从名字上来看,《诛仙》最接近林笑心中的想法,因为看不到小说的内容,林笑只能先找一本来试试,看看是不是心中想要的。
“购买《诛仙》,花费声望值210000整,确定购买吗?”系统提示。
林笑点了“是”的选项,顿时脑中便多了一个诛仙的故事,当诛仙的情节在林笑的脑中全部闪现之后,林笑觉得被深深的震撼了。
“经典!绝对是仙侠中的经典!”林笑被书中那凄婉悲凉的爱情;那被天地无情束缚的无奈和挣扎;那种种人心冷暖,世态炎凉给彻底的打动了,他确定,这就是他心目中真正的仙侠!
丝毫不夸张的说,林笑心中,对这本《诛仙》的喜爱已经完全超过了《鬼吹灯》,《鬼吹灯》可以让读者流连忘返,而《诛仙》却可以让人终身难忘。
诛仙的篇幅不算长也不算短,一百七十万字,正好符合仙侠小说应有的字数,有的仙侠小说动辄三五百万字,虽然不乏精彩,但是总是给人感觉太冗长,这个字数是最合适的。
不过林笑得到小说后,却没有迟迟动笔,他和另外一个星球的诛仙迷一样,存在着修改《诛仙》的念头,诛仙的开篇有些粗糙,需要润色一下,另外就是对于碧瑶,林笑一直耿耿于怀,林笑准备在这方面做点文章。
如果让碧瑶就这么的复活,那是不现实的,会把《诛仙》毁掉,整本书之所以能够让人念念不忘,让人唏嘘流泪,绝大部分是因为碧瑶这个人物,在这方面,林笑心中渐渐的有了计较。
想好之后,林笑开始码第一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地点:神州浩土。”这句话林笑完全保留,尽管看起来是一句废话,但是林笑认为这句话一下子就能让人的思绪直接飞到那天地苍茫的情境。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紧接着又是一句极为点题的名句。
接着便是对故事大背景的介绍,虽是介绍,但并不枯燥,整篇序章可以说是极为经典的古典仙侠序曲,林笑在写《诛仙》的故事时,是带着无尽的崇拜去写的,对于另一个星球的原作者萧鼎,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整整一夜,林笑都在码字,在前几章做了一点简单的润色之后,林笑忽然发现,在这么精彩的故事之中,自己那并不十分高明的文字功底已经不足以为文章润色了,只要按照原著码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了。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林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天已经亮了!林笑竟然没有一丝的倦意!当整个身心都沉浸在精彩的情节中时,林笑只有一种想法,就是尽快的将这么精彩的故事给展现出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疲惫。
保存文档,合上电脑,林笑出了屋子,悠闲的向学校走去,今天上午有课,顺便去看一下好几天没有见面的王蒙于大海和张元恒。
上完课,林笑和王蒙三人一起在学校食堂吃了午饭,令林笑没有想到的是,王蒙居然真的跟乔妮儿寝室的那个有些肉肉的女声打得火热,尽管两人还没有挑明关系,但是据于大海的描述,这王胖子每天晚上都爬在被窝中和那小妞发短信直到凌晨一两点钟,而且还时不时的发出猥琐的笑声。
不过林笑却有些纳闷,于大海为什么要监视王胖子到那么晚?难道是因为空虚寂寞冷?
不过于大海和那个戴眼镜的斯文女生于雅轩尽管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是现在也是能够在一起说上几句话的,这和两个人的性格有关。
别看与大海在林笑他们面前一天张牙舞爪,舞舞扎扎的像是一身武功,可是见了女孩子就蔫吧了,而于雅轩又是性格较为内向的女声,更加不会主动表示什么,但是于大海表明,他的战术是持久战,小刀不快慢慢割,争取在毕业之前拿下于雅婷。
和大家没心没肺的侃了一会儿大山,林笑又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先是补了一觉,然后大概在四点钟的时候醒了过来,又开始了《诛仙》的码字工作。
今天晚上,林笑准备更新《诛仙》!
作品已经建立,现在就等着上传了,林笑没有在《鬼吹灯》书页里面做宣传,他就是有着一点恶趣味,看看读者们突然发现自己的新书,会是一个什么反应。
一直码到八点钟,期间林笑胡乱的吃了几口面包,现在他要上传《诛仙》,由于《诛仙》一书,情节比较慢热,林笑一下字就传了十一章,也就是张小凡得到黑棍子的那一张,这样可以让读者一下子看个过瘾。
上传完成之后,林笑想给乔妮儿去个电话,因为这个时间是他们每天通话的时间,平时都是乔妮儿给自己打来的,不知怎么的今天没有打,林笑便想着他给打过去,可是还没等拨号,电话就响了起来,林笑一看,并不是乔妮儿的,而是夏静的。
林笑接了电话,道:“夏姐,什么事?”
夏静银铃般的笑声从电话之中传了出来:“林笑啊,我准备将你剩下的稿费给你结算了,按照之前的约定,你只要了千字二百,不过销量实在超过我们的预想太多,公司决定给你追加到千字三百五十元,之前只给你一小部分,明天上午十点之前,会把剩下的给你,不过只能先给你《鬼吹灯》的二百万册销量和《何以笙箫默》的五十万销量的稿费,剩下的需要半年后统计出来再给你。”
“没关系,夏姐,你帮我记着,然后你看着办就行,不过我怎么觉得你找我不是单纯的这个事情吧,否则你会在这个时间给我打电话?”林笑看出夏静今天讲话有些啰嗦,不禁狐疑的问道。
“还真被你小子猜对了。”夏静并没有被戳穿之后的不好意思,而是笑道:“夏姐这次真的是求你帮忙来了。”
打开超级文化体统,林笑准备购买一本新书,这一次,他准备写一本仙侠类。
现在所有网上的仙侠小说都已经被写的不伦不类,早已经失去了仙侠的滋味,导致仙侠小说越来越落没,当初一度是网文主宰的仙侠,现在已经是小众小说了,不是大神级别的作者不会开仙侠坑,否则一定扑到死。
林笑要的是一本原滋原味的仙侠,那种让人一看就能够在眼前浮现出古风韵味的仙侠。
现在林笑早已经不担心声望值了,在《鬼吹灯》和《何以笙箫默》的火爆之后,又经历了对战风波,现在林笑的人气早已经是扶摇直上,已非当日吴下阿蒙,声望值水涨船高,已经突破一百万了,现在林笑除了购买那些世界名著有些力有不逮之外,那些通俗的小说,林笑可以毫无顾忌的大把大把的购买。
一番搜索,林笑最终锁定了《邪风曲》,《诛仙》,《仙葫》这三本书,细细思考一番,林笑决定先购买《诛仙》。
从名字上来看,《诛仙》最接近林笑心中的想法,因为看不到小说的内容,林笑只能先找一本来试试,看看是不是心中想要的。
“购买《诛仙》,花费声望值210000整,确定购买吗?”系统提示。
林笑点了“是”的选项,顿时脑中便多了一个诛仙的故事,当诛仙的情节在林笑的脑中全部闪现之后,林笑觉得被深深的震撼了。
“经典!绝对是仙侠中的经典!”林笑被书中那凄婉悲凉的爱情;那被天地无情束缚的无奈和挣扎;那种种人心冷暖,世态炎凉给彻底的打动了,他确定,这就是他心目中真正的仙侠!
丝毫不夸张的说,林笑心中,对这本《诛仙》的喜爱已经完全超过了《鬼吹灯》,《鬼吹灯》可以让读者流连忘返,而《诛仙》却可以让人终身难忘。
诛仙的篇幅不算长也不算短,一百七十万字,正好符合仙侠小说应有的字数,有的仙侠小说动辄三五百万字,虽然不乏精彩,但是总是给人感觉太冗长,这个字数是最合适的。
不过林笑得到小说后,却没有迟迟动笔,他和另外一个星球的诛仙迷一样,存在着修改《诛仙》的念头,诛仙的开篇有些粗糙,需要润色一下,另外就是对于碧瑶,林笑一直耿耿于怀,林笑准备在这方面做点文章。
如果让碧瑶就这么的复活,那是不现实的,会把《诛仙》毁掉,整本书之所以能够让人念念不忘,让人唏嘘流泪,绝大部分是因为碧瑶这个人物,在这方面,林笑心中渐渐的有了计较。
想好之后,林笑开始码第一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地点:神州浩土。”这句话林笑完全保留,尽管看起来是一句废话,但是林笑认为这句话一下子就能让人的思绪直接飞到那天地苍茫的情境。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紧接着又是一句极为点题的名句。
接着便是对故事大背景的介绍,虽是介绍,但并不枯燥,整篇序章可以说是极为经典的古典仙侠序曲,林笑在写《诛仙》的故事时,是带着无尽的崇拜去写的,对于另一个星球的原作者萧鼎,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整整一夜,林笑都在码字,在前几章做了一点简单的润色之后,林笑忽然发现,在这么精彩的故事之中,自己那并不十分高明的文字功底已经不足以为文章润色了,只要按照原著码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了。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林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天已经亮了!林笑竟然没有一丝的倦意!当整个身心都沉浸在精彩的情节中时,林笑只有一种想法,就是尽快的将这么精彩的故事给展现出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疲惫。
保存文档,合上电脑,林笑出了屋子,悠闲的向学校走去,今天上午有课,顺便去看一下好几天没有见面的王蒙于大海和张元恒。
上完课,林笑和王蒙三人一起在学校食堂吃了午饭,令林笑没有想到的是,王蒙居然真的跟乔妮儿寝室的那个有些肉肉的女声打得火热,尽管两人还没有挑明关系,但是据于大海的描述,这王胖子每天晚上都爬在被窝中和那小妞发短信直到凌晨一两点钟,而且还时不时的发出猥琐的笑声。
不过林笑却有些纳闷,于大海为什么要监视王胖子到那么晚?难道是因为空虚寂寞冷?
不过于大海和那个戴眼镜的斯文女生于雅轩尽管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是现在也是能够在一起说上几句话的,这和两个人的性格有关。
别看与大海在林笑他们面前一天张牙舞爪,舞舞扎扎的像是一身武功,可是见了女孩子就蔫吧了,而于雅轩又是性格较为内向的女声,更加不会主动表示什么,但是于大海表明,他的战术是持久战,小刀不快慢慢割,争取在毕业之前拿下于雅婷。
和大家没心没肺的侃了一会儿大山,林笑又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先是补了一觉,然后大概在四点钟的时候醒了过来,又开始了《诛仙》的码字工作。
今天晚上,林笑准备更新《诛仙》!
作品已经建立,现在就等着上传了,林笑没有在《鬼吹灯》书页里面做宣传,他就是有着一点恶趣味,看看读者们突然发现自己的新书,会是一个什么反应。
一直码到八点钟,期间林笑胡乱的吃了几口面包,现在他要上传《诛仙》,由于《诛仙》一书,情节比较慢热,林笑一下字就传了十一章,也就是张小凡得到黑棍子的那一张,这样可以让读者一下子看个过瘾。
上传完成之后,林笑想给乔妮儿去个电话,因为这个时间是他们每天通话的时间,平时都是乔妮儿给自己打来的,不知怎么的今天没有打,林笑便想着他给打过去,可是还没等拨号,电话就响了起来,林笑一看,并不是乔妮儿的,而是夏静的。
林笑接了电话,道:“夏姐,什么事?”
夏静银铃般的笑声从电话之中传了出来:“林笑啊,我准备将你剩下的稿费给你结算了,按照之前的约定,你只要了千字二百,不过销量实在超过我们的预想太多,公司决定给你追加到千字三百五十元,之前只给你一小部分,明天上午十点之前,会把剩下的给你,不过只能先给你《鬼吹灯》的二百万册销量和《何以笙箫默》的五十万销量的稿费,剩下的需要半年后统计出来再给你。”
“没关系,夏姐,你帮我记着,然后你看着办就行,不过我怎么觉得你找我不是单纯的这个事情吧,否则你会在这个时间给我打电话?”林笑看出夏静今天讲话有些啰嗦,不禁狐疑的问道。
“还真被你小子猜对了。”夏静并没有被戳穿之后的不好意思,而是笑道:“夏姐这次真的是求你帮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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