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猎人游戏(二)
目录:噩梦乐园| 作者:孤心寂静| 类别:散文诗词
所谓的猎人游戏,就是把人当做猎物,然后去追捕,射杀,慢慢弄死。这种游戏起源于古老的奴隶时代,那时候奴隶的性命不值几毛钱,奴隶主们为了玩乐,便用这种方法来践踏奴隶。
张小宇明白了这一点,不禁苦笑,说了一句:“城会玩呀。”
这时候,阿诺斯坦解开了捆在张小宇身上的铁丝绳,并对张小宇说:“你现在可以从这屋里面,拿三样工具,然后逃走,一个小时之后,我将会带着我的猎犬去追捕你。”
“猎犬?”张小宇心里暗暗叫苦,现在他浑身是伤,沾满血迹,而猎犬鼻子最灵,恐怕就算挖个地洞钻进去,猎犬也能把他找出来。
“对,我的猎犬。你赶紧选工具吧。”阿诺斯坦给自己点了一支雪茄,吞云吐雾起来,也不怕张小宇现在抄起东西,就往他脑袋上砸。
当然,张小宇也不敢做这样不自量力的傻事,毕竟眼前这阿诺斯坦比自己强太多,是个3级的**oss,比自己高出两级不说,而且每一项属性值都比自己高,自己在他面前,简直就是360度全死角,轻松被完爆一百几十条街,要是真和阿诺斯坦打起来,恐怕会死得渣都没得剩。
“好吧,呵呵,阿诺斯坦先生,希望这次能让您玩得愉快。”张小宇苦笑了一下,随即一瘸一拐地走到摆放着各种折磨人的工具的桌子前面。
很快,张小宇便选好了工具:一把手枪、一把三十厘米长的短刀,以及一根绳子。
手枪是张小宇自己带过来的,选择手枪是因为它的杀伤力大,可以远程射击,唯一的缺点,就是弹夹里面只有7发子弹,而短刀,便于携带,用于近身作战最好,要是被追了上来,是生是死,就靠这短刀了,至于绳子,普普通通,没有什么杀伤力,看似也没有什么用处,不过张小宇另有打算,现在他只将绳子捆绑在大腿的伤口上,以减缓伤口的出血。
接下来,阿诺斯坦把张小宇带出了这个牢房,原来这个牢房是在地下的,上到地面上,只见天空中正高挂着一个银霜色的月亮,眼前则是一片灰茫茫的森林。
这森林一眼望去,看不到边。
张小宇不禁微微皱眉,问道:“阿诺斯坦先生,请问,您的庄园有多大,怎样才算走出了您的庄园呢?”
阿诺斯坦淡淡一笑,说:“这整一片森林,都属于我的庄园范围。只要出了树林,就算走出了我的庄园。”
张小宇听了这话,无奈地吐了一口气,苦笑说:“果然是这样,你这庄园未免也大了点吧……”不过随即他还是说:“既然如此,那我们开始吧。”
“好!”阿诺斯坦看了一下手表,说:“现在是夜晚九点二十三分钟,等到了十点二十三分钟,我便会去追你!”
张小宇不再说什么,转身便往前冲了出去,沿着一条小路,冲进了树林里面,很快,张小宇便淹没在了黑暗之中。
阿诺斯坦见张小宇消失在了树林当中,不禁冷笑一下,说:“安迪这蠢货,简直是瞎了狗眼了,竟然选择了这么一个普通人,看来,这次的赌局,最早出局的,恐怕就是他了。”
说完这话,阿诺斯坦一挥袖,回到了大厅里面,舒坦地坐在椅子上,喝起了陈年葡萄酒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树林上空的月亮,挂到了天空的正中央上面。
张小宇依旧拼命地往前跑,他的体能消耗了很多,此时只剩下点体能值,而那大腿上本已经几乎止住了流血的伤口,因为剧烈跑动,现在伤口重新崩裂,又开始流血了,流血的状态变成了【流血0.5】,比之前高出了0.3个点。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估计不被抓住,恐怕也会因为流血而死。
张小宇停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将捆在大腿上的绳子解了下来,他得赶紧处理了一下伤口。
此时,他身处在一条小路上,旁边是一棵大榕树,眼前则有一个沼泽。
回头看身后,那庄园的木屋,已经变成了一个小点,再看看手表,时间已经是十点十五分钟,看来,阿诺斯坦,很快便会开始追上来。
张小宇思索了一下,以阿诺斯坦和他的猎狗的速度,恐怕至少会比自己快一倍,而且,自己对这树林的地形不熟悉,而阿诺斯坦,则熟悉这里的一切,也就是说,一个小时之后,如果还不能逃出这树林,恐怕就会被追上,而眼前的树林,依旧看不到尽头,以张小宇现在的速度,根本不可能在一个小时之内跑出去。
看来,要想赢得这场猎人游戏,恐怕不能从“以最快的速度逃离庄园”这个角度去考虑问题,因为就算自己再怎么快,恐怕也不可能快过阿诺斯坦,况且,自己的大腿还受了伤。
这时候,张小宇看了一眼旁边的大榕树,又看了一眼前方的沼泽,想到了一个办法……
“时间到。”阿诺斯坦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刚好是十点二十三分钟,随即他吹了一声口哨,他的猎犬,便从地下牢房跑了出来。
阿诺斯坦将一块布放到猎犬的鼻子面前,让它嗅了嗅。这块布,是从张小宇的衣服上撕下来的,带着张小宇的气味。
“去吧,埃里克,去寻找你的晚餐!”
猎犬闻了几下,随即“汪汪”大声吠了几下,便狂奔出去了,钻进了树林里头。
阿诺斯坦也不急于一时追赶上去,因为他知道,张小宇,弱得简直就像个蚂蚁,而且还是只断腿的蚂蚁,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逃出他的手掌心的。
现在,就让他的爱犬埃里克先去玩一玩,耍一耍。
猎犬埃里克循着张小宇的气味,一路狂奔而去,跑了大约半个小时,突然,前方的气味消失了,它不得不停下来,眼前,有一片沼泽地,而旁边,则是一棵高大的榕树。
埃里克的鼻子很灵,很快便嗅到了大榕树下面的气味,那气味虽然不大,但确实和它的主人给他闻过的气味一模一样。
埃里克吠叫了几声,大榕树那边,丝毫没有动静,于是它匍匐着身子,竖起了浑身毛发,警惕着缓缓走过去。
可是,当它刚靠近那可大榕树,却发现,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条沾满血迹的绳子,这时候,它的前脚被东西扯了一下,随即整个身体,便被狠狠地扯到了半空之中,吊了起来。
“呜!汪汪汪!呜……”
寂静的夜空中,回荡起了一阵凄凉狗叫声。
远处,浑身涂满了淤泥的张小宇,正一瘸一拐地往前走,此时,他大腿上那个伤口,已经用淤泥止住了血,他听到这声音,淡淡一笑,说:“早知道这汪星人这么容易中陷阱,就不用浑身涂满淤泥掩盖身上的气味了……”
张小宇明白了这一点,不禁苦笑,说了一句:“城会玩呀。”
这时候,阿诺斯坦解开了捆在张小宇身上的铁丝绳,并对张小宇说:“你现在可以从这屋里面,拿三样工具,然后逃走,一个小时之后,我将会带着我的猎犬去追捕你。”
“猎犬?”张小宇心里暗暗叫苦,现在他浑身是伤,沾满血迹,而猎犬鼻子最灵,恐怕就算挖个地洞钻进去,猎犬也能把他找出来。
“对,我的猎犬。你赶紧选工具吧。”阿诺斯坦给自己点了一支雪茄,吞云吐雾起来,也不怕张小宇现在抄起东西,就往他脑袋上砸。
当然,张小宇也不敢做这样不自量力的傻事,毕竟眼前这阿诺斯坦比自己强太多,是个3级的**oss,比自己高出两级不说,而且每一项属性值都比自己高,自己在他面前,简直就是360度全死角,轻松被完爆一百几十条街,要是真和阿诺斯坦打起来,恐怕会死得渣都没得剩。
“好吧,呵呵,阿诺斯坦先生,希望这次能让您玩得愉快。”张小宇苦笑了一下,随即一瘸一拐地走到摆放着各种折磨人的工具的桌子前面。
很快,张小宇便选好了工具:一把手枪、一把三十厘米长的短刀,以及一根绳子。
手枪是张小宇自己带过来的,选择手枪是因为它的杀伤力大,可以远程射击,唯一的缺点,就是弹夹里面只有7发子弹,而短刀,便于携带,用于近身作战最好,要是被追了上来,是生是死,就靠这短刀了,至于绳子,普普通通,没有什么杀伤力,看似也没有什么用处,不过张小宇另有打算,现在他只将绳子捆绑在大腿的伤口上,以减缓伤口的出血。
接下来,阿诺斯坦把张小宇带出了这个牢房,原来这个牢房是在地下的,上到地面上,只见天空中正高挂着一个银霜色的月亮,眼前则是一片灰茫茫的森林。
这森林一眼望去,看不到边。
张小宇不禁微微皱眉,问道:“阿诺斯坦先生,请问,您的庄园有多大,怎样才算走出了您的庄园呢?”
阿诺斯坦淡淡一笑,说:“这整一片森林,都属于我的庄园范围。只要出了树林,就算走出了我的庄园。”
张小宇听了这话,无奈地吐了一口气,苦笑说:“果然是这样,你这庄园未免也大了点吧……”不过随即他还是说:“既然如此,那我们开始吧。”
“好!”阿诺斯坦看了一下手表,说:“现在是夜晚九点二十三分钟,等到了十点二十三分钟,我便会去追你!”
张小宇不再说什么,转身便往前冲了出去,沿着一条小路,冲进了树林里面,很快,张小宇便淹没在了黑暗之中。
阿诺斯坦见张小宇消失在了树林当中,不禁冷笑一下,说:“安迪这蠢货,简直是瞎了狗眼了,竟然选择了这么一个普通人,看来,这次的赌局,最早出局的,恐怕就是他了。”
说完这话,阿诺斯坦一挥袖,回到了大厅里面,舒坦地坐在椅子上,喝起了陈年葡萄酒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树林上空的月亮,挂到了天空的正中央上面。
张小宇依旧拼命地往前跑,他的体能消耗了很多,此时只剩下点体能值,而那大腿上本已经几乎止住了流血的伤口,因为剧烈跑动,现在伤口重新崩裂,又开始流血了,流血的状态变成了【流血0.5】,比之前高出了0.3个点。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估计不被抓住,恐怕也会因为流血而死。
张小宇停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将捆在大腿上的绳子解了下来,他得赶紧处理了一下伤口。
此时,他身处在一条小路上,旁边是一棵大榕树,眼前则有一个沼泽。
回头看身后,那庄园的木屋,已经变成了一个小点,再看看手表,时间已经是十点十五分钟,看来,阿诺斯坦,很快便会开始追上来。
张小宇思索了一下,以阿诺斯坦和他的猎狗的速度,恐怕至少会比自己快一倍,而且,自己对这树林的地形不熟悉,而阿诺斯坦,则熟悉这里的一切,也就是说,一个小时之后,如果还不能逃出这树林,恐怕就会被追上,而眼前的树林,依旧看不到尽头,以张小宇现在的速度,根本不可能在一个小时之内跑出去。
看来,要想赢得这场猎人游戏,恐怕不能从“以最快的速度逃离庄园”这个角度去考虑问题,因为就算自己再怎么快,恐怕也不可能快过阿诺斯坦,况且,自己的大腿还受了伤。
这时候,张小宇看了一眼旁边的大榕树,又看了一眼前方的沼泽,想到了一个办法……
“时间到。”阿诺斯坦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刚好是十点二十三分钟,随即他吹了一声口哨,他的猎犬,便从地下牢房跑了出来。
阿诺斯坦将一块布放到猎犬的鼻子面前,让它嗅了嗅。这块布,是从张小宇的衣服上撕下来的,带着张小宇的气味。
“去吧,埃里克,去寻找你的晚餐!”
猎犬闻了几下,随即“汪汪”大声吠了几下,便狂奔出去了,钻进了树林里头。
阿诺斯坦也不急于一时追赶上去,因为他知道,张小宇,弱得简直就像个蚂蚁,而且还是只断腿的蚂蚁,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逃出他的手掌心的。
现在,就让他的爱犬埃里克先去玩一玩,耍一耍。
猎犬埃里克循着张小宇的气味,一路狂奔而去,跑了大约半个小时,突然,前方的气味消失了,它不得不停下来,眼前,有一片沼泽地,而旁边,则是一棵高大的榕树。
埃里克的鼻子很灵,很快便嗅到了大榕树下面的气味,那气味虽然不大,但确实和它的主人给他闻过的气味一模一样。
埃里克吠叫了几声,大榕树那边,丝毫没有动静,于是它匍匐着身子,竖起了浑身毛发,警惕着缓缓走过去。
可是,当它刚靠近那可大榕树,却发现,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条沾满血迹的绳子,这时候,它的前脚被东西扯了一下,随即整个身体,便被狠狠地扯到了半空之中,吊了起来。
“呜!汪汪汪!呜……”
寂静的夜空中,回荡起了一阵凄凉狗叫声。
远处,浑身涂满了淤泥的张小宇,正一瘸一拐地往前走,此时,他大腿上那个伤口,已经用淤泥止住了血,他听到这声音,淡淡一笑,说:“早知道这汪星人这么容易中陷阱,就不用浑身涂满淤泥掩盖身上的气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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