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农场主就是我
目录:放牧欧洲| 作者:要小妖| 类别:都市言情
第十六章农场主就是我
云轩一边吃着晚饭一边回想着白天的事情,真是奇妙,竟然遇上了这么多妙人。旁边的女佣看着自己的小主人一脸莫名其妙的微笑时,不禁愣了愣。
躺在欧洲中世纪样式的大床上,云轩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就在前几个月前自己还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毕业小青年,虽说有点帅吧。谁成想,自己经历了神农架以后,首先得到了许多的古董,最近这个消息更令云轩吃惊,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一座城堡的主人,而且是家财万贯,不万贯都说少了,应该是百万贯,千万贯。
这真是神奇的经历,神奇的人生,我肯定是被外国的神仙看上了,想到这,云轩无耻的笑了。云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兴奋的,脑子里也混乱,云轩正在努力的接受这个事实。
从而渐渐的进入角色当中。我现在有钱了,酒吧,夜总会什么的我都还没去过呢,听说挺好把妹的,不知道我能不能把到,云轩心里不由得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又是一晚上的胡思乱想,第二天的太阳又悄悄的升起了,云轩洗漱完后,吃过早餐,然后问了问博格有没有事情,博格回答是没有。云轩找了一个对农场熟悉的人,便坐着车使向了农场所在地。
沃特的农场根本没有地标,所以说,这里全部都是他的。云轩在车里看着高低起伏的丘陵,时不时的一簇树林从眼前划过,这的天气真好,每天都是大晴天。
过了一会,云轩就看见有几头牛羊正在一个小湖边喝水,越离山近,看见的牛羊就越多,偶尔几匹骏马嘶嘶的叫几声,更令云轩兴奋不已。汽车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才到了云轩要看的目的地。
这是用木材搭建起来的木屋,具体多少间云轩没有那个时间数,反正是不少。因为什么?因为云轩光是看见在这的人就有几十人,那房子能少了。下车后,人们纷纷的和云轩旁边的乔治打招呼,同时又用疑问的眼光看着云轩。
经过了乔治的解释,其他人才知道,这位是农场的新主人,于是纷纷上来认识一下,云轩感觉他们有些热情了,因为到现在云轩喝了不下二十杯酒了。云轩喝的这些酒是自己农场里酿的,度数不大,但也有二三十度了,幸好云轩体质得到了提升,不然还真顶不住。
乔治在一旁没有阻止他们,因为乔治知道,这是其他人在看云轩的人品,和胆量,酒品即人品,虽然不实,但也有一定的道理,这里面的人有的都有七八十了,在沃特刚接手这个农场时,他们也用了同样的方法。
看着差不多了,乔治制止了他们继续灌酒,这时看云轩,只是脸色稍微有点红,但是眼神很清澈,没有醉酒的迷茫感。这里的人心里叫了一声好,这时云轩也反映过来了,心里微微嘟囔道,幸亏我有酒量,要不然不让你们看笑话啊。
乔治向云轩介绍了几个老人,这几个老人在这了干了一辈子了,比沃特还大不少。云轩放低了姿态和他们主动的聊起来,听着他们的话语,云轩感慨道,真是越老越精,这话没错。
告别了他们,云轩两人又继续向前走,这次云轩的主要目的是游览一下,把农场的事物了解一下,仅此而已,你要说让云轩真的管理农场,云轩不得疯了。
云轩又想到了戒指中的元水,心中有了一个主意,不知道,用元水培养动物什么的,能不能改良生物的基因。云轩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心里想着有时间试试。
云轩此时他们走到了山脚下了,云轩抬头一看,不远处有几头像鹿的动物,“乔治,这是什么,驯鹿吗?”云轩疑问着说道。
“恩,是驯鹿,不过我们养的不多,大概一百多头。”乔治回答道。
驯鹿,一种栖息于欧洲和亚洲最北端的鹿,它们对于生活在北极的人而言,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几个世纪以来驯鹿已经部分被驯养化了,值得怀疑的是目前在旧大陆纯正的野生驯鹿是否还存在。北美驯鹿是一种形体较大并且很难驯服的鹿种。
驯鹿体长大约为6英尺(1.8米),其至肩膀的站立高度为3英尺(1米)。驯鹿是少数无论雌性还是雄性都长角的鹿种之一。它们的鹿角扁平、有分枝,并且向外延展,从脖子上方先向背后弯曲然后再伸向前方。驯鹿的皮毛厚重,颜色范围从白到褐。驯鹿的蹄子相对较大,所以能很稳地行走在雪地上或冰上。驯鹿的颈部下面垂着很长的赘肉(皮的折层)。
在冬季,驯鹿是最好的交通工具。白雪皑皑的林间,坐在几头驯鹿上是多么的惬意与悠闲。
云轩看着眼前的森林,不禁一呆,这些树真粗啊,这是云轩内心的真实写照。只见这里的差不多每棵树三五个人合抱都抱不住,这得多少年啊。
乔治看出了云轩的惊讶,“云,这里的森林在1840年以后就禁止采伐了,历代主人不仅没有采伐,而且大力植树造林,使这里的生态更加的适合人类的居住。这里最小的树木都有几十年了,那是沃特先生小时候种下的。”
云轩漫步走在粗壮的森林里,感受里面的气息,郁郁葱葱,白雪皑皑,组成了一副童话般的世界。云轩能感受到,这里的灵气最为浓密,可能是越老的树散发的灵气越多。吸了一口气,云轩觉得自己体内的那股气流流动的更快了。这里是个好地方,这是云轩给出的结论。
诶,戒指里不是还有不少不知名的种子吗,干脆就种在这,恩,是个主意。云轩假装从口袋里掏出种子,走到一片空地上,云轩用手挖了一个小坑,放进去,埋上,又浇了一些元水。就这样,云轩差不多每个品种都种上一些,做完这些事,云轩抹了抹头上的汗,感觉有点累了。云轩没有让乔治帮忙,怕他发现什么。
在来的路上,云轩看见一个湖就放上一些元水,反正用不完,看见树木就浇上一些,最后看着湖泊和数太多了,干脆就用意念控制住元水把它放在了山脉上水的源头,这样就慢慢流,总有一天会都流到的。其实云轩只要是仔细的感觉一下,就能感觉出来,当树木吸收了元水之后,树木变的更加挺拔和葱绿了,那些树木隐隐有还要长的趋势。
如果现在有人从飞机上看这片森林,绝对会看出不一样的。因为这里的树木明显比其他地方的显得更加富有生机。散发出来的灵气更多了。
云轩恋恋不舍的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回到城堡,云轩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城堡里的植物也撒上了元水。才回到自己的房中,一推门,看见一个女佣正在整理自己的床,那个女佣背对着自己,弯腰叠被,臀部的曲线充分的显露出来。这让云轩看见真是虚火上升,云轩连忙深吸了几口气,把火气压了下去。
云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这一阵有点变化,欲.望明显增强了,现在一点小的火苗就受不了了。但是云轩心里又想到,这个**身材真是不错,够火辣,我喜欢。
云轩干咳了一声,那个女佣急忙转过身来,云轩稍微的惊艳了一下,小美女。“少爷,您回来了。”那个女佣用怯怯的语气说道。
“呵呵,你好,谢谢你帮我收拾。”云轩说完只见那个女佣便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哎哎,怎么跑了,莫非我没有魅力了,怎么一见到我就跑啊。”云轩摸摸脸说道。
下午干什么呢,还有哪没有看呢。云轩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的嘟囔。其实也难为云轩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过的还这么滋润,丝毫没有自己是生人的感觉。
可以说除了他的农场以外,这里根本就不可能有别的人了,私人领地,外人免进。云轩想找个喝酒聊天的地方都没有,有倒是有,那里就是城堡地下的藏酒室了。可是一个人是真的没有意思,干喝再好的酒也没有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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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轩一边吃着晚饭一边回想着白天的事情,真是奇妙,竟然遇上了这么多妙人。旁边的女佣看着自己的小主人一脸莫名其妙的微笑时,不禁愣了愣。
躺在欧洲中世纪样式的大床上,云轩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就在前几个月前自己还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毕业小青年,虽说有点帅吧。谁成想,自己经历了神农架以后,首先得到了许多的古董,最近这个消息更令云轩吃惊,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一座城堡的主人,而且是家财万贯,不万贯都说少了,应该是百万贯,千万贯。
这真是神奇的经历,神奇的人生,我肯定是被外国的神仙看上了,想到这,云轩无耻的笑了。云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兴奋的,脑子里也混乱,云轩正在努力的接受这个事实。
从而渐渐的进入角色当中。我现在有钱了,酒吧,夜总会什么的我都还没去过呢,听说挺好把妹的,不知道我能不能把到,云轩心里不由得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又是一晚上的胡思乱想,第二天的太阳又悄悄的升起了,云轩洗漱完后,吃过早餐,然后问了问博格有没有事情,博格回答是没有。云轩找了一个对农场熟悉的人,便坐着车使向了农场所在地。
沃特的农场根本没有地标,所以说,这里全部都是他的。云轩在车里看着高低起伏的丘陵,时不时的一簇树林从眼前划过,这的天气真好,每天都是大晴天。
过了一会,云轩就看见有几头牛羊正在一个小湖边喝水,越离山近,看见的牛羊就越多,偶尔几匹骏马嘶嘶的叫几声,更令云轩兴奋不已。汽车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才到了云轩要看的目的地。
这是用木材搭建起来的木屋,具体多少间云轩没有那个时间数,反正是不少。因为什么?因为云轩光是看见在这的人就有几十人,那房子能少了。下车后,人们纷纷的和云轩旁边的乔治打招呼,同时又用疑问的眼光看着云轩。
经过了乔治的解释,其他人才知道,这位是农场的新主人,于是纷纷上来认识一下,云轩感觉他们有些热情了,因为到现在云轩喝了不下二十杯酒了。云轩喝的这些酒是自己农场里酿的,度数不大,但也有二三十度了,幸好云轩体质得到了提升,不然还真顶不住。
乔治在一旁没有阻止他们,因为乔治知道,这是其他人在看云轩的人品,和胆量,酒品即人品,虽然不实,但也有一定的道理,这里面的人有的都有七八十了,在沃特刚接手这个农场时,他们也用了同样的方法。
看着差不多了,乔治制止了他们继续灌酒,这时看云轩,只是脸色稍微有点红,但是眼神很清澈,没有醉酒的迷茫感。这里的人心里叫了一声好,这时云轩也反映过来了,心里微微嘟囔道,幸亏我有酒量,要不然不让你们看笑话啊。
乔治向云轩介绍了几个老人,这几个老人在这了干了一辈子了,比沃特还大不少。云轩放低了姿态和他们主动的聊起来,听着他们的话语,云轩感慨道,真是越老越精,这话没错。
告别了他们,云轩两人又继续向前走,这次云轩的主要目的是游览一下,把农场的事物了解一下,仅此而已,你要说让云轩真的管理农场,云轩不得疯了。
云轩又想到了戒指中的元水,心中有了一个主意,不知道,用元水培养动物什么的,能不能改良生物的基因。云轩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心里想着有时间试试。
云轩此时他们走到了山脚下了,云轩抬头一看,不远处有几头像鹿的动物,“乔治,这是什么,驯鹿吗?”云轩疑问着说道。
“恩,是驯鹿,不过我们养的不多,大概一百多头。”乔治回答道。
驯鹿,一种栖息于欧洲和亚洲最北端的鹿,它们对于生活在北极的人而言,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几个世纪以来驯鹿已经部分被驯养化了,值得怀疑的是目前在旧大陆纯正的野生驯鹿是否还存在。北美驯鹿是一种形体较大并且很难驯服的鹿种。
驯鹿体长大约为6英尺(1.8米),其至肩膀的站立高度为3英尺(1米)。驯鹿是少数无论雌性还是雄性都长角的鹿种之一。它们的鹿角扁平、有分枝,并且向外延展,从脖子上方先向背后弯曲然后再伸向前方。驯鹿的皮毛厚重,颜色范围从白到褐。驯鹿的蹄子相对较大,所以能很稳地行走在雪地上或冰上。驯鹿的颈部下面垂着很长的赘肉(皮的折层)。
在冬季,驯鹿是最好的交通工具。白雪皑皑的林间,坐在几头驯鹿上是多么的惬意与悠闲。
云轩看着眼前的森林,不禁一呆,这些树真粗啊,这是云轩内心的真实写照。只见这里的差不多每棵树三五个人合抱都抱不住,这得多少年啊。
乔治看出了云轩的惊讶,“云,这里的森林在1840年以后就禁止采伐了,历代主人不仅没有采伐,而且大力植树造林,使这里的生态更加的适合人类的居住。这里最小的树木都有几十年了,那是沃特先生小时候种下的。”
云轩漫步走在粗壮的森林里,感受里面的气息,郁郁葱葱,白雪皑皑,组成了一副童话般的世界。云轩能感受到,这里的灵气最为浓密,可能是越老的树散发的灵气越多。吸了一口气,云轩觉得自己体内的那股气流流动的更快了。这里是个好地方,这是云轩给出的结论。
诶,戒指里不是还有不少不知名的种子吗,干脆就种在这,恩,是个主意。云轩假装从口袋里掏出种子,走到一片空地上,云轩用手挖了一个小坑,放进去,埋上,又浇了一些元水。就这样,云轩差不多每个品种都种上一些,做完这些事,云轩抹了抹头上的汗,感觉有点累了。云轩没有让乔治帮忙,怕他发现什么。
在来的路上,云轩看见一个湖就放上一些元水,反正用不完,看见树木就浇上一些,最后看着湖泊和数太多了,干脆就用意念控制住元水把它放在了山脉上水的源头,这样就慢慢流,总有一天会都流到的。其实云轩只要是仔细的感觉一下,就能感觉出来,当树木吸收了元水之后,树木变的更加挺拔和葱绿了,那些树木隐隐有还要长的趋势。
如果现在有人从飞机上看这片森林,绝对会看出不一样的。因为这里的树木明显比其他地方的显得更加富有生机。散发出来的灵气更多了。
云轩恋恋不舍的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回到城堡,云轩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城堡里的植物也撒上了元水。才回到自己的房中,一推门,看见一个女佣正在整理自己的床,那个女佣背对着自己,弯腰叠被,臀部的曲线充分的显露出来。这让云轩看见真是虚火上升,云轩连忙深吸了几口气,把火气压了下去。
云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这一阵有点变化,欲.望明显增强了,现在一点小的火苗就受不了了。但是云轩心里又想到,这个**身材真是不错,够火辣,我喜欢。
云轩干咳了一声,那个女佣急忙转过身来,云轩稍微的惊艳了一下,小美女。“少爷,您回来了。”那个女佣用怯怯的语气说道。
“呵呵,你好,谢谢你帮我收拾。”云轩说完只见那个女佣便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哎哎,怎么跑了,莫非我没有魅力了,怎么一见到我就跑啊。”云轩摸摸脸说道。
下午干什么呢,还有哪没有看呢。云轩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的嘟囔。其实也难为云轩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过的还这么滋润,丝毫没有自己是生人的感觉。
可以说除了他的农场以外,这里根本就不可能有别的人了,私人领地,外人免进。云轩想找个喝酒聊天的地方都没有,有倒是有,那里就是城堡地下的藏酒室了。可是一个人是真的没有意思,干喝再好的酒也没有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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