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乔迁 夜谈
目录: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作者:落梅河| 类别:都市言情
乔迁新居这样的事,冯一平这两年经历的多,本来不打算做什么,黄静萍也随他,但是却不过身边的人,主要是金翎的意思,她认为,这样的大事,自然要热闹一番,至少要小小的请一次客。
真的,冯一平没想到她会对这些事这么上心,和初见时的高傲清冷截然相反,也许,除工作时接触的人外,她没有什么朋友,更重要的是,还没有男朋友,已经步入这个年代的“剩女”之列,而心里其实又是盼望着有个归宿和疲惫时可以休憩和依靠的臂弯的,所以才对类似搬新家这样的事情格外有兴趣?
不过考虑到在她家免费住了那么久,同时,至少在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她又是不可或缺的左臂右膀,这个要求还是要尊重。
从心里说,冯一平两辈子,也是头一次住上别墅,还是在首都的中央别墅区这么高大上的地方,他也是个俗人,小小的庆贺一下也未尝不可。
大学同学自然是不好请的,现在都还不是深交,贸然请他们来,铁定会让人觉得是炫富摆谱,所以对象主要集中在公司里,金翎手下的各部门主管,家具、智通、装饰等公司的从省里来的那好几个老乡,还有王金菊,金翎又带上了方颍芝,加起来小二十人吧,被金翎做主带到一家私房菜馆吃了一餐,酒足耳酣之后,浩浩荡荡的分乘几辆车,到冯一平的新家热闹了一番。
黄静萍带着王金菊和方颍芝忙了大半天,在家里布置了一个冷餐会,之所以说是冷餐会,不是自助餐,因为主要都是冷盘。比如老家那边的鸭脖子,鸭舌,还有卤牛肉,对虾干,熏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水果沙拉。以及一些点心干果等。
按首都的习俗,暖房本来要放鞭炮,但是不像冯一平老家,首都早就禁燃烟花炮竹,于是大家一起踩爆了放在房间各处的气球,之后去厨房端一个小碟子,端上上杯酒或者果汁,然后冯一平就被围在中间。
虽然金翎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但冯一平毕竟是老板。平日里和金翎打交道的机会多,到老板家里和老板打交道的机会可不多。
不过他们一谈工作,冯一平马上就把话题转到生活上,主要在金翎和周新宇的主持下,便利店的发展和他期望的一样顺利,没有出现任何偏差,他不想越权去干涉具体的事务。
金翎大马金刀的坐在客厅里,看着那么多人围着一个年龄最小的年轻人。笑着对黄静萍说,“看你们家冯老板。”
黄静萍看着冯一平在人群中心举着杯子,气定神闲的和周围那些比他普遍大出一截的人侃侃而谈,“他可不是我家的,我看他是大家的,”
围着冯一平的人,见他始终不愿意谈工作。大多数人都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有些人心里笃定了些,在这样放权的老板手下,干的才安稳踏实有劲。
也有些眼光一般的,觉得冯一平和传言中的一样。只是个学生而已,本身没什么出奇,事事都听下面人的,让下面的人做主。
因此他们也更想着努力往上爬,要是爬到金翎那个位置,不就等于事事可以自己做主?
老板和隔着几层的员工之间,不可能短时间内就热络起来,所以气氛一直很客气,不太热烈,等到他们渐渐告辞离去,家里只剩下冯一平和四个女孩子的时候,这才自在下来。
黄静萍和冯一平把客人一一送到门口,端了几个冷盘放到茶几上,冯一平直接坐在地上,对那几个坐在沙发上的人说,“来来,都是自己人,还端着干什么,坐下来吧!”
手下一走,金翎靠在沙发上,马上慵懒下来,这时率先坐过来,“我都有些后悔提这个意见,上班的时候在一起,下班以后还要应酬他们,真是累,还好他们今晚的焦点全在你身上。”
听到冯一平“自己人”这句话,留下来的方颍芝可能是最百感交集的一个人,她费尽心思,就是想成为冯一平的“自己人”,然而冯一平现在所说的这个“自己人”,显然不是她想的那个“自己人”。
想着冯一平名下的那么些公司和产业,环视了下所处的这幢豪宅,想着自家住了那么些年,却至今还没好好装修的爸爸单位里的福利房,怕是单就眼前的这个茶几,就能把自己家里好好装饰一新吧。
她看着实现一直在冯一平身上,笑靥如花的黄静萍,心里升起浓浓的羡慕和不甘。
原本出生在市里的她,在类似冯一平黄静萍这些小山村出生的人面前,一度很为自己的城市户口骄傲,然后她现在却有些后悔为什么会生在市里?要是也生在乡下,和冯一平一起读初中,她相信现在坐在冯一平身边的肯定是她。
是的,她对自己的外在非常有自信,也认为自己具备一个好贤内助的全部要求,奈何却没有机会。
她知道,原来准备去的南方,比冯一平有钱的人多,但像他这么年轻的,肯定没有,而且,南方的有钱人多,但同时,漂亮的女孩子也多,她还没自大到认为艳压群芳的地步,想从那么多漂亮女孩子中杀出一条血路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且,哪怕最终能突出重围,说不定看准的那个目标,只是单纯的想玩玩或者尝尝鲜而已呢!
相反,现在的冯一平身边,只有一个黄静萍,在市里的那一段日子,她也有些了解黄静萍,本质上就是个单纯的乡下姑娘,真的玩弄什么手段,是比不过她的。
而且她也知道,冯一平和黄静萍现在,还一直是分房睡,这样的男人,真可以称得上绝种好男人。
而她以前在财院时交往的那几个,约会没几次。就会变着法的想把她往酒店里带,虽然她并不吃那一套,但是对比起来,真的有些令人作呕。
然而,她现在也很清楚的认识到,估计以后会一直这样看着黄静萍。一直这样羡慕下去,即使不甘,也没有什么用。要想成功,主要还在冯一平,但她察觉的到,冯一平有时也会对她的外貌动心,然而一直克制的很好,这样的男人,她把握不住。
唯一值得慰藉的。是现在的工作不错,收入也不错,将来在公司的前景也不错吧!
看着方颍芝在那边自顾自的喝酒,大家也都不以为意,谁还没个有心事的时候,“小芝,吃点菜,”黄静萍在一旁提醒她。
金翎始终觉得。不管是和冯一平谈工作还是生活,对方明明年纪小小的。这些年还一直在学校,生活阅历少的可怜,偏偏比那些和自己一起留学的同龄人还要跟得上自己的步调,好多时候,都像是冯一平比她大出好几岁。
晚餐时手下敬了她不少酒,现在又喝了几杯红酒。虽然没过量,却也差不了多少,这时笑着用手指着冯一平说,“有时候,我就觉得你是个妖怪。”
“大姐,我们关系再好,即使是一件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几个月,你再这样乱说,我也会告你诽谤哦,按你的意思,比你聪明厉害的就都是妖怪?明明是天才好不好!”冯一平不紧不慢的夹了一块牛肉,慢慢的嚼着。
“我相信有天才,在某一个领域的天才,但是像你这样的,懂事后一直在上学,没经历过什么事没什么阅历的人,开公司我就不说,人情怎么会这么达练?”金翎问出了她一直疑惑的问题。
“你难道忘了,我也算得上是一个领域的天才,文学方面的,是不是?”
这个就连方颍芝也点头,冯一平初中一年级,不,小学毕业时写的那个小说改编的电影现在已经上映,还有高中时写的那本小说,现在累计销售上百万,他称自己为天才,也不为过。
“作家最大的本事是什么,是创作,但创作并不是完全虚构,写的太离谱的东西,引不起读者的共鸣,甚至都没人会看,所以创作的关键是要合理的虚构,让人看了,觉得这就是会真实发生的事,这就要求他要很用心的思考,很用心的揣摩作品中的每一个场景,和笔下每一个人物的心态等等好多方面。
所以说,写一个成功的故事出来,就相当于和好多人打交道,经历过好多事,因此,对我这样的天才作家,你不要用年龄和阅历来套,虽然我比你年轻,其实,在创作的过程中,我就已经历经沧桑了好不好,你说是吧小姑娘!”他向金翎举起酒杯。
金翎现在有些晕,“听起来有几分道理!”她举杯和冯一平碰了一下。
黄静萍始终是觉得冯一平做所有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完全没有其它的想法,这时细心的剥了几个虾干,放在冯一平面前的碟子里。
冯一平拉着她的手,指了一下王金菊说,“而且我们这些出生在农村的孩子,和城里的同龄人相比,经历的事情远比你想象的多,当好多城里的同龄人还在无忧无虑的在学校里读书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和父辈们一起,直面生活的艰难和各种不容易,就我们村,十四五岁,就已经要在家里独当一面的孩子不在少数,你们村呢?”他问黄静萍和王金菊。
“都有,”她们两个都点头,就她们自己也一样,初中的时候在家里,已经能替爸妈当半个家,虽然言语和待人接物上还会有些欠缺,但是遇到事情怎么做,只要细想想,都不会出什么差错。
“说具体点,我上面还有个姐姐呢,小学二年级,我就踩着板凳巴在灶台上做饭,三年级,我九岁的时候,妈妈因病住院,姐姐又在校寄宿,那时我一个人就已经能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等到我小学毕业的时候,就是让我当家,也没什么做不好,”
“所以你那个时候就在想着帮家里赚钱,改变家里的面貌?”方颍芝问。
“是的,当然,这些也是被生活所迫,不代表着我们优秀,如果把城里的同龄人放在我的位置,他们肯定会比我做的更好!”这也是冯一平的心里话。
“听起来,好像又有几分道理,”金翎又举起杯,我去,她这去美国留学的这几年,估计喝酒的习惯也养成了。
冯一平小抿了一口,“所以红楼梦里说,世事通明皆学,人情达练皆文章,不是一定要年龄大,有些事才想得透彻,相反,也有些人年龄一大把,却还没有我们懂事,好像活到狗身上去了一样,对吧,”
“好吧,算你说的有理,”金翎干了杯里的酒,“不听你呱噪了,我要去睡觉。”
房间有,被子也都是买回来后洗过一水的,大小的卫生间有三个,安排她们休息不难。
把她们安置好,冯一平草草的冲了个澡,和黄静萍道了晚安,刚躺下没多久,就听见房门开了。(未完待续。。)
真的,冯一平没想到她会对这些事这么上心,和初见时的高傲清冷截然相反,也许,除工作时接触的人外,她没有什么朋友,更重要的是,还没有男朋友,已经步入这个年代的“剩女”之列,而心里其实又是盼望着有个归宿和疲惫时可以休憩和依靠的臂弯的,所以才对类似搬新家这样的事情格外有兴趣?
不过考虑到在她家免费住了那么久,同时,至少在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她又是不可或缺的左臂右膀,这个要求还是要尊重。
从心里说,冯一平两辈子,也是头一次住上别墅,还是在首都的中央别墅区这么高大上的地方,他也是个俗人,小小的庆贺一下也未尝不可。
大学同学自然是不好请的,现在都还不是深交,贸然请他们来,铁定会让人觉得是炫富摆谱,所以对象主要集中在公司里,金翎手下的各部门主管,家具、智通、装饰等公司的从省里来的那好几个老乡,还有王金菊,金翎又带上了方颍芝,加起来小二十人吧,被金翎做主带到一家私房菜馆吃了一餐,酒足耳酣之后,浩浩荡荡的分乘几辆车,到冯一平的新家热闹了一番。
黄静萍带着王金菊和方颍芝忙了大半天,在家里布置了一个冷餐会,之所以说是冷餐会,不是自助餐,因为主要都是冷盘。比如老家那边的鸭脖子,鸭舌,还有卤牛肉,对虾干,熏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水果沙拉。以及一些点心干果等。
按首都的习俗,暖房本来要放鞭炮,但是不像冯一平老家,首都早就禁燃烟花炮竹,于是大家一起踩爆了放在房间各处的气球,之后去厨房端一个小碟子,端上上杯酒或者果汁,然后冯一平就被围在中间。
虽然金翎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但冯一平毕竟是老板。平日里和金翎打交道的机会多,到老板家里和老板打交道的机会可不多。
不过他们一谈工作,冯一平马上就把话题转到生活上,主要在金翎和周新宇的主持下,便利店的发展和他期望的一样顺利,没有出现任何偏差,他不想越权去干涉具体的事务。
金翎大马金刀的坐在客厅里,看着那么多人围着一个年龄最小的年轻人。笑着对黄静萍说,“看你们家冯老板。”
黄静萍看着冯一平在人群中心举着杯子,气定神闲的和周围那些比他普遍大出一截的人侃侃而谈,“他可不是我家的,我看他是大家的,”
围着冯一平的人,见他始终不愿意谈工作。大多数人都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有些人心里笃定了些,在这样放权的老板手下,干的才安稳踏实有劲。
也有些眼光一般的,觉得冯一平和传言中的一样。只是个学生而已,本身没什么出奇,事事都听下面人的,让下面的人做主。
因此他们也更想着努力往上爬,要是爬到金翎那个位置,不就等于事事可以自己做主?
老板和隔着几层的员工之间,不可能短时间内就热络起来,所以气氛一直很客气,不太热烈,等到他们渐渐告辞离去,家里只剩下冯一平和四个女孩子的时候,这才自在下来。
黄静萍和冯一平把客人一一送到门口,端了几个冷盘放到茶几上,冯一平直接坐在地上,对那几个坐在沙发上的人说,“来来,都是自己人,还端着干什么,坐下来吧!”
手下一走,金翎靠在沙发上,马上慵懒下来,这时率先坐过来,“我都有些后悔提这个意见,上班的时候在一起,下班以后还要应酬他们,真是累,还好他们今晚的焦点全在你身上。”
听到冯一平“自己人”这句话,留下来的方颍芝可能是最百感交集的一个人,她费尽心思,就是想成为冯一平的“自己人”,然而冯一平现在所说的这个“自己人”,显然不是她想的那个“自己人”。
想着冯一平名下的那么些公司和产业,环视了下所处的这幢豪宅,想着自家住了那么些年,却至今还没好好装修的爸爸单位里的福利房,怕是单就眼前的这个茶几,就能把自己家里好好装饰一新吧。
她看着实现一直在冯一平身上,笑靥如花的黄静萍,心里升起浓浓的羡慕和不甘。
原本出生在市里的她,在类似冯一平黄静萍这些小山村出生的人面前,一度很为自己的城市户口骄傲,然后她现在却有些后悔为什么会生在市里?要是也生在乡下,和冯一平一起读初中,她相信现在坐在冯一平身边的肯定是她。
是的,她对自己的外在非常有自信,也认为自己具备一个好贤内助的全部要求,奈何却没有机会。
她知道,原来准备去的南方,比冯一平有钱的人多,但像他这么年轻的,肯定没有,而且,南方的有钱人多,但同时,漂亮的女孩子也多,她还没自大到认为艳压群芳的地步,想从那么多漂亮女孩子中杀出一条血路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且,哪怕最终能突出重围,说不定看准的那个目标,只是单纯的想玩玩或者尝尝鲜而已呢!
相反,现在的冯一平身边,只有一个黄静萍,在市里的那一段日子,她也有些了解黄静萍,本质上就是个单纯的乡下姑娘,真的玩弄什么手段,是比不过她的。
而且她也知道,冯一平和黄静萍现在,还一直是分房睡,这样的男人,真可以称得上绝种好男人。
而她以前在财院时交往的那几个,约会没几次。就会变着法的想把她往酒店里带,虽然她并不吃那一套,但是对比起来,真的有些令人作呕。
然而,她现在也很清楚的认识到,估计以后会一直这样看着黄静萍。一直这样羡慕下去,即使不甘,也没有什么用。要想成功,主要还在冯一平,但她察觉的到,冯一平有时也会对她的外貌动心,然而一直克制的很好,这样的男人,她把握不住。
唯一值得慰藉的。是现在的工作不错,收入也不错,将来在公司的前景也不错吧!
看着方颍芝在那边自顾自的喝酒,大家也都不以为意,谁还没个有心事的时候,“小芝,吃点菜,”黄静萍在一旁提醒她。
金翎始终觉得。不管是和冯一平谈工作还是生活,对方明明年纪小小的。这些年还一直在学校,生活阅历少的可怜,偏偏比那些和自己一起留学的同龄人还要跟得上自己的步调,好多时候,都像是冯一平比她大出好几岁。
晚餐时手下敬了她不少酒,现在又喝了几杯红酒。虽然没过量,却也差不了多少,这时笑着用手指着冯一平说,“有时候,我就觉得你是个妖怪。”
“大姐,我们关系再好,即使是一件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几个月,你再这样乱说,我也会告你诽谤哦,按你的意思,比你聪明厉害的就都是妖怪?明明是天才好不好!”冯一平不紧不慢的夹了一块牛肉,慢慢的嚼着。
“我相信有天才,在某一个领域的天才,但是像你这样的,懂事后一直在上学,没经历过什么事没什么阅历的人,开公司我就不说,人情怎么会这么达练?”金翎问出了她一直疑惑的问题。
“你难道忘了,我也算得上是一个领域的天才,文学方面的,是不是?”
这个就连方颍芝也点头,冯一平初中一年级,不,小学毕业时写的那个小说改编的电影现在已经上映,还有高中时写的那本小说,现在累计销售上百万,他称自己为天才,也不为过。
“作家最大的本事是什么,是创作,但创作并不是完全虚构,写的太离谱的东西,引不起读者的共鸣,甚至都没人会看,所以创作的关键是要合理的虚构,让人看了,觉得这就是会真实发生的事,这就要求他要很用心的思考,很用心的揣摩作品中的每一个场景,和笔下每一个人物的心态等等好多方面。
所以说,写一个成功的故事出来,就相当于和好多人打交道,经历过好多事,因此,对我这样的天才作家,你不要用年龄和阅历来套,虽然我比你年轻,其实,在创作的过程中,我就已经历经沧桑了好不好,你说是吧小姑娘!”他向金翎举起酒杯。
金翎现在有些晕,“听起来有几分道理!”她举杯和冯一平碰了一下。
黄静萍始终是觉得冯一平做所有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完全没有其它的想法,这时细心的剥了几个虾干,放在冯一平面前的碟子里。
冯一平拉着她的手,指了一下王金菊说,“而且我们这些出生在农村的孩子,和城里的同龄人相比,经历的事情远比你想象的多,当好多城里的同龄人还在无忧无虑的在学校里读书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和父辈们一起,直面生活的艰难和各种不容易,就我们村,十四五岁,就已经要在家里独当一面的孩子不在少数,你们村呢?”他问黄静萍和王金菊。
“都有,”她们两个都点头,就她们自己也一样,初中的时候在家里,已经能替爸妈当半个家,虽然言语和待人接物上还会有些欠缺,但是遇到事情怎么做,只要细想想,都不会出什么差错。
“说具体点,我上面还有个姐姐呢,小学二年级,我就踩着板凳巴在灶台上做饭,三年级,我九岁的时候,妈妈因病住院,姐姐又在校寄宿,那时我一个人就已经能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等到我小学毕业的时候,就是让我当家,也没什么做不好,”
“所以你那个时候就在想着帮家里赚钱,改变家里的面貌?”方颍芝问。
“是的,当然,这些也是被生活所迫,不代表着我们优秀,如果把城里的同龄人放在我的位置,他们肯定会比我做的更好!”这也是冯一平的心里话。
“听起来,好像又有几分道理,”金翎又举起杯,我去,她这去美国留学的这几年,估计喝酒的习惯也养成了。
冯一平小抿了一口,“所以红楼梦里说,世事通明皆学,人情达练皆文章,不是一定要年龄大,有些事才想得透彻,相反,也有些人年龄一大把,却还没有我们懂事,好像活到狗身上去了一样,对吧,”
“好吧,算你说的有理,”金翎干了杯里的酒,“不听你呱噪了,我要去睡觉。”
房间有,被子也都是买回来后洗过一水的,大小的卫生间有三个,安排她们休息不难。
把她们安置好,冯一平草草的冲了个澡,和黄静萍道了晚安,刚躺下没多久,就听见房门开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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