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章 全职开始写,看书想吐血
目录:文化帝国崛起| 作者:目小城| 类别:都市言情
常征把《全职高手》的第一章写完了,主角叶修被逐出他奋斗了十年的嘉世战队,身上没剩几个钱的顶尖高手叶修便去战队附近的一家“兴欣网吧”找工作,成为了一名夜班网管。
常征停下码字,点开大纲看了看,酝酿着思路。
一无所有的曾经王者叶修该如何归来?
其实叶修不是一无所有,他有十年的《荣耀》游戏经验,以及一把逆天的自制银武“千机伞”。
千机伞,这把游戏中的独特武器如同它的名字那般千变万化,它看上去像是把伞,但其实可以在叶修的操作下变成剑、刀、矛、盾乃至枪炮。
叶修操作的游戏人物也很特别,其职业是散人。散人可以使用所有职业的技能,但也很难驾驭,散人的操作者须精通全部职业的玩法,才能发挥出散人的威力。《全职高手》这个书名也是因此而来吧。
十年《荣耀》经验,千机伞,散人,这便是蝴蝶大神给叶修开的金手指。这都是闪闪发亮的卖点啊。
在游戏线,蝴蝶大神取材dnf却进行了更为复杂庞大的设定,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一个人策划了一款大型游戏。《荣耀》这款游戏,也是卖点。
在现实线,书中人物被塑造的十分鲜活,可以说《全职高手》写出了网络小说史上最精彩的群像。
在其他小说中像百花于锋、呼啸唐昊、皇风田森这样的队员一两句话就打发了,张佳乐、喻文州、肖时钦等人的戏份和描写力度换别的小说都能当三四号男主了,但在全职里排前十号都够呛。当然也可以说,主角并不是叶修一个人,所有的职业选手、所有的荣耀玩家都是主角。
每个人都很萌,但是萌法各不相同。脱线的包子,要强的唐柔,寡言的周泽楷。话唠的黄少天,智慧的喻文州,霸气的韩文清,处女座的张新杰,桀骜不驯的唐昊,大大咧咧的楚云秀,护犊的王杰希,老油条的魏琛,无节操的方锐,朝气蓬勃的卢瀚文。努力的田森,有梦想的伍晨,好脾气的蓝河,追星的小月月……
尽管《全职高手》写出了史上最成功的人物群像,但是作为主角的叶修依然是最为耀眼的一个角色。如果把其他的人物角色比作夜空中的灿烂星辰,那么叶修就如同皎皎明月。
叶修有许多张面孔:高冷的职业联赛大神,苍白虚胖的小网管,极具领袖气质的团队之王,阴险心脏的战术大师。新生力量的领导者,身心俱疲职业暮年的老将,威猛强劲的战斗法师,机巧变诈的散人。真诚可靠的好大哥,一脸嘲讽的坏孩子,富豪世家出身的贵公子,对荣耀游戏充满爱意的普通玩家……
精彩的人物群像。是《全职高手》最大的卖点。常征是这么认为的。
读《全职高手》的人,有直男也有腐女,有网文大神。也有高中甚至初中生,有海外党,有文学研究生。许许多多的人为它着迷,也愿意拉别人一起为它着迷。
《全职高手》是一本十分成功的网络小说,它所传达出的正能量,甚至改变了一些人对于游戏的看法。所常征觉得这书一定会有广阔市场的,会和地球上一样火爆。
如果一定要给《全职高手》挑个毛病,那就是这书没有感情线。即使是最像男女朋友的叶修和苏沐橙,书中似乎也看不到关于他俩实质性的感情描写。
常征突发奇想,要不我加点儿码,加点儿感情戏份?先埋下伏笔吧,视市场情况而定。
常征码了一周多的《全职高手》,已写了十几万字,写到叶修带领几个菜鸟玩家首杀野图boss这里了。
常征现在觉得时间十分不够用,码字和管理公司要一起抓。好在公司业务有窦妍管着,网文业务有两个编辑管着。他们为常征分担了不少负担,使得常征能有时间码字。
常征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人和他一起写。林永刚和马元这两编辑通过各种渠道,还真拉来了一些写手。新起点网上现在已经有四十几本书了,字数最多的二十几万字,最少的一两万字。
一个网文网站,四十几本书,确实不算多。但刚起步嘛,有总比没有好。常征这一周多的时间太忙了,他还真没认真看过一本自己网站上的书。他随便点开一本看了看。
书名:《风花血月》,作者:老马吃草,类型:武侠。
常征以为作者写错书名了,不是“风花雪月”吗?莫非作者另有他意?想讲述一个缠绵与热血齐飞的故事。常征来了兴趣,他点读进去认真看了起来。
看了二十几分钟,常征骂娘:“娘的!啥玩意儿啊!满屏的错别字。”
这本武侠小说写了五万字,几乎每个段落都有错别字,还有多字、少字的现象。“斧头”被作者写成“腐肉”,“御史”变身成为“浴室”,“大笔一挥”很的被作者写成“**一毁”。
最让常征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文中多次出现“激光”一词。
常征骂娘啊泪奔啊,恨自己读书不多没文化呀。这不是武侠小说吗,妥妥的古代背景,御林军们骑马持矛为皇上护驾,怎么忽然就出现“激光”这种几百年之后才会有的高科技玩意了呢?
常征结合前后文的描述,猜了老半天,终于估摸出来了,作者莫非是想写“籍贯”?
你说这种书叫读者如何读的下去?写的不好没事,可以慢慢练。但这么多错别字,完全能看出这位作者写的是心不在焉,不检查就上传?
常征怀着吐血的心情关掉这本错字率接近5%的武侠小说,又点开另一本书。
这本书一看书名,常征就知道这是写什么的了,这书叫《无限之冒险旅程》。十有**是无限流。
常征点读一看,果真是无限流。看着看着,常征又想骂娘了。这本无限流小说,不仅无限,还很恐怖啊!这书几乎把《无限恐怖》照抄了一遍,除了人物名不一样,副本基本上和《无限恐怖》一模一样。
常征那个吐血啊,我做文抄公好歹还有点自主创新精神,再说我不用考虑版权问题,反正地球上的大神也找不到这里来。
可你小子文抄公做的也太懒了吧?而且你小子胆子挺大,居然抄到我头上来了,还抄得挺原汁原味的。老子还活着呢!
老林,小马哥,你们有没认真审核啊?这种书怎么能放上来呢?
常征怀着一丝希望,继续看书,总有几本书能合格吧?
一个多小时后,常征十分失望。他连续看了七八本书,越看越蛋疼,越看越想哭。
这尼玛也叫小说吗?初中生的作文水平都比你们强!初中生写作文,至少还知道作文的套路,时间、地点、人物几大要素不可少,按套路填满八百字,一篇作文就出来了。其实写小说算是更高级别的写作文,所以我们从小都要学习作文,这是最基础的写作教育。
可常征看的这些书基本没套路,辞不达意都算是表扬这些作者了。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写什么,想讲一个什么故事。
有套路的书,那几乎全在抄,抄那些著名的小说。
常征坐不住了,他起身离开总经理室,朝编辑室走去。找南郭先生来充数,你们至少也得给我找几个态度认真一点的南郭先生吧。
话说南郭先生能混在吹竽队伍里不被发现,说明他还是有两下子的嘛,至少人家知道把面子工程做好。
情况很不理想,常征得去找二位编辑哥哥谈谈了。(未完待续。。)
常征停下码字,点开大纲看了看,酝酿着思路。
一无所有的曾经王者叶修该如何归来?
其实叶修不是一无所有,他有十年的《荣耀》游戏经验,以及一把逆天的自制银武“千机伞”。
千机伞,这把游戏中的独特武器如同它的名字那般千变万化,它看上去像是把伞,但其实可以在叶修的操作下变成剑、刀、矛、盾乃至枪炮。
叶修操作的游戏人物也很特别,其职业是散人。散人可以使用所有职业的技能,但也很难驾驭,散人的操作者须精通全部职业的玩法,才能发挥出散人的威力。《全职高手》这个书名也是因此而来吧。
十年《荣耀》经验,千机伞,散人,这便是蝴蝶大神给叶修开的金手指。这都是闪闪发亮的卖点啊。
在游戏线,蝴蝶大神取材dnf却进行了更为复杂庞大的设定,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一个人策划了一款大型游戏。《荣耀》这款游戏,也是卖点。
在现实线,书中人物被塑造的十分鲜活,可以说《全职高手》写出了网络小说史上最精彩的群像。
在其他小说中像百花于锋、呼啸唐昊、皇风田森这样的队员一两句话就打发了,张佳乐、喻文州、肖时钦等人的戏份和描写力度换别的小说都能当三四号男主了,但在全职里排前十号都够呛。当然也可以说,主角并不是叶修一个人,所有的职业选手、所有的荣耀玩家都是主角。
每个人都很萌,但是萌法各不相同。脱线的包子,要强的唐柔,寡言的周泽楷。话唠的黄少天,智慧的喻文州,霸气的韩文清,处女座的张新杰,桀骜不驯的唐昊,大大咧咧的楚云秀,护犊的王杰希,老油条的魏琛,无节操的方锐,朝气蓬勃的卢瀚文。努力的田森,有梦想的伍晨,好脾气的蓝河,追星的小月月……
尽管《全职高手》写出了史上最成功的人物群像,但是作为主角的叶修依然是最为耀眼的一个角色。如果把其他的人物角色比作夜空中的灿烂星辰,那么叶修就如同皎皎明月。
叶修有许多张面孔:高冷的职业联赛大神,苍白虚胖的小网管,极具领袖气质的团队之王,阴险心脏的战术大师。新生力量的领导者,身心俱疲职业暮年的老将,威猛强劲的战斗法师,机巧变诈的散人。真诚可靠的好大哥,一脸嘲讽的坏孩子,富豪世家出身的贵公子,对荣耀游戏充满爱意的普通玩家……
精彩的人物群像。是《全职高手》最大的卖点。常征是这么认为的。
读《全职高手》的人,有直男也有腐女,有网文大神。也有高中甚至初中生,有海外党,有文学研究生。许许多多的人为它着迷,也愿意拉别人一起为它着迷。
《全职高手》是一本十分成功的网络小说,它所传达出的正能量,甚至改变了一些人对于游戏的看法。所常征觉得这书一定会有广阔市场的,会和地球上一样火爆。
如果一定要给《全职高手》挑个毛病,那就是这书没有感情线。即使是最像男女朋友的叶修和苏沐橙,书中似乎也看不到关于他俩实质性的感情描写。
常征突发奇想,要不我加点儿码,加点儿感情戏份?先埋下伏笔吧,视市场情况而定。
常征码了一周多的《全职高手》,已写了十几万字,写到叶修带领几个菜鸟玩家首杀野图boss这里了。
常征现在觉得时间十分不够用,码字和管理公司要一起抓。好在公司业务有窦妍管着,网文业务有两个编辑管着。他们为常征分担了不少负担,使得常征能有时间码字。
常征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人和他一起写。林永刚和马元这两编辑通过各种渠道,还真拉来了一些写手。新起点网上现在已经有四十几本书了,字数最多的二十几万字,最少的一两万字。
一个网文网站,四十几本书,确实不算多。但刚起步嘛,有总比没有好。常征这一周多的时间太忙了,他还真没认真看过一本自己网站上的书。他随便点开一本看了看。
书名:《风花血月》,作者:老马吃草,类型:武侠。
常征以为作者写错书名了,不是“风花雪月”吗?莫非作者另有他意?想讲述一个缠绵与热血齐飞的故事。常征来了兴趣,他点读进去认真看了起来。
看了二十几分钟,常征骂娘:“娘的!啥玩意儿啊!满屏的错别字。”
这本武侠小说写了五万字,几乎每个段落都有错别字,还有多字、少字的现象。“斧头”被作者写成“腐肉”,“御史”变身成为“浴室”,“大笔一挥”很的被作者写成“**一毁”。
最让常征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文中多次出现“激光”一词。
常征骂娘啊泪奔啊,恨自己读书不多没文化呀。这不是武侠小说吗,妥妥的古代背景,御林军们骑马持矛为皇上护驾,怎么忽然就出现“激光”这种几百年之后才会有的高科技玩意了呢?
常征结合前后文的描述,猜了老半天,终于估摸出来了,作者莫非是想写“籍贯”?
你说这种书叫读者如何读的下去?写的不好没事,可以慢慢练。但这么多错别字,完全能看出这位作者写的是心不在焉,不检查就上传?
常征怀着吐血的心情关掉这本错字率接近5%的武侠小说,又点开另一本书。
这本书一看书名,常征就知道这是写什么的了,这书叫《无限之冒险旅程》。十有**是无限流。
常征点读一看,果真是无限流。看着看着,常征又想骂娘了。这本无限流小说,不仅无限,还很恐怖啊!这书几乎把《无限恐怖》照抄了一遍,除了人物名不一样,副本基本上和《无限恐怖》一模一样。
常征那个吐血啊,我做文抄公好歹还有点自主创新精神,再说我不用考虑版权问题,反正地球上的大神也找不到这里来。
可你小子文抄公做的也太懒了吧?而且你小子胆子挺大,居然抄到我头上来了,还抄得挺原汁原味的。老子还活着呢!
老林,小马哥,你们有没认真审核啊?这种书怎么能放上来呢?
常征怀着一丝希望,继续看书,总有几本书能合格吧?
一个多小时后,常征十分失望。他连续看了七八本书,越看越蛋疼,越看越想哭。
这尼玛也叫小说吗?初中生的作文水平都比你们强!初中生写作文,至少还知道作文的套路,时间、地点、人物几大要素不可少,按套路填满八百字,一篇作文就出来了。其实写小说算是更高级别的写作文,所以我们从小都要学习作文,这是最基础的写作教育。
可常征看的这些书基本没套路,辞不达意都算是表扬这些作者了。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写什么,想讲一个什么故事。
有套路的书,那几乎全在抄,抄那些著名的小说。
常征坐不住了,他起身离开总经理室,朝编辑室走去。找南郭先生来充数,你们至少也得给我找几个态度认真一点的南郭先生吧。
话说南郭先生能混在吹竽队伍里不被发现,说明他还是有两下子的嘛,至少人家知道把面子工程做好。
情况很不理想,常征得去找二位编辑哥哥谈谈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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